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法的底里时,知道现实的一切是无自性的假有;有无、生灭,并没有真实的有无、生灭。
2、尽管万化的生生灭灭,生灭不息,而以「空」无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灭,而实是「不生灭」的。
3、一切法本来是这样的不生不灭,是如如不动的「常住」。这不是离生灭而别说不生灭,是直指生灭的当体──本性,就是不生灭的3。因此,世相尽管是这样的生灭不息,动乱不已,而其实是常自「寂静相」的。动乱的当体是寂静,也不是离动乱的一切而别说寂静的。
八、(p.352)一切无自性空的胜义观,可摄为二大门:
(一)法空观:最扼要的是「观四门不生」
1、不自生;2、不他生;3、不共生;4、不无因生。
(二)我空观:五求门
1、我不即是蕴;2、非离蕴有我;3、五蕴非属于我;
4、五蕴不在我中;5、我不在五蕴中
九、(p.352)观四门不生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无因,观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
四门不生:(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0- p.62)
1、不自生
(1)自生之定义: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若是自己生自己,那么在没有生起以前,和已经生起之后,二者是没差别的,若有差别就不是自己生自己了。
(2)自生之过失:「生」的意义是本来「没有」而后来「有」才叫作「生」,有「生」则必有「能生」与「所生」。
A、问:「未生时的自体」(能生)存在或不存在?
a、若未生的自体不存在→那怎能从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体呢?(犯生不成之过)
b、若未生的自体已经存在→既然自体已经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个自体了。
B、问:若「自体」(能生)一定还要「生」起「自体」(所生)的话,那么这「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是否相同呢?
a、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是自己生自己了。
b、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相同→假如说:未生的自体、已生的自体,毫无不同,那就应该没有生与未生的差别了。而且,自体能生自体,生起了还是那样的自体,那就应该再生起自体,而犯有无穷生的过失。(犯无穷生之过)(《成佛之道》(增注本)p.354)
2、(p.354)不他生:
(1)他生之定义:「他」是与「自」对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2)他生之过失:
A、总门:一切法无非是「自」,「自」之外无复有「他」,若破「自」即破「他」。
B、相即:如「他」于「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C、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参见吉藏《中观论疏》卷第三本,大正42,42c5-8)
3、(p.354)不共生:
(1)共生之定义:共生是「自生」与「他生」的综合。
(2)共生之过失:「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与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4、(p.355)不无因生:
若无因而有的话,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五逆、十恶应当生天。但这是不可能的!
十、(p.355)我空观 [我不即是蕴,亦复非离蕴,不属不相在,是故知无我。]
1、即蕴计我:
(1)蕴:众多、生灭无常、苦、不自在。
(2)我:独一、恒常不变、乐、自在。
→若执蕴即是我,则「我」就会变成多、无常、苦、不自在,与「我」之定义不合。
2、(p.357)离蕴计我:
→若离蕴有我,此「我」究竟在何处?此「我」是怎样的一个形态?
若离了五蕴,就怎么也不能形容,不能证明我的存在,不能显示我的特色。
※《中观论颂讲记》p.323:
我如异于五阴,我与阴分离独在,即不能以五阴的相用去说明。不以五阴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见闻觉知的;那所说的离蕴我,究竟是什么呢?
※《大智度论》卷99,大正25,746c11~13:
离是五众亦无佛,所以者何?离是五众,更无余法可说;如离五指更无拳法可说。
3、(p.358)五蕴属我所有:
如人有物,应该明显的有别体可说。然而离了五蕴,无法证实我的存在,故
不能说我拥有五蕴,五蕴属我所有。
4、(p.358)五蕴在我之中
5、(p.358)我在五蕴之中
相在(五蕴在我之中、我在五蕴之中),如人在床上。这都是同时存在,可以明确的区别出来。但执相属,相在的我执,如离了五蕴,怎么也不能证明为别有我体,所以都不能成立。经这样的观察,「故知」是「无我」的,并没有众生妄执那样的我体;我不过是依身心和合相续的统一性,而假名施设而已。
十一、(p.358)我空与法空互相证成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诸法性尚空,何况于彼我!]
