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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叮咛,佛陀的教诲--写在「杂阿含经」白话译解之前▪P8

  ..续本文上一页成一花的观念,这即是「取像」义。或曰想象花的色、香、形状。但这个「想象」,并不限于外界的知觉,即记忆以往领受上对象,亦是想的作用,故称为「想象」。

   行(samskara) 行的定义,即造作的意思。增含(听法品)说:「能有所作

  ,故名为行,为成何等,或成恶行,或成善行。」即于外界花境,引起内心取花供佛的观念,经心思的考虑,而发生「取花供佛」的行动。思考即行为作业的根本。行的主要,即「思」心所,「思」为业本。这「行」相当心理学的意志,广义的说一切心理活动的基本。

   识(vijnanam) 识,是了别义。「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增含听法品)前说受想行三法,虽为心理作用。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即依心体识,此识为精神活动的主观体。于受想行的对象上发生区别的作用,即是识蕴。而识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他的任务,即在保持这三种作用成为统一性。

   在心理学上说,这个识纯为统觉(apperception)或悟性(understanding)的作用。就是统一判断推理分别司心的作用,不但区分青黄赤白的显色,而且判断苦、乐、不苦不乐的情绪,于此故说为识。要依心理学说明受、想、行、识、作用;可依知、情、意相配合;想与识属知,受属情,行为意。这四种,全为心理的作用

  ,而统一心的全体作用,即是识。故心理学上识为「统觉」义。

   五蕴的分类,全为身心组织的要素,五蕴的色,属物质的││色,受想行识为精神的││心,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佛虽说色心二法,但非是区别色心,是以综合色心不二为主体。或以五蕴全体为名色,或区别为名色与识,或依名色而有识,或依识而名色等分别。要以主客观的分别,识为主观,其他四蕴为客观,或曰识为能诠,余四蕴为所铨。总之,五蕴纯为有情心理分别的组织。

   色蕴|变碍|||||肉体||色

   受蕴|领纳|感觉

   五 蕴 想蕴|取像|观念 心作用 不二

   行蕴|造作|观念

   联合 心

   识蕴|了别|||||心体

  二、 处观 处是梵语(Avana) ,即生长门的意义,以有情眼等六识,不能单

  独生起,必须有其所依处所,由此处所,而引发六识分别色声香味等境界。是故六处,为主观的识与所缘境根本的依处。由六处而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此六根引生眼缘色、耳缘声、鼻缘香、舌缘味、身缘触、意缘法的六境。依六境引发六识取境的作用。故六根六境皆依六处为中心,若没有六处,这能缘识与所缘境,即失去依处。佛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眼色因缘生眼识。……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杂含,四四)要依识的分别六根门不同,所谓六六法门。杂含(一三,七○)说:「六内入处,六外入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这由于根门不同,引起认识区别的作用。六处中的前五处,即眼耳鼻舌身,为生理的机构,于五蕴中的色蕴,受想行识的四蕴为意处所摄,但意处所缘的境,总括色心一切法,故当五蕴的全部。有情一切活动依据,就是六处。六处与色等六境相合

  ,名为十二处。释尊为一般众生迷于心的道理,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现象,故详细说明五蕴心理的内容。为一般有情迷于色的道理,即不解生理物质的现象,故详说十二处。分析色法说明有情生理的组织。要是迷于色心二法,即说十八界,广开心色的内容,以解有情的迷执,今将五蕴十二处的关系,示图于次:

   前 五 根

   色 第六意识 六 根

   前 五 境 十二处

  五 蕴 受

   想 六 境

   心 行 第六法境

   识

  三、 界观 这个纯以物质为主要,为说明有情身体的组织而分为六界。中含分

  别六界经说:「有情依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所成。」前五界为物质的机械,骨肉属地,血液属水,热气属火,呼吸属风,但水火风所依的空间属空。由此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立无情的器世界。最后一界识,即属精神活动的现象。综合地等六大成为有情。如增含(听法品)说:当知六界之人,禀父母精气而生。……人生禀此精气而生六入。」这又与名色相似。杂含(三,一二)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世间一切物质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五尘。要详细了解地、水、火、风、空、识于有情身心的关系,可参阅中含多界经

