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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慧解脱篇 六、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关系

  心、慧解脱篇

  六、【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关系】

  

  四圣谛、八正道与十二缘起之间的关系由《表 6-1》 来分别说明,首先说明四圣谛与十二缘起之关系,四圣谛如分作二类有:一属流转面之苦、集二圣谛,他与十二缘起众生不断轮回之原因是相呼应的;另一属还灭面之灭、道二圣谛,四圣谛与八正道终止了十二缘起不断轮回之确切理论与实践方法。

  十二缘起是以无明为首而有相续之十一支,如无无明则其它支无有因缘生,因此断无明是终止不断轮回首要工作,但无明是处在不通达真理与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状态下,其下手处在于经典上佛陀所说:

  「(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原因在于爱结,无明与渴爱具有表里之关系,所以断贪爱是关键之下手处。但如何断贪爱呢?那就是----八正道。

  经典中佛陀为国王、居士、新学……等许多说法过后,当下许多皆得「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其中远「尘」离「垢」,梵语 viraja vītamala,巴利语同。即远离「尘垢」,尘垢为烦恼之总名。

  如果「尘垢」粗重,即六根对六尘一向染习深重,于诸恶不善法心喜乐入,诸盖粗重寻思数数,刚愎邪曲颠倒而取,称为粗尘性。

  相对的性于诸恶不善法中心不乐入,诸盖轻微寻思薄弱,柔和正直随顺而取,称为薄尘性。居于粗薄尘之间者,称为中尘性。 (见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七 P496.3)

  八正道的成立主要针对的是十二缘起中,我们感官身口意能够切身认识觉知的部份,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为止,五欲六尘不断的接触与生受,潜意识中涌生了有一真实之我在接触与感受,迷失在依缘所起的自我与一切差别相中。八正道的修习给予粗(中)尘性者,使其心性柔和正直,于诸盖轻微,寻思薄弱随顺正道而取,于戒定慧圆满修习,成为世间良善质直之薄尘行者。

  八正道的修习过程中乃至究竟圆满,可分为上、中、下品之十八有学与九无学,而九无学是真实之解脱者,解脱的名相虽有众多,归纳可分二类:

  (一)心解脱,梵语 citta-vimukti。

  谓依定而解脱定障,与无贪(爱)相应。禅定的获得于心境上会产生强大而稳定的身心轻安与舍,因此对下界粗重之五欲六尘自然地远离,但色界四禅之上有无色界禅,所以四无色界禅为色界四禅之上界欲,即下界为上界之所离;上界为下界之所欲。色、无色四禅中,除了非想非非想定及无想定外,皆适合开发禅观慧,因此修得禅定并不等于心解脱,而是必须配合观慧,观察身心缘合无实之虚妄性,及见思上错谬的取着见,依无常、苦、无我三法印,从身心澈底的与无贪相应,才是真实的心解脱。

  (二)慧解脱,梵语 praj.ā-vimukti,巴利语 pa..ā-vimutti。

  依慧而解脱烦恼障,与无痴(不取)相应。所谓定如明灯;慧如眼,慧眼的开发才能引导不与贪、瞋、痴相应,而慧眼主要对治见思上对自我及世间的错误认知与颠倒取执,这些错谬取执可归纳成四种取执:

  (1)欲取(梵 kāmopādāna,巴同),即对欲界、色界、无色界之境所生起之贪执。欲界为最粗重之下界;无色界为无色唯识之上界,如前所说下界为上界之所离;上界为下界之所欲,三界是一切有情众生能依所依希欲之处,但三界如火宅,如不能超脱三界生死轮转则轮回永无止期。

  (2)见取(梵 drsty-upādāna,巴 ditthi-upādāna),即执着错误之见解以为真实。亦即执取五见中之四见:

  1.萨迦耶见(梵 sat-kāya-drsti),译作有身见、伪身见、坏身见、身见。即自执有「我」之存在,称为「我见」,而以为此属于我,则称「我所见」。

  2.边执见(梵 anta-grāha-drsti),又作边见。为偏执于极端一边之见解;如谓我死后仍常住不灭,此称为常见(有见);谓我死后则断绝,此称为断见(无见)。

  3.邪见(梵 mithyā-drsti),为否定因果道理之见解。

  4.戒禁取见(梵 .īla-vrata-parāmar.a),又作戒取见、戒盗见。即视不正确之戒律、禁制等,为可达涅槃之戒行,此种执着即称为戒禁取见。

  (3)戒禁取(梵 .īla-vratopādāna,巴 sīla-bbata-upādāna),

  即执着非正因、非正道为正因、正道。亦即执取五见中之戒禁取见,此戒禁为圣道修行之怨敌,使修行者由此而诳惑,如使在家众妄计自饿等法为生天之道;使出家众执着可爱之境,而舍离清净道。或如外道之妄计鸡、狗、牛等戒,故于五见之中,唯独别立此一见。

