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 由宗因之语
应成非所乐 当知是答彼 由彼门合故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显喻 由合故知因 若说反破者
应成为无因 由二喻成故 故非别解因 应非宗法故
由先有所立 如是因宗门 当知说过破 无异言即此
于别法宣说 言同品于品 不许此有异 彼余彼相违
于二种异品 无因及相违 唯由于简别 唯同品非有
虽是同一相 多义转应理 总随转非愚 所量作无常
作性闻勇发 无常勇无触 依常性等九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乐说随一数
于相违疑故 如是疑及因 见决定为一 诸具二相者
许二二非一 众多若不违 尤其于一转 若法是不共
共决定相违 遍一切于彼 皆是疑因性 观宗法审察
若所乐违害 成踌躇颠倒 异此无似因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由违害于彼 此成相违因 共与差别法
及所立二种 初二是犹预 余观待分三 由随行不行
返随不成故 非于一随行 及返应成因 成二者非有
有亦无俱非 随遮其所无 即成所成义 彼一余二转
若如转成者 由白色德依 应逆其次第 了知三二一
显示一言故 反所立于违 若随所转者 于差别愚蒙
对论轨者说 若显异品无 便说为因者 若异品唯无
不共应成因 指定唯异无 唯等遍为因 非许唯同有
于一见多义 若示彼体者 述因则无能 如实义未说
由何相于何 如超越能知 不见义能立 眼所取等声
应成无常因 若谓未说者 于何何未说 俱行于所立
非尔由二喻 即见无常等 岂许余所立
诸正理派者说:从同法说喻,彼即成立所立之因,对彼曰:
若同法能立 非分非第五 谓语应简别 于能立非理
俱应得他性 彼非同法因 非彼二过故 应时亦无他
各相违害故 假立亦非有 故第六于彼 差别亦无义
非许一切语 何许应简别 无许为不许 超越主要声
唯异门于总 非有其特殊 彼似空异法 于同应是因
诸胜论者说:彼相应之法是因。对彼曰:
总性应成法 法有法非宗 不共亦得成 宗相应之法
复次诸不定 成立有空等 量式不应立
诸数论者说:由彼量式所立差别,比量有二种,谓相应与反破。对彼曰:
不知量境故 所立法能立 是广语未说 不具胜随行
语亦度非理 与宗义相违 无诤故非有 异如树皮等
随行皆成者 有一类随行 余亦唯一果 亲因亦成彼
非外俱过故 虽许亦相违 亦应成不定 喻由缺所立
故彼亦非有 非成由差别 障碍因非二 二式亦非理
最后者相反 遣一彼非理 非如具有五 由破一一敌
许为后边者 敌答无边际 应皆成反破 是为中间颂
由于论轨中 未说不成别 亦未说错乱 彼亦有不共
亦相违决定 一相违总同 一不成不共 未说相反由
及违害所乐
诸正理派者说:有错乱者,即是不定。非有差别。说:违宗所许是为相违。余相违,非他。说:为抉择应时义故,所列举者,名时相同。此应成不定。说能立与所立无差别故,名同所立。此非不成。说延时而说,名过时者,此是不完全成立所立故。
若如胜论者 无有或相违 相反说不全
观喻与似喻品第四
所说三相因 善住于宗法 所称余二相 以譬喻显示
所立随行因 所立无则无 同法及异法 当说为譬喻
以非遮而遮 如是无有相 由非作故常 由坏此果性
此说则不遍 非乐等合离 共不共相违 亦应成能立
一一俱未说 故说为二喻 如自所决定 欲生他决定
说宗法系属 所立余应舍 非是离于因 别说于譬喻
为显因义故 比度非无义 成因系属故 说二譬喻者
喻应为别有 别则同世间 彼等说喻时 但说诸同法
舍能立所立 成单纯比度 于彼异法中 为非遮比度
彼异法量式 异品同时说 若宣说返者 或立所立因
或是彼差别 同说应无穷 唯宗法是因 有误亦应成
俱说不成者 九中俱亦有 已说譬喻
无因所立二 异品未作无 随行倒二种 无随行亦似
无因等无喻 随行颠倒等 未说系属故 非有系比度
是中间颂
论轨中说:决定显示彼等系属者,是为譬喻。
不应说彼等 非互所立故 亦非唯同法 显示其俱行
若义亦说余 不应说异品 若异品显示 无不生系属
不取所立者 则应全非有 由彼成余故 即由显能立
应得非乐常 非唯一喻过 如前已宣说
诸正理派者说:由所立同法,通达彼法之喻是为说喻。从彼相违是颠倒喻。对彼曰:
能了不见彼 俱说应无义 异门余成故 不合所立法
观待于说喻 言如是结合 于所立如是 结合不应理
总唯说为因 别依自随行 非具对治品 别门亦应尔
诸胜论者说:俱极成为喻。对彼亦云:
说虚空喻式 或非语一分 不说随行相 彼是喻影像
能立结合义 自续亦无义
观遣他品第五
声起非离比 而是其他量 由遣他门显 自义如作等
诸异无类声 无边故乱故 种类或具声 非别诠异义
又曰:功德与有德 说别定异故 同所依之实 及声皆极成
是为摄颂
系属由有系 法所引而说 如是由所作 说事非由余
由此种类声 诠说不应理 无自在非具 假设非有故
