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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慧解脫篇 六、四聖谛、八正道與十二緣起之關系▪P3

  ..續本文上一頁,期間必須不斷地斷滅惡不善法(斷想)增長善法,遠離對世間五欲之貪著乃至一切 (色、無色)之貪著(離貪想),這五法(想)通貫整個修行之過程,如再配合滅想則成爲六順明分法(見相應部六第十一預流相應 204-206),多作此等五想不僅能成就心解脫及慧解脫,且同時獲得心解脫果及慧解脫果之勝利,此五項之勝利果實皆是磋斷引發生死之根本,且如[被]截斷之多羅樹(棕榈樹)之殘幹,能滅,當來無生,此五項之勝利有五種譬喻:

  1.已拔關:猶如幽暗關閉之門窗被敞開,劃破黑暗光明顯露,眼生、明生、智能生,于佛、法、僧、戒無疑,于無明已斷盡。

  2.已埋塹:猶如無底之五欲深坑,以戒定慧之土予以封埋,于未來世不再有生身,于反複有生之輪回已斷。

  3.已拔箭:猶如裹附之蜜箭從身上拔除,不再受貪愛之箭所系縛,于渴愛已斷。

  4.已外戶:猶如將非我我所之物,遺棄于戶外而不貪不瞋,于五順下分結已斷。

  5.已倒幢、已卸擔、已離系:猶如推倒我慢幢幡、卸下自我之重擔、離卻對叁界之系縛,于我慢已斷,是已離系之聖者。

  因此于無常多做無常想、于無常之苦想、于苦之無我想、斷想、離貪想等應修習、多修習。

  「諸比丘!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不取于色由厭

  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則名爲正等覺者。諸比丘!

  慧解脫之比丘,亦不取于色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名爲慧解脫者。

  諸比丘!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不取于受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則名爲正等覺者。諸比丘!慧解脫之比丘,亦受之厭患……乃至……名爲慧解脫者。

  諸比丘!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乃想……行……

  不取于識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名爲正等覺者。

  諸比丘!慧解脫之比丘,亦不取于識由厭患、離欲、滅 盡,而解脫,名爲慧解脫者。

  諸比丘!于此,如來、應供、正等覺者與慧解脫之比丘,有何之差別,有何之特相,有何之殊異耶?」

  「大德!我等于法,乃以世尊爲根,以世尊爲眼,以世尊爲依。大德世尊!願顯示此所說之義,諸比丘當從世尊聞而受持。」

  「諸比丘!然則!谛聽!善思念!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

  世尊乃如是說曰:「諸比丘!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乃令起未起之道,令生未生之道,說未說之道,知道,覺道,悟道。諸比丘!如今諸弟子,隨于道,隨從而成就。諸比丘!此乃如來、應供,正等覺者與慧解脫比丘之差別,特相,殊異是。」

  (南傳相應部叁 蘊相應95-96,大正藏二、一九 b)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

  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爲五?謂色受陰,比丘于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比丘!亦于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比丘白佛:「如來爲法根,爲法眼,爲法依,唯願世尊爲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于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爲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信道,複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北傳雜含66(七五))

  正覺,梵語 samyak-sajbodhi,巴利語 sammā-sambodhi。意指真正之覺悟。又作正解、等覺、等正覺、正等正覺、正等覺、正盡覺。等者,就所證之理而言;盡者,就所斷之惑而言。慧解脫者與佛所證之理(四聖谛、八正道)及所斷之惑(不取于五受陰由厭患、離欲、滅盡,而解脫之五順上分結)是相同而無有差異。

  但佛陀與慧解脫阿羅漢在福德、智能能力上是有所差異的,譬如舍利弗智能第一、摩诃目犍連神通第一乃至周利盤特禀性魯鈍愚笨等,無學阿羅漢對諸法之總相如無常、苦、空、無我、無生等之體證是深入無疑的。但在別相上如對地水火風之堅濕暖動之四大假實及對人世間工巧技藝、醫方學術等世間一切差別相,則依各人之學習智能分析能力而有所差別,佛陀于別相是依總相之需要,予以適當的分別說明,否則易落入世間言論無助于解脫煩惱成爲戲論。

