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乃至只在果而不在根等。何以故?因为(地味
等)是无差别的行于一切根等之故。又如有人厌恶某树的花果等,
用一种叫做曼陀伽刺(一种鱼的刺)的毒刺,刺进此树的四方,此树
因被那毒所触,被侵夺了地味和水味,当然不能生育及继续生长
了。
如是厌恶于诸蕴转起的善男子于自己的相续中而开始修习四
道,正如那人加毒于树的四方。此蕴的相续被四道的毒触所触之
时,因被剥夺了一切轮转根本的烦恼,至身业等一切种类的业成为
唯作的状态,到达了不再生于未来的有,则自然不能发生于他有
(来世)的相续了。只由最后识之灭,如无薪之火,于无取而般涅
槃。如是当知地与得地之差别。
其次有(一)现行,(二)固执所缘,(三)未镇伏,(四)未绝根
的四种生起。
此中:(一)“现行生起”便是现在生起。(二)当所缘来入于眼
等之门,于前分虽未生起的烦恼种,因为固执所缘,于后分必然生
起(烦恼种)所以称为“固执所缘生起”,犹如在迦尔耶那村乞食
的大帝须长老,因见异性的姿色而起烦恼种一样。(三)未以任何
止观而镇伏的烦恼种,亦未入于心的相续,因为缺乏生起的遮止之
因,故名“未镇伏生起”。(四)虽已以止观而镇伏,但因未以圣道而
绝(烦恼种之)根,仍未超脱生起的可能性,故名“未绝根生起”。正
如获得了八等至的长老,飞行于虚空之时,因为听到了于开花的树
林中采花的妇女的美妙歌声,而起烦恼种一样。这固执所缘,未镇
伏及未绝根生起的三种,当知都包摄于得地中。
在上面所说的种种生起中,那称为现在、存已离去、作机会及
现行的四种生起,因为那不是由于道所断的,所以不得由任何(道)
智而断。其次称为得地、固执所缘、未镇伏及未绝根的(四种)生
起,因为生起彼等世间出世间之智而灭此等的生起状态,所以此等
一切(的生起)是当(以此智)断的。如是于此(智见清净)中,应知
“以此(智)断那应断的诸法”。
(4)(作用)
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
即是说于谛现观之时,在此等(须陀洹道等的)四智的一一刹那所
说的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的各各四种作用,而此等(作用)都应
依他们的自性而知。古师说:譬如灯火,在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
而行四种作用——燃烧灯芯,破除黑暗,发光,消油,如是道智亦于
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而现观四谛。即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以舍
断现观而现观集,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以作证现观而现观灭。这
是怎么说的呢?因为是以灭为所缘而得成就观见及通达于四谛
的。即所谓:“诸比丘,见苦者,亦见苦之集,见苦之灭,以及见
苦灭之道”。又说:“具道者之智,亦即是苦的智,亦即是苦之集
的智,亦即是苦之灭的智,亦即是苦灭之道的智”。
这里:譬如灯火的燃烧灯芯,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灯火
的)破除黑暗,是(道智的)舍断于集。如(灯火的)发光,是(道智)
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习称为正思惟等法的道。如(灯火的)消油,
是(道智的)消除烦恼而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另一说法:譬如日出,非前非后,在出现之时而行四种作
用——照色、破暗、现光、止寒,如是道智……乃至以作证现观而现
观于灭。这里譬如太阳的照色,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破暗是舍
断于集。如现光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如止寒是止息烦恼而
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又一种说法:譬如渡船,非前非后,于同一刹那而行四种作
用——舍此岸,渡中流,运载货物,到达彼岸。如是道智……乃至
以作证现观而现观于灭。这里譬如渡船的舍此岸,是道智的遍知
于苦;渡中流,是舍断于集;运载货物,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
到达彼岸,是作证彼岸的涅槃。应知这样的合喻。
如是在谛现观之时于一刹那依四种作用而转起的智的四
谛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是一时通达的。即所谓:“如何依如
实之义而四谛一时通达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而四谛是一时
通达的。即(1)逼迫义,(2)有为义,(3)热恼义,(4)变易义,这
是苦的如实之义;(5)增益义,(6)因缘义,(7)结缚义, (8)障碍
义,这是集的如实之义;(9)出离义,(10)远离义,(11)无为义,