如说民为王 觉相各异故 次第而说者 如花螺等白
于德所益事 无觉亦应转 杂相于一切 皆应成倒智
总等与多性 及诸顿缘者 饶益应相违 见玛垴众色
彼等诸异法 具彼过相同 类性或具性 由何不相合
说具彼为异 彼如前已遣 唯具彼应观 为系或是有
瓶等具彼义 若衣等不转 彼总义如何 唯声义相同
许彼无因缘 若一如青等 非尔纵然许 类无类故非
义引不决定 故声亦遣他
又曰:所诠虽众多 声非皆能了 与自随系义 是遮遣之果
声亦非能于 众多法义转 唯于所结合 非由声德等
是诸摄颂
遣异义别故 了自义异愚 一无异果故 能别与所别
彼非唯是青 亦非唯是莲 聚是所诠故 如颜色无义
颜色无少义 然由彼二语 能了彼所诠 彼亦了单义
应互成一故 聚非有一性 聚应成众多 声非舍自义
疑故非遣他 一应成异门 异则亦非二 义之实与德
若于一转者 总别二非有 具彼二亦无 如是声应是
唯说类与德 于说具彼中 应成同不同 同故不乐说
牛马等亦同 彼未差别者 应成多聚集 又所许亦无
德实应非显 异由能诠异 声自无差别 能显所显异
当得互相依 自性多与一 互相显应多 由德能能诠
别故设为异 一多相系故 应成为众多 是中间颂
能别与所别 非自在前说 非他总与别 应说为异门
无违故积聚 亦能诠余义
又曰:许尔许故异 自总皆不舍 不取于一义 此等生疑同
虽众多取总 由异不错乱 能别与所别 彼等非相同
是诸摄颂
异与诸余异 相违故能遣 余总诸异义 自总等相违
彼非彼亲遣 总非相同性 如是与余别 彼非能除遣
若是同所依 功德与余德 于一实转故 所依不相违
不见故亦遣 总当遣自异 余非理见故 如是现彼疑
若谓疑应理 彼单独决定 若异无单独 彼闻者则见
遮遣余声已 由声总能诠 于何义疑一 于多义亦疑
不见余声义 显自义分故 声系属性易 错乱亦非有
又曰:树地生及实 有所量逆次 四三二一疑 余是决定因
是中间颂
破余周遍故 彼异义非异 亲转非异故 其异无穷故
诸类法安住 遣他由何定 世许不应求 如是色应同
眼所取作用 实等亦应尔 非白等无别 应唯随行成
非亲许周遍 若有许一切 与无系属者 由何说何法
有由多体性 若许由泥异 陶等异觉者 无离异非他
何为破异觉 诸德胜自性 非属所见道 凡属可见道
皆如幻甚空 虽有互差异 然由见犎等 彼觉喻相违
是依汝宗义 此无观待知 唯自分别化 以非遣之声
不诠任何性 无始故乐成 由总门除遣 若许有余我
观一性多性 彼于事非理 汝显能亦尔 观声所诠义
此非根行境 若此声等转 非各别诸根 若言词所说
假设为语义 诠别现语义 从彼初生起 如由串习语
无义亦生心 由自缘相属 各了多种相 彼由余语义
许为所遮义 知系属语义 非异于比量 若何从何生
种种分别识 彼亦是自证 非异于现量 随欲由义别
有者亲诠说 如有不观待 数量形而转 如水等诸滴
聚合而诠说 有者非唯于 支分而转 由如形显分
差别而诠转 声于彼支分 不见能诠转 显所达义故
非系假立故 此方亦说余
观反断品第六(或反决、似破)
诸说似量者 显非如理分 宗成就相同 故说缺减等
为显彼性故 及说彼似故 此答说应理 反断是似答
会不会三时 说因非所乐 说会不会因 缺减因相同
义因似不成 说常无常随 彼非能无常 说宗过随顺
先说由无因 应无有所立 未说同增益 说者语能立
似不成似少 若说前能立3] 说前非因故 不成相违语
未生同二种 许由二增益 果由他性分 显不成所立
彼果同如是 说者欲三种 所说诸异品 同法喻成他
为同法相同 余异法相同 显余不成故 共似有二种
乐成相同故 如相违决定 此无随行故 说是似喻过
由随行颠倒 喻所立合杂 由因体差别 似错乱二种
因一向决定 前量式非有 说别于同法 分别同此中
由错乱差别 应常彼相似 由不共亦尔 应成一无别
宗因无别故 亦许似不成
又曰:法能害所立 亦相同无别 因过似相违 非有过后宗
成害所立故 无害则相违 宗由余因显 是可缘相同
列众多所立 因与彼随顺 因虽不能遍 达所立事故
似不成住声 非成立一切 由疑说义异 于因起疑诤
增宗似不定 因则似不成 非义许异品 说成义解同
此由余错乱 成所立彼似 许应成相同 二俱是因道
彼犹如似喻 诸反断方隅 论轨说反断 颠倒与虚妄
相违性三过 非表三各异 反断相难答 微理亦应知
理观察亦尔 余反断少分
又曰:分别力外道 彼相未显示 亦违自量式 非能成乐义
由分别道引法性,远离失坏能仁教,如是如束诸法相,若趣余义当观察。
广显量蕴诸德失,此中所集诸福善,生先知灭无德宗,愿给众生真解脱。
注:
[1]此二中间颂,信慧译为:“诸系属有因,因亦能了彼,不了其差别,于彼错乱故。因所系属义,不能了有因,乱故。其差别,解故是能解。”
[2]信慧译此二颂为:“作性遍坏灭,故非非所作。遍故,所作义,未说非无常。有角遍于牛,能遮非有角。有角性遍牛,非遮非牛义。”
[3]“说前”信慧作“生前”。
《集量论颂》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