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在結生的刹那,所依(色)與異熟(心)相互(依相互緣爲緣)。
(4)依止緣有叁種: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對于俱生色(由依止緣爲緣)。大種相互及對于所造色(由依止緣爲緣)。六所依對于七識界(由依止緣爲緣)。
(5)食緣有二種:即段食對于此身(依食緣爲緣)。非色食(注17)對于俱生的名色(依食緣爲緣)。
(6)根緣有叁種:即五淨根(眼、耳、鼻、舌、身)對于五識(依根緣爲緣)。色命根對于執受色(依根緣爲緣)。非色(命)根對于俱生的名色(依根緣爲緣)。
(7)不相應緣有叁種:在入胎(結生)的刹那,所依(色)對于異熟(心)(依俱生不相應緣爲緣),心心所法對于俱生色,依俱生的(不相應緣爲緣)。後生的心心所法對于前生的此身,依後生的(不相應緣爲緣)。在轉起之時,六所依對七識界,依前生的(不相應緣爲緣)。
<11>(8、9)有緣及不離去緣有五種:即俱生、前生、後生、段食與色命。
<12>在所緣(緣)、親依止(緣)、業(緣)、有緣的(四緣)中,便包攝了一切(二十四)緣。這裏的俱生色,當知有二種,在轉起之時,爲心等起(色),在結生之時,爲(業)所作色。
<13>如是發生于, 叁世及離時,
內外與有爲, 並無爲諸法,
以施設名色, 叁種能包攝,
發趣論中說, 二十四種緣。
叁、施 設
<14>此中,色蘊即是色法,稱爲心心所的四種非色蘊與涅槃五種,名爲非色或名。此(名色之)外的施設有二種:即所知施設與能知施設(注18)。
(這二種施設)雲何?(1)(所知施設)依那大種的變化行相(形式)而施設爲地、山等。依材料的建設行相而(施設)爲房屋、車、貨車等。依五蘊而(施設)爲男人與人等。依(日)月等的運行而(施設)爲方、時等。依不觸的行相而(施設)爲坑、洞窟等。依大種的相與特殊的修習而(施設)爲遍相等。像這類的區別,雖然在第一義是不存在的,但是作爲(某些事物的)意義的影象形相(形式),成爲(我們的)心(或思想)生起的所緣(對象)。由于彼彼的比較分別(計度)而決定爲這樣那樣(事物),被命名、被稱呼、被說、被假設,故名施設,這種施設即爲所知施設(注19)。
(2)能知施設,以名、名業等之名的解說,有六種:即存在施設、不存在施設、存在不存在施設、不存在存在施設、存在存在施設、不存在不存在施設。
此中從第一義存在的色受等,依此施設時,爲存在施設。從第一義不存在的地、山等,依此等施設時,名爲不存在施設。其他由二者所混合的,當知次第的例如:六神通是存在不存在施設;女聲(是不存在存在施設);眼識(是存在存在施設);王子(是不存在不存在施設)。
<15>隨順于語音,經過耳識路,
由于而無間,生起意門境。
隨順于施設,得知彼意義,
應知彼施設,乃爲世俗法(注20)。
攝阿毗達摩義論攝緣分別品第八竟。
[注 釋]
1. 諸阿阇黎,即是指覺音等。覺音于《清淨道論》中,將緣起法與發趣法混合一起而說。
2. 緣起法在《清淨道論》中有具體地說明,詳見Visuddhi-magga 517頁以下。(華宇版,下冊143 頁以下)
3. 在《清淨道論》裏,稱爲“四攝類”。
4. 無明、行、愛、取、有,爲過去五支因。
5. 識、名色、六處、觸、受,爲現在五支果。
6. 愛、取、有、行、無明,爲現在五支因。
7. 識、名色、六處、觸、受,爲未來五支因。
8. 行與識之間爲一因與果的連結;受與愛之間爲一果與因的連結;有與生之間爲一因與果的連結。這名爲叁連結。
9. 四要略:即無明與行爲一要略;識、名色、六處、觸、受爲第二要略;愛、取、有爲第叁要略;生、老死爲第四要略。
10. 發趣法二十四緣的意義,見Visuddhi-magga 532頁以下。(華宇版,下冊165 頁以下)
11. “二爲二緣”即是名色爲名色之緣。
12. 因對于名色,依因緣爲緣;禅支對于名色,依禅緣爲緣;道支對于名色,依道緣爲緣。
13. 多刹那的思,即是不同時思。思的生起在一時,而果的生起在另一時。
14. 六所依:即眼、耳、鼻、舌、身、心所依。
15. 五所緣:即色、聲、香、味、觸。
16. 五識路:即眼、耳、鼻、舌、身五門。
17. 非色食包攝有觸食、意思食與識食的叁種。
18. 所知施設等于義施設。義施設是由聲施設和名施設所顯示的。能知施設等于名施設。
19. 這段文是根據原文並參考英譯本Compendium of Philosophy作這樣翻譯,但原文比較難懂,這裏再附其他兩種譯文作爲參考。
