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代印度哲学,即倡导此说;这与吠陀时代的「常我论」相似,到佛陀时代,才舍去极端唯物实在论,加以改造成为佛教的人生观。依业而有轮回,为佛教人生观的重要的教义。要离开业,就无法说明人生种种的差别,甚至不能明了人生理想的归宿。
古代印度的业力说:无论是宗教家,或哲学家,都不能脱离「我」的关系。不是认为「我」所幻化的自作,就是认为「我」以外创作││他作。结果把业所创造的新生命,都不出于「我」的幽囚。所以杂含(七,三五)说:「何所有故?何所起
?何所系者?何所见?我令三苦世间转。」佛教根本否认我,故非自作,亦非他作
,以中道缘起说明有情生死流转。有情生死相续根本在于业,但业从何而生起呢?杂含(十,五七)说:「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际。」无明与爱为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无明的解释,在前章说过,就是不明,或不正思维。简捷的说,对于宇宙人生缺乏正觉的了解,所以于色生起贪欲追求。如杂含(三,一三)说:「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生我见系着
,使心系着,而生贪欲。」由于有情贪欲于色,为色所缚,于色不离欲,不离爱、不离念、不离渴、轮回于色,随色所转。「以缚生,以缚死,以缚从此世至他世」(杂含三,一六)甚至说:「譬如狗绳系柱,结系不断故,顺柱而转,若住若卧,不离于柱」(杂含十,五七),明确地说明有情为色缚所缚的真相。有情于色欲不断,贪不断,受不断,于色若有变易,便生诸忧悲苦恼,要是「乐着于色,乐着色故,复生未来诸色」(杂含十,五七)。由于贪着于色,不独为现在忧悲苦恼的因缘,并且为流转生死的根本。「于色见我,令众生无明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流转」(杂含六,三四)。因为有情贪着色,是故不能解脱生死苦恼,所谓心恼故,众生恼。有情迷悟解脱的根本,就是色。迷则流转生死,悟则心净,众生净
。「不乐着于色,于色得解脱,受想行识得解脱,受想行识得解脱,我说彼等解脱生老死忧悲苦恼」(杂含十,五七)。是故说贪爱为有情流转的主因,也就是业的根本。
二、死后相续义 有情于现世获得一定身分,为生命的必然性。从生下到死时
,这一期不断活动中,即是生活(jiva) ,或曰寿。此外的特征,依身体说,有暖气,有呼吸。依心理上说,则有识。即依寿、暖、识三,说为有情的寿命。中含大拘絺经说:「有几法生身死已,身弃冢间,如木无情……有三法生身死已弃冢间,如本无情,云何为三?一者寿,二者暖,三者识。此三法生身死已,弃冢间,如木无情。」这是分别有情的死亡与否,即依寿暖识来判断,人死寿命终了,温软已去
,诸根败坏,即是一期寿命结束。但修道比丘入灭尽定时,寿不灭讫,亦软不去,诸根不坏,故不能说为死亡。
有情必于一定时期内不能持续寿、暖、识,即是死亡,也就是寿终。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体的解体而说;不能说有情自体生命终了,或永远终断。因为有情依业而有生命,有情的身躯虽有死亡,但有情的业,不随身体而消灭的,是相续的流转着。本事经第五说:「二法常相随,谓业与寿,有业亦有寿,若无业,即无寿。若业寿未消灭,则有情不死,若寿业尽灭,则含识(有情)死。」
这是说依业而有生命,业灭,则寿亦灭。有情的业既是流转相续,这有情寿命也随之流转。所以佛说:有情的死,并非有情生命的绝灭,这只限于意识的活动及五根的败坏。而有情生死的根本││无明,依然存在。并且业的性格是不断生长,一遇到生长的机会,马上又是一个新生命的出现。
佛法说有情流转生死现实的经过,先要求男女的结合,这是流转(胎生)的第一步,虽有男女的结合,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欲望,依然不能产生子女。若依生命说,纯是业的创造力,自己创造自己,不过假借男女结合的助缘。佛法说:「父母及干闼婆(Gandharvah)三事和合,才有胎生。」干闼婆虽属神话的名称,佛陀说为有情生命的异名。或说为识,即摄收父母赤白三渧为有情自体,即是名色。在母胎中经过五位才出胎,其应有的生命再出现,这个名为再生。
有情生前死后再生的经过,差不多是这样。死后的现象,在外面看,虽属绝灭的样子,实际上有情生命的自体,依然可能继续执取五蕴,其性格再现实化的托生
