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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慧解脫篇 六、四聖谛、八正道與十二緣起之關系▪P2

  ..續本文上一頁勝人間之天眼,如衆生之殁……衆生之如業行耶?」

  「大德,並無此事也。」

  「須屍摩!汝亦如是知、如是見,對超色、無色之寂靜解脫、以身觸而住耶?」「大德,並無此事也。」

  「須屍摩!今此未能到達此記說,與此等之法者,須屍摩!我等實行于此。」……

  (南傳相應部二 因緣相應146-150)

  此段須屍摩(須深)盜法經文,須屍摩(須深)詢問諸多慧解脫之阿羅漢,未以身體驗[八解脫]而住,卻宣稱:『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更不再生。』,此疑問于當初之印度之外教徒,普遍的都認爲解脫者必定有禅定與神通,且禅定越高解脫越深,而不知道解脫導致涅槃之原因,在于破除見思上對自我及世間的錯誤認知與顛倒取執。所以佛陀對須屍摩(須深)說:「法住智爲前、涅槃智爲後。」 (或「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 )法住智是于十二緣起順逆觀察是無常、苦、變易之法,無有一支是常住不變易的,且前後相依相緣,其中並無他力或自力乃至無因之操控或影響,而是無明引導著整個無止境輪回之流。

  依《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載,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爲此大苦陰緣。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爲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滅,後者亦滅,故經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之語,說明其相依相待之關系。

  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緣所成立,故說無常、苦、無我。在阿含經典中,除十二緣起說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緣起說,廣義而言,彼等皆含攝于十二緣起說中。又《雜阿含經卷十二》謂,緣起法乃永恒不變之真理,佛觀察此真理而開悟,並爲衆生開示此法。

  又若自有情生存之價值與意義方面觀察十二緣起之意義,則指人類生存之苦惱如何成立(流轉門),又如何滅除苦惱而至證悟(還滅門)。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識(精神之主體)之活動開始,識之活動成爲生活經驗(行),複由活動之蓄積形成識之內容。然識之活動乃識透過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接觸認識之對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觀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識以無明(對佛教真理無自覺)爲內相,以渴愛(求無厭之我欲)爲外相,渴愛即識之根本相,且發展而取一切爲我,成爲我執(取),故由此染汙識之活動所熏習之識,必應經驗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間苦、無常苦。反之,聖者因滅無明及渴愛,故人間苦亦滅。

  須屍摩(須深)于佛聽聞十二緣起法後,疑惑破除而知法見法、不由他度,此時須屍摩(須深)還未成爲慧解脫者,雖法住智已生;但涅槃智未得,涅槃智的獲得還是必須依著八正道來完成,所以不論您是粗(中)塵性者或者是薄塵性者,皆必須依著八正道的方法與精神逐步的實踐,不僅將粗重的部份予以離斷滅除,且于不斷觸受所生之思惑,以堅穩的正念收攝六根,對治有我及對境所生之我慢余習。于禅定方面,慧解脫者有說僅有未至定(進分定),或說有四禅八定但無滅盡定,依須屍摩(須深)盜法經所述,慧解脫者有深定者(尤其是無色四禅)是少數甚至無有,其與依心觀慧而解脫者之差異,在于慧解脫者對十二緣起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橫貫千古乃至盡未來際,諸佛、聖者同證且永恒不變的谛理信忍無疑,觀一切法不取而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

  因此于相應部蘊相應篇中佛陀所說:「……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不取于五蘊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則名爲正等覺者。諸比丘!慧解脫之比丘,亦不取于五蘊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名爲慧解脫者。」,正等覺與慧解脫雖能力上有別,但解脫是相同無差異的,且佛世時慧解脫之阿羅漢遠超過俱解脫、叁明六通解脫之阿羅漢數倍多(見《相應部經典婆耆沙長老相應篇》與《雜含經婆耆舍相應》

  1196(一二一二)經),但不論是依定解脫或者依慧解脫,其中並無何法較優或劣;或者誰利誰鈍,皆是隨著個人的因緣而開展,畢竟渡遊生死至彼岸皆是不可思議而令人稱歎稽首的。

  諸比丘!然,何人爲慧解脫者?諸比丘!對此而論,有一類人,彼等爲寂靜解脫者、超越色而爲無色者,彼等未以身體驗[八解脫]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見,諸漏滅盡者也。諸比丘!是人被稱爲慧解脫者。諸比丘!

