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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 第八 说随念业处品▪P6

  ..续本文上一页如果肾脏及心脏等不得(血)滋润之时,则有情成为渴了。「界限」──以血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5)「汗」是由毛孔渗出的水界(液体)。它的「色」像清的胡麻油的色。「形」──如汗的处所之形。「方位」──居于二方。「处所」──汗的处所是没有固定的,不像血的常在。如果因为火的热力、太阳的热力、气候的变化等而身体发热之时,则自一切的发与毛孔流出(汗)来,犹如一束从水里拔起来而没有切平的莲须根及白睡莲的茎相似(滴下水来)。是故(汗的)形亦得依发及毛的孔而知。取于汗的瑜伽者可对充满于发及毛的孔的汗而作忆念。「界限」──以汗的部分为。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6)「指肪」是凝固的脂膏。它的「色」如分裂了的郁金之色,「形」──先就肥大的身体说,在皮肤与筋肉之间,如郁金色的(纤细的)陀拘罗的布片之形;瘦小的身体则附着在他的胫肉、腿肉、脊椎附近的背肉,胃的周围之肉等处,像折成二重三重的郁金色的陀拘罗的布片之形。「方位」──生于二方。「处所」──遍满肥大者的全身;附着于瘦小者的胫肉等处。虽称为肪,但也是非常厌恶的,所以(人们)不拿(脂肪)作涂头的油,也不用作鼻油的。「界限」──下以肉,上以皮肤,横以脂肪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7)「泪」是从眼中渗出的水界(液体)。它的「色」如清的胡麻的油的色。「形」──如它的处所形。「方位」──生在上方。「处所」──在眼孔中。然而这泪并不是像胆汁在胆囊中那样常积集于眼孔之中的。当有情心生欢喜而大笑之时,或生哀而哭泣之时,或吃了特殊的食物之时,或因烟及灰尘等侵入眼中之时,则(泪)与喜、悲或特殊的食物及气候等共同生起而盈满眶或渗出眼孔之外。取于泪的瑜伽者当取充满于眼孔的泪。「界限」──以泪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8)「膏」──是溶解的脂膏。它的「色」如椰子油的色;亦可说像撒布于粥上面的油的颜色。「形」──如在沐浴之时,脂膏之滴撒郁于清净的水上浮动的形态。「方位」──生于二方。「处所」──大多在手掌、手背、足跖、足背、鼻孔、额与肩等之处。然而膏在这些地方,并非常是液状的;当火热、太阳热、气候的变化,(体内地水火风四)界的变化之时,而在此(掌)等之处也变化了,此时则如沐浴之时的脂膏之滴撒布于水面上相似,在各处浮出膏来。「界限」-以膏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9)「唾」是在口内混以泡沫的水界(液体)。它的「色」白如泡沫色。「形」──如其处所之形,亦可说如泡沫形。「方位」──生于上方。「处所」──自两颊边下流于舌上。然而此(唾)并非常积聚在舌上的;当有情看见或忆想某种食物之时,或把任何热、苦、辛、咸、酸等味放到舌上之时,或者心脏(对某特殊食物)厌倦及对任何种类而生厌恶之时,则唾生自两颊之侧而下流止于舌上。在舌端的唾是淡的,在舌根的是浓的。把磨了的米或饭或任何其它硬食放到口里的时候,犹如在河堤的沙中掘的小穴,不断的渗出水来,(唾)亦不尽的流来而得滋润(食物)。「界限」──以唾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30)「涕」──是从脑上流来的不净。它的「色」如嫩的多罗果(椰子果)内心的髓(肉)的颜色。「形」──如其处所之形。「方位」──生在上骋「处所」──充满在鼻孔之内。然亦涕亦不是常枳聚在鼻孔内的;譬如有人用荷叶包凝乳,在下面用针刺穿一小孔,凝乳的澄便从小孔流落于外。如是当有情哭泣之时,或因特殊的饮食及气候的变化而内界发生动乱(四大不调)之时,则从头中的脑变成一种像腐败了的痰状的东西流下经过口盖的上部的开孔流入及充满于鼻孔,或流出(鼻孔)之外。取于涕的瑜伽者,当取充满在鼻孔的涕。「界限」──以涕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31)「关节滑液」──是身体的关节内部的滑的污秽的东西。它的「色」像迦尼迦罗的树脂之色。「形」如它的处所之形。「方位」──生于二方。「处所」──在一百八十的关节之内,行滑润骨节的工作。如果(关节的滑液)少者,则起立,坐下,行走、转身,屈身与伸直之时,它的骨都作「格答格答」之声,如弹指声;他纵使一二由旬的道路,亦因风界激动而觉四肢疼痛。然而(关节滑液)多者,则于起坐等时,他的骨不会作「格答格答」之声,虽走长路,亦不会激动风界及不觉四肢疼痛。「界限」──以关节滑液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