,其间虽一度解体,仍可再结合新的五蕴,这个再生的五蕴,依然为前生五蕴引续五蕴变化的继续,这如灯一般继续的光明。
这里有个疑问,假使有情身心的组织,为前生五蕴引续而生,为什么不能记忆前生的事?依佛法说:生命的本质,不是知识,是因业而感召的生命。长含大缘经说:「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答曰:无也。」这是说:识虽入母胎,但是所诠,为无意识的意志,乃生命的异名,不是意识,所以茶啼比丘说:「今以识往生不更异」(中含茶啼经)。主张识为轮回的主体,被佛批判。有情的意识不能记忆前生的事,这是合理的解释。要是圣者的佛陀,不消说,前生后生无量世都了解,佛陀常对弟子说前生及后生的命运。如说:
十六大国有命终者,佛悉记之。││长含阇尼沙经。
我有弟子有因有缘记无量过去本昔所生。││中含箭毛经。
复次比丘尼闻某比丘尼于某处命终,彼如佛所说:三结已尽,得须陀洹,不堕恶法,定趣正觉。
到了圣者的地位,无所不知,了达三世因缘轮回,以及有情一切作用。有情只能记忆今生、过去事,还不能记忆前生或后生轮回的有无。佛陀的慧观,洞察一切有情业因果轮回,佛法不是发明轮回,是要有情了达轮回的根本原理|业。要有情觉悟脱离生死轮回业的束缚。
三、业的本质 佛教的生命观,即依有情五蕴的积聚及业相的解释。离开五蕴
,根本就不能理解业的相续真相。五蕴为有情身心的组织,有情一切活动的根据。
「于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杂含六,三四)由于有情爱欲为本的思心所,引发一切身心的活动,即为行业。故行与业,即指思心所引发身心活动而言。由身心活动而有力用,即称为业。又分「表业」与「无表业」。要依业的发展经过说:一切善恶业,都由于有情于触对现实时,引起思心所,经过思维的考虑
,发动身语行动,在身语行动的时候,即留有行动的遗痕,这个行动遗痕,即称为业。是故业是经过内心与身语相互激动的关系,因此,有说业为色,但无质碍,有说业为心,又无知觉,所以业不能看做单独个体的性质。既不可说为物质,又不可说为精神,是附属于识的某部分,业虽为有情身心活动的结晶,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然又非离开有情单独存在的部分。所以古代印度哲学者,说业为灵魂的附着物,要是离开灵魂的主体,即不存在。佛说业为有情身心活动的遗痕,虽不离有情的色心,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潜能。中含鹦鹉经说:「彼众生者,因自行业,因业得报,缘业,依业,业处,众生堕其高下处妙不妙。……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寿命极短。……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寿命极长。……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多疾病。
……何因何缘?子女人无疾病。……依业有如是报。」由于有情触对现实境,经过内心身语引起行动的结果,这个行动有善与不善的关系,故影响于有情的生命前途
,业为决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有情生命的长短,高低、美丑、善恶、贵贱、贫富、贤愚、黑白等一切恶趣、善趣,都是依业得报,取决于自己善恶的行为,绝不是仰靠上帝的赏罚。
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现象,虽多取决于自己的业力,但业的种类,非常广泛,略说有三类:(一)定业不定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定业。不定业也取决于有情自己行为,譬如一个人,犯了国法,依法要处极刑,但因他知过改善,或带罪立功,因此,极刑减为徒刑,由极刑减为徒刑,即成为不定。这个「不定」由于改过行善所致,非是无条件的不定,有情由持戒,修定,修慧,重业而转为轻业,也成为不定业。(二)共业不共业。依自作自受原则,一人做事,一人承当。但人类自他共依的社会,有时一人做事,不但影响了自己,同时还影响到他人,甚至整个国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响。