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时能起。以俱生得能为[35]起因故[36]。今牒之云[37]:若尔者。
【论文】
一‧三六四 所执二生,便为无用。
【疏翼】
第四难得为能起因中,第二论主难。
【述记‧卷九】
诸有为相,应无用故。有俱生因及前后得故,此中所说大小二生,更何所用[38]?汝宗有情数法二生,应无用。许有能得故。如无为法。
【论文】
一‧三六五 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五难。
【述记‧卷九】
若法由有前后得等皆能生者,应一切时顿生三性,得恒有故。
量云︰汝善心起时,余所未起善、恶等法现有得者,并应亦起。以有能生得故。如现起善法。更互为量[39],准此应知。
【论文】
一‧三六六 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六难。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若虽有得,无所余因可和合故,不俱起者,所待之余自能生故。以前破文,《俱舍》等有[40]。
【疏翼】
以上第二教外别生征第二别难中,初难得于所得为能起因讫。
【论文】
一‧三六七 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
【疏翼】
第二别难本萨婆多所执得中,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文分为二︰一、牒救,二、申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41]。
此牒彼计:若无得者,不成就彼[42]。正理师救[43]。
【论文】
一‧三六八 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疏翼】
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中,第二申难。
【述记‧卷九】
即是现在及真如等,皆不离有情,何须「得」成就?过、未、无法前已说[44]故[45],更不须成。离有情者,实不可得。
【疏翼】
以上第二别征中,别征不失讫。
【论文】
一‧三六九 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疏翼】
第二别征中,第三结得无用。
【述记‧卷九】
不离有情法,若离有情,俱为无用。前[46]、何须故,后[47]即无故。
又得于法为因能起,或不失因,以理推征,俱无用也。
此中「离」言,有二︰一、内有情数法,名不离法;外无情法,名离有情法。初、可说有[48]得,后、不可说有得。二云︰识所变不离有情法,即非情法亦不离有情;无法,名离有情法。
初、说有得,后、即无得。亦通非情说有得也。既说轮王成就七宝,亦得说成他身、非情;故通取得他、非情;胜。又现行成就,即一切法,非情现行,宁即非也?故后解胜。
【疏翼】
以上次申难中,先难得已。
【论文】
一‧三七○ 「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疏翼】
次申难中,第二例非得破。
【述记‧卷九】
以「得」无实故,「非得」亦无。「得」有用而尚无,「非得」无用,如何有?「非得」应[49]非有。「得」与「非得」相返立故,如「得」。
【疏翼】
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讫。
【论文】
一‧三七一 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
【疏翼】
第一破得、非得中,第四申成正义。文分为二︰一、明「得」,二、明非得。明「得」有二︰一、总明,二、别出。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下[50]、申正义。有二︰初、明「得」,后、明非得也[51]。
然外非情、他身、过、未,皆非可成。然以轮王成七宝,故亦许。大乘于他、非情,许建立「得」。可有受用者,许成就故。准下第二「成他根,不成」,以为二说[52]。
此言「可成」,谓五种姓。互所无者,名不可成。即自身中所有种子及现行中可受用者,他身[53]、非情,名可成法[54]。依此等上,立成就得。
然今大乘都无文解得、成就别,准理及教,实体无别。如《瑜伽》五十二说︰云何得、获、成就?谓若略说,生缘摄受增盛之因[55],说名为「得」。彼复说言:当知此「得」略有三种:一、种子成就……等。故「得」、成就,二无差别[56]。
【论文】
一‧三七二 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疏翼】
第一申明「得」正义中,第二别出。
【述记‧卷九】
依何分位,立[57]成就也?五十二说︰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染污[58]法未为奢摩他伏,无记未为圣道永害,生得善法[59]未为邪见损伏[60],如是名为种子成就[61]。此等未损,行与不行,皆名成就[62]。故《瑜伽[63]》言:于引发缘势力自在,假立为得。即是一切见修烦恼[64]、三无记法[65]任运起者,及生得善所有种子,皆此成就。从无始来,此等种子数修习故。
然五十六[66]、《对法》第五说种子成就[67]︰如生欲界,未离欲染。此诸烦恼及随烦恼,名为成就。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68]。彼依有体[69],及与损害能生现行作用力故,名成不成就。
然[70]《瑜伽[71]》唯约未为损伏能生用,说无不成就,亦不相违。《对法论[72]》等不说任运一分无记[73]是种子成就[74],生得善中,文亦略也[75]。然准彼论[76]自在成就言「一分无记」[77],其种成就,理亦摄余一分无记。其生得善,与《瑜伽》同。然准《对法》,亦应如彼烦恼理,说成、不成。以在他界,不起他界生得善故,唯说成就[78]。同于《瑜伽[79]》。以《瑜伽》中但依染法[80]能生用说,其能治道说「奢摩他」,不说无漏道。以《对法》中通说染体[81]及用未灭,名为成就,通无漏道,名为能治。《对法》文尽,《瑜伽》少分[82],故知二论各据一义。
此种成就,唯取种子,如《瑜伽》说。《对法论》中但约染法有体、无体,有用、无用,名成不成。生得有用,名为成就,亦不说现行名种子成就[83]。今依《对法》,依体用有[84]名成,约体用无名不成者。且依用说,如染法为奢摩他伏,第七识中一向成,六识中名成不成。六识之中见道一向成,修道名成不成;修道中我见等不伏,名成,贪嗔等伏,名不成。已伏者作用无,名不成,未伏者[85]作用有,名成[86]。
若无漏道,依染种体,名成不成,义亦有别︰离欲界染见道断[87]者,一向不成,已断故。修道,通成不成。修道中,第七识一向成,金刚心方断故,六识一向不成,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88]。不尔,即通成不成[89]。其无记法,若有圣道望断缚,名成不成[90]。亦得望体。成,佛名不成;不尔,名成[91]。
若生得善法,有依[92]用名成不成︰未为邪见伏,生在此地,名成。若邪见伏,不生之地,名不成。若依体说,若已成佛,名不成,已舍故。若未成佛,恒名成。
《对法》中,染法有体[93]及用,名成不成,说有无漏对治道故。《瑜伽》唯有作用名成不成,以增盛种子方名得故。无记、生得善,唯[94]《瑜伽》有,约损用名成不成。无记体者,应[95]互相准作成不成[96]。
「自在成就」者,《瑜伽[97]》说︰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无记[98]增盛种子[99],名自在成。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时,名自在者,故说此等,名自在成。
《对法论》说加行善法,谓世、出世一切功德;一分无记,「谓工巧处、变化心等[100]」,「等」言,为显摄威仪心极串习者[101],唯除生得无记之法[102]。若准《对法》染污等法,说其加行善等,若体、若用,亦有成、不成者。如断善根,用不成[103]。成佛之时,体不成,有漏者已舍故;无记亦有用成及不成,离缚等故[104];其无漏种,亦尔,用有成不成,谓得胜舍劣及退失现法乐住等,名不成。
已[105]生现行者,名成。有未起无漏现行位,名不成。后现行位,名成。其体,亦有成[106]不成。无种姓,名不成,有者,名成。有三乘决定有性,名成,互所无,名不成。
「现行成就」者,《对法》等说诸蕴、处、界,若善、不善、无记现行,名现行成就[107];种若断损,现行亦不成就。现起时,必名[108]成;不起位,名不成。
前二,唯种,此唯现行。三种成就,皆通有漏,若无漏法,唯后二种。若大乘位,伏断有…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九、别破小乘──异计》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