  (4)我语取(梵 ātma-vādopādāna,巴 atta-vādupādāna),即缘一切内身所起之「我执」。亦即离蕴有我、即蕴是我,大我或神我之自性见,此属我慢,其更微细之慢为俱生我执此于阿罗汉位时所断。

  以上四取执如能离二边取中道而行,观一切法皆是尽法、败坏法、离贪法、灭法而住,与无痴(不取)相应,则可期待断下列三种结:

  1.断三结:身见、戒禁取、疑,此为须陀洹果(七生往返)与斯陀含果(余二、三生)二圣者所断之结。

  2.断五下分结:欲贪、瞋恚、身见、戒禁取、疑,此为阿那含果(一来)圣者所断之结。

  3.断五上分结:色贪、无色贪、掉举、无明、慢,此为阿罗汉果(无生)圣者所断之结。

  

  如于心解脱得八解脱身触证(达灭尽定),或得三明(天眼、宿命、漏尽明)观四取执断而慧解脱,二者同时解者脱则称俱解脱。

  另外在须尸摩(须深)盗法中,有别于依心观慧解脱之慧解脱者如下:

  ……「友,须尸摩!我等为慧解脱者。」

  「我对尊者等此略说之义不能详知。如尊者等之所说,我对尊者等所略说之义,欲详知为宜。」

  「友,须尸摩!汝无论对其知,或不知,我等为慧解脱者。」尔时尊者须尸摩由座起来诣世尊处。诣已,礼敬世尊,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尊者须尸摩,将与彼等诸比丘之论议悉告世尊。

  「须尸摩!法住智为前、涅槃智为后。」

  「大德!我对世尊略说之义、不得详知,大德!如世尊之所说,我对世尊略说之义,欲详知为宜。」

  「须尸摩!汝无论知或不知,法住智为前,涅槃智为后。须尸摩!汝云何思惟?色为常耶?或为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又,无常者是苦耶?或是乐耶?」

  「大德!是苦。」「又,无常苦、变易之法得认:『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耶?」「大德!并无此事。」

  「受是常耶?或无常耶?」「大德!是无常。」

  「想是常耶?或无常耶?」「大德!是无常。」

  「行是常耶?或无常耶?」「大德!是无常。」

  「识是常耶?或无常耶?」「大德!是无常。」

  「又,无常者是苦耶?或是乐耶?」「大德,是苦。」

  「又无常苦、变易之法、得认:『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耶?」「大德!并无此事。」

  「须尸摩!然任何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之色,对一切之色,不得以认:『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必须以如实正慧、对此作视。任何过去、未来、现在……对受……对任何之想…任何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之行、一切诸行,不得以认:『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

  任何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之识、对一切之识、不得以认:『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必须以如实正慧、对此作视。

  须尸摩!多闻之圣弟子,于色如是见而厌离、于受、于想、于诸行、于识亦厌离,生厌离、离贪、予解脱,于解脱生解脱之智:『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更不再生。』

  须尸摩!汝见:『缘生而有老死』耶?」「大德,诚然。」「须尸摩!汝见:『缘有而有生』耶?」「大德,诚然。」「须尸摩!汝见:『缘取而有有』耶?」「大德,诚然。」「须尸摩!汝见:『缘爱而有取』耶?」「大德,诚然。」

  「须尸摩!汝见:『缘受而有爱,缘触而有受,缘六

  处而有触,缘名色而有六处,缘识而有名色,缘行而有

  识,缘无明而有行」耶?」「大德,诚然。」

  「须尸摩!汝见:『缘生灭而有老死灭』耶?」

  「大德,诚然。」

  「须尸摩!汝见:『缘有灭而有生灭』耶?」

  「大德,诚然。」

  「须尸摩!汝见:『缘取之灭,而有有灭,缘爱之灭,而有取灭,缘受之灭,而有爱灭,缘触之灭,而有受灭,缘六处之灭,而有触灭,缘名色之灭,而有六处灭。缘识之灭,而有名色灭,缘行之灭,而有识灭,缘无明之灭,而有行灭』耶?」「大德,诚然」。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享受种种之神通耶?----一为多、多为一、显现变隐没、超墙、超垒、穿山、无障碍,恰如行虚空。出入地中恰如水中,不分水而行,恰如行于地上,趺坐于虚空,恰如有翼之鸟、有大神力、大威力,以手触捉日月,以此身行梵界耶?」

  「大德,并无此事。」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以清净超胜人间之天耳界、闻人天之两音、远音、近音耶?」

  「大德,并无此事。」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如以心把握他之众生,他人等之心耶?--对非解脱心知是非解脱心,对解脱心知是解脱心耶?」「大德!并无此事。」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忆念种种之宿住耶?譬如一生……如是详细忆念种种之宿住耶?」

  「大德,并无此事。」

  「须尸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见,以清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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