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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品 思考题答案▪P5

  ..续本文上一页用中都不能这样言说,因为在现量面前有违害,这叫共称的现量相违。

  破:“可以表达”并不是以现量成立,而是以比量成立的,通过比量可以论证瓶也可以叫柱等,所以这种相违不是现量的共称相违。

  

75课

  1、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对承许相违和自语相违是一体还是分开宣说,有什么不同的观点?萨迦班智达是如何安立的?

  答:法称论师:认为仅是语言的差别而意义并无不同。

  陈那论师:按《理门论》的观点,二者稍微分开的,因为圣教相违与自语相违也有不相同之处。

  萨迦班智达:两者都是与自己的语言自相矛盾,但反体不同,承许相违是前后语言相矛盾,自语相违是自己的语言直接或间接相违。

  2、什么叫三观察清净圣言量?为什么按照《释量论》的观点,佛的圣教量可归属在比量中?

  答:三观察清净量:以现量和比量以及自己的语言前后承许或者直接间接均不会有任何相违,对明显的部分以现量不会有害,对隐蔽的部分以比量不会相违,极其隐蔽部分如环境、形象或时间等方面,我们一般的人无法了知,以佛陀自己所说的前语后语或直接间接方面根本不会有任何相违。

  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中说:佛所承许的语言始终都是不欺的。在总的一些非常隐蔽的部分,五道十地及四谛等,世间凡夫人根本没有办法了知的道理上,佛陀所宣说的语言永远不会欺惑,任何邪魔外道都无机可乘,也不会有违害,所以佛的智慧‑‑‑‑圣教量可以包括在比量中。

  3、建立所立有“有障无害”、“有障有害”、“无障无害”三种情况,请举例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建立所立?

  答:有障无害:声音本来无常,有人说声音常有,不会对声音无常有害,但有障碍,因为他不承认就无法建立声音是无常的。

  有障有害:一个人建立声音是常有,而另一人说是无常,无常对声音常有有障有害,因为建立无常的道理时,常有被完全否定了。

  无障无害:比量的正理。

  无障无害可以建立立宗,有障有害不能建立。

  4、与《吠陀》所说的依靠沐浴清净罪业等相违是否成为圣教相违?佛教也有灌顶、依心咒沐浴等,为什么能清净罪业?

  答:不成为。贪嗔等不是正法,离贪等才是正法。这一点是除了指断见的顺世外道以外的内外宗派一致所说,因此,在以承许此观点为前提的基础上能净的沐浴与净的贪等这两种因并不相违,相互之间不该是能遣所遣的关系。为此,这所有的论典中存在着自语相违,不是圣教。

  佛教虽然有一些仪式,通过仪轨、咒语、瑜珈士的手印等持等各种因缘具足才能清净我们的罪障,水只不过是其中一种因缘,根本没起主要作用。

  

76课

  1、信许相违能否对所立构成过失?为什么?

  答:可以。因为在证成所立时,并不从词句之间的障碍产生怀疑的角度而成为所立之过失的,而是从障碍导致那一词句不能证成所立的侧面安立为过失的。换言之,立宗就是表明自己的音乐,如果在立宗上存在着前后承许相违或者直接间接相违,势必会像腐汁的酸奶一样毁坏那一立宗。可见,有错误的语言表达在辩论的场合中会造成自我失败。因此,务必要断除。

  2、如何遮破“怀兔者不能称呼为月亮,因为存在之故”的观点?我们要建立什么观点?

  答:可从两方面遮破:一、此因有成为不定因的过失,理由是,此因没有不共的比喻,因为凡是存在的法,随欲的所有名词都可以言说之故,此处可共称角度凡是存在的法都可以叫月亮;二、此因有成为相违因的过失,凡是在分别念中存在的名言义共相,就可以称为月亮,所以此因也是相违因。

  自宗:一切名词是由欲说者随意而运用的缘故由此共称也就得以立足,因此从已共称角度,唯一的怀兔者可以叫月亮;而从可共称角度,一切万法都可以叫月亮。若遮破这种观点就有世间共称的违害。

  3、什么叫可说共称?若对未共称者运用共称的名词是否有“与世间共许相违”的过失?为什么?

