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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慧解脱篇 六、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关系▪P3

  ..续本文上一页,期间必须不断地断灭恶不善法(断想)增长善法,远离对世间五欲之贪着乃至一切 (色、无色)之贪着(离贪想),这五法(想)通贯整个修行之过程,如再配合灭想则成为六顺明分法(见相应部六第十一预流相应 204-206),多作此等五想不仅能成就心解脱及慧解脱,且同时获得心解脱果及慧解脱果之胜利,此五项之胜利果实皆是磋断引发生死之根本,且如[被]截断之多罗树(棕榈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此五项之胜利有五种譬喻:

  1.已拔关:犹如幽暗关闭之门窗被敞开,划破黑暗光明显露,眼生、明生、智能生,于佛、法、僧、戒无疑,于无明已断尽。

  2.已埋堑:犹如无底之五欲深坑,以戒定慧之土予以封埋,于未来世不再有生身,于反复有生之轮回已断。

  3.已拔箭:犹如裹附之蜜箭从身上拔除,不再受贪爱之箭所系缚,于渴爱已断。

  4.已外户:犹如将非我我所之物,遗弃于户外而不贪不瞋,于五顺下分结已断。

  5.已倒幢、已卸担、已离系:犹如推倒我慢幢幡、卸下自我之重担、离却对三界之系缚,于我慢已断,是已离系之圣者。

  因此于无常多做无常想、于无常之苦想、于苦之无我想、断想、离贪想等应修习、多修习。

  「诸比丘!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不取于色由厌

  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则名为正等觉者。诸比丘!

  慧解脱之比丘,亦不取于色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名为慧解脱者。

  诸比丘!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不取于受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则名为正等觉者。诸比丘!慧解脱之比丘,亦受之厌患……乃至……名为慧解脱者。

  诸比丘!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乃想……行……

  不取于识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名为正等觉者。

  诸比丘!慧解脱之比丘,亦不取于识由厌患、离欲、灭 尽,而解脱,名为慧解脱者。

  诸比丘!于此,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与慧解脱之比丘,有何之差别,有何之特相,有何之殊异耶?」

  「大德!我等于法,乃以世尊为根,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依。大德世尊!愿显示此所说之义,诸比丘当从世尊闻而受持。」

  「诸比丘!然则!谛听!善思念!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诺世尊。

  世尊乃如是说曰:「诸比丘!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乃令起未起之道,令生未生之道,说未说之道,知道,觉道,悟道。诸比丘!如今诸弟子,随于道,随从而成就。诸比丘!此乃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与慧解脱比丘之差别,特相,殊异是。」

  (南传相应部三 蕴相应95-96,大正藏二、一九 b)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

  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何等为五?谓色受阴,比丘于色厌,离欲,灭,不起,解脱,是名如来、应、等正觉。如是受、想、行、识厌,离欲,灭,不起,解脱,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比丘!亦于色厌,离欲,灭,名阿罗汉慧解脱。如是受、想、行、识厌,离欲,灭,名阿罗汉慧解脱。比丘!如来、应、等正觉,阿罗汉慧解脱,有何差别」?比丘白佛:「如来为法根,为法眼,为法依,唯愿世尊为诸比丘广说此义!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如来、应、等正觉,未曾闻法能自觉法,通达无上菩提;于未来世开觉声闻而为说法,谓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八道。比丘!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别道,说道,信道,复能成就诸声闻,教授教诫;如是说正顺欣乐善法,是名如来、罗汉差别」。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北传杂含66(七五))

  正觉,梵语 samyak-sajbodhi,巴利语 sammā-sambodhi。意指真正之觉悟。又作正解、等觉、等正觉、正等正觉、正等觉、正尽觉。等者,就所证之理而言;尽者,就所断之惑而言。慧解脱者与佛所证之理(四圣谛、八正道)及所断之惑(不取于五受阴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之五顺上分结)是相同而无有差异。

