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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二十、正显赖耶持种染净因果方成▪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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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应有第三科、总结。

  

  [51] 「吠世史迦」,梵文为「vaiwesika」。

  

  [52] 见《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若言依止种类句义,六种转识,或二剎那,同一识类。

  

  [53] 如《摄论‧无性释》云︰

  

  或剎那类无有差别,由异品﹝藏文无此二字﹞故,或即彼识或彼剎那有相熏习。非﹝藏文无遮义﹞一切者,此不应理,种类例余成过失故。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若谓此识种类如是虽不相应,然同识类,亦得相熏;如是例余,应成过失。谓余种类,例亦应尔!以眼等根同净色类,亦应展转更互相熏。此意说言眼耳两根同有净法,二净展转应互相熏。余亦如是,然汝不许。虽同净法,异相续故,不得相熏。识亦应尔,虽同识法,何得相熏?

  

  [54] 《枢要》卷中云︰

  

  许类是假,不能持内法实种。前第一卷「如堤塘等,假﹝亦能﹞遮实水﹝原无「实水」二字﹞」此何不尔?暂息灭遮,假定可尔,毕竟永持,于理未可。

  

  若尔,佛身别解脱戒等亦毕竟遮,何义不同?答︰「遮」是息义,可假遮实。「持」是任义,故假不持。

  

  [55] 道邑《义蕴》云︰

  

  自宗佛果,善法亦持种故。

  

  [56] 《摄论》两《释》卷二说所熏非不坚住。

  

  [57]《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阿罗汉心不出识类,彼亦应是不善所熏,一类法故。

  

  [58] 「所」字,《义演》、金陵本作「余」。

  

  [59] 指《摄论》卷一,世亲、无性两《释》卷二。

  

  [60] 指《摄论‧无性释》卷二。

  

  [61] 《摄论‧无性释》卷二原文为:

  

  谓眼等根清净色性,皆根种类之所随逐,意根亦应成造色性,根义等故。

  

  [62] 「四」字,应作「三」。

  

  [63] 如《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譬喻论师欲令前念熏于后念。为遮彼故,说言二念不得俱有﹝颂言「二念不俱有」﹞。无二剎那一时而有,俱生俱灭,熏习住故。

  

  [64] 如《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或说前念熏于后念。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云︰

  

  谓或有执心、心所法前后而生,非一时起。如譬喻者彼作是说︰心、心所法依诸因缘前后而生,譬如商侣涉险隘路,一一而度,无二并行。心、心所法亦复如是,众缘和合,一一而生,所得众缘,各有异故。

  

  [65] 「鸠摩罗多」,梵文为「kumaralata」。

  

  [66] 「室利逻多」,梵文为「wri-lata」。

  

  [67] 即俱时而转。

  

  [68]《摄论‧无性释》云︰

  

  「若复有执」者,谓经部师作如是执。「色、心无间生」者,谓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是诸法种子」者,是诸有为法能生因性。谓彼执言︰从前剎那色,后剎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剎那心,后剎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

  

  [69] 谓色熏色、心熏心。

  

  [70]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以其二念不俱有故」。其卷三亦有此义。 

  

  [71]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72] 「彼」,谓大众部。

  

  [73] 如《摄论‧无性释》云︰

  

  谓无色没,色界生时,前色种子能生今色理不得成,久断灭故。从无想没心想生时,及灭定等出心生时,前心种子能生后心,皆不应理,久断灭故。

  

  [74] 即「久断灭故」。

  

  [75] 灵泰《抄》云︰

  

  若不言「极成」简者,作不定︰为如佛能为因即入涅槃耶?为如前前许能为因故,二乘不得入涅槃耶?

  

  《摄论‧无性释》卷三亦云︰

  

  又若离其俱生俱灭摄受种子相应道理,但执唯有前剎那心能为种子,引生无间后剎那心,即阿罗汉后心不成,不应得入无有余依妙涅槃界。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缘,生余心故,如是即应无无余依妙涅槃界。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76] 灵泰《抄》云︰

  

  即是三藏师解。

  

  [77] 灵泰《抄》云︰

  

  即是疏主解也。

  

  [78] 「转识、色等非所熏习,前已说故。」

  

  [79] 即《瑜伽》卷五十一「随转理门」所叙。

  

  [80] 《掌珍论》首云:

  

  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

  

  [81] 同遍计所执空。

  

  [82] 道邑《义蕴》云︰

  

  「有法一分非极成过」者,有法既言「真性有为」,若中宗「真性有为」非空不空,彼宗不许。若彼宗「真性﹝有为﹞」一向是空,中宗不许。故于自、他,各有一分所别不极成过。

  

  问︰若尔,如声论者对佛弟子说声为常,无常之声,彼宗不有。彼宗常声,佛弟子无,应有自他不极成过!答︰常与无常正所诤故,非是过也。

  

  若尔,空与不空,为例亦然;如何是过?答︰此不相例。且如常与无常即是声上别义,正是所诤,不诤声体。今言「真性」,不是别义。此宗「真性」,体非空有,彼宗「真性」,自体是空。彼此两宗,互不相许,故不极成。能别中「空」,即是有为等上正所诤义,故理别也。

  

  [83] 道邑《义蕴》云︰

  

  谓初世俗,可说为空﹝即遍计所执本空﹞。余四胜义,非空非有。

  

  [84] 《枢要》卷中云︰

  

  下破清辨似比量宗,有一分所别不成。若论中道胜义,亦有一分违宗之失。如《疏》中解。

  

  同喻「如幻」事者,依世俗谛。「如幻」有二征︰如幻实事,「非缘生」故,能立不成;如幻似事,此宗非空,所立不成。

  

  依胜义谛,彼此二宗一切诸法皆不可言,非空非不空,非缘生非不缘生,何得以「空华」等喻?同喻亦有俱不成失,名「似比量」。

  

  [85] 智周《演秘》云︰

  

  若因招果,道理非谬,名之为「实」;自宗依他,何不名「实」?即次下云「趣、生体者,谓要实有」,此趣、生体,岂非依他?圣教说「实」,处非一也。由斯破救道理,无违。

  

  [86] 要善分别遍计所执及依他起二性差别,如本论卷八云︰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故,亦依他起。遍计依斯妄执定实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计所执。诸圣教说唯量,唯二、种种,皆名依他起故。

  

  又云︰

  

  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有。

  

  [87] 此句谓胜义胜义中,言语道断。

  

  [88] 世俗之中,除瓶盆等假名无实,其余三种中依他、圆成有,遍计所

  

  执无。

  

  [89] 参看《述记》卷三「四重俗谛」。清辨等只有一重俗谛,遍计所执

  

  与依他起不分。

  

  [90] 见《瑜伽》卷五十一等。

  

  [91] 见《摄论》卷一及两《释》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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