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持戒波羅蜜
牦牛
在緬甸原文裏,作者詳盡地形容我們譯爲「牦牛」之camari。他引據許多權威的看法來排除把camari視爲是一種鳥類的看法,他也引據曼德勒(Mandalay)的無畏住大長老與毛淡棉(Mawlamyine)的東缽大長老的看法,說牠是牦牛,是一種西藏運載貨物的動物,也可食用其乳與肉。用其尾巴製成之扇是皇族的象征。
即使是只有一條尾毛被草叢挾住,爲了保護不使它受到損壞,牠甚至不惜犧牲性命,也不肯掙紮去開脫它。須彌陀隱士以牦牛的模範來訓誡自己,爲了持清淨戒也不惜犧牲性命。
持戒各方面之雜記
如同布施波羅蜜,這些雜記將根據《清淨道論》以回答下列問題之方式來呈現:
一、什麼是戒?
二、爲何稱之爲戒?
叁、什麼是戒的相、作用、現起和近因?
四、什麼是戒的利益(功德)?
五、戒有多少種?
六、什麼是汙染戒的因素?
七、什麼是淨化戒的因素?
一、什麼是戒?
有許多種心與心所法可被定義爲戒,它們是:
一、 在戒絕殺生等身語惡行時生起之思,或在向長輩、老師等實行應做的義務時生起之思。
二、 叁種離心所,即正語(離語惡行)、正業(離身惡行)、正命(離邪命)。
叁、 無貪心所。
四、 無瞋心所。
五、 正見心所(也作無癡與慧)。
六、 五種律儀。
七、 不犯心所。 因此我們可以把戒分成五個標題以方便探討:
一、 在戒絕身語惡行或在向長輩與老師等實行應做的義務時生起之思。
二、 離身惡行、離語惡行與離邪命叁種離心所。
叁、 無貪、無瞋與正見叁種心所。
四、 五種律儀。
五、 不犯心所(即避免犯戒時生起的心所)。
思戒與離戒
叁種身惡行是殺生、偷盜與邪淫。四種語惡行是妄語、兩舌、惡口與绮語(講廢話)。犯這兩類惡行可以跟賺取生活有關(譬如漁夫與獵人)或無關(譬如打獵爲樂)。
同樣地,遠離這兩類惡行也可以跟賺取生活有關或無關。跟賺取生活無關地遠離叁身惡行是爲正業離;跟賺取生活無關地遠離四語惡行是正語離;跟賺取生活有關地遠離這兩類惡行,以及遠離其它邪命(尤其是比丘必須遵守的)是爲正命離。
上述的叁種心所是爲離戒,而陪同它們生起的思心所是爲思戒。服侍導師時生起之思也是思戒。
無貪、無瞋與正見戒
貪令到人們貪求他人之財物,心想「若這些是我的那該多好」是貪意惡行。當去除了這種想法時,心中就會生起去除思與無貪心所;這些心所即是戒。
希望他人受到傷害時,心中即會生起瞋心所,這即是瞋意惡行。當去除了這種瞋心所時,心中會生起去除思與無瞋心所;這些心所即是戒。
當某人持著沒有布施與沒有布施的福報之見時,他所持的邪見是爲邪見惡行。當他去除此見時,心中就會生起去除思與無癡或正見心所;這些心所即是戒。
當貪、瞋、邪見這叁種惡意行出現時,人們就可能會犯下殺生等惡業而損害了自己的戒。當思與叁善意業生起時,人們是不可能犯下殺生等破戒之惡業的。因此無貪、無瞋與正見叁種善意業是爲戒。
每當心識生起時,思必定跟它一同生起。這思負責促使心注意目標,它扮演了使心與目標連接之角色。沒有它的促使,心與目標就不會連接,心將不會停在目標上,不會覺察到目標。只有通過思的運作,心才會與目標相接。因此在每一個戒行裏,陪同心生起之思即是戒。
律儀戒與不犯戒
前面所述諸戒可同等地運用于比丘和在家衆。但也有其它戒只與比丘有關,即律儀戒與不犯戒。。
律儀戒:
一、 「別解脫律儀」:以比丘之根本戒(即227比丘戒)來自製;持好這些戒將令到持戒者免受墮入惡趣之苦。
二、 「念律儀」是指防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以使「惡賊」不得其門而入。
叁、 「智律儀」是指以觀攝心,以中止渴愛、邪見與無明諸煩惱之常流。它也包括了資具依止戒,即正當地善用四資具。
四、 「忍辱律儀」是指攝心,以便在忍受酷熱或嚴寒時不會受到惡念困擾。
五、 「精進律儀」是指心精進于防止欲貪思惟(kamavitakka)、瞋恨思惟(byapada-vitakka)與傷害思惟(vihimsavitakka)諸惡念生起。活命遍淨戒也包括在此律儀之內。
不犯戒:
此戒是通過在身語方面不犯自己所持之戒而得以培育。從以上對五律儀與不犯戒之描述,我們可以推測在究竟界上,別解脫律儀是指一組心所,包括思、叁離、無貪、無瞋與無癡;念律儀指念心所;智律儀是指慧心所;忍辱律儀是指一組以無瞋爲首之心與心所,其相是不生氣(或可說是無瞋心所);精進律儀是指精進心所。
至于不犯戒,在究竟界上它是令人避免去犯自己所持之戒的一組心與心所。于布施,思是它的根本。于持戒,思也是其主要因素,然而除了思之外,它也包括了以叁離(離身惡行、離語惡行、離邪命)、無貪、無瞋、無癡、念、慧、精進諸心所爲首之心與心所組合。
二、爲何稱爲戒?
