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9>色與受及想,並余諸心所,
以及識五種,是名爲五蘊。
五取蘊亦然,應知在叁界。
以無區別故,涅槃非蘊攝。
由門所緣別,故有十二處。
由于根所緣,及從彼生界(注23)。
叁界輪回苦,渴愛是爲集,
涅槃名爲滅,八支出世道。
道果相應法,不攝于四谛(注24)。
如是由五類,說攝一切法(注25)。
攝阿毗達摩義論攝集分別品第七竟。
[注 釋]
1. 七十二種:諸心法合爲一、心所法五十二、十八完色、一涅槃,共爲七十二。
2. 不善煩惱,可參考Visuddhi-magga 682頁以下。(華宇版,下冊405頁以下)
3. 實際唯叁種:即把四漏、四暴流及四轭中的欲與有合爲一“愛”,四系中的後二種(戒禁取身系、執此是實身系)合爲一“惡見”,故只有叁種。
4. 取二:把四取中的後叁種(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合爲一“惡作”,故只有二種。蓋有八:把六蓋中的第叁(昏沈睡眠蓋)及第四(掉舉惡作蓋)各分爲二,故成八種。
5. 隨眠合爲六:把七隨眠中的前二種(欲貪和有貪)合爲一“渴愛”,故只有六種。
6. 結亦唯有九:把十結中的見與戒禁取合爲一“惡見”,故唯有九種。
7. “雜”,爲善惡夾雜之意。
8. 中間的六智:即須陀洹果智、斯陀含道與果智、阿那含道與果智、阿羅漢智六種。
9. 無精進心:即五門轉向心一、二種前五識十、領受心二、推度心叁,共十六心。
10. 在疑心中的一境性,因爲甚弱,故不能成爲正定、邪定、定根和定力的作用。
11. 六因五禅支:六因,即貪、嗔、癡、無貪、無嗔、無癡。五禅支,在七禅支中的喜、憂、舍合爲一“受”,故唯有五。
12. 道支有九種:在十二道支中的正思惟、邪思惟,只是尋的兩方面,故合爲一;正精進、邪精進同爲精進,故合爲一;正定、邪定同樣是定,也合爲一;所以十二道支,說爲九道支。
13. 根法有十六:在二十二根中的樂、苦、喜、憂、舍合爲一受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合爲一慧。因爲它們都是各級的慧。命根依色、非色分爲二種。故二十二根說爲十六。
14. 關于叁十七菩提分:可參考Visuddhi-magga 678頁以下。(華宇版,下冊399 頁以下)
15. 依自性十四:四念處=正念。四正勤=正精進。四神足=欲、心、慧(正見)。五根=信、定。五力=零。七覺支=喜、輕安、舍。八道支=正語、正業、正命、正思惟。如是叁十七道品依自性而說,只有十四。
16. 總攝爲七類:即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以此七類總攝叁十七道品。
17. 精進有九處:即四正勤、精進神足、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
18. 念有八處:即四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定有四處: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19. 慧有五處:即觀神足、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信有二處:即信根、信力。
20. 或無思惟喜:上面所說的一切叁十七法,都能發現于出世間心中,但是思惟(尋)與喜,有時或者不現。例如:與初禅以上的禅相應出世間心,便無尋(思惟);與叁禅以上的禅相應的心,便無喜。
21. 十六細色:在二十八種色中,除去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地界、火界、風界十二種粗色處,其余的爲十六種細色。
22. 七識界: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意界、意識界。
23. 由于根門、所緣、及從彼生起的識,故爲十八界。
24. 四谛中的道,僅指八道支,除此之外,其他與道、果相應的觸等心所法,通常是不包攝四谛中的。
25. 五類:即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聖谛。
第八 攝緣分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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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彼等有爲法,何爲諸法緣?
