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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阿毗达摩义论▪P12

  ..续本文上一页)。

  

  

   <9>色与受及想,并余诸心所,

   以及识五种,是名为五蕴。

   五取蕴亦然,应知在三界。

   以无区别故,涅槃非蕴摄。

   由门所缘别,故有十二处。

   由于根所缘,及从彼生界(注23)。

   三界轮回苦,渴爱是为集,

   涅槃名为灭,八支出世道。

   道果相应法,不摄于四谛(注24)。

   如是由五类,说摄一切法(注25)。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集分别品第七竟。

  

  

  

   [注 释]

  

  1. 七十二种:诸心法合为一、心所法五十二、十八完色、一涅槃,共为七十二。

  

  2. 不善烦恼,可参考Visuddhi-magga 68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405页以下)

  

  3. 实际唯三种:即把四漏、四暴流及四轭中的欲与有合为一“爱”,四系中的后二种(戒禁取身系、执此是实身系)合为一“恶见”,故只有三种。

  

  4. 取二:把四取中的后三种(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合为一“恶作”,故只有二种。盖有八:把六盖中的第三(昏沉睡眠盖)及第四(掉举恶作盖)各分为二,故成八种。

  

  5. 随眠合为六:把七随眠中的前二种(欲贪和有贪)合为一“渴爱”,故只有六种。

  

  6. 结亦唯有九:把十结中的见与戒禁取合为一“恶见”,故唯有九种。

  7. “杂”,为善恶夹杂之意。

  

  8. 中间的六智:即须陀洹果智、斯陀含道与果智、阿那含道与果智、阿罗汉智六种。

  

  9. 无精进心:即五门转向心一、二种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共十六心。

  

  10. 在疑心中的一境性,因为甚弱,故不能成为正定、邪定、定根和定力的作用。

  

  11. 六因五禅支:六因,即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五禅支,在七禅支中的喜、忧、舍合为一“受”,故唯有五。

  

  12. 道支有九种:在十二道支中的正思惟、邪思惟,只是寻的两方面,故合为一;正精进、邪精进同为精进,故合为一;正定、邪定同样是定,也合为一;所以十二道支,说为九道支。

  

  13. 根法有十六:在二十二根中的乐、苦、喜、忧、舍合为一受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合为一慧。因为它们都是各级的慧。命根依色、非色分为二种。故二十二根说为十六。

  

  14. 关于三十七菩提分:可参考Visuddhi-magga 678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99 页以下)

  

  15. 依自性十四:四念处=正念。四正勤=正精进。四神足=欲、心、慧(正见)。五根=信、定。五力=零。七觉支=喜、轻安、舍。八道支=正语、正业、正命、正思惟。如是三十七道品依自性而说,只有十四。

  

  16. 总摄为七类: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以此七类总摄三十七道品。

  

  17. 精进有九处:即四正勤、精进神足、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

  

  18. 念有八处:即四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定有四处: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

  

  19. 慧有五处:即观神足、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信有二处:即信根、信力。

  

  20. 或无思惟喜:上面所说的一切三十七法,都能发现于出世间心中,但是思惟(寻)与喜,有时或者不现。例如:与初禅以上的禅相应出世间心,便无寻(思惟);与三禅以上的禅相应的心,便无喜。

  

  21. 十六细色:在二十八种色中,除去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地界、火界、风界十二种粗色处,其余的为十六种细色。

  

  22. 七识界: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界、意识界。

  

  23. 由于根门、所缘、及从彼生起的识,故为十八界。

  

  24. 四谛中的道,仅指八道支,除此之外,其他与道、果相应的触等心所法,通常是不包摄四谛中的。

  

  25. 五类:即五蕴、五取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

  

  

  

  第八 摄缘分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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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彼等有为法,何为诸法缘?

   如其所相应,我今分别说。

  

   <2>当知摄缘有缘起法与发趣法二种。

  

   此中缘起法,仅是观察“此有故彼有”的性质状态。其次,发趣法是说依缘住的关系,然而诸阿阇黎(注1),将这(缘起法与发趣法的)二种,混合而论。

  

  

   一、缘起法(注2)

  

   <3>此中,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是名缘起法。

  

   当知此中有三时、十二支、二十行相、三连结、四要略(注3)、三轮转及二根本(七类法)。

  

   (这里三时等)云何?(1)三时:即无明与行为过去时;生、老死为未来时;中间八(支)为现在时。(2)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里愁(悲、苦、忧、恼)等字,只是显示等流果而已(不是各别的支)。这里举无明与行便包摄了爱、取、有。如是,举爱、取、有,则亦包摄了无明与行。若举生、老死,便包摄了识(名色、六处、触、受)等五果。

  

  

   <4>过去有五因(注4),现在有五果(注5),

   现在有五因(注6),未来有五果(注7),

  

   <5>如是成为二十行相,三连结(注8)与四要略(注9)。

  

   (6、7)三轮转:即无明、爱、取为烦恼轮转;称为业有的一分有与行,是为业轮转;称为生有的一分有与其余的(识、名色、六处、触、受),是为异熟轮转。当知二根本,即无明与爱。

  

   <6>常受逼迫者,由诸老死惑,

   断彼二根本,轮回方息灭。

   由于诸漏生,而有无明起,

   如是于三界,无始轮回缚。

   是故大牟尼,建立缘起法。

  

  

   二、发趣法

  

   <7>(此发趣法摄有二十四缘):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亲依止缘、前生缘、后生缘、数数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禅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离去缘、不离去缘。这是发趣法(注10)。

  

   <8>名为名缘有六种,

   名为名色缘有五,

   名为色缘唯一种,

   色为名缘亦唯一,

   于是施设与名色,

   为名之缘有二种,

   二为二缘有九种(注11),

   如是六种缘云何?

  

   <9>(一)名为名缘有六种:即无间的心心所法,对于现在的心心所法,依无间、等无间、无有、离去缘为缘。前面的速行对于后面的速行,依数数修习缘(为缘)。俱生的心心所法相互依相应缘(为缘)。

  

   (二)名为名色缘有五:即因、禅支、道支,对于俱生的名色,依因等缘(为缘)(注12)。俱生的思,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多刹那的思(注13),对于业所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异熟蕴(受、想、行、识)相互(依异熟缘为缘),并对于俱生的色,依异熟缘(为缘)。

  

   (三)名为色缘唯一种:即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缘(为缘)。

  

   (四)色为名缘唯一种:即六所依(注14),在转起之时,对于七识界(依前生缘为缘);五所缘(注15),对于五识路(注16),依前生缘(为缘)。

  

   (五)施设、名、色为名之缘,依所缘缘、亲依止缘有二种。

  

   此中(所缘缘与亲依止缘),所缘由于色等有六种(色、声、香、味、触、法)。亲依止有三种:即所缘亲依止、无间亲依止、自然(或本性)亲依止。此中唯强有力的所缘,为所缘亲依止。无间灭的心心所法,为无间亲依止。贪等法、信等、乐、苦、人、食物、时节、卧具,适宜的对于内外善等之法及业异熟(为自然亲依止缘)。如是有多种自然亲依止。

  

   <10>(六)名色为名色之缘有九种:即增上、俱生、相互、依止、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

  

   此中,(1)增上缘有二:即强有力的所缘对于名,依所缘增上(为增上缘)。俱生增上的四种(欲、心、精进、观),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俱生(增上为增上缘)。

  

   (2)俱生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依俱生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俱生缘为缘)。

  

   (3)相互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大种相互(依相互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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