..续本文上一页如法施。佛陀也解说与九种不如法施有关的九种不如法受用,以及跟如法施有关的九种如法受用。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并不是每次使到施者把施物转而布施给其它受者都会造成不如法施。施者可能会基于好的原因而改变主意,或受到他人的劝导而转为去做有更大功德的布施。
其中一个这样的例子是摩诃波阇(大爱道)原本想要把新做好的袈裟供养佛陀的故事。佛陀劝她把袈裟布施给僧团。若这是有罪的,佛陀就不会劝她这么做。事实上,佛陀知道把袈裟布施给以他为首的僧团会为她带来更大的功德。
在另一个例子里,佛陀劝波斯匿王改变让外道在祗园精舍旁建庙的主意。由于受到外道贿赂,国王答应拨地给他们建庙。预见如此将会导致无休止的争论,佛陀先派了阿难尊者与其它比丘,后来又派了舍利弗尊者与目犍连尊者两位上首弟子去劝国王别受贿赂及拨地给外道。国王却找借口对这些大弟子避而不见。最终佛陀必须亲自去见国王,告诉他《二集》里婆留王如何由于接受贿赂而遭受许多痛苦的故事。明白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波斯匿王收回拨地的命令,又充公了外道收集的建筑材枓。然后他再用这些材料在当地建了间寺院布施给佛陀。
如同上面所提及的,若施者基于善的原因而改变主意,布施给另一个受者是没有犯罪的。这直接引据了圣僧伽的其中一个功德(素质)。譬如有个施者为将会来访的比丘准备了施物,但是这时又有证悟的比丘众现前来,他可能就会改变主意而布施给他们,以便获得更大的功德。而他们也可以受用施物。值得接受原本想要布施给他人的施物是圣僧伽的其中一个功德,即称为「极应请」。
布施有十与十四种
经典里也没有提及布施可分为十种,但是注释提到十种可供布施之物。
同样地,《施分别经》列出了十四种个人施。(见「布施有二种」一节)。
五、什么是增强布施福报的因素?
六、什是是减弱布施福报的因素?
《增支部‧六集‧天神品‧布施经》解释了增强与减弱布施之福报的因素。有一次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祗园精舍时,他以天眼通看到一个名为「难陀母」的女信徒正在远方的「也卢干达基城」(Velukandaki)里供养以两位上首弟子为首的僧团。他向众比丘说:「诸比丘,也卢干达基城的难陀母正在供养以舍利弗和目犍连为首的僧团。其布施有个显著的特征,即是施者具备了三种清净思,它们是:一、布施前感到快乐;二、布施时心清晰与清净;三、布施后感到欢喜。而受者也具备了三种清净心,即是:一、无贪或正致力于解脱贪;二、无瞋或正致力于解脱瞋;三、无痴或正致力于解脱痴。
「诸比丘,就好像海洋之水是无量的,这种具备了六项特质的布施之福报也是无量的。海洋之水被形容为一团巨大无量之水,同样地,这种具备了六项特质的布施也带来了一堆巨大无量之福业。」
根据这部经典,我们可以看到施者与受者各有的三个素质组成了增强布施之福报的因素。因此缘故,布施之福报将根据施者与受者缺乏这些素质的程度而减低。
再者,《本生‧十集‧大护法本生经》提及净饭王在过去世有一次是个婆罗门徒。他儿子来自德西拉的老师问他为何他的族人不会在年轻时死亡,而都能活到很老之后才死去。
他即以偈回答:
「在布施前我们已经感到很快乐,
布施时我们感到喜悦与满足,
布施后我们感到欢喜,不曾后悔。
由于这三个原因,我们族人不曾早死。」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猜测若布施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思缘),其善报之一是在今生得享长寿。
再者,《殊胜义注》与《法句经注》里提及可在今生带来善报的四个布施因缘:
一、 如法获取的施物;
二、 布施时具有信心与三种思缘;
三、 受者已证得最高等的果位,即阿罗汉或阿那含;
四、 受者刚从灭尽定中出定。
譬如富楼那(Punna)、迦迦瓦利耶(Kakavaliya)和善意卖花女(Sumana)所做的即是完全具足这四个因缘的布施,因此他们得以在现世得到极大的福报。
在《殊胜义注》中,这四个布施因缘被称为四施清净;在《法句经注》里,它们被称为四圆足。
