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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因明学阶梯▪P6

  ..续本文上一页,从性质方面分为:(1)现量,(2)比量,(3):已决智,(4)思察,(5)见而未定,(6)疑,(7)颠倒识等共七种。

  现将以上各自之性相与相依分述如下:

  (1)离分别而又不错乱之识,为现量的性相,相依或事例,如取色的眼识。

  (2)依靠变为自依之正确因明论式之建立所生对自之所量隐事新生不欺诳之执识。为比量之性相。相依或事例,如理解是无常之比量。

  (3)悟解已悟解之非量的认识,为已决智的性相。粗依或事例,如忆念过去事情的记忆力。

  (4)不依赖任何经历和所依正确因,而是对自境是绝对真谛新认之执识,为思察的性相。相依或事例,如执树之分别心。

  (5)对自己所缘的境(对象),虽显现自相但尚不能引生肯定之认识,为见而未定的性相。相依或事例,如对极端美丽之色正贪恋者身内闻声之听觉。

  (6)对自己之境于两端疑虑不绝的知识,为疑之性象相。相依或事例,如在这黑暗中,疑为是否有贼的心识。

  (7)对自己所缘之境错乱的心识,为颠倒识的性相。相依或事例,如黄疸病患,见螺为黄色的根识。

  (二)能诠之声,分为性相与分类二种:

  1.由于表示之力,能懂自己所说的意思,为能诠声之性相。

  2.分为四类,即从性质方面划分、从所诠的内容方面划分、从诠说法方面划分、从排除方面划分。

  第一,分为名、句、文三类。

  甲、仅诠意义性质的声音,为名的性相,分为真名与假名两种。

  1.对彼事,最初所标名称之一,从而能对彼事正确理解,为真名的性相,例如百兽之王,称之为“狮子”的声音。

  2.以与其名所表之义相似,或将其联系作为理由,在其基础上后来所安上标记的名字,为假名的性相,此划分为二,即以联系作为理由所安的假名和以相似作为理由所安的假名二种。

  其一又分为以从生联系作为理由和以同体联系作为理由二种。

  (1)因的名字安于果上和果的名字安于因上二种。逐次举例如下,把太阳光称为太阳;将成立语说为比量。

  (2)以同体联系作为理由,如用集体的名字安在个别上面,用所成之名以诠声。以相似作为理由,如把英雄人物称之为“狮子”。

  乙、结合意义的性质和特点而表达的声音,为句之性相,如说:“哦呦,诸有为皆是无常,是生而必灭之法,出生后即渐变灭,若能更速灭则安。”

  丙、变为名句基础之语调为字的性相。划分为韵母(元音)和字母(辅音)两大项,韵母(元音)即a等、字母辅音即k等。

  第二、从所诠的内容方面分为诠种类之声和诠集合体之声二种。

  由句本身直接表现出来的许多所诠内容,为诠种类声的性相,例如所知(所了解的事务)。由词句本身直接表现出来之所诠粗略内容,为诠集合体之声的性相,如说瓶子若而彼二声矛盾还是不矛盾?从一个事物上看,有矛盾。如说“瓶子”之声,相待“金瓶”为诠种类,而不可能是诠集合体。相待其瓶体为诠集合体,而不可能是诠种类。但相待各物却不矛盾。如说瓶之声相待金瓶为诠种类。相待瓶体乃为诠集合体。金瓶是瓶的之分,而瓶却是由瓶之色等八种物质之集合体。总而言之,诠种类和诠集合体可用四句拣别,属于二者,为诠瓶之声,因为已成瓶之若干差别彼为粗略概念。不属二者,如说:“兔子之角”。是诠种类,非诠集合体者,如说安乐,安乐的差别尚多,而此安乐非

  粗略概念。是诠集合体,非诠种类,如说“雪山”,这是粗略概念,其差别未成故。

  第三、从诠法方面分为诠法之声和诠有法之声二种。

  1.说者与听者所欲指的意义本身,即显示的差别法之声,是诠法之声的性相,如说犏牛的白色。复次以说“犏牛的白色”之声作为有法(命题的前陈),是排除其他差别之声(命题的后陈),其义乃排除作为其他差别法的差别依在心识的境(对象)上出现,比如显示为差别法之声故(因)。复次当听者仅听说白色时,对说的那“白色”究竟是指海螺或犏牛等那一个的白色呢?想知道,故提问之后,说者乃指出犏牛之白色是差别依,犏牛是差别法。因为把那犏牛说为区别于海螺的白色等的法故。

  2.说者与听者所欲指的意义本身,即显示的差别依之声,是诠有法之声的性相,如说白犏牛。以说白犏牛之声作为有法(命题的前陈),是不排除其他差别之声(命题的后陈),其义作为其他差别法的差别依在心识的境上不予排除,将差别依显示为心识之境(对象)故。

