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代印度哲學,即倡導此說;這與吠陀時代的「常我論」相似,到佛陀時代,才舍去極端唯物實在論,加以改造成爲佛教的人生觀。依業而有輪回,爲佛教人生觀的重要的教義。要離開業,就無法說明人生種種的差別,甚至不能明了人生理想的歸宿。
古代印度的業力說:無論是宗教家,或哲學家,都不能脫離「我」的關系。不是認爲「我」所幻化的自作,就是認爲「我」以外創作││他作。結果把業所創造的新生命,都不出于「我」的幽囚。所以雜含(七,叁五)說:「何所有故?何所起
?何所系者?何所見?我令叁苦世間轉。」佛教根本否認我,故非自作,亦非他作
,以中道緣起說明有情生死流轉。有情生死相續根本在于業,但業從何而生起呢?雜含(十,五七)說:「衆生于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系,長夜輪回生死,不知苦際。」無明與愛爲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無明的解釋,在前章說過,就是不明,或不正思維。簡捷的說,對于宇宙人生缺乏正覺的了解,所以于色生起貪欲追求。如雜含(叁,一叁)說:「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于五受陰,生我見系著
,使心系著,而生貪欲。」由于有情貪欲于色,爲色所縛,于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輪回于色,隨色所轉。「以縛生,以縛死,以縛從此世至他世」(雜含叁,一六)甚至說:「譬如狗繩系柱,結系不斷故,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于柱」(雜含十,五七),明確地說明有情爲色縛所縛的真相。有情于色欲不斷,貪不斷,受不斷,于色若有變易,便生諸憂悲苦惱,要是「樂著于色,樂著色故,複生未來諸色」(雜含十,五七)。由于貪著于色,不獨爲現在憂悲苦惱的因緣,並且爲流轉生死的根本。「于色見我,令衆生無明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流轉」(雜含六,叁四)。因爲有情貪著色,是故不能解脫生死苦惱,所謂心惱故,衆生惱。有情迷悟解脫的根本,就是色。迷則流轉生死,悟則心淨,衆生淨
。「不樂著于色,于色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等解脫生老死憂悲苦惱」(雜含十,五七)。是故說貪愛爲有情流轉的主因,也就是業的根本。
二、死後相續義 有情于現世獲得一定身分,爲生命的必然性。從生下到死時
,這一期不斷活動中,即是生活(jiva) ,或曰壽。此外的特征,依身體說,有暖氣,有呼吸。依心理上說,則有識。即依壽、暖、識叁,說爲有情的壽命。中含大拘絺經說:「有幾法生身死已,身棄冢間,如木無情……有叁法生身死已棄冢間,如本無情,雲何爲叁?一者壽,二者暖,叁者識。此叁法生身死已,棄冢間,如木無情。」這是分別有情的死亡與否,即依壽暖識來判斷,人死壽命終了,溫軟已去
,諸根敗壞,即是一期壽命結束。但修道比丘入滅盡定時,壽不滅訖,亦軟不去,諸根不壞,故不能說爲死亡。
有情必于一定時期內不能持續壽、暖、識,即是死亡,也就是壽終。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體的解體而說;不能說有情自體生命終了,或永遠終斷。因爲有情依業而有生命,有情的身軀雖有死亡,但有情的業,不隨身體而消滅的,是相續的流轉著。本事經第五說:「二法常相隨,謂業與壽,有業亦有壽,若無業,即無壽。若業壽未消滅,則有情不死,若壽業盡滅,則含識(有情)死。」
這是說依業而有生命,業滅,則壽亦滅。有情的業既是流轉相續,這有情壽命也隨之流轉。所以佛說:有情的死,並非有情生命的絕滅,這只限于意識的活動及五根的敗壞。而有情生死的根本││無明,依然存在。並且業的性格是不斷生長,一遇到生長的機會,馬上又是一個新生命的出現。
佛法說有情流轉生死現實的經過,先要求男女的結合,這是流轉(胎生)的第一步,雖有男女的結合,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欲望,依然不能産生子女。若依生命說,純是業的創造力,自己創造自己,不過假借男女結合的助緣。佛法說:「父母及幹闼婆(Gandharvah)叁事和合,才有胎生。」幹闼婆雖屬神話的名稱,佛陀說爲有情生命的異名。或說爲識,即攝收父母赤白叁渧爲有情自體,即是名色。在母胎中經過五位才出胎,其應有的生命再出現,這個名爲再生。
