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 「此」字下,《金藏》衍「此」字。
[22] 「此」字,《金藏》无。
[23] 《瑜伽》卷八十一原文为:
如说诸行无常。有起尽法,生必灭故。彼寂为乐。
[24] 《瑜伽》卷五十二原文为:
今于此中,但说此相。谓于诸行中,观无常相,能起厌患、离欲、解脱,故思惟无常性相。
[25] 如遍计所执性。
[26] 「世」字下,《金藏》有「故」字。
[27] 见《瑜伽》卷五十二。
[28] 《瑜伽》原作「是故二相」。
[29] 即说随观一生相住。
[30] 即说随观一灭相住。
[31] 见《瑜伽》卷五十二。
[32] 《瑜伽》五十二原文为:
由一切行,三世所显故。从未来世本无而生,是故世尊由未来世,于有为法说生有为相。彼既生已落谢过去,是故世尊由过去世,于有为法说灭有为相。现在世法,二相所显,谓住及异。所以者何?唯现在时有住可得,前后变异亦唯现在。是故世尊由现在世,于有为法总说住、异,为一有为相。
[33] 《俱舍论》卷五云:
诸法生已正现在时,住等三相作用方起。
[34] 《瑜伽》卷五十二云︰
由有因﹝即自种子﹞故,诸行非本,自相始起说名为生。后起诸行与前差别,说名为老﹝即异﹞。即彼诸行生位暂停,说名为住。生剎那后诸行相尽,说名为灭,亦名无常。
[35] 除《枢要》卷中及本论《述记》如上所举各家释经外,《大毗婆沙
论》卷三十八复举四家不同执︰
一、
谓或有执诸有为相非实有体。如譬喻者彼作是说︰诸有为相是不相应行蕴所摄。不相应行蕴无有实体故,诸有为相非实有体。
《了义灯》卷七云︰
即经部本师。然通离识不离识,别在下例破。
二、
或复有执诸有为法皆是无为。如分别论者彼作是说︰若有为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则应不能生法、住法、异法、灭法。以有为相体是无为,性强盛故,便能生法﹝印度佛教小乘中亦有无为法能生义﹞乃至灭法。
三、
或复有执三相是有为,灭相是无为。如法密部彼作是说︰若无常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不能灭法。以是无为﹝如择灭、非择灭﹞性强盛故,复能灭法。
《了义灯》卷七云︰
立无为者,非此所破。下无为中,方始例破。此等虽立作有为相,非不相应;以论文中标结,但破不相应故。有云:他已破竟,故此不破。今谓不尔,非他已破,今此不破,诸不相应经部已破,今复破故。或虽无为,然为能相,今破能相义,下破无为义,二假俱破,理亦无违。
四、
或复有执相与所相一切相似。如相似相续沙门彼作是说︰色法生、住、老、无常,体还是色,乃至识法生、住、老、无常,体还是识。
《了义灯》卷七云︰
此下例破,不别破之。不尔,色、心之体即色、心故,有相符失。
实则色、心之体,不离因缘生法,不离八识见相分外有。又《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八、三十九,〈相纳息〉第六中,广说四相当知。
[36] 「此」字,《金藏》作「以」。
[37] 「此」字,《金藏》有,余无。
[38] 「定」字,《金藏》作「定」,余作「言」。
[39] 「目」字,《金藏》、《续藏》等作「目」,余多作「因」。
[40] 「外」字,《金藏》有,余无。
[41] 道邑《义蕴》云︰
此因决定能成相违宗法,名决定相违,非六不定中相违决定。
[42] 灵泰《抄》释文、《金藏》作「例」,余作「别」。
[43] 「火」字,《金藏》作「汝大士」三字。
[44] 《俱舍论》卷五原文为:
如何大士相非异于大士?角、犎、颉、蹄、尾、牛相非异牛?又如坚等、地等界相,非异地等。远见上升,知是烟相,非异烟体。此有为相,理亦应然。虽了有为色等自性,乃至未了先无后无相续差别,仍未知彼体是有为,故非彼性即有为相,然非离彼性有生等实物。
[45] 「假相」二字,《金藏》无。
[46] 以下萨婆多难大乘。
[47] 「假」字下,《续藏》注古本有「相」字。
[48] 以下为论主答。
[49] 小乘难。
[50] 「无世」,《金藏》作「世无」,余作「无世」。
[51] 「无」字,《续藏》注疑应为「立」。
[52] 「有」字,《金藏》有,余无。
[53] 「相」字,《金藏》有,余无。
[54] 小乘大乘对无为法立假相与不,似有不同。如世友《品类足论》卷
六〈辨摄等品〉第六之二云︰
俱生法云何?谓有为法,有生相故。俱住法云何?谓有为法,有住相故。俱灭法云何?谓有为法,有灭相故。非俱生法云何?谓无为法,无生相故。非俱住法云何?谓无为法,无住相故。非俱灭法云何?谓无为法,无灭相故。
《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九云︰