(12)不死义,这是灭的如实之义:(13)出义,(14)因义,(15)见
义,(16)增上义,这是道的如实之义,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实之
义,则四谛为一摄。此一摄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达,所以说
四谛是一时通达的”。
或有人问:还是苦等的其他的如病及痈之义,为什么只说四
义呢?答道:因为由于见其他的(集等之)谛而此等(病痈等)之义得
以明了之故。
此中:“什么是苦的智?即由苦缘所生起的慧及知解”,由
此等方法,亦即以一一谛为所缘而说谛智。又依这样的方法:
“诸比丘,见苦者亦见其集”等,是说以一谛为所缘,亦得完成在其
余诸谛的作用。
此中:以一一谛为所缘之时,先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其自
性的“逼迫”相的苦的“有为”之义;(何以故?)因为这(苦)是由于增
益相的集所增益、作为及聚集的。又因为道是去烦恼之热而极清
凉的,所以由于见“道”,而明了它(苦)的“热恼”之义;正如尊者难
陀,由于见天女而明了孙陀利的不美。其次由于见不变易的
“灭”,而明了它的“变易”之义,更不必说了。
同样的,由于见“苦”,亦得明了于其自性的“增益”相的集的
“因缘”之义;正如因见由于不适的食物所生的病,而明了食物是病
的因缘。由于见离系的“灭”,亦明了(集的)“障碍”之义。
同样的,由于见不远离的“集”,亦得明了“出离”相的灭的“远
离”之义。由于见“道”,明了(灭的)“无为”之义;然而此瑜伽者,虽
于无始的轮回而未曾见道,但因为彼(道)是有缘故有为,所以无缘
法(灭)的无为而极其明白。由此见“苦”,亦明了此(灭的)“不死”
义。因为苦是毒,而涅槃是不死。
同样的,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出”相的道的“因”义,即知
此(集)非(至涅槃之)因,而此(道)是得涅槃之因。由于见“灭”,亦
明了(道的)“见”义;正如见极细微之色者,明了其眼睛的明净说:
“我的眼睛实在明净”。由于见“苦”,亦明了(道的)“增上”义,正如
见种种病痛贫穷之人,而明了自在之人的庄严。
如是因为依于(四谛的)自相而明了每一谛之义,并且由于见
其他的谛而明了其他的各三(谛之义),所以说于一一谛各有四义。
但在圣道的刹那,此等一切(十六行相)之义,则只由各有四作用的
苦(智)等中的一智而通达。
其次对那些主张种种现观的人的答复,曾在阿毗达磨的《论
事》中说。
现在来说所说的遍知等的四作用。此中:
遍知有三种,断与证亦尔,
修习有二种,当知抉择说。
(Ⅰ)(遍知)“遍知有三种”——即(一)知遍知,(二)度遍知,
(三)断遍知的三种遍知。此中:
(一)“知通之慧是知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简略
地说:“任何被知通之法,即为已知”,更详细地说:“诸比丘,一
切当知通。诸比丘,什么是一切当知通?诸比丘,即眼是当知通等
等”,是名“知遍知”。知解名色与缘是它的(知遍知的)不共(独特)
之地。
(二)“遍知之慧是度知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简
略地说:“任何被遍知之法,即为度知”,更详细地说:“诸比丘,
一切当遍知。诸比丘,什么是一切当遍知?诸比丘,即眼是当遍知
等等”,是名“度遍知”。因为这是由审度“无常、苦、无我”而转起
的,所以从聚的思惟而至于随顺智,是它的(度遍知的)不共之地。
(三)“舍断之慧是遍舍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详
细地说:“任何被舍断之法,即为遍舍”,并且因以这样的方法而转
起的:“由无常随观而断常想等”,故名“断遍知”。从坏随观而至于
道智是它的地。在这里,此(断遍知)是(遍知之)意。或者因为知(遍
知)与度遍知是帮助于彼(断遍知)之义,及因为舍断了任何法,必
然是知与度知的,是故当知依于此法而三种遍知都是道智的作用。
(Ⅱ)(断)断如遍知,亦有三种:即(一)伏断,(二)彼分断,
(三)正断。此中:
(一)以彼等世间定而伏五盖等的敌对法,如投水瓮于长着水
草的水中而压一部分的水草,是名“伏断”。但圣典中对于诸盖的
镇伏只说:“诸盖的伏断,是由修初禅者”;当知是明了故这样
说。因为诸盖在禅的前分或后分是不能迅速压伏于心的;只是寻
等(被压伏)于安止(根本定)的刹那;所以诸盖的镇伏是明了的。
(二)如在夜分,由燃灯而去暗,如是以彼观的部分的对治的
智支,而断彼等应断之法,是名“彼分断”。即先以分析名色而断有
身见,以执取于缘而断无因及不等因的疑垢,以聚的思惟而断我及
我所的聚合执,以分别道与非道而断于非道作道想,以见生起而舍
断见,以见衰灭而断常见,以现起怖畏而断于有怖畏起无怖畏想,
以见过患而断享乐之想,以厌离随观而断乐想,以欲脱而断不欲
脱,以审察而断不审察,以舍而断不舍,以随顺而舍违逆于谛之执。
或于十八大观中:(1)以无常随观断常想,(2)以苦随观断乐
想,(3)以无我随观断我想,(4)以厌恶随观断喜,(5)以离贪随
…
《清净道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