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两大定律
周叔迦
第一章 因果循环律
佛教最重要的理论,就是因果循环律。但是其他的哲学及宗教也谈因果,只是他们所谈的,但说因果而不循环。所以他们所说的因果,只是片段的,而不能圆满究竟。我们日见的一切事物,可以说具足三种定律。
第一:没有无因而生果的。
第二:没有有果而无因的。
第三:没有果不成因而再生果的。
譬如一颗树开花,花结成果,果一定可以再长成树,树又开花,如此循环无穷。又如科学上热能生动,动能生电,电又可以生热,热还生动,如此也是转变相生,无穷止的。所以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生果,果还成因,因又生果,如此循环。
佛教所说的因果是什么东西的因果呢
儒教谈因果是为善受福,为恶受祸。所以《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教谈因果是祸福相倚,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佛教所谈的固然也是善恶的因果,但是这不是佛教根本的意义。佛教主要的因果循环律,是对于心理说的。佛教总分显、密二派:显教从理人手,密教从事人手。从理人手的主张“心理万能”“心遍一切”,可以说是唯心的。从事人手的,主张“离事无心”“事即是心”,可以说是唯物的。所以显教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但是心理的个体,当然是无从测知的。事业即是心理的表现。所以佛教所谈的,最注意在事业的因果。在平常人以为事业做了后,不过在历史上有一个痕迹而已,那事业的本体是等于虚空而不可得的了。俗话说:“作完算完。”不仅身体的作为是作了算了,那口中所说的也说完便算没有了。心里所想的更不成问题,只是等于风或影而已。佛教不然,他说身所作的、口所说的、心所想的,都是心理的表现,虽然表现的状况不一样,同是一种事业,事业即是能力的别名。心理既然是因果循环,这事业的功能当然是不灭的了。不过事业的成就必须种种条件完备。譬如走路,必须有立场、有腿,有路、有知识、有运动方能走,缺任何一件便一步也不能走。所以佛教对于一切身、口、意三种事业总名叫作“集谛”。谛是诚实不虚的意思。集谛在因果论上是处于因的地位。因为事业的成就由于心理的支配,事业的表现有时相同,而所以成就这事业的心理可以完全相反。所以集谛是含有两大部分:一是心理,二是事业。
由于心理及事业的因,便发生宇宙人生的果。但是人生宇宙,仍然是心理和事业而已。所以与集谛的心理事业不同的,那是可然的心理、可然的事业,这是必然的心理、必然的事业。一种思想,或一件事业,可以作,可以不作,或是本来不必作而竟然作了,这便是可然的心理和事业。这是因。在某一种环境之下,不得不如此想,如此作,这便是必然的心理和事业。这便是果。因为由于可然而后发生必然,在必然中又起了可然的心理和事业。这必然果又成因,因又生果。这必然的心理和事业,佛教中叫作“苦谛”,因为是不自在的。这苦谛的成分,是由于物质、感觉、思想、行为、情识五种总集成的。每一种之中,当然各含有多种的差别。
佛教对于世间的解释,只是由集谛的因生苦谛的果而已。要求超世间的受用,当然先要灭除因。因灭自然果灭。佛教是教人对可然的心理及事业有一定的修养及训练。这种修养叫作“定”、“慧”。这修养的方法就是定和慧的种类,在佛教中却是有很多很多的种类。也可以说一切佛教所谈的,无往而不是对于这两个字的发挥。这定慧二种修养是不可偏废的,或是畸重畸轻的。这总名叫作“道谛”。
由于道谛的因,得到灭谛的果。如何是灭谛
这是由于佛教宗派的不同,而所希望、所解释的不同。简单地说,一切苦灭叫作“灭谛”。或者是说,一切功德圆满了,一切过恶免除了,是“灭谛”。
佛教既然是根本求觉的,所以他最反对的就是不觉。他说世间的一切都是由于不觉而成的,不觉是一切的初因。由于不觉,所以有种种的活动,永远是迁流不息的。由于一切迁流的活动,所以有情知。由于情知,所以有心物的相依相待。由于心物的相依待,所以有身心的作用。由于身心的作用,所以有外事的接触。由于外事的接触,所以有感觉。由于感觉,所以有好恶。由于好恶。所以有趋避求舍。由于趋避求舍,所以有种种作为。由于作为,所以有生存。由于生存,所以有灭亡。由于灭亡,所以仍然是不觉。如此因果循环,在人一念心生、一件事业成就,都是完全由于这十二件因果的循环而不缺一件的。
将这一念一事的因果延长了,对于人的一生来解释也可以。由于不觉,所以有种活动。这是过去的一切人生及宇宙。由于过去的一切人生及宇宙,所以有今生自我的情知最初生起,即是受胎之时,受胎之后,便心物相依待,这是受胎后一个月内。心物相依待,所以有身心,这是受胎后一月至出胎。由于身心,所以有接触,这是从初生至三四岁时。由于接触,所以有感觉,这是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由于感觉,所以有好恶,这是从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由于好恶,所以有趋避,这是二十岁以后。由于趋避所以有作为,这是一直到老死。由于作为,所以有生存,这是由于现在的作为而成就未来的一切人生宇宙。有未来的生存当然有未来的灭亡。
