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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菩薩道 下 第一章:布施波羅蜜▪P10

  ..續本文上一頁如法施。佛陀也解說與九種不如法施有關的九種不如法受用,以及跟如法施有關的九種如法受用。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並不是每次使到施者把施物轉而布施給其它受者都會造成不如法施。施者可能會基于好的原因而改變主意,或受到他人的勸導而轉爲去做有更大功德的布施。

  其中一個這樣的例子是摩诃波阇(大愛道)原本想要把新做好的袈裟供養佛陀的故事。佛陀勸她把袈裟布施給僧團。若這是有罪的,佛陀就不會勸她這麼做。事實上,佛陀知道把袈裟布施給以他爲首的僧團會爲她帶來更大的功德。

  在另一個例子裏,佛陀勸波斯匿王改變讓外道在祗園精舍旁建廟的主意。由于受到外道賄賂,國王答應撥地給他們建廟。預見如此將會導致無休止的爭論,佛陀先派了阿難尊者與其它比丘,後來又派了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兩位上首弟子去勸國王別受賄賂及撥地給外道。國王卻找借口對這些大弟子避而不見。最終佛陀必須親自去見國王,告訴他《二集》裏婆留王如何由于接受賄賂而遭受許多痛苦的故事。明白了自己所犯的錯誤,波斯匿王收回撥地的命令,又充公了外道收集的建築材枓。然後他再用這些材料在當地建了間寺院布施給佛陀。

  如同上面所提及的,若施者基于善的原因而改變主意,布施給另一個受者是沒有犯罪的。這直接引據了聖僧伽的其中一個功德(素質)。譬如有個施者爲將會來訪的比丘准備了施物,但是這時又有證悟的比丘衆現前來,他可能就會改變主意而布施給他們,以便獲得更大的功德。而他們也可以受用施物。值得接受原本想要布施給他人的施物是聖僧伽的其中一個功德,即稱爲「極應請」。

  布施有十與十四種

  經典裏也沒有提及布施可分爲十種,但是注釋提到十種可供布施之物。

  同樣地,《施分別經》列出了十四種個人施。(見「布施有二種」一節)。

  五、什麼是增強布施福報的因素?

  六、什是是減弱布施福報的因素?

  《增支部‧六集‧天神品‧布施經》解釋了增強與減弱布施之福報的因素。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的祗園精舍時,他以天眼通看到一個名爲「難陀母」的女信徒正在遠方的「也盧幹達基城」(Velukandaki)裏供養以兩位上首弟子爲首的僧團。他向衆比丘說:「諸比丘,也盧幹達基城的難陀母正在供養以舍利弗和目犍連爲首的僧團。其布施有個顯著的特征,即是施者具備了叁種清淨思,它們是:一、布施前感到快樂;二、布施時心清晰與清淨;叁、布施後感到歡喜。而受者也具備了叁種清淨心,即是:一、無貪或正致力于解脫貪;二、無瞋或正致力于解脫瞋;叁、無癡或正致力于解脫癡。

  「諸比丘,就好像海洋之水是無量的,這種具備了六項特質的布施之福報也是無量的。海洋之水被形容爲一團巨大無量之水,同樣地,這種具備了六項特質的布施也帶來了一堆巨大無量之福業。」

  根據這部經典,我們可以看到施者與受者各有的叁個素質組成了增強布施之福報的因素。因此緣故,布施之福報將根據施者與受者缺乏這些素質的程度而減低。

  再者,《本生‧十集‧大護法本生經》提及淨飯王在過去世有一次是個婆羅門徒。他兒子來自德西拉的老師問他爲何他的族人不會在年輕時死亡,而都能活到很老之後才死去。

  他即以偈回答:

  「在布施前我們已經感到很快樂,

  布施時我們感到喜悅與滿足,

  布施後我們感到歡喜,不曾後悔。

  由于這叁個原因,我們族人不曾早死。」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猜測若布施時具備這叁個條件(思緣),其善報之一是在今生得享長壽。

  再者,《殊勝義注》與《法句經注》裏提及可在今生帶來善報的四個布施因緣:

  一、 如法獲取的施物;

  二、 布施時具有信心與叁種思緣;

  叁、 受者已證得最高等的果位,即阿羅漢或阿那含;