(一)日文譯爲:“像這樣的東西,雖然在第一義是不存在的,但是作爲(第一)義的影的行相,成爲心起的所緣。由于那(行相)各自互相比較,各自分別(計度),被命名、被稱說、被施設,故名施設。這個施設名爲被施設的施設。”
(二)Bhikkhu J. kashyap所寫的 Abhidhamma Philosophy對這段文是這樣寫:“然而我們在實用上認識它們作爲表示某些意義的對象。它們被認爲彼物,被說爲彼物,被知爲彼物,被慣用爲彼物,被假想爲彼物。這便是施設,因爲它是被假設的。”
20. 這個頌的意思,Abhidhamma Philosophy 是這樣寫的:“當對我們說一句話的時候,在每個音節上生起一個耳識的認識過程,並且隨即通過意門生起表現同樣的認識。如是,每個音節的意思和其他的相結合,並在一句話完結時,我們便獲得了習俗所取的意義。是名施設。”
第九 攝業處分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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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習奢摩他,及毗缽舍那,
二業處次第,此後我當說。
一、止的業處
<2>此中先說奢摩他(止)。當知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七種,是攝奢摩他業處(注1)。貪行者、嗔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六種,是攝行者。遍作修習、近行修習、安止修習,爲叁種修習。遍作相、取相、似相,爲叁種相。
1.四十業處 雲何(爲十遍等)?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此等名爲十遍(注2)。
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聚、骸骨,此等名爲十不淨(注3)。
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舍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此等名爲十隨念(注4)。
慈、悲、喜、舍名爲四無量,又名四梵住(注5)。
食厭想名一想,四界差別名一差別(注6)。空無邊處等名爲四無色(注7)。這一切是解釋奢摩他的四十業處。
2.六行者與四十業處的適不適 于(六)行(注8)者中,貪行者適合于修習十不淨及稱爲身至念的(身體叁十二)部分。嗔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等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信行者(宜修)佛隨念等六(種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及(一)想、(一)差別。其余一切(六遍及四無色)業處、適合于一切行者。又于諸遍中,大(所緣)唯適合于癡行者,小(所緣)唯適合于尋行者。
這是關于適合(不適合)的差別(注9)。
3.叁種修習于(叁種)修習中(注10),遍作修習于一切(四十業處)中都可以得。近行修習得于佛隨念等八(隨念)及(食厭)想和(四界)差別的十業處中成就,(但于此十業處中)無安止修習。安止修習得于其余的正叁十業處中成就。于此(叁十業處)之中,十遍和安般念,(得證)五種禅。十不淨和身至念,(得證)第一禅。慈等叁(種得證)第四禅。舍(得證)第五禅。這二十六種,是(屬于)色界禅的業處。其次四無色是屬于無色禅。
這是關于修習的差別(注11)。
<4>4.叁相 次于(叁)相中,遍作相及取相,于一切(四十業處)中都可以適當的方法而得。似相則僅于(十)遍(十)不淨,部分(身至念)及安般念(的二十二業處)中獲得。此中由于似相(的得證)而轉起近行定及安止定。(其進行)怎樣?即初學者于地曼陀羅(注12)等,攝取其相(爲所緣而修習),那種所緣名爲遍作相,而那種(初步的)修習則名爲遍作修習。
其次以心攝取彼相,(閉眼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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