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随无作,对过失的对治方面,和作有齐等的功能。这无作,不是作俱的无作。是说起了对防,就有善行随体而并生,作的功用已经谢灭,这善行常住,所以称此业(善行)叫“随无作”。它与过非相敬对,所以和受无作相同。灵芝律祖说:依照这样,可以知道,对治和防止过失,同时有多种“业”:一、本受无作,二、随中作俱,三、随行无作,都是与过恶敌对的。五、多品同:依据成论受体可以重发,一体有三品,初受如果是下品,再增就是中品,也可增为上品。如果是一增,则有二品:如若本不增,只有一品。如依多论,受无作只可一品,随无作可以多品。那多宗不通重发,只约随行有优有劣,不论受体。资持记说:四敌对同,由于有了本体方起防护,就称本体能防过非。五多品同:受体有三品,随体也有三品;因业随心发,受、随二戒各有三心,所以形成无作各有三品。
业疏又说:第二说明四异。一、总别异:受无作,有总的愿心打算于万境上不造恶;以法界为量,可以一念缘想,所以名总发。随无作,约实行,不是顿、总,而是渐、别,所以是别发。二、长短异:受无作,以尽形寿为期,悬拟预防,所以说长。随无作,从行善生,与方便俱有的,以与体同,心止则住,所以名短。济缘记设问:如果这样,为什么前说此善常在?答:这是对不复对防,所以说心止则住;前面是依据已作不失而说“此善常在”。既不能防,就不是随戒了,只可称为善;不同受体的终身能防,由本心而约期。三、宽狭异:受无作体相续,一直到命终为止,善、恶、无记——三性,虽然间起,而本戒不失,所以名宽,随无作,只局限于善性,防非护本;那恶、无记不顺于受,于义非有,所以名为狭。四、根条异:受无作是根,随无作是条,与二作相同。
关于第二长短异中的随无作,资持记的解释可以助于理解,它说:“事止则无者,非无无作,但由随戒,随作防非,作谢善在,无防非能,不名随戒,故云无耳。前疏云“此善常在”,文证明矣。”
弘一律祖有无作、五同、四异表,特别明了,且便于记忆,请查阅在家备览。
三、缘境宽狭
1、列释
行事钞说:就中有四:“一、能缘心,现在相续心中缘。二、所缘境,境通三世。如怨家,境虽过去,得起恶心斩截死尸。现在怨家子,有可坏义;未来诸境,可以准知。故缘三世而发戒也。三、发戒,现在相续心中得。四、防非者,但防过去未来非,现在无非可防。”
资持记解释说:本说所缘,而分这四科的,因为心随境起,所以先说明能缘心;心境相应,就能发受体,所以第三明发戒。戒必定有作用,所以最后说明防非。四义相连,不可孤立的。一、能缘心中,“现在”,简别不是过去,“相续”,简别不是一念。业疏说:“念念虽谢,不无续起,即以此心为戒因本。”二、所缘境中又分二:初示境,境通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如下,举事显相。例如与己有怨的人,有怨已死,就是过去。有怨或者有子女,就是现在。他的孙子虽然没有出生,如果生出来也必定有雠,这就是未来。在这三境界上,都能生起危害。欲成净戒,必息恶心,所以所缘的境,是遍赅三世的。三、发戒。问:与上面的能缘有什么不同?答:前是能缘的心,这是所发的戒;由于受体无可表示,还约能缘以彰显所发,又这四中,前二是作戒的范围,后二是无作的所属。又前三——心、境、戒,都是受体;第四防非乃属于随行。四、防非,“现在无非”,是约对治心行以论三世;防是预防,不使它起过失。对治现前,即是防未来非;才失正念,就落于过去非,所以说现在,没有防义。
济缘记对第三发戒“现在相续心中得”,有一补充说明。就是:若论发戒体本是通于未来的。依据初得戒时说,所以局于现在;说现在,是约能缘心以彰明分齐。
2、别简
行事钞说:“然则缘境三世,得罪现在,过未二境唯可起心,说言三世发也。若据得戒,唯在现在一念。”资持记解释说:前简别所缘。“得罪现在”,是随中持犯,必对实际环境。“过未唯起心”,是没有境界可对,只可以心去攀缘。“说言”,显明不完全真实,就着重的一边而说罢了。若下,次简所发。“一念”,是局限于三法完毕的一剎那间。因前所明缘,说境通三世;而发戒中则现在相续,所以须要重新简别其分齐。
事钞问:戒从三世发,而唯防二世非,是什么原因?答:若论受体,独不能防,只不过是防具,还在于行者的秉持,以随行资助于受体,才能成防非的作用。不防现在,因现在无非。但如果没有持心,便成罪业;如果有了正念,过失就不生起,所以不防现在。然而又因随行资助受体,使未来过失应起而不能起,所以防未非;如没有受体,随行无所从生。既起的恶业,就叫过去非,为了护持受体,不使它沾染尘垢,忏除往业,叫它防过非。——对受体而说是防过未非。