  复次,当听者听到说犏牛之时,那犏牛认为是白色或兰色,想知道,故而提问之后,当说话者答复是白犏牛时,乃显示犏牛是差别依,而白色乃是差别法。因为把那白色说为区别于兰色等的法故。从而当说犏牛的白色和白犏牛时,说犏牛的二词,在诠述犏牛之体时,虽没有区别,但说犏牛的白色一句话中的说犏牛之声,乃将犏牛作差别法诠述,故相待犏牛乃为诠法之声。而说白犏牛一句话中的说犏牛之声,乃将犏牛作差别依诠述,故相待犏牛乃为诠有法之声。  —

  第四,从排除方面分为,排除不具、排除他具,排除不可能三种。

  1.彼法于彼依(事)之外的依处上面不排除具有,但彼法于彼依上不具备给予排除之后,显示唯具有之语,为排除不具的性相,如说唯是声无常。

  2.彼法于彼依之外的依处上面排除具有之后,显示于彼依上不具之语,为排除他具的性相,如说唯声是所闻性。

  3.彼法于彼依上排除不可能具有之后,显示唯可能具之语,为排除不可能的性相,如说唯从奶牛可能生出牛犊。

  排除他具之语及排除不具之语,两者是矛盾的。盖彼法于其他上面具备排除与不排除系矛盾故。而排除他具与排除不具之意义两者是不矛盾的,因为所闻性既排除于声以外的其他上面具有,同时也排除于声之上不具有故。前理之所以成立,因为所闻性为声之性相故。后理之所以成立,其所闻性乃为成立声是无常的宗法故。若尔,倘未正式用肯定之词,三种排除的意义是否有所理解呢?有。例如:在世界上司竹(成有,人名)比那巴(角宿,人名)的射击术以高超著称,但想知道那巴是否善于射击,故提问时,而答以那巴善射的话,则属于排除不具,非排除他具,因为除那巴外,不能排除他人善于射击故。这不是排除不可能,因为不可能不须排除故。

  在世界上,国王成有,本来就以善射著称,但怀疑是否还有比他更善于射击的人,在提问时,而答以成有善射的话,则属于排除他具,非排除不具,因为不具有与不可能不需要排除故。

  凡是海生,非皆为青色,因为除海生,还有人看到其他的青色,当有人怀疑除海生外,是否还有其他的青色,在提问时,乃答以可能有海牛青色的话,则属于排除不可能,非排除不具和排除他具,因为此二不能排除故。

  (三)叙述补特伽罗(泛指生物,在佛教中包括佛、菩萨及一切声情)分为性相与分类二种: 1.依据安立所依之事、五蕴之任何一个、而命名之“我”,为补特伽的性相,吾、我、补伽罗三者同义。2.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各处之三类补特伽罗。

  本篇参考以下因明学著作写成:1.法称论师:《释量论·成量品》;2.盛宝:《释量论能显解脱道论疏》;3.善贤:《因明七论除意暗论》;4.僧成:《因明大论量理庄严疏》。

  因 明:

  梵文HetuVidya的意译。佛教名词。“因”(hetu)指推理的根据、理由,“明”(Vidya)即知识、智慧。是通过宗、因、喻所成的三支作法,进行推理证明的学问。其中“因”最重要,故称“因明”包括逻辑学和认识论(“量论”)两部分。逻辑部分研究逻辑规则和逻辑错误。逻辑规则是关于宗、因、喻三支及其互相关系的规定,主要有因三相、九句因,合与离等。逻辑错误称为“似”或“过失论”,包括宗九过、因十四过、喻十过(后来法称有所增减)。认识论部分研究现量、比量。起源于古印度正统婆罗门哲学派别关于祭祀的辩论,其中正理派(Nyaya,又泽“尼夜耶”)深入研究了逻辑问题,以五支作法为中心,初步归纳出正确推理的基本规则和错误推理的原因、类型。此称“古因明”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龙树全盘否定正理派的逻辑学说。但由于辩论的需要,瑜伽行派逐渐吸取并发展了古因明,使之成为驳斥外道、宣传教义的重要工具。五至六世纪的陈那对因明作出重大改革,建立三支作法的“新因明”。七世纪法称又有重要发展,并将“量论”运用于佛教理论之中。南北朝时期,佛教因明论典陆续传人中国。唐玄奘译《因明入正理论》和《因明正理门论》,又将陈那的新因明传人中国。其弟子据师口授,竟相传习注疏。宋、元以后,西藏地区的因明研习十分盛行,先后共译梵本因明类论著六十六部,西藏僧侣又作了大量注琉,对因明有所发展,许多重要因明著作赖藏译本得以流传至今。玄奘的弟子又将因明传入朝鲜、日本。汉文佛籍中关于因明的论典主要有:《回诤论》、《精研经释》(又名《广破经论》,1939年法尊自藏译本转译),《方便心论》、《如实论》、《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观所缘缘论》、《因明大疏琉》等。

  ——《宗教词典》

  

《入因明学阶梯》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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