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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慧解脱篇 六、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关系▪P2

  ..续本文上一页胜人间之天眼,如众生之殁……众生之如业行耶?」

  「大德,并无此事也。」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对超色、无色之寂静解脱、以身触而住耶?」「大德,并无此事也。」

  「须尸摩!今此未能到达此记说,与此等之法者,须尸摩!我等实行于此。」……

  (南传相应部二 因缘相应146-150)

  此段须尸摩(须深)盗法经文,须尸摩(须深)询问诸多慧解脱之阿罗汉,未以身体验[八解脱]而住,却宣称:『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更不再生。』,此疑问于当初之印度之外教徒,普遍的都认为解脱者必定有禅定与神通,且禅定越高解脱越深,而不知道解脱导致涅槃之原因,在于破除见思上对自我及世间的错误认知与颠倒取执。所以佛陀对须尸摩(须深)说:「法住智为前、涅槃智为后。」 (或「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 )法住智是于十二缘起顺逆观察是无常、苦、变易之法,无有一支是常住不变易的,且前后相依相缘,其中并无他力或自力乃至无因之操控或影响,而是无明引导着整个无止境轮回之流。

  依《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阴缘。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为后者生起之因,前者若灭,后者亦灭,故经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之语,说明其相依相待之关系。

  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缘所成立,故说无常、苦、无我。在阿含经典中,除十二缘起说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缘起说,广义而言,彼等皆含摄于十二缘起说中。又《杂阿含经卷十二》谓,缘起法乃永恒不变之真理,佛观察此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

  又若自有情生存之价值与意义方面观察十二缘起之意义,则指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识(精神之主体)之活动开始,识之活动成为生活经验(行),复由活动之蓄积形成识之内容。然识之活动乃识透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处)接触认识之对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观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识以无明(对佛教真理无自觉)为内相,以渴爱(求无厌之我欲)为外相,渴爱即识之根本相,且发展而取一切为我,成为我执(取),故由此染污识之活动所熏习之识,必应经验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间苦、无常苦。反之,圣者因灭无明及渴爱,故人间苦亦灭。

  须尸摩(须深)于佛听闻十二缘起法后,疑惑破除而知法见法、不由他度,此时须尸摩(须深)还未成为慧解脱者,虽法住智已生;但涅槃智未得,涅槃智的获得还是必须依着八正道来完成,所以不论您是粗(中)尘性者或者是薄尘性者,皆必须依着八正道的方法与精神逐步的实践,不仅将粗重的部份予以离断灭除,且于不断触受所生之思惑,以坚稳的正念收摄六根,对治有我及对境所生之我慢余习。于禅定方面,慧解脱者有说仅有未至定(进分定),或说有四禅八定但无灭尽定,依须尸摩(须深)盗法经所述,慧解脱者有深定者(尤其是无色四禅)是少数甚至无有,其与依心观慧而解脱者之差异,在于慧解脱者对十二缘起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横贯千古乃至尽未来际,诸佛、圣者同证且永恒不变的谛理信忍无疑,观一切法不取而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

  因此于相应部蕴相应篇中佛陀所说:「……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不取于五蕴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则名为正等觉者。诸比丘!慧解脱之比丘,亦不取于五蕴由厌患、离欲、灭尽,而解脱,名为慧解脱者。」,正等觉与慧解脱虽能力上有别,但解脱是相同无差异的,且佛世时慧解脱之阿罗汉远超过俱解脱、三明六通解脱之阿罗汉数倍多(见《相应部经典婆耆沙长老相应篇》与《杂含经婆耆舍相应》

  1196(一二一二)经),但不论是依定解脱或者依慧解脱,其中并无何法较优或劣;或者谁利谁钝,皆是随着个人的因缘而开展,毕竟渡游生死至彼岸皆是不可思议而令人称叹稽首的。

  诸比丘!然,何人为慧解脱者?诸比丘!对此而论,有一类人,彼等为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八解脱]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见,诸漏灭尽者也。诸比丘!是人被称为慧解脱者。诸比丘!