  佛陀于緣起的深入的觀察及建立道品之間組織脈絡是純熟且遊刃有余的,所以如來能爲法根,爲法眼,爲法依,能爲聞法之衆生令起未起之道,令生未生之道,說未說之道,知道,覺道,悟道,這才是佛陀與慧解脫阿羅漢能力上之真實差別處。

  「諸比丘!欲爲無常、空虛、虛僞、愚癡法。諸比丘!是爲诳而愚者之浮言。一切現世之欲,一切來世之欲,一切現世之欲想,一切來世之欲想,俱爲魔之領域,此乃魔之境界,此乃魔之餌食、此乃魔之食。于此等惡不善之意,生貪欲、瞋恚、鬥诤,而此等于此成爲隨學聖弟子之障礙。于茲,諸比丘!聖弟子作如是思念:「一切現世之欲,一切來世之欲……對聖弟子成爲障礙。我今以廣大之意勝于世間,住于意之確立如何?我以廣大之意勝于世間,于意確立時,一切惡不善之意、貪欲、瞋恚、鬥诤則不生。由此等之斷盡,我心可無限、無量、善于修習。」彼如是行,對此專心住之時,對處心靖,靖時,今或達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

  諸比丘!是稱之爲第一不動利益行道。」

  複次,諸比丘!聖弟子如是思念:「一切現世之欲,一切來世之欲,一切現世之欲想,一切來世之欲想,所有之色爲此四大與四大所成色。」彼如是行,對此專心住之時,對處心靖,靖時,今或達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諸比丘!此稱之爲第二不動利益行道。

  複次,諸比丘!聖弟子如是思念:「一切現世之欲,一切來世之欲,一切現世之欲想,一切來世之欲想,一切現世之色,一切來世之色,一切現世之色想,一切來世之色想,俱是無常。所有無常者不應喜悅、歡迎、執著。」彼如是行,對其專心住之時,對處心靖,靖時,今或達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諸比丘!此稱之爲第叁不動利益行道。

  (南傳中部叁 不動利益經275-276)

  不論是對十二緣起之觀察或對叁十七道品之修習實踐,最終之目的就是要解脫煩惱、解脫生死、解脫輪回而不再受後有。緣起與道品法門在修習實踐過程中,必須時常地彙歸至叁個行道,那就是----無常、苦、無我。

  于叁個行道無間斷地意念彙歸可獲得叁種不動利益,所謂不動利益即正觀法相,心不動搖之狀態,亦即于禅觀叁昧中對五蘊,觀察具足法相而得增上厭離,堅固精進,不可動轉,或者依慧解脫于世間諸欲無取無執著,達于身心之不動。叁種不動利益行道內涵如下:

  第一不動利益行道爲「觀苦」,一切現世及來世之欲與欲想,俱爲魔之領域、境界、餌食,所謂魔即五蘊魔,五蘊能生起貪欲、瞋恚、鬥诤種種苦惱,能招感從生至死之煩惱,而成爲隨學聖弟子之障礙,欲斷滅此障礙則觀欲爲無常、空虛、虛僞、愚癡法,以廣大之意念勝于世間,于意念確立時,一切惡不善之意念、貪欲、瞋恚、鬥诤則不生。由此等之斷盡,心可無限、無量、善于修習。對此專心住之時,心則處于平靜而無取著,平靜時,而達于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

  第二不動利益行道爲「觀無我」,一切現世及來世之欲與欲想,所有之色爲此四大與四大所成色。四大,乃指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之人身,此四大非我非我所,皆隨因緣而聚散,對此專心住之時,心則處于平靜而無取著,平靜時,而達于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