有情生前死後再生的經過,差不多是這樣。死後的現象,在外面看,雖屬絕滅的樣子,實際上有情生命的自體,依然可能繼續執取五蘊,其性格再現實化的托生
,其間雖一度解體,仍可再結合新的五蘊,這個再生的五蘊,依然爲前生五蘊引續五蘊變化的繼續,這如燈一般繼續的光明。
這裏有個疑問,假使有情身心的組織,爲前生五蘊引續而生,爲什麼不能記憶前生的事?依佛法說:生命的本質,不是知識,是因業而感召的生命。長含大緣經說:「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答曰:無也。」這是說:識雖入母胎,但是所诠,爲無意識的意志,乃生命的異名,不是意識,所以茶啼比丘說:「今以識往生不更異」(中含茶啼經)。主張識爲輪回的主體,被佛批判。有情的意識不能記憶前生的事,這是合理的解釋。要是聖者的佛陀,不消說,前生後生無量世都了解,佛陀常對弟子說前生及後生的命運。如說:
十六大國有命終者,佛悉記之。││長含阇尼沙經。
我有弟子有因有緣記無量過去本昔所生。││中含箭毛經。
複次比丘尼聞某比丘尼于某處命終,彼如佛所說:叁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
到了聖者的地位,無所不知,了達叁世因緣輪回,以及有情一切作用。有情只能記憶今生、過去事,還不能記憶前生或後生輪回的有無。佛陀的慧觀,洞察一切有情業因果輪回,佛法不是發明輪回,是要有情了達輪回的根本原理|業。要有情覺悟脫離生死輪回業的束縛。
叁、業的本質 佛教的生命觀,即依有情五蘊的積聚及業相的解釋。離開五蘊
,根本就不能理解業的相續真相。五蘊爲有情身心的組織,有情一切活動的根據。
「于色見我,令衆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雜含六,叁四)由于有情愛欲爲本的思心所,引發一切身心的活動,即爲行業。故行與業,即指思心所引發身心活動而言。由身心活動而有力用,即稱爲業。又分「表業」與「無表業」。要依業的發展經過說:一切善惡業,都由于有情于觸對現實時,引起思心所,經過思維的考慮
,發動身語行動,在身語行動的時候,即留有行動的遺痕,這個行動遺痕,即稱爲業。是故業是經過內心與身語相互激動的關系,因此,有說業爲色,但無質礙,有說業爲心,又無知覺,所以業不能看做單獨個體的性質。既不可說爲物質,又不可說爲精神,是附屬于識的某部分,業雖爲有情身心活動的結晶,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然又非離開有情單獨存在的部分。所以古代印度哲學者,說業爲靈魂的附著物,要是離開靈魂的主體,即不存在。佛說業爲有情身心活動的遺痕,雖不離有情的色心,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潛能。中含鹦鹉經說:「彼衆生者,因自行業,因業得報,緣業,依業,業處,衆生墮其高下處妙不妙。……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壽命極短。……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壽命極長。……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多疾病。
……何因何緣?子女人無疾病。……依業有如是報。」由于有情觸對現實境,經過內心身語引起行動的結果,這個行動有善與不善的關系,故影響于有情的生命前途
,業爲決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有情生命的長短,高低、美醜、善惡、貴賤、貧富、賢愚、黑白等一切惡趣、善趣,都是依業得報,取決于自己善惡的行爲,絕不是仰靠上帝的賞罰。