  四、 受者剛從滅盡定中出定。

  譬如富樓那(Punna)、迦迦瓦利耶(Kakavaliya)和善意賣花女(Sumana)所做的即是完全具足這四個因緣的布施,因此他們得以在現世得到極大的福報。

  在《殊勝義注》中,這四個布施因緣被稱爲四施清淨;在《法句經注》裏,它們被稱爲四圓足。

  再者,《後分五十經篇‧施分別經》列出另一種四施清淨,它們是:

  一、 布施清淨是因爲施者而非受者。(即使受者無戒行,但若施者有戒行、如法地獲取施物、布施前後與當下具備清淨思,以及對因果法則有信心,那麼,其布施將因施者而得以清淨,而會帶來極大的福報。)

  二、 布施清淨是因爲受者而非施者。(即使施者無戒行、不如法地獲取施物、布施前後與當下沒有具備清淨思,以及對因果法則沒有信心,但若受者有戒行,那麼,其布施將因受者而得以清淨,而會帶來極大的福報。)

  叁、 布施沒有受到施者或受者令之清淨。(當無戒行的施者布施不如法獲取的東西給無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後與當下沒有具備清淨思,以及對因果沒有信心,這樣的布施將是不會好好地成長與結果的。)

  四、 布施受到施受兩者令之清淨。(當有戒行的施者布施如法獲取的東西給有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後與當下具備了清淨思,以及對因果法則有信心,這樣的布施將帶來極大的福報,就好像把好的種子種在好的土地會有好的收成一樣。)

  當然第叁種布施是無清淨可言的,只是爲了完整地述及一切情形才把它包括在內。把一切我們已經考慮過的因素濃縮起來,一共有五個增強布施之福報的因素。

  一、 施者有持戒且戒行良好。

  二、 受者也是戒行良好。

  叁、 如法地獲取施物來布施。

  四、 布施前感到快樂,布施時感到喜悅與滿足,布施之後感到歡喜。

  五、 施者對因果法則有完全的信心。

  布施必須具足這五個因素才是最清淨與有益的。其福報將會根據缺乏這些因素的程度而減低。

  對「信」的一些探討

  清楚地了解第五個因素,即「對因果法則有信心」是很重要的。「信」的巴利文是“saddha”,意即「善于持守」。

  如同渣物沈澱在底之後,水變得清澈,能夠很好地映出日月的影像,以及很好地保持住它,同樣地,無內心煩惱的信心可以很穩固地持守、憶念佛陀之功德(作爲隨念之目標)。

  舉另一個例子來說,若某人沒有手,即使看到珠寶也不能親手戴上它們。若他沒有錢財,就不能爲自己買東西。沒有種子將不會有收成。同樣地,沒有信心,我們就不會有布施、持戒與止觀禅修之珠寶。也不能享受到人間或天界之樂,或涅槃之寂樂。由此佛陀把信比喻爲擁有手、財富或種子。

  在《彌陵陀問經》與《殊勝義注》裏,信被比喻爲轉輪聖王的皇冠寶石,無論水多麼肮髒,只要把它放進去,水就會立刻變得清澈。同樣地,信能夠立刻去除心中的汙穢而使心變成清淨。若心充滿了信,它就不會有哀傷、憂慮等諸煩惱。

  保持心平穩地隨念佛陀之功德有多難是每個佛教徒應該自己去體驗的,即是說欲保持心中只有信而無煩惱並非易事。但是通過修習,我們能夠以信保持心清淨的時間就會更長。

  至于上述對因果法則的信心,我們應該如此省思:「我把一些自己的財富用來做布施是不會白花的。通過布施,我得以培育比所花的財富更有價值之思(五十二心所之一,業力即由它産生,因此被稱爲「思業」)。我的財富有可能受到五敵摧毀,但是此思卻無可摧毀,而將隨著我輪回,直到我證悟涅槃。」能夠如此保持心清淨即是對因果法則之因(即思業)有信心。

  在省思「思業」將會帶來的果報之後,我們將得到清晰與肯定的結論:「由于這思業,我會在未來的輪回裏獲得善報,這是無可置疑的。」如此省思與體驗令人愉悅的心清淨即是對因果法則之果有信心。

  因此,通過省思因果法則來培育有助于清淨之信是很重要的,因爲它是增強布施福報的第五個因素。

  布施波羅蜜一章至此完畢。

  

  

《南傳菩薩道 下 第一章:布施波羅蜜》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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