  予對此比丘,說:「不應作不放逸。」何以故?因彼已作不放逸矣,彼爲放逸之不可能者也。」……

  (南傳中部二 枳咤山邑經253-256)

  本段經文是世尊對居枳咤山邑之阿濕貝及弗那婆修二比丘,說七種人中之慧解脫者,慧解脫行者與其它行者皆是樂居蘭若之寂靜行者,對于自身及外界諸色皆是遠離且超越世俗之執見,但慧解脫者未以身體驗[八解脫]:

  八解脫,梵語

  astau vimoksāh,巴利語 attha vimokkhā。

  謂依八種定力而舍卻對色與無色之貪欲。又作八背舍、八惟無、八惟務。八者即:

  (一)內有色想觀諸色解脫,爲除內心之色想,于外諸色修不淨觀。

  (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心之色想雖已除盡,但因欲界貪欲難斷,故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

  (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爲試練善根成滿,棄舍前之不淨觀心,于外色境之淨相修觀,令煩惱不生,身證淨解脫具足安住。

  (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盡滅有對之色想,修空無邊處之行相而成就之。

  (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棄舍空無邊心,修識無邊之相而成就之。

  (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棄舍識無邊心,修無所有之相而成就之。

  (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棄舍無

  

  所有心,無有明勝想,住非無想之相並成就之。

  (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厭舍受想等,入滅一切心心所法之滅盡定。

  此中前二者依初禅與第二禅,治顯色之貪,第叁依第四禅修淨觀,皆以無貪爲性。第四至第七依次以四無色之定善爲性,第八依有頂地,以滅有所緣心爲性。又初二者各分爲二,第叁分爲四,合謂八勝處。由以上說明可知,慧解脫行者可以未達初禅而以慧見而諸漏滅盡解脫,但爲何不進求四禅八定乃至滅盡定,成爲俱解脫者呢?前面已提到禅定的開發爲資助以開發其慧,亦即已渡過至彼岸且渡船已舍,所以也就不再需要借助船過彼岸,慧解脫者于諸漏滅盡、所作已辦,于世間已無所求而靜默地等待無余依涅槃的到來。

  諸比丘!七十七智事者何耶?

  緣生而有老死之智,無生無老死之智,過去緣生而有老死之智,無生無老死之智,未來緣生而有老死之智,無生無老死之智;有法住智處,亦有盡法、敗壞法、離貪法、滅法之智。

  緣有而有生之智,……

  緣取而有有之智,……

  緣愛而有取之智,……

  緣受而有愛之智,……

  緣觸而有受之智,……

  緣六處而有觸之智,……

  緣名色而有六處之智,……

  緣識而有名色之智,……

  緣行而有識之智,……

  緣無明而有行之智,無無明則無行之智,于過去緣無明而有行之智,無無明則無行之智,于未來緣無明而有行之智,無無明則無行之智,于法住智亦有盡法、敗壞法、離貪法、滅法之智。諸比丘!此等謂之七十七智事。」

  (南傳相應部二 第一因緣相應69-70)

  在十二緣起各支中,除無明外,于其余十一支,各就叁世順逆及法性常住觀察之智。十一支各具七智,合爲七十七智;七智乃先觀今之緣生而有老死,爲知生緣老死智,次觀非無緣生而有老死,爲知非不生緣老死智,如是就過去、未來亦各作順逆二觀;又遍知生起法,而

  知亦有盡法、敗壞法、離貪法、滅法,是爲法住智。如《表 6-2》所示,七十七智觀法爲慧解脫行者之重要緣起觀法。

  

  「諸比丘!若修行或多作此等五法,則有心解脫果及心解脫果之勝利,又有慧解脫果及慧解脫果之勝利。

  何等爲五?

  即:無常想、于無常之苦想、于苦之無我想、斷想、離貪想等是。

  諸比丘!若修行或多作此等五法,則有心解脫果及心解脫果之勝利,又有慧解脫果及慧解脫果之勝利。

  諸比丘!比丘有心解脫及慧解脫時,諸比丘!此比丘即稱爲已拔關、已埋塹、已拔箭、已外戶、已倒幢、已卸擔、已離系之聖者。

  又,諸比丘!雲何爲有比丘已拔關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無明已斷,根已磋,如[被]截羅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拔關。

  又,諸比丘!雲何爲有比丘是已埋塹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反複有生之輪回已斷,根已磋,如[被]截羅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諸比丘!

  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埋塹。

  又,諸比丘!雲何爲有比丘已拔箭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渴愛已斷,根已磋,如[被]

  截羅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拔箭。

  又,諸比丘!雲何爲有比丘已外戶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五順下分結已斷,根已磋,如截羅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外戶。

  又,諸比丘!雲何爲有比丘是已倒幢、是已卸擔、是已離系之聖者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我慢已斷,根已磋,如截羅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

  諸比丘!如是者有比丘是已倒幢、是已卸擔、是已離系之聖者。」

  (南傳增支部叁 五集戰士品103-104)

  四聖谛與八正道依著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爲修行

  之指導方針…

《心、慧解脫篇 六、四聖谛、八正道與十二緣起之關系》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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