事钞又说:如果这样,戒必能防非,非又怎么起?答:必须行者随中的方便,秉持戒法,对恶法制止并和它对抗,才算防非。譬如用城池弓刀,抵抗敌人的一样。资持记解释说:上面所问说明受体能防过未非。现在要推其能防的功归于随行,所以提出这一问题。城、池、刀、弓譬喻受体;抵抗敌人譬喻随行,业疏说:“戒实能防,遮断不起;常须随行,策持临抗,方游尘境不为陵侵;如世弓刀深能御敌,终须执持,乃陷前阵。”
四、发戒数量
1、明境遍一切
行事钞说:“俱舍云:戒从一切众生得定,“分”“因”不定。何以故?不得从一种众生得故。”资持记解释说:初总标。学者多有不明白这义理,先约略地说明。分就是支——杀、盗、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七支业。因就是戒因,是说能受的心,没有贪、瞋、痴的三善心,和上、中、下三品发心。这段文打算说明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四位戒,都是遍于众生境界,所以举出戒支受心两相比较。又戒支、受心有尽有不尽,那还可以得戒;如果众生境不遍,就决定不发戒。又五、八、十的三位戒,只发前四支,具足戒全发七支;这说明七支多少都是得戒,就是“分不定”。又如果约三善,那就三心同时;如约三品,那就随得一品,这说明三心是全缺都可发戒,就是“因不定”。惟独是众生境,不可以不尽。所以说“定”的。何以故下,征释定义。“不得从一种”,是说必须“遍”的意思。
分┬杀 ┐
├盗 │
├淫 │┌五、八、十戒从四分得 ┐
├妄言├┤ ├分不定
├恶口│└具戒从一切分(七分)得┘
└绮语┘
因┬约三善心┬无贪心┐
│ ├无瞋心┼从一切因得—三心同时—以善心必不相离故┐
│ └无痴心┘ │
└约三品发心┬上品发心┐ ├因不定
├中品发心┼不从一切因得—一品心定─以三品发心┘
└下品发心┘ 心不俱故
弘一律祖依据上段记文和下段钞记文而立出这表,更帮助习学上的理解了!
事钞又说:“分不定者,有人从一切分得戒,谓受比丘戒。有人从四分得,谓受所余诸戒,即五、八、十戒也。因不定者有二义:若立无贪瞋痴为戒生因,从一切得,以不相离故。若立上中下品意为戒生因,则不从一切得。”资持记解释说:二别释分二:初释不定又分二:一、分不定中,“一切”,是七支,俱舍,就是有部所计,说比丘戒方得七支,是具足戒,其余三戒只得四支,因不具足;依照成宗主张:四戒都发七支,就是可以从一切得定。现在依成宗引文,而宗计必须知道。二、因不定中二、先明三善。“一切”,是三心俱时;若起三毒,那就有单、具的不同;若起三善必不相离。次明三品。“不从一切”,是三心不能俱有。
事钞又说:“若不从一切众生得,戒则无也。何以故?由遍众生起善方得,异此不得。云何如此。恶意不死故。”资持记解释说:二、释定中:比前分、因不从一切皆发得戒,缘境恰恰相反。所以说“若不从”等。何下,解释无戒所以。云下转释不得之意。死,是息止的意思。
事钞又说:“若人不作五种分别,得木叉戒。一、于某众生我离杀等。二、于某分我持。三、于某处能持。四、某时能持。五、某缘不持,除斗战事。如此受者,得善不得戒。”资持记解释说:“五种分别”,初受时发心断恶,于这五事有能不能,所以就生取舍。第一,简别生类有能不能。二、简戒支,多宗五、八局于定数,如果受了一二支只得善行。成论就不是这样,分受满受都能得戒。三、空间。四、时间。多宗:五戒须尽形寿。八戒日夜为定。成宗:五、八二种戒尽形寿或半日受持,随机长短。五中,除斗战,是说遇了这些缘,便不能持。如下是通结。由此可知:戒、善就在遍与不遍的分别。
业疏说:“夫论戒者,普遍生境俱无害心,方成大慈行,群行之首。岂随分学,望成大善。义不可也。”济缘记解释说:“大慈”,是佛行,“群行首”,是发趣义,“分学”,是说持少分而不遍境,“大善”就是上面的大慈与行首。
资持记说:由此可知:得戒的心,不容许有毫发的恶意存在;戒的所以高超万善,轨道五乘,众圣称扬,实在都是由于这个理由。
2、明发戒多少
业疏和济缘记的意思:先就在家男女五戒所获多少来研究。如多论说:五戒相,先说有情境,于一切众生可杀不可杀,乃至可欺不可欺(或约境强如佛圣人等,或是境弱如蠕动微物不可淫妄等),一切众生下至阿鼻上至非想,傍及三千大千世界(阿鼻、非想,从竖的方面说;傍及大千,从横的方面说;小乘教的境量,齐此而已。),乃至如来有命之类,皆得四戒(即前四支)。以三因缘(贪瞋痴三毒)单历,得十二戒。再说非情境,都以尽形寿为期,三千界内一切酒上以三毒历之咽咽三戒,兼前共发十五戒,以初受时,一切是酒皆不饮故。纵使入般涅槃,或者酒尽,戒常成就而亦不失。这就是说境灭而戒犹存在。入般涅槃,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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