(一)(p.359)「我」与「我所」
1、我: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
2、我所:我所有的、我所依的都是法。
(1)我所有法:如我的身体、财产、名位,凡系属于我的,就是我所有的法。
(2)我所依法:五蕴、六处、六界、六识,都是我所依的法。
※无我,就没有我所,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
反之,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实的,尚且是空的,何况那依法而立的我?这更不消说是空的了。(p.359)
(二)(p.359)各学派对「我空」、「法空」之看法
1、西北印的说一切有系:以为佛但说无我,法是不空的。(如毗昙系)
2、中南印的大众系:佛说我空,也说法空。(如《成实论》)
3、瑜伽宗:小乘但说我空,大乘说我法二空。(近于西北印的有部系)
4、中观宗: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近于中南印的学派)
(1)清辨说: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
(2)月称说: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样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
(三)(p.360)龙树对我空、法空之看法:凡通达「我空」的,一定能通达「法空」。
1、二乘圣者急求证悟,虽不广观一切法空,但不会执着法是实有的。
2、大乘虽广观一切法空,而由博反约的正观,仍是从无我、无我所悟入。
(四)(p.361)凡是通达我空的,一定能通达法空;可以不深观法空,不开显法空,而决不会坚执自性有而障碍法空的。如执法实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执,也是不除我执的。
十二、(p.372)中观家对「了义」与「不了义」之看法
(一)《无尽意经》、《三摩地王经》说:
1、了义:显示胜义,显示甚深难见,显示无我、空、无生。
2、不了义:显示世俗,显示名句施设,显示有我。
(二)(p.372)《般若经》、《中观论》等,深广宣说无自性、空、不生灭等,是了义教,是义理决了、究竟,最彻底的教说。
十三、(p.372)世俗如幻有,胜义毕竟空。
一切如幻如化,唯是世俗假名施设;如从胜义观察,一切是无自性而不能安立的。
1、中观依于这一了义的立场,一切我、法,都是世俗的,假施设的。从生死业果,到三乘道果,就是涅槃,凡是安立为有的,都是『唯名,唯假』的,名言识所成立的世俗有。
2、如从胜义观察起来,一切是无自性而不能安立的。
十四、(p.373)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
「诸法从缘起,缘起无性空;空故从缘起,一切法成立。现空中道义,如上之所说。」
(一)「诸法从缘起,缘起无性空。」
1、中观者贯彻了这性空唯名的深见,说色心,染净,世间法出世间法,都是世俗假施设的(『亦为是假名』),是从缘而起的。这本是佛在《胜义空经》(《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2-26)所说的根本立场。(p.373)
2、凡是「缘起」的,就是假名有,以胜义观察,一切是「无自性」而「空」的,没有一法可以安立的。(p.373)
(二)(p.373~p.374)「空故从缘起,一切法成立。」
1、不是说无性空破坏了一切,不能成立一切法,反而如不是无性空的,有自性的,那就是实有法。实有、自性有法,就不用从缘而起。这就未生的不能生,未灭的不能灭,凡夫决定是凡夫,不能成佛了!好在由于「空故」,是极无自性的,所以要「从缘」而「起」;依于因缘,「一切法」都可以「成立」。
2、依于因缘,一切法都可以成立,行善得善报,作恶的得恶报。迷着了流转生死,悟证了就得解脱。
而且,以性空的缘起观一切法,所以不着生死,也不住涅槃,广行菩萨行而成佛。
3、《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3a22-23)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三)(p.374)「现空中道义,如上之所说。」
1、依无自性空相应的缘起义立一切法。所以约世俗假施设说,是如幻而「现」的;约胜义无自性说,是「空」的。
2、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空假无碍,二谛无碍的「中道义」,为性空宗的了义说。这就是「如上」般若波罗蜜多中「所说」的。
空假无碍: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
A.约世俗假施设说:是如幻而现。
B.约胜义无自性说:是毕竟空寂。
3、(p.350)[诸法因缘生,缘生无性空。]
佛开示缘起法,说明了「诸法」──外而器界,内而身心;大至宇宙,小到微尘,都从「因缘生」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
一切从因缘生的,无论是前后关系的因缘生,或同时关系的因缘生,就可知诸法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佛就称之为「空」。「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自性不可得,是无自性,无自性故称之为空。
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设有──假名有,空是不碍于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缘生的;因缘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无性空的。
1 二谛:世俗谛(lokasaMvRtisatyaM)、第一义谛(paramArthataH satyaM)。万金川着《中观思想讲录》p.163:「月称从词源学的观点来分析saMvRti(世俗)一词,并给予了它三佪意思:(一)障真实性,遮蔽真实的东西;(二)互为依事,相互依靠的事物;(三)指世间言说的意思。此中,第一个意思是来自于把这个词看成是由√vR这个动词派生出来的,√vR是『覆盖』或『遮蔽』(cover)之义,saM是完全的意思,因此所谓saMvRti便有『完全覆盖』之义。」
2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此处的「俗谛」,梵语是vyavahAra,万金川着《中观思想讲录》,p.159:「vyavahAra应该是巴利文的vohAra的讹化,而vohAra一词则有『言语』的意思,但vyavahAra一词作为正规梵语来看,只有『约定俗成』的意思而并无『言语』的意思,因此若视vyavahAra一词有『言语』的意思,则多少是基于把此语视同其巴利文的语形vohAra来看,而这是一种语言之间的讹化现象,由是而形成了所谓『佛教混合梵文』。」同书p.159-p.160:「龙树如何理解vyavahAra一词,这一点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但从注解的家观点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二种解释,我个人是比较采取vohAra一词的词义来理解龙树的vyavahAra之义,也就是不依靠言语,不论是世俗『谛』的言说或第一义『谛』的言说,我们便无法对第一义有任何的讲论。」
3 「无常生灭」即是「不生不灭」,参见:《大智度论》卷22,大正25,222b27-c6;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25- p.39。
《成佛之道 13 大乘不共法 性空唯名系(摘要)》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