  。前说五蕴中的色,而界中地、水、火、风,故五蕴与界有类同的地方。

   (二)有情的本质

   蕴、处、界,是说明有情组织的要素,但构成这个要素,必有其本质,这个本质,即是构成有情的动力,也就是有情的本质。

   所谓有情的本质,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这个因素有多种说法,或说业(K-

  arman) 或说无明(Avidya) 或说欲(Chandah),这三者为有情流转生死的根本

  ,也就是有情本质的因素。如杂含(一○,五七)说:「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际。」有情流转生死第一因素,就是无明,是无始以来存在着,这与生俱来的,因不能探其起源,故说为无始。无明的解释,要以阿含最具体。说为「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

  ,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

  ,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不知。」(杂含一二,六九)这是无明的性质

  。有情为无明所盖,于一切有为法、无为法、善不善法,缺少正觉了解,故为「爱结所系」。但所为爱,不外自体爱,及境界的爱。自体的爱,又名我爱,因有我爱的活动,即必然有我所爱,这就是「此有故彼有」的关系。佛说的爱,为有情生存意欲的根源。经中常说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即是五欲,色、声、香、味、触。对此五尘,贪爱追求,始终不舍,就是欲爱。「譬如狗子系柱,彼系不断,长夜绕柱,轮回而转。」(杂含十,五六)这是形容有情为爱欲所系流转的现象。「有」即指有情自体而言,佛法以有情为本,以有情存在为「有」。或说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或说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有情自体的爱。无有爱,即是了解因缘所生法,否认体爱的存在。这个爱在三爱中最重要

  。一切人我是非争夺都由于自体爱欲不能打破。佛法不是讲爱,是要洗涤有情的情欲,达到无有爱,一切的有情都因为「爱欲」、「渴爱」所缚,故对于五尘外境,发生贪爱追求,因有爱,即有取,故有执取名色自体的「有取识」产生,而为生死的根本。这即是有情为爱系缚而有生死流转的根本义。

   有情一切的活动,都脱离不了情爱系缚的支配,它的活动范围,非常的广泛。不特留恋以往境界,并且欣求未来的美果,总想未来会比现在好,但对现在的环境

  ,无论怎样的好,总是不满足的。在过去未来现在的中间,过去是已幻灭,未来尚在梦中,只有对现在贪爱不舍,杂含(二九)说:「顾恋过去,欣求未来,耽着现在。」由于有情为爱所系缚,对于无常变迁现实的境界,缺少正觉的了解,构成心理上的矛盾,这个矛盾的根源,依然是无明的关系,杂含(一三,九五)说「爱无明因」。无明者,就是不正思维,不正思维又以何为因呢?「谓缘眼色,生不正思维,生于痴。……彼痴者是无明,痴求欲名为欲,爱所作名为业。……无明因爱,爱因为业,业因为眼。」(同前)有情由于不正思维,引起意识的活动,即养成有情欲爱的性格。因贪爱而作业,这个爱业,即是有情成立的动力。无明、爱、欲都属于烦恼部分,由于有情爱的活动的结果,才有业。以烦恼业为根本,才有五蕴,若没有烦恼等业,即不能产生有情的组织。世间依业而转,有情依业而转,有情为业所缚,犹如车依车轴而转。

   有情依业而相续流转,依四食的滋养生命得以延续,依蕴、处、界和合构成有情的自体。无明、爱、业所诠的意义,都为有情活动的原理,也就是有情的本质,因有无明,而爱,而造作业,才有五蕴六界身。无明来自身内,非是身外的活动。在未活动以前原始状态,名为无明,要展开无明的自体,即是五取蕴。有情不特身心的组织要依此,即有情一切活动都要取决于业的本质。因为业的关系,有情才能无始无终的相续,绝非单如车轮的流转。

   三、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

  一、 生死流转义 有情为蕴、处、界的结合体。表面上说:以四食的滋养,而

  延续生命,实际有情生死流转,不仅是靠四食的滋养,且与业有根本的关系。所以不能具体的了解业,就不能了解有情生死相续的根本。因为业的性质不同,才有种种性、种种欲的有情产生。这个不同的原理,就是业力的关系,非是有个神或是上帝在主使。这又名为轮回(Samsara 流轮),依业而有轮回。但轮回的思想,亦非始于佛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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