  答:遵循世间准则所使用的名词已成本身是可说共称,也就是说,对于一切所知都可以称呼的缘故,共称遍及一切。

  没有。因为仅仅是对一切所知可以如此共称这一点而用共称之名词的,就像具备烹饪能力的东西称为食品,可以饮用的东西命名为饮料一样。若用共称比量建立,即:任何法可以用月亮来共称,人们凭自己的想像可以安立之故。

  

77课

  1、如何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答:单单从可以如此共称这一点尽管对于一切事物都成立,如果依靠名称的命名与命名者想说的意图,这样的能诠名词如果成立,那么说明它对于一切事物可说共称也就成立,因此叫做名言已成共称。如此一来,怀兔可用月亮的名词来表达这一点依靠共称比量可以证成,由此可见,它在比量的对境上并不相违,如果相违,那么无误比量就不可能安立了。

  2、通过学习共称相违,你对因明的甚深含义有什么认识?对个人修行有何帮助?

  答:第一问:

  其实因明所赋予我们的甚深含义就是调伏自相续,摧毁我们耽著世间的种种执著心,如:通过学习共称相违,就可以打破对名称的实执,我们对某个对境上所安立的特有名称,只不过是分别念与习惯两者结合后而出生的迷乱而已,真正的语言自相在事物的自相上是不存在的,任何一种赞扬或诋毁的语言都可以在任何一个对境上随意运用,而实际上他不能代表这个对境的真实意义,了知此理后,可以遣除我们对名称、对世间语言的相的执著,以达到调伏自相续的目的。

  第二问(略)

  3、请从第二种解说方法解释《集量论》中:“不共之故无有比量…”的教义,并遮破声论外道及内道有些宗派的不合理解释。

  答:第二种解说方法主要从对境是不同的角度来宣说,共称如果是由事势理所得出的,那么就如同真实比量当中的所作与无常,烟与火一样各自的对境决定是唯一的,因为火的本体中产生烟并不是分别心的假立,而是真正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的,但是共称比量的对境并不是固定的,因为是依靠自己的音乐与想像力来命名的,所以,所有的名词都可以凭借想像而运用在任何一个对境上,这种安立没有任何理由,从可以共称的角度来讲也没有任何违害之处。

  第二问:

  声论外道认为:世间共称只能在固定的对境上适用而不能用于他法。

  破:因为怀兔不能以月亮称呼的其他同品喻很难找到,所以你们的推理其实是不共不定因。如:声是无常,所闻之故一样,是不合理的。

  因明前派论师认为:陈那论师的教证只是说明月亮的名称只能用在怀兔上,而他法都不能用。

  破:这里是在讲可以共称的共相时,只是以怀兔作为比喻来说明这样的道理在一切所知上决定可以说,而并没有说明月亮只能用在怀兔上。比如:达哲本是一种树名,如果我们说达哲不是树,则有共间共称的违害。同理,如果我们说未来的任何法不能用月亮的名称来代替,也会有世间共称的违害,所以彼宗观点不合理。

  4、对于《集量论》中的这一段教义,法称论师的究竟意趣是什么?

  答:法称论师的究竟意趣是指:不仅怀兔可以用月亮的名称,除了怀兔以外的他法都可以用月亮的名称。比如:制香时用的原料冰片和避谷时的原料水银等,都可以用月亮的名称来表达,因此,月亮的这一名称也可以共称怀兔以外的其他事物,为此,用它作比喻可以证明具凉光表示月亮是共同因。如果一个名称在一个对境上能成立,那么在其他所有对境上也应成立,这是事势理,假设遮破可说共称,那你们所承认的怀兔等观点也将被毁坏,所以像月亮一样随欲而命名的名称可以在所有对境上使用,如果否认这一点,则与世间共称可称呼的道理有妨害,因此是共称相违,这就是法称论师的密意所在。

  

78课

  1、以自宗观点解释“不共之故无有比量,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的究竟意趣?

  答:1)“不共之故无有比量”意为它有不共同的原因,名称已经形成了,所以是不会有一个更具理由的比量能遮破它的。

  或者也可以说在判断任何一个事物时,以自己的想像力可以用这种名称加以说明,这种现象是已经决定了的合理现象,他是一种具有力量性的能害,故没有其他违害。

  2)“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意为共称比量的对境和真实比量的对境有差别,前者的对境是不固定的,后者对境是固定的。

  因此,若了知了世间上的所有名称是众生分别念安立的,这一点成立故共称比量成立,此人已通达了二位理自在的究竟密意。

  2、若以信心和智慧学习佛法会有什么作用?应该以何种方法通达因明?

  答:1)如果以信心和智慧学习佛法会对通达心的本性有帮助,并且可以通过佛教的殊胜论典,将我们引入无相的境界。

  2)可以有两种因缘:

  第一,对因明的逻辑有很大信心,经常阅读、闻思。

  第二,对自己的传承上师和因明祖师有很大信心,而且应该懂得遣余的意义,之后不断地祈祷、闻思,最后会懂得因明的秘诀。

  3、说说你学习本品后有什么叫益?

  (请自己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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