  予对此比丘,说:「不应作不放逸。」何以故?因彼已作不放逸矣,彼为放逸之不可能者也。」……

  (南传中部二 枳咤山邑经253-256)

  本段经文是世尊对居枳咤山邑之阿湿贝及弗那婆修二比丘,说七种人中之慧解脱者,慧解脱行者与其它行者皆是乐居兰若之寂静行者,对于自身及外界诸色皆是远离且超越世俗之执见,但慧解脱者未以身体验[八解脱]:

  八解脱,梵语

  astau vimoksāh,巴利语 attha vimokkhā。

  谓依八种定力而舍却对色与无色之贪欲。又作八背舍、八惟无、八惟务。八者即:

  (一)内有色想观诸色解脱,为除内心之色想,于外诸色修不净观。

  (二)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内心之色想虽已除尽,但因欲界贪欲难断,故观外不净之相,令生厌恶以求断除。

  (三)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为试练善根成满,弃舍前之不净观心,于外色境之净相修观,令烦恼不生,身证净解脱具足安住。

  (四)超诸色想灭有对想不思惟种种想入无边空空无边处具足住解脱,尽灭有对之色想,修空无边处之行相而成就之。

  (五)超一切空无边处入无边识识无边处具足住解脱,弃舍空无边心,修识无边之相而成就之。

  (六)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所有无所有处具足住解脱,弃舍识无边心,修无所有之相而成就之。

  (七)超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非想处具足住解脱,弃舍无

  

  所有心,无有明胜想,住非无想之相并成就之。

  (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处入想受灭身作证具足住解脱,厌舍受想等,入灭一切心心所法之灭尽定。

  此中前二者依初禅与第二禅,治显色之贪,第三依第四禅修净观,皆以无贪为性。第四至第七依次以四无色之定善为性,第八依有顶地,以灭有所缘心为性。又初二者各分为二,第三分为四,合谓八胜处。由以上说明可知,慧解脱行者可以未达初禅而以慧见而诸漏灭尽解脱,但为何不进求四禅八定乃至灭尽定,成为俱解脱者呢?前面已提到禅定的开发为资助以开发其慧,亦即已渡过至彼岸且渡船已舍,所以也就不再需要借助船过彼岸,慧解脱者于诸漏灭尽、所作已办,于世间已无所求而静默地等待无余依涅槃的到来。

  诸比丘!七十七智事者何耶?

  缘生而有老死之智,无生无老死之智,过去缘生而有老死之智,无生无老死之智,未来缘生而有老死之智,无生无老死之智;有法住智处,亦有尽法、败坏法、离贪法、灭法之智。

  缘有而有生之智,……

  缘取而有有之智,……

  缘爱而有取之智,……

  缘受而有爱之智,……

  缘触而有受之智,……

  缘六处而有触之智,……

  缘名色而有六处之智,……

  缘识而有名色之智,……

  缘行而有识之智,……

  缘无明而有行之智,无无明则无行之智,于过去缘无明而有行之智,无无明则无行之智,于未来缘无明而有行之智,无无明则无行之智,于法住智亦有尽法、败坏法、离贪法、灭法之智。诸比丘!此等谓之七十七智事。」

  (南传相应部二 第一因缘相应69-70)

  在十二缘起各支中,除无明外,于其余十一支,各就三世顺逆及法性常住观察之智。十一支各具七智,合为七十七智;七智乃先观今之缘生而有老死,为知生缘老死智,次观非无缘生而有老死,为知非不生缘老死智,如是就过去、未来亦各作顺逆二观;又遍知生起法,而

  知亦有尽法、败坏法、离贪法、灭法,是为法住智。如《表 6-2》所示,七十七智观法为慧解脱行者之重要缘起观法。

  

  「诸比丘!若修行或多作此等五法,则有心解脱果及心解脱果之胜利,又有慧解脱果及慧解脱果之胜利。

  何等为五?

  即:无常想、于无常之苦想、于苦之无我想、断想、离贪想等是。

  诸比丘!若修行或多作此等五法,则有心解脱果及心解脱果之胜利,又有慧解脱果及慧解脱果之胜利。

  诸比丘!比丘有心解脱及慧解脱时,诸比丘!此比丘即称为已拔关、已埋堑、已拔箭、已外户、已倒幢、已卸担、已离系之圣者。

  又,诸比丘!云何为有比丘已拔关耶?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无明已断,根已磋,如[被]截罗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拔关。

  又,诸比丘!云何为有比丘是已埋堑耶?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反复有生之轮回已断,根已磋,如[被]截罗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诸比丘!

  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埋堑。

  又,诸比丘!云何为有比丘已拔箭耶?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渴爱已断,根已磋,如[被]

  截罗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拔箭。

  又,诸比丘!云何为有比丘已外户耶?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五顺下分结已断,根已磋,如截罗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外户。

  又,诸比丘!云何为有比丘是已倒幢、是已卸担、是已离系之圣者耶?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我慢已断,根已磋,如截罗树之残干,能灭,当来无生。

  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倒幢、是已卸担、是已离系之圣者。」

  (南传增支部三 五集战士品103-104)

  四圣谛与八正道依着三法印(无常、苦、无我)为修行

  之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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