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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颂▪P4

  ..续本文上一页虎性,及见流血等,便发昏迷等。

  故定由何性,作用,随转心,彼无则不生,故是依于心。

  如依止于心,听闻等诸行,于心时明显,如是无异无故,

  身应显功德。

  由具足我爱,非他有情引,欲得乐舍苦,受生鄙劣处。

  于基颠倒觉,爱缚为生因,若谁无彼因,彼即不复生。

  若不见去来,根不明不见。如因目不明,不见轻微烟。

  虽有身细故,或有无质碍,如水,如金汞,不见故非无。

  手等摇动时,一切应动故,相违之业用,于一不可故。

  余则应成异。一覆一切覆,或不覆应见。一染变应变,

  或不变应知。故一聚非有。

  若多则如前,无别故微故,应不能了知。无差别不成,

  有别是根境,故非是微尘。由此亦遣除,谓无能障等。

  水银与金杂,热石如何见?根等别无能,如何而了知?

  由具,此过同。若谓金与汞,由具能见者,所依无可见,

  由何能了知,味色等具违?若许由假立,是则觉应异。

  如何名长发?

  异具彼自体,及诸言说外,具数、业等体,于觉无所现。

  声智是缘于,随异事而行,分别假立义,喻如功德等。

  已灭及未生,若许此是假,由何因许彼?彼于一切事,

  何不许彼因?若谓非皆假,异差别为主。由何?若无异,

  异则应无义。非因有余义,白等具数等,其声非异门。

  若彼亦余义,德实应无别。虽非有余义,由遮分为异。

  如业非实声。

  由诸说事声,具足彼数等,如异而说者,是简别余法。

  唯欲知彼许,余皆无所引,有说指之具,如异法而说。

  虽只说一义,为引一切故,而言指具足,许是说有法。

  作如是言说。舍色等能别,遮非共果因,而作瓶声转。

  故非言瓶声,作一所依声。此是言种类,与言聚差别。

  彼总作为支,言瓶之色等,显彼能差别。此于余应说。

  无余是因者,离一支亦非。

  各是功能性,应顿生众多。

  多性相同故,呼吸非能定。一亦应显多。彼因常住故。

  若非众多因,非渐,无别故。即于一息顷,亦缘多义故,

  非由彼决定。若一觉知多,彼即成顿知。无所相违故。

  渐亦应不知,无有差别故。若计非自类,时息多刹那,

  是如是心因,无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类为因,

  最初应不生,如是因非有。生息异境故,有亦定成多。

  故觉应顿生。虽多,一时者,是一心之因,息动微弱等

  缺一应不生。倘随有是因,识亦应有别。若此从彼异,

  不异,非彼果。

  识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贪著余义,识则无功能,

  不缘他义故。若谓先从身,顿生起诸觉,后由自类定。

  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身灭非依故,心应单独住。若心续住因,不为彼因转,

  而作其支分。即此世五处,是生余身因。为破彼支事,

  及因,不可得,说非能决定。根等是有余。前根于自类,

  现见诸功能,见转故余余,诸生亦成立。若彼从身生,

  犯如前过失。若从心,余身,亦应从此生。

  非由离因故,诸最后心等,皆无想相结续,故彼立有余。

  由修虽增胜,如跳与水暖,非能越自性。

  若所作复须,观待勤功力,或所依不坚,殊胜不增长,

  非如是自性。益彼诸功能,于诸后殊胜,无办功能故。

  依非常住故。虽增非性故。若时所修作,不复待勤力,

  余力转增胜。心中悲愍等,修生,自然转。如火等于薪 ,

  水银与金等。故从彼等生,是性生功德。故能使功力,

  后后转增胜。是从前同类,种子增长者,悲等诸觉心,

  修习于何住?

  跳则非如是,从跳生于跳,彼因“力、勤勇”,功能决定故。

  跳是决定性。初跳非如后,彼身违逆故。功渐除违逆,

  安住自力性。悲从自种生,若自种为因,无逆品损害,

  心成彼体性。如是前前修,心法悲愍性,及离贪觉等,

  是余显根本。由修彼悲性,如离贪、贪、厌。

  具悲摧苦故,勤修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现彼难说。

  以教理观察,由苦性差别,当了别苦因,彼无常等性。

  如是因安住,不见果遮故。为摧彼因故,当观彼逆品。

  了达因性故,亦解彼逆品。由我我所执,有为为行境,

  贪爱是其因。彼之能害者,见无我,相违。众相多方便,

  经长时修习,于其德失相,当行走极明显。心亦明显故,

  因习气永断。能仁为利他,胜出麟喻等。

  义故修方便,许彼是大师。成就先起故,说此二为因。

  因断具三德,是为善逝性。非苦所依故。是善,见无我,

  或从彼加行。生及过普起,说为复退转,断我见种故,

  是不退转性。彼谛异体性。身语心粗重,无烦恼无病,

  余说道不明。修故无余断。

  有说语等故,过失非永尽。引遮相犹豫,故是错乱因。

  常故、无便故、或便无知故,为何遍计说,诸过失无尽?

  有因故,由修,因对治尽故,由了知因性,知彼亦成立。

  求护者宣说,亲自所见道。无果,不妄语。具足悲心故,

  凡一切所作,为利他行故。以故是定量。

  复次救护者,宣说四对谛。

  苦流转诸蕴。

  由修习现见,贪等明显故。

  非是随欲性,无因生违故。

  由有错乱故,非风等之法。若谓性杂故,无过。则彼法,

  余法何不见?一切贪应同,故非一切法。如色等无过。

  若非由特殊,诸业增上者,彼诤亦相同。若计贪等是,

  一切法性者,无能、无自性,果由何不同?