这十二种因果循环在佛教中叫作“十二因缘”。他另有种种的专门名称。不觉叫作“无明”,活动叫作“行”,情知叫作“识”,心物相依叫作“名色”,身心的作用叫作“六人”,外事的接触叫作“触”,感觉叫作“受”,好恶叫作“爱”,趋避求舍叫作“取”,作为叫作“有”,生存叫作“生”,灭亡叫作“老死”。
联贯起来便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人;六人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这无明及行是集谛,无明是心理,行是事业。识以至受是苦谛。爱取是心理,有是事业,这二种又由集谛。生老死是苦谛。所以十二因缘是由集生苦,苦又生集,集还生苦的理论。
至于那灭谛、道谛的出世间因果,即是“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人灭,六人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这里的无明灭、行灭、爱灭、取灭、有灭是道谛,是因;其余的七种灭是灭谛,是果。佛教是主张超世间的;当然是以道谛为惟一所遵守的义务,便是如何能令无明灭以及有灭等等。换一句解释,佛教的修养是专门对治无明、行、爱、取、有的。这是佛教一切宗派种种方法惟一的作用。
第二章 不生不灭律
佛教虽然说因果循环,同时却又说不生不灭。这两种定律是相辅而行,缺一不可的。普通哲学及其他宗教谈到真理,即是人生宇宙的本源。虽然东方西方有若干的派别,但是总计起来不外乎两种不同的观念:一派主张万物是不断的生起;一派主张万物是相续的消灭。佛教认为这两种观念都是不彻底的。只见了生物的外表而未曾推测到生灭的所以然。因为万物由生灭而成,所以万物一定不是万物,便是生无可生、灭无可灭了。
于今先谈所以生的道理。普通哲学及其他宗教所说生的原因,不外乎八种:有说是上帝造成的,有说是天所生的,有说由一种和合的能力,有说由于时间的,有说从性命生的,有说由于变化的,有说是自然的,有说是由最小的点积成的。至于谈到因果相生的相状,也可以分为九种不同的学说:有说因就是果的,有说因果互异的,有说因中先有果的,有说因中先无果的,有说从自己生的,有说从别的生的,有说从自己与其他共生的,有说实在有生的,有说完全无生的。这些不同的解释虽然有极端相反的,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却完全相同,就是认为因和果都是实有。于是揣摩推测这实的因果如何相生,便臆造出许多不符事实的理论来了。佛教为使人明了因果所以循环的原理,所以说不生不灭。因为假使那所生的果是实有的,他所以生的道理不外乎四条路:第一是从自己生自己,第二是从其他生自己,第三是从自己和其他合起来生自己,第四是无因而生了自己。但是都不可能。这第一,凡是事物不能从自己生自己。如何是从自己生
那主张因中有果的说:有布做衣服,实在是用衣服做衣服;由种生芽也实在是芽生芽。这是决不可能的。何以呢
若是先已有衣服,便不用再去做衣服了;若是先无衣服,又用什么去做衣服呢
况且用自己生自己,便应当不假外缘,如此那所生的自己还应生自己。一层一层相生,便应当一时生无穷的自己了。第二,凡是事物不能从其他事物生。如何是从他生呢
譬如用布做衣服、由种出芽。这也是决不可能。何以呢
从他生有两种:一种因灭果生,一种因不灭而果生。那因不灭果生,如由布做衣,但是布作成衣的时候,布仍然是布,并未曾生出如何特别的事物来。那因灭果生,如由种出芽,那已经烂坏的种,消灭了,无体性了,如何能有生芽的作用呢
第三,凡是事物不能从自己与其他共生。何以呢
自既不能生,他也不能生,当然自他合也不能生。譬如一盲不能见,二盲还是不见。第四,凡是事物不能无因生。假如无因生,那一切宇宙人生社会都不能成立,因为一切都杂乱了。然而事实上,一切都有条理,桃核一定长桃树,结桃子。既然四条路都走不通,然而事实上有事物发生,可见得那所生的事物决不是实有。所生的事物既然不是实有,便是无实体。无实体的生,可以算是生吗
所以决定是不生了。
于今再谈那能生的因。因就是所以生果必须的条件。这条件也可以叫作因,佛教中又叫作缘。但是一切事物心理生起所需要的条件,不外乎四种:第一是因缘。这是生果所需要的直接本质,而又是果所依附的。第二是增上缘。这是生果所需要的间接事物。譬如由种子生芽,种子是因缘,日光水土人工是增上缘。一切外界的事物只需要这两种缘。至于心理的生起,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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