  (32)「尿」──它的「色」如曼率豆的检质性的汁的颜色。「形」──如倒置的水瓮内部流出来的水的形状。「方位」──生于下方。「处所」──在膀胱的内部。「膀胱「即小便袋。譬如投入污池而无口的罗梵那瓮,而污水进入(瓮中),然而看不出(瓮水)所入之觉,同样的从身体进入(膀胱中)的尿,也看不出它的所入之道,但放出之道是明白的,当(膀胱之中)的尿充满之时,有情便说:「我要小便」而忙于小便了。「界限」──以膀胱的内部及尿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如是于发等部分中,确定了他们的色、形、方位、处所、界限之后,依(前说的)次第,不过急等(十种作意善巧)的方法,以色、形、香、所依、处所的五种而作「厌恶!厌恶!」的忆念者,最后则超越(发等的)假名(而修习),譬如有眼的人,看见有三十二种颜色的花而结在一根线上的花蔓,一切的花是不分何始何终的同时显现,如是作「此身有发毛」等的观身之人,对于彼等(三十二分)的一切法亦不分何始何终的显现。所以在(前面的)作意善巧论中说:「初学者于发作意,去(彼于发)作意已,至最后的尿的部分而止」。如果(瑜伽者)对(自身之)外部(的其它的身体)专注作意,以及如是于(他人的)一切部分都明了之时,则对游行的人与畜等(于瑜伽者的眼中)舍了有情的行相,只是现起一堆(三十二)部分的积聚而已;若(见)彼等(人或畜)吞下饮食之时,亦仅现起如投(食物)于(三十二)部分的积聚之中相似。(于三十二分)以次第撤去等而作「厌恶!厌恶!」的次第忆念者,得以次第生起安止定。那里依发等的色、形、方位、处所、界限而得现起「取相」;依(发等的色、形、香、所依、处所五种的)一切行相的厌恶(考察)而得现起「似相」。那(似相)的修习者,依照如(十)不净业处中所说的的方法而得生起初禅的安止(定)。彼(安止)若于(三十二身分的)一部分明白了,于一部分中证得安止,不再修习其它的瑜伽者,则他仅生起一(安止定)。若人(于三十二身分中)多分明白了,或于一(部分)而证(安止)禅,更于其它部分而修伽者,则他得依部分的数目而生起初禅定,犹如摩罗迦长者相似。

  据说:那尊者(摩罗迦)握住长部师无畏长老的手说:「朋友无畏!先研究这个问题:摩罗迦长老于三十二分中得三十二的初禅,如果他夜入一禅,日入一禅,则以半月余而得成就;若每日入一禅,则以月余而得成就」。

  如是此(身至念)业处虽依初禅而成,但是由于忆念(三十二分的)色、形等之力而成,故称为「身至念」(业处)。

  (身至念的功德)精勤于身至念(业处)的比库,是战胜不乐与乐的,不是为不乐及乐所战胜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不乐而住。他是战胜怖畏恐惧的,不是为怖畏恐俱所战胜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怖畏恐俱而住。他是「忍辱者,能忍寒、热......乃至能忍夺取其生命之苦」。依发等的色一类(青、赤、白之遍),得证四禅,而达六通。

  真实的善慧者,

  应对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身至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这是详论身至念一门。

  (九)安般念

  今者:「诸比库!此安般念──三摩地修习与多作时,实为寂静,殊胜,纯粹与乐住,对已生的恶不善法即能消灭与寂止」──世尊这样赞叹之后又说:「然而诸比库,云何习安般念三摩地?云何多作,实为寂静、殊胜、不杂与乐住及已生的恶不善法即能消灭与寂止?诸比库!兹有比库,去林野,或去树下,或去空闲处,结跏趺坐,正直其身,置念面前,而彼(比库)或念入息,或念出息。(一)出息长时,知『我出息长』,或者入息长时,知『我入息长』。(二)出自短时,知『我出息短』,或者入息短时,知『我入息短』。(三)『觉知全身我出息』及『觉知全身我入息』彼如是学。(四)『安息身行我出息』及『安息身行我入息』彼如是学。(五)觉知喜......(六)觉知乐......(七)觉知心行......(八)觉知安息心行......(九)觉知心......(十)令心喜悦......(十一)令心等持......(十二)令心解脱......(十三)观无常......(十四)观离欲......(十五)观灭......(十六)『观舍遣我出息』及『观舍遣我入息』彼如是学」。如是有十六事而显示安般念业处。以下来(解释)那(安般业处)的修习法。只就那圣典(的文句)来解释,说完了便一切完具,所以这里先来解释圣典(的文句):

  (释安般念的圣典文句)「然而诸比库,云何修习很般念三摩地」?先于此句中:「云何」?──是为了要详细答安般念三摩地的修习的种种方面的征问。「然而诸比库,修习安般念三摩地」──是对于所征问的种种方面的指示。「云何多作......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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