  诸患难有别,而无差别故。不成者,非尔。一切变以,变故,

  亦非一切生。若因增长时,果不可衰减,犹如烦热等。

  贪等之转变,是从苦乐生。不等分生苦,若不生贪者,

  当说由何生?从等分增液,从彼生贪者,不等见有贪,

  余等分亦非。余尽,滴血亦。一女液无定,于一不猛贪。

  若色等亦支。非,皆不公平故。无定,应不生。不执德,应生。

  执德亦是支。应一切皆成,执为功德者,因无差别故。

  若时许有贪,如时非有肺,二体不同故。不见此决定。

  若谁说贪等,依赖于同类,习气差别转,彼无此过失。

  此破大种性,所依亦破故。白色等非是,依止于地等。

  依声亦因义,或与自所依,无别而住故,是依余非理。

  若如醉等能,有别,非离事,有余义功能。能坏事应坏。

  所依若全住,能依应非坏。若相同,非尔,了达现相与,

  大种心异故。乃至身坏时,如色等,意体,应同。然分别,

  岂是义增上?若时无待身,有识为余识,习气醒觉因,

  故从识生识。

  非识则非识,亲困故亦成。若许一切事,具识能故者,

  草等端百象,先不见言有,除如牛数论,余有惭谁说?

  百次分析因,所应见体性,彼性先不见,如何彼当有?

  从先无而生,贪等应无定

  未越大种故,若都具贪等,一切贪应同。若由大种别,

  诸种无生别,然此别所依,如其彼增减,此从有应无。

  若贪等虽异,因同体无遮,故非。因体同,一切贪应同。

  同体生牛识,或此中地等,非有有情等,诸差别次第。

  暖次虽有别,非有无暖火。如是此亦尔。非尔以离暖,

  余火已破故。若有余功德,具差别次第,彼等彼差别。

  可断如白等。

  非定如色等,与种无别故。若彼同,日非,贪等应俱故。

  遍计为境故,境亦非能定。

  离同类因故,贪等应无定,或因相近故,诸觉于一切,

  一切时应生。

  彼暂可得故,无常。过依故,因自在故,苦。非我。非加持。

  非因非能持。常如何能生?故非从一因,多果异时生。

  虽余因和合,亦不生果故。若比知余因,诸常非有彼。

  由是暂时性,成苦性有因。无因,不待他;应常有,或无。

  若如棘刺等,锐利等无因。如果皆无因,有作如是说。

  若此有彼生,若此变彼变,说此是彼因,此于彼亦有。

  触是色因故,于见是因由。

  破常;亦非有,从自在等生,无能故。

  是故,有贪是为因。何故?谓诸人,遍执境差别,

  得彼意乐作,彼有贪。何故?有情于乐苦,欲得舍而转,

  许彼等即是,欲爱及坏爱。

  由著我为因,于非乐乐想,于一切寻求,故爱是有依。

  离贪不见生,诸论师所说。无身不见贪,从身亦生贪,

  许彼因故许。是遣除亲因。若随许此理,自害自所计。

  若生见贪故,谓与生俱起,同类生,前成。

  “不知”是有因,未说,唯说爱,能引相续故,无间故。非业,

  有彼有无故。

  彼非坚固性,因有碍等故。转故无解脱。非,许,不成故。

  若未坏我贪,彼当受逼恼。尔时增益苦,不能住自性。

  虽无解脱者,勤摧邪增益。离贪安住者,由悲或由业。

  引业无遮欲。已越有爱者,非余所能引。俱有已尽故。

  知苦以无违,前行随转者,事法生悲愍,非连系有情。

  彼于无我法,增余我而贪,由了苦相续,而生起悲愍。

  痴是过根本,彼是执有情,无彼则不从,过因而生嗔,

  故许悲无达。非无有解脱,由宿行已尽,不续余生故。

  行功能无尽,彼住无过失。由悲下劣故,无大功力住。

  若是大悲者,为他而安住。离萨迦耶见,初道应无有。

  未断俱生故。若断岂有有?若欲得安乐,及欲不受苦,

  所有念我觉,俱生有情见。若不见有我,则全非我贪。

  若无有我爱,非求乐奔驰。

  生苦因即缚,于常何有彼?不生苦因解,于常何有彼?

  不可说无常。彼非任何因。于不可说中,缚解皆非有。

  若自性无坏,智者说彼常,弃此可羞见,当说彼是常。

  虽转依,如道过复起。非尔,无能故。识是取境法,

  如有而取彼。彼所有体性,亦是此能生。是此性。从此,

  由余缘歧误。遮止见待缘。不坚如蛇觉。心自性光明,

  诸垢是客尘,故先无能者,成性后无能。有能,于能生,

  损害坚实事,亦不能久住,如湿地上火。无害,真实义,

  于自性。颠倒,尽力,不能遮,觉持彼品故。

  我执一因性,是因果事故,贪嗔虽互异,然非能违害。

  慈等愚无违,非极治罚过,众过彼为本,彼是迦耶见。

  见明逆品故,心所所缘故,说邪缘无明,故余不应理。

  相违此当说,空见违彼故,与彼性诸过。相违善成立。

  众生法性故,非尽,如色等。非尔,不成故。若连对治品,

  现见可遮故。已灭诸过失,非如坚还生。彼体使无系,

  如灰不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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