  但佛陀与慧解脱阿罗汉在福德、智能能力上是有所差异的,譬如舍利弗智能第一、摩诃目犍连神通第一乃至周利盘特禀性鲁钝愚笨等,无学阿罗汉对诸法之总相如无常、苦、空、无我、无生等之体证是深入无疑的。但在别相上如对地水火风之坚湿暖动之四大假实及对人世间工巧技艺、医方学术等世间一切差别相,则依各人之学习智能分析能力而有所差别,佛陀于别相是依总相之需要,予以适当的分别说明,否则易落入世间言论无助于解脱烦恼成为戏论。

  佛陀于缘起的深入的观察及建立道品之间组织脉络是纯熟且游刃有余的,所以如来能为法根,为法眼,为法依,能为闻法之众生令起未起之道,令生未生之道,说未说之道,知道,觉道,悟道,这才是佛陀与慧解脱阿罗汉能力上之真实差别处。

  「诸比丘!欲为无常、空虚、虚伪、愚痴法。诸比丘!是为诳而愚者之浮言。一切现世之欲,一切来世之欲,一切现世之欲想,一切来世之欲想,俱为魔之领域,此乃魔之境界,此乃魔之饵食、此乃魔之食。于此等恶不善之意,生贪欲、瞋恚、斗诤,而此等于此成为随学圣弟子之障碍。于兹,诸比丘!圣弟子作如是思念:「一切现世之欲,一切来世之欲……对圣弟子成为障碍。我今以广大之意胜于世间,住于意之确立如何?我以广大之意胜于世间,于意确立时,一切恶不善之意、贪欲、瞋恚、斗诤则不生。由此等之断尽,我心可无限、无量、善于修习。」彼如是行,对此专心住之时,对处心靖,靖时,今或达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

  诸比丘!是称之为第一不动利益行道。」

  复次,诸比丘!圣弟子如是思念:「一切现世之欲,一切来世之欲,一切现世之欲想,一切来世之欲想,所有之色为此四大与四大所成色。」彼如是行,对此专心住之时,对处心靖,靖时,今或达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诸比丘!此称之为第二不动利益行道。

  复次,诸比丘!圣弟子如是思念:「一切现世之欲,一切来世之欲,一切现世之欲想,一切来世之欲想,一切现世之色,一切来世之色,一切现世之色想,一切来世之色想,俱是无常。所有无常者不应喜悦、欢迎、执着。」彼如是行,对其专心住之时,对处心靖,靖时,今或达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诸比丘!此称之为第三不动利益行道。

  (南传中部三 不动利益经275-276)

  不论是对十二缘起之观察或对三十七道品之修习实践,最终之目的就是要解脱烦恼、解脱生死、解脱轮回而不再受后有。缘起与道品法门在修习实践过程中,必须时常地汇归至三个行道,那就是----无常、苦、无我。

  于三个行道无间断地意念汇归可获得三种不动利益,所谓不动利益即正观法相,心不动摇之状态,亦即于禅观三昧中对五蕴,观察具足法相而得增上厌离,坚固精进,不可动转,或者依慧解脱于世间诸欲无取无执着,达于身心之不动。三种不动利益行道内涵如下:

  第一不动利益行道为「观苦」,一切现世及来世之欲与欲想,俱为魔之领域、境界、饵食,所谓魔即五蕴魔,五蕴能生起贪欲、瞋恚、斗诤种种苦恼,能招感从生至死之烦恼,而成为随学圣弟子之障碍,欲断灭此障碍则观欲为无常、空虚、虚伪、愚痴法,以广大之意念胜于世间,于意念确立时,一切恶不善之意念、贪欲、瞋恚、斗诤则不生。由此等之断尽,心可无限、无量、善于修习。对此专心住之时,心则处于平静而无取着,平静时,而达于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