如有为法有有为相,无为亦有无为相耶?设尔,何失?若有者,云何无为名非聚法?若无者,《品类足论》说,当云何通?如说︰云何不生、不住、不灭法?谓一切无为法。答︰应作是说︰诸无为法,无无为相。问︰若尔,《品类足》说,当云何通?答︰翻对有为,故作是说。谓有为法有生住灭,无为异彼,说不生等。非谓别有不生等相。
翻对有为说,大乘亦多采之。如《瑜伽》卷八十八云︰
复次,法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此中有为是无常性,三有为相施设可得︰一、生,二、灭,三、住异性。如是三相,依二种行流转﹝藏文作「rgyun」﹞安立︰一、依生身﹝藏文作「tshe rabs」﹞展转流转,二、依剎那展转流转。
依初流转者,谓于彼彼有情众同分中初生,名生;终没,名灭。于二中间,婴孩等位,立住异性。乃至寿住,说名为住。诸位后后转变差别,名住异性﹝藏文作「gźan du ”gyur ba」﹞。依后流转者,谓彼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说名为生;生剎那后不住,名灭;唯生剎那住,故名住异性﹝藏文亦作「gźan du ”gyus ba」﹞有二︰一、异性﹝藏文作「tha dad pa”i bid」﹞异性,二、转变﹝藏文作「tha dad pa”i bid」﹞异性。异性异性者,谓诸行相似相续而转。转变异性者,谓不相似相续而转。非此异性离住相外,别体可得,是故二种总摄为一,施设一相。与此相违,应知常住无为三相﹝藏文作「应知无为三相及常性」﹞。
《大集经》卷十三﹝或昙无谶译单行本卷十八﹞云︰
又如来者,能随于如;随于如者,即随众生;随众生者,即是随顺一切诸法;随一切法,即是不出、不灭、不住;若法不出、不灭、不住,即是无为﹝即指法性﹞。是故说言无为之法有三种相︰所谓无出、无灭、无住。
又菩提留支译《法华优婆提舍》﹝梵文为「upadewa」,即论议义﹞卷六
云︰
何相法者,谓生等三相法、不生等三相法。
无为法体自法,本无差别,只翻对有为法上假相差别而表相违耳。
[55] 「相」字,《金藏》有,余无。
[56] 「一时」二字,《金藏》无。
[57] 如《显宗论》卷八云︰
由能相力,所相一时所望不同,具有三义。
[58] 《顺正理论》卷十三云︰
灭谓别法,是俱生行灭坏胜因。
[59] 「背」字,《金藏》作「乖」。
[60] 「之」字,《金藏》作「云」。
[61] 「第五如体本有难」七字,《金藏》有。
[62] 谓难问顺正理师。
[63] 「第五」二字,《金藏》作「子」。
[64] 「师」字,《金藏》作「师」,余作「部」。
[65] 谓所共许的同类因。
[66] 谓除因缘外之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
[67] 「师」字,《金藏》无。
[68] 「种子体本无,理应无种起」等十字,《金藏》有。「理应无种起」,
灵泰《抄》牒文作「理应无起」四字。
[69] 「论主亦然」,此以正理论师难。
[70] 「缘」字,《了义灯》引文、《金藏》无。
[71] 如:其他各种增上缘,缘外有缘。
[72] 「立」字,《了义灯》引文作「立」,余作「之」。
[73] 《瑜伽》卷五十一云︰
问︰若一切行各各差别有生因者,何因缘故,诸行俱时不顿生耶?答︰诸行虽有各别生因,然必待缘方得生起。若彼彼行生缘现前,彼彼行因生彼彼行。是故诸行虽现有因,然无俱时顿生起过。
卷五十二初亦云︰
复次,是四缘中因缘一种望所生法能为生因,余三种缘望所生法当知但为方便因﹝藏文作「因之方便」﹞。是故彼彼诸行生方便缘现在前时,彼彼诸行种子便能生起彼彼诸行,无有同时顿生起义。
卷三云︰
增上缘者,谓除种子余所依,如眼及助伴法﹝如作意等﹞望眼识。所余识,亦尔。又善、不善性﹝谓信等增上﹞能取爱、非爱果,如是等类,名增上缘。
《了义灯》卷七云︰
「外缘」,即是亲种之外,外缘未合,即不能生,即缘非恒有,故即前因,何劳别说?今更设难︰如我识外有,外缘不具,不顿生。大乘唯自心,不假识外,法顿起!答︰所缘亲境,唯自心,不能缘外,说唯心;不无增上他有情,此外不具,非顿起。外又救云︰汝种虽现有,虚疏待假缘;我法体实有,还待实外缘!若尔,即执二生﹝生及生生﹞,便为无用!
[74] 「用」字,《金藏》作「用」,余作「能」。
[75] 此谓顺正理师所许:所相法为三世恒有。
[76] 谓还有生等相。
[77] 《了义灯》卷七云︰
问︰此破与前理﹝第三、二相应齐难﹞有何别?答︰前以彼宗不离无为别立能相,例破有为不令别立。今以﹝彼宗﹞有为体恒有,说生等合,例彼无为体亦恒有应生等合。故二文别。
[78] 灵泰《抄》云︰
汝有为法应无生等合。体恒有故。如无为。汝无为应生等合,体恒有故,如有为也。
[79] 「此」字,《金藏》作「此」,余作「次」。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一、破有为相有实自性等》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