就如一人作乱,勾联异族的叛变,从影响自己部分说,即是不共业,从影响他人方面说,即是共业。自己的不共业遭遇病苦疾难,只有忍受,他人的共业方面,只有相拒相摄,构成一个复杂的社会。个人的不共业,只有自己努力改善,但社会的共业,必须大众共同努力改进,或挽救。如遇到天然灾难,如水灾、地震等,即要社会群策群力共同救济。(三)引业与满业。人类的美丑、善恶、虽决断在业,但在业力的功用上也有区别的。在引业所感的人类说:人类的本质大都相同的,所谓同业所感,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部分,如人的相貌、贤愚、长短、贫富等,这是过去各人满业所感的现象。这种差别,多数为过去业力所感,也有为共业及自己现业所造成。如一人,于今犯盗罪时,五体有所损伤,即为自己现业所成
。由于引业所感的人类既成定局,现在是无法挽救改造││如短者不能高,丑状者不能美丽。但由满业及现在业所感的人生,可以改造的;不善的,改为善,善的,使他增长。佛法虽说有定业,但犹重视人生现前的改造,由个人的改造到社会全体的改造,达到一个纯善美的共同社会││共业。所以佛法的社会观没有神造的思想
,是自己创造自己,乃至改造社会全体的责任,都需自己做起。
四,业与因果的关系 依业而有因果,因果为业的必然性。中含思经说:「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若不故作业者,我说此不必受报。」这于善恶因果的定义。依因果意义说:分为同类因果及异类因果的二种。
(一)同类因果 所谓如是因感如是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定律,即如今生聪明,可为来世贤明的因,今生怠堕,来世为愚痴。从前佛陀时代,有两个持狗鸡戒的外道来问佛,将来会感生如何的果报?佛答︰「持狗鸡戒,修狗鸡心,观狗鸡形
,身死命终,生狗鸡类。」佛陀明白地说出因果轮回的果报,绝不是第三者的赏罚
,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业力。所以佛说修狗鸡心成狗鸡报,怀鬼心,投鬼胎,修十善生天界,这是自然的法则。善行者受善果,恶行者受恶果,是故因果说法,不仅重视人生行为的价值,并且鼓励人生努力向上,力行善法,自己创造,达到人能胜天的目的!
(二)异类因果 由于有情现象间的性质本同,说有因果的关系,主要的,就依伦理的立场说:即如人类有情的现象,往往行为作恶的人,而能享受幸福,终日行善种德的人反遭受祸患,所以许多人对于善恶因果报发生怀疑,这是由于不明了三世因果的意义。要依现前有情的行为,绝不能判定这种现前人生矛盾的现象。就如今生寿命短宿的好人,照今生他的行为,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证据,但要是追向他以往,……前世。这由于前世多行杀生,今生感短命报。反之今生行为作恶的人,为什么会长寿呢?这由于前世以慈心怜愍他命,所以今生寿命长短果报,不能与今生善恶行为相提并论。依因果的意义,区别有情现象的果报,二者都脱不了因果的定律。即如今世为什么多疾病?前世苦恼众生故。今生为什么无病,前世慈心爱抚众生故。今生为什么相貌丑陋?前世多瞋故。今世为什么端正?前世柔和故。乃至今世贫苦,前世未行善故。今生富贵者,前世行善故││即于此中,杀生与短命、爱抚与长寿,这都属于异类因果的关系。今出善恶行为或在今生受报,或在未来受报,说为因果,异数的因果,不仅为人类社会劝善惩恶的教育,并且为了解人类社会种种差别现象,极重要的理论。
这两重因果,有情于同类的因果,比较容易了解。即自作自受,这是基于心理的根据。最难理解,就是异类的因果。这个不是直接意志的创造,就如前面说的:由于前生杀生,依其习惯,今世应当还要杀生?但杀生的人,感短寿报。这从那里找到证据呢?同样的,前生多恼众生,今世感苦厄报,前生以慈心爱抚众生,今生为福德神。这种种都从那里获得妥当的证明?有慧者说,现前一切的现象都可做证明。前说的同类因果,是基于自己性格,阐明自己创造自己的意义。要依现前国法说:善即赏,恶即罚,即是最明显的事实。善恶分明,无诤论的余地。因果为自然的法则,是附有不可思议力。佛陀的慧观,洞澈有情前因后果的真相,说明人类社会前途的苦乐。不是系于神明赏罚而取决于有情的自己,粉碎人类超越的倚赖感,揭示人类光明的前途,所以佛法以有情为本,即在此。
《大师的叮咛,佛陀的教诲--写在「杂阿含经」白话译解之前》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