  第二不动利益行道为「观无我」,一切现世及来世之欲与欲想,所有之色为此四大与四大所成色。四大,乃指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之人身,此四大非我非我所,皆随因缘而聚散,对此专心住之时,心则处于平静而无取着,平静时,而达于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

  第三不动利益行道为「观无常」,一切现世及来世之欲与欲想,一切现世及来世之色与色想,俱是无常,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剎那间生灭,于一期生灭,无常成就了世间,但也不曾停留地改变世间,使一切有情众生忧悲苦恼生,因此于所有无常者不应喜悦、欢迎、执着。于如是思时,对其专心住之时,心则处于平静而无取着,平静时,而达于不动,或依慧解脱。身坏命终后,由识之导引,达于不动。

  对世间一切现世及来世之欲想及色想,汇归于无常、苦、无我三法印中,而达于无余依涅槃,是为真实之不动。

  时,具寿三弥提来到具寿舍利弗之处。至已,礼敬具寿舍利弗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时,具寿舍利弗对具寿三弥提言:

  三弥提!人之思觉者,以何为所缘而生耶

  

  大德!以名、色为所缘。

  三弥提!然则,于何为异耶

  

  大德!于界是。

  三弥提!然则,从何集起耶

  

  大德!从触集起。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等趣耶

  

  大德!以受为等趣。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上首耶

  

  大德!以定为上首。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增上耶

  

  大德!以念为增上。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最上耶

  大德!以慧为最上。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核心耶

  

  大德!以解脱为核心。

  三弥提!然则,以何为究意耶

  

  大德!以不死为究竟。……

  善哉、善哉!三弥提!善哉!三弥提!问汝之回答。然且,以其故而无有慢。

  (南传增支部六 师子吼品41-42)

  「诸比丘!若外道修行者,如是问:『朋友!一切诸法以何为根本耶

  一切诸法从何生起耶

  一切诸法从何集起耶

  一切诸法以何为趣归耶

  一切诸法以何为上首耶

  一切诸法以何为增上耶

  一切诸法以何为最上耶

  一切诸法以何为核心耶

  』

  诸比丘!若如是问,汝等应如是回答彼外道修行者:

  『友!一切诸法以欲为根本,一切诸法从思念生起,一切诸法从触集起,一切诸法以受为趣归,一切诸法以定为上首,一切诸法以念为增上,一切诸法以慧为最上,一切诸法以解脱为核心。』诸比丘!若如是问,汝等应如是回答彼外道修行者。」

  (南传增支部五 念品261-262,大正藏一、六0二b)

  缘起支与道品支是相关相摄的,了知缘起建立正确知见,进而才能依道品之戒定慧完成解脱涅槃,缘起与道品二支所成立之一切法,大部分主要针对的是具有勤勇胜、忆念胜、梵行胜,胜于诸天之人类有情,因此难得人身是完成解脱涅槃最殊胜因缘,如将缘起与道品二支作最精练与胜解之回答,有如下二部份做忆念思维之总结:

  『人之思觉以名色为所缘,人之思觉以界为异,

  一切诸法以欲为根本,一切诸法从思念生起,

  一切诸法从触集起,一切诸法以受为趣归。』

  依缘所起之名色或称五蕴与根境识所成之十八界,成就了人的思想与感觉,一切有为法以感官五欲乐而随所生起之种种思念为根本,可意触与不可意触的集起而有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之意趣归向。这是有为法使有情不断轮回流转之一面向。

  『一切诸法以定为上首,一切诸法以念为增上,

  一切诸法以慧为最上,一切诸法以解脱为核心,

  一切诸法以不死为究竟,一切诸法以涅槃为究尽。』

  了知缘所起一切有为法之无主性与虚妄性,以四念处法增上戒定慧,「法尚需舍,何况非法。」,平等舍住而迈向无为之解脱境界,道品法虽是有为法,但其核心全部指向解脱,以无余依涅槃为究竟为不死境界。

  

  

《心、慧解脱篇 六、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关系》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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