  第叁不動利益行道爲「觀無常」,一切現世及來世之欲與欲想,一切現世及來世之色與色想,俱是無常,一切有爲法皆由因緣而生,依生、住、異、滅四相,于剎那間生滅,于一期生滅,無常成就了世間,但也不曾停留地改變世間,使一切有情衆生憂悲苦惱生,因此于所有無常者不應喜悅、歡迎、執著。于如是思時,對其專心住之時,心則處于平靜而無取著,平靜時,而達于不動,或依慧解脫。身壞命終後,由識之導引,達于不動。

  對世間一切現世及來世之欲想及色想,彙歸于無常、苦、無我叁法印中,而達于無余依涅槃,是爲真實之不動。

  時,具壽叁彌提來到具壽舍利弗之處。至已,禮敬具壽舍利弗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時,具壽舍利弗對具壽叁彌提言:

  叁彌提!人之思覺者,以何爲所緣而生耶

  

  大德!以名、色爲所緣。

  叁彌提!然則,于何爲異耶

  

  大德!于界是。

  叁彌提!然則,從何集起耶

  

  大德!從觸集起。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等趣耶

  

  大德!以受爲等趣。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上首耶

  

  大德!以定爲上首。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增上耶

  

  大德!以念爲增上。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最上耶

  大德!以慧爲最上。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核心耶

  

  大德!以解脫爲核心。

  叁彌提!然則,以何爲究意耶

  

  大德!以不死爲究竟。……

  善哉、善哉!叁彌提!善哉!叁彌提!問汝之回答。然且,以其故而無有慢。

  (南傳增支部六 師子吼品41-42)

  「諸比丘!若外道修行者,如是問:『朋友!一切諸法以何爲根本耶

  一切諸法從何生起耶

  一切諸法從何集起耶

  一切諸法以何爲趣歸耶

  一切諸法以何爲上首耶

  一切諸法以何爲增上耶

  一切諸法以何爲最上耶

  一切諸法以何爲核心耶

  』

  諸比丘!若如是問,汝等應如是回答彼外道修行者:

  『友!一切諸法以欲爲根本,一切諸法從思念生起,一切諸法從觸集起,一切諸法以受爲趣歸,一切諸法以定爲上首,一切諸法以念爲增上,一切諸法以慧爲最上,一切諸法以解脫爲核心。』諸比丘!若如是問,汝等應如是回答彼外道修行者。」

  (南傳增支部五 念品261-262,大正藏一、六0二b)

  緣起支與道品支是相關相攝的,了知緣起建立正確知見,進而才能依道品之戒定慧完成解脫涅槃,緣起與道品二支所成立之一切法,大部分主要針對的是具有勤勇勝、憶念勝、梵行勝,勝于諸天之人類有情,因此難得人身是完成解脫涅槃最殊勝因緣,如將緣起與道品二支作最精練與勝解之回答,有如下二部份做憶念思維之總結:

  『人之思覺以名色爲所緣,人之思覺以界爲異,

  一切諸法以欲爲根本,一切諸法從思念生起,

  一切諸法從觸集起,一切諸法以受爲趣歸。』

  依緣所起之名色或稱五蘊與根境識所成之十八界,成就了人的思想與感覺,一切有爲法以感官五欲樂而隨所生起之種種思念爲根本,可意觸與不可意觸的集起而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之意趣歸向。這是有爲法使有情不斷輪回流轉之一面向。

  『一切諸法以定爲上首,一切諸法以念爲增上,

  一切諸法以慧爲最上,一切諸法以解脫爲核心,

  一切諸法以不死爲究竟,一切諸法以涅槃爲究盡。』

  了知緣所起一切有爲法之無主性與虛妄性,以四念處法增上戒定慧,「法尚需舍,何況非法。」,平等舍住而邁向無爲之解脫境界,道品法雖是有爲法,但其核心全部指向解脫,以無余依涅槃爲究竟爲不死境界。

  

  

《心、慧解脫篇 六、四聖谛、八正道與十二緣起之關系》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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