再者,《后分五十经篇‧施分别经》列出另一种四施清净,它们是:
一、 布施清净是因为施者而非受者。(即使受者无戒行,但若施者有戒行、如法地获取施物、布施前后与当下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有信心,那么,其布施将因施者而得以清净,而会带来极大的福报。)
二、 布施清净是因为受者而非施者。(即使施者无戒行、不如法地获取施物、布施前后与当下没有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没有信心,但若受者有戒行,那么,其布施将因受者而得以清净,而会带来极大的福报。)
三、 布施没有受到施者或受者令之清净。(当无戒行的施者布施不如法获取的东西给无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后与当下没有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没有信心,这样的布施将是不会好好地成长与结果的。)
四、 布施受到施受两者令之清净。(当有戒行的施者布施如法获取的东西给有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后与当下具备了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有信心,这样的布施将带来极大的福报,就好像把好的种子种在好的土地会有好的收成一样。)
当然第三种布施是无清净可言的,只是为了完整地述及一切情形才把它包括在内。把一切我们已经考虑过的因素浓缩起来,一共有五个增强布施之福报的因素。
一、 施者有持戒且戒行良好。
二、 受者也是戒行良好。
三、 如法地获取施物来布施。
四、 布施前感到快乐,布施时感到喜悦与满足,布施之后感到欢喜。
五、 施者对因果法则有完全的信心。
布施必须具足这五个因素才是最清净与有益的。其福报将会根据缺乏这些因素的程度而减低。
对「信」的一些探讨
清楚地了解第五个因素,即「对因果法则有信心」是很重要的。「信」的巴利文是“saddha”,意即「善于持守」。
如同渣物沉淀在底之后,水变得清澈,能够很好地映出日月的影像,以及很好地保持住它,同样地,无内心烦恼的信心可以很稳固地持守、忆念佛陀之功德(作为随念之目标)。
举另一个例子来说,若某人没有手,即使看到珠宝也不能亲手戴上它们。若他没有钱财,就不能为自己买东西。没有种子将不会有收成。同样地,没有信心,我们就不会有布施、持戒与止观禅修之珠宝。也不能享受到人间或天界之乐,或涅槃之寂乐。由此佛陀把信比喻为拥有手、财富或种子。
在《弥陵陀问经》与《殊胜义注》里,信被比喻为转轮圣王的皇冠宝石,无论水多么肮脏,只要把它放进去,水就会立刻变得清澈。同样地,信能够立刻去除心中的污秽而使心变成清净。若心充满了信,它就不会有哀伤、忧虑等诸烦恼。
保持心平稳地随念佛陀之功德有多难是每个佛教徒应该自己去体验的,即是说欲保持心中只有信而无烦恼并非易事。但是通过修习,我们能够以信保持心清净的时间就会更长。
至于上述对因果法则的信心,我们应该如此省思:「我把一些自己的财富用来做布施是不会白花的。通过布施,我得以培育比所花的财富更有价值之思(五十二心所之一,业力即由它产生,因此被称为「思业」)。我的财富有可能受到五敌摧毁,但是此思却无可摧毁,而将随着我轮回,直到我证悟涅槃。」能够如此保持心清净即是对因果法则之因(即思业)有信心。
在省思「思业」将会带来的果报之后,我们将得到清晰与肯定的结论:「由于这思业,我会在未来的轮回里获得善报,这是无可置疑的。」如此省思与体验令人愉悦的心清净即是对因果法则之果有信心。
因此,通过省思因果法则来培育有助于清净之信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是增强布施福报的第五个因素。
布施波罗蜜一章至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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