戒之巴利文是sila,它有兩種含意:第一個是指天性、行爲或習慣。它曾被用來表達「慣于行惡之人」(papakarana-silo);「慣于言惡之人」(dubbhasana-silo);「慣于向尊者致敬之人」(abhivadana-silo);「慣于弘法之人」(Dhammakathano-silo);它也被用來形容自然現象:「樹一般上是在雨季時生長」(Vassana-samaye rukkha ruhana-sila);「樹一般上是在夏季時落葉」 (gimhasamaye patta patana-sila)。它的第一個含意是用來形容有德及無德之人的習慣,也用來形容與善惡無關的自然現象。
它的第二個含意是聖潔、有道德之善行。持戒波羅蜜所指的即是此含意。而在此它再有兩種含意,即:一、導向;二、支持。
(一)「導向」是指防護自己的身語業,以及把它們導向正確的方向,以免它們不受控製。沒有持戒之人的言行就好像胡亂紡織的紗布一樣地混亂。但有持戒之人卻會緊密地看守自己的言行,確保它們有秩序與受控製。即使脾氣火爆、輕易被激怒之人在持戒時也能守好自己的言行。
(二)戒是「支持」,因爲沒有戒就不能成就任何善行。只有持戒之人才會有善業,因此戒即是一切善業的基礎,它促使行善以成就可獲得投生四界之善業。這四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界。
須彌陀隱士在被授記將會成佛之後,訓誡自己首先成就布施波羅蜜,但這並非表示他無需持戒地先修布施。在他以「波羅蜜思擇智」省察一切成佛之因素時,布施波羅蜜第一個在他心中生起,接著來的是持戒波羅蜜、出離波羅蜜等。經典所列的波羅蜜次序即是諸波羅蜜在須彌陀隱士心中出現的次序。他不可能同時省察所有十個波羅蜜,而只能逐個地省察。恰巧第一個被省察的即是布施波羅蜜,由此它被列爲諸波羅蜜之首,但這並非表示波羅蜜的排列即是修習它們的次序。
在實際修行上,只在施者有持戒時,其所做的布施才清淨,而有持戒的布施福報會更大。這是爲何衆比丘受到在家衆邀請接受袈裟等物供養時,他們會確保在家衆先受戒(即使邀請時並沒有提到要受戒)。
因此,對「爲何稱爲戒?」這個問題,其明確的答案是:它稱爲戒是因爲:一、它不讓身語業變得殘暴與混亂,而控製及使它們變得平靜與溫和;二、它作爲四種善心生起的基礎,而這四種善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之善心。
自這些討論中,可能會生起以下的疑點:
一、 若戒與定兩者皆屬于「導向」,它們的作用有何差別?(其答案是)戒以控製好言行來促進安甯與平靜;而定則是把心與心所導向于單一個目標,以防止它們受到幹擾及變得散亂。這即是戒與定在作用上的差別。
二、 若戒與地大兩者皆屬于「支持」,它們的作用有何差別?(其答案是)戒是四種善心生起的根本原因,由此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四種善心生起的基礎。就好像皇家奶奶抱著小王子以防止他四處亂爬,地大也緊緊捉住同時生起的其它叁大以免它們四散。這即是戒與地大在支持與協助的作用上的差別。
《清淨道論》只提及上述兩種含意,但是有些論師又有其它的看法。根據他們的看法,sila一字是演變自sira或sisa,兩者的意思皆是「頭」。當頭破掉時,一個生命的整個身體已被毀;因此當戒毀壞時,一切善業皆毀壞了。所以戒就好像善業身之頭,而sila則是以“l”替換sira和sisa之“r”或“s”演變出來的。
但是作者認爲這類看法是不正確的,因爲其論點只基于sira,sisa和sila有類似的發音,而沒有涉及《增上財燈》偈1092爲sila所下之定義。
根據《增上財燈》所下的結論,戒有兩種含意,即:一、天性;二、善行。
雖然天性可指善惡兩者,但由于我們討論的是古代聖人、菩薩、阿羅漢等的習慣與修行,我們應該視戒只是指善的一面。譬如法可以是善或惡的,但是當我們說「我歸依法」時,其法只是指善法。同樣地,雖「僧伽」的意思是「一組」或「一群」,譬如“manussa-sangha”是「一群人」,“sakuna-sangha”是「一群鳥」,但當我們說「我歸依僧伽」時,它是指比丘僧伽。
如此考慮之後,戒應是《增上財燈》所說的「天性」。因此它被稱爲戒是因爲它是古代聖人、菩薩、阿羅漢等的天性。
叁、什麼是戒的相、作用、現起和近因?
戒的相是防護人們的身語業,以及把它們導向正確的方向;它也作爲一切善業的基礎。
它的作用是防止人們由于不受控製的身語業而變得不道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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