如其所相應,我今分別說。
<2>當知攝緣有緣起法與發趣法二種。
此中緣起法,僅是觀察“此有故彼有”的性質狀態。其次,發趣法是說依緣住的關系,然而諸阿阇黎(注1),將這(緣起法與發趣法的)二種,混合而論。
一、緣起法(注2)
<3>此中,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由生之緣而發生老死、愁、悲、苦、憂、惱。如是,這是一切苦蘊的集,是名緣起法。
當知此中有叁時、十二支、二十行相、叁連結、四要略(注3)、叁輪轉及二根本(七類法)。
(這裏叁時等)雲何?(1)叁時:即無明與行爲過去時;生、老死爲未來時;中間八(支)爲現在時。(2)十二支: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裏愁(悲、苦、憂、惱)等字,只是顯示等流果而已(不是各別的支)。這裏舉無明與行便包攝了愛、取、有。如是,舉愛、取、有,則亦包攝了無明與行。若舉生、老死,便包攝了識(名色、六處、觸、受)等五果。
<4>過去有五因(注4),現在有五果(注5),
現在有五因(注6),未來有五果(注7),
<5>如是成爲二十行相,叁連結(注8)與四要略(注9)。
(6、7)叁輪轉:即無明、愛、取爲煩惱輪轉;稱爲業有的一分有與行,是爲業輪轉;稱爲生有的一分有與其余的(識、名色、六處、觸、受),是爲異熟輪轉。當知二根本,即無明與愛。
<6>常受逼迫者,由諸老死惑,
斷彼二根本,輪回方息滅。
由于諸漏生,而有無明起,
如是于叁界,無始輪回縛。
是故大牟尼,建立緣起法。
二、發趣法
<7>(此發趣法攝有二十四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親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修習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禅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無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這是發趣法(注10)。
<8>名爲名緣有六種,
名爲名色緣有五,
名爲色緣唯一種,
色爲名緣亦唯一,
于是施設與名色,
爲名之緣有二種,
二爲二緣有九種(注11),
如是六種緣雲何?
<9>(一)名爲名緣有六種:即無間的心心所法,對于現在的心心所法,依無間、等無間、無有、離去緣爲緣。前面的速行對于後面的速行,依數數修習緣(爲緣)。俱生的心心所法相互依相應緣(爲緣)。
(二)名爲名色緣有五:即因、禅支、道支,對于俱生的名色,依因等緣(爲緣)(注12)。俱生的思,對于俱生的名色,(依業緣爲緣)。多刹那的思(注13),對于業所生的名色,依業緣(爲緣)。異熟蘊(受、想、行、識)相互(依異熟緣爲緣),並對于俱生的色,依異熟緣(爲緣)。
(叁)名爲色緣唯一種:即後生的心心所法,對于前生的此身,依後生緣(爲緣)。
(四)色爲名緣唯一種:即六所依(注14),在轉起之時,對于七識界(依前生緣爲緣);五所緣(注15),對于五識路(注16),依前生緣(爲緣)。
(五)施設、名、色爲名之緣,依所緣緣、親依止緣有二種。
此中(所緣緣與親依止緣),所緣由于色等有六種(色、聲、香、味、觸、法)。親依止有叁種:即所緣親依止、無間親依止、自然(或本性)親依止。此中唯強有力的所緣,爲所緣親依止。無間滅的心心所法,爲無間親依止。貪等法、信等、樂、苦、人、食物、時節、臥具,適宜的對于內外善等之法及業異熟(爲自然親依止緣)。如是有多種自然親依止。
<10>(六)名色爲名色之緣有九種:即增上、俱生、相互、依止、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
此中,(1)增上緣有二:即強有力的所緣對于名,依所緣增上(爲增上緣)。俱生增上的四種(欲、心、精進、觀),對于俱生的名色,依俱生(增上爲增上緣)。
(2)俱生緣有叁種: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對于俱生色(依俱生緣爲緣)。大種相互及對于所造色(依俱生緣爲緣)。在結生的刹那,所依(色)與異熟(心)相互(依俱生緣爲緣)。
(3)相互緣有叁種:即心心所法相互(依相互緣爲緣)。大種相互(依相互緣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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