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現象,雖多取決于自己的業力,但業的種類,非常廣泛,略說有叁類:(一)定業不定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定業。不定業也取決于有情自己行爲,譬如一個人,犯了國法,依法要處極刑,但因他知過改善,或帶罪立功,因此,極刑減爲徒刑,由極刑減爲徒刑,即成爲不定。這個「不定」由于改過行善所致,非是無條件的不定,有情由持戒,修定,修慧,重業而轉爲輕業,也成爲不定業。(二)共業不共業。依自作自受原則,一人做事,一人承當。但人類自他共依的社會,有時一人做事,不但影響了自己,同時還影響到他人,甚至整個國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響。就如一人作亂,勾聯異族的叛變,從影響自己部分說,即是不共業,從影響他人方面說,即是共業。自己的不共業遭遇病苦疾難,只有忍受,他人的共業方面,只有相拒相攝,構成一個複雜的社會。個人的不共業,只有自己努力改善,但社會的共業,必須大衆共同努力改進,或挽救。如遇到天然災難,如水災、地震等,即要社會群策群力共同救濟。(叁)引業與滿業。人類的美醜、善惡、雖決斷在業,但在業力的功用上也有區別的。在引業所感的人類說:人類的本質大都相同的,所謂同業所感,但人與人之間不同的部分,如人的相貌、賢愚、長短、貧富等,這是過去各人滿業所感的現象。這種差別,多數爲過去業力所感,也有爲共業及自己現業所造成。如一人,于今犯盜罪時,五體有所損傷,即爲自己現業所成
。由于引業所感的人類既成定局,現在是無法挽救改造││如短者不能高,醜狀者不能美麗。但由滿業及現在業所感的人生,可以改造的;不善的,改爲善,善的,使他增長。佛法雖說有定業,但猶重視人生現前的改造,由個人的改造到社會全體的改造,達到一個純善美的共同社會││共業。所以佛法的社會觀沒有神造的思想
,是自己創造自己,乃至改造社會全體的責任,都需自己做起。
四,業與因果的關系 依業而有因果,因果爲業的必然性。中含思經說:「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若不故作業者,我說此不必受報。」這于善惡因果的定義。依因果意義說:分爲同類因果及異類因果的二種。
(一)同類因果 所謂如是因感如是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定律,即如今生聰明,可爲來世賢明的因,今生怠墮,來世爲愚癡。從前佛陀時代,有兩個持狗雞戒的外道來問佛,將來會感生如何的果報?佛答︰「持狗雞戒,修狗雞心,觀狗雞形
,身死命終,生狗雞類。」佛陀明白地說出因果輪回的果報,絕不是第叁者的賞罰
,完全取決于自己的業力。所以佛說修狗雞心成狗雞報,懷鬼心,投鬼胎,修十善生天界,這是自然的法則。善行者受善果,惡行者受惡果,是故因果說法,不僅重視人生行爲的價值,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力行善法,自己創造,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
(二)異類因果 由于有情現象間的性質本同,說有因果的關系,主要的,就依倫理的立場說:即如人類有情的現象,往往行爲作惡的人,而能享受幸福,終日行善種德的人反遭受禍患,所以許多人對于善惡因果報發生懷疑,這是由于不明了叁世因果的意義。要依現前有情的行爲,絕不能判定這種現前人生矛盾的現象。就如今生壽命短宿的好人,照今生他的行爲,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證據,但要是追向他以往,……前世。這由于前世多行殺生,今生感短命報。反之今生行爲作惡的人,爲什麼會長壽呢?這由于前世以慈心憐愍他命,所以今生壽命長短果報,不能與今生善惡行爲相提並論。依因果的意義,區別有情現象的果報,二者都脫不了因果的定律。即如今世爲什麼多疾病?前世苦惱衆生故。今生爲什麼無病,前世慈心愛撫衆生故。今生爲什麼相貌醜陋?前世多瞋故。今世爲什麼端正?前世柔和故。乃至今世貧苦,前世未行善故。今生富貴者,前世行善故││即于此中,殺生與短命、愛撫與長壽,這都屬于異類因果的關系。今出善惡行爲或在今生受報,或在未來受報,說爲因果,異數的因果,不僅爲人類社會勸善懲惡的教育,並且爲了解人類社會種種差別現象,極重要的理論。
這兩重因果,有情于同類的因果,比較容易了解。即自作自受,這是基于心理的根據。最難理解,就是異類的因果。這個不是直接意志的創造,就如前面說的:由于前生殺生,依其習慣,今世應當還要殺生?但殺生的人,感短壽報。這從那裏找到證據呢?同樣的,前生多惱衆生,今世感苦厄報,前生以慈心愛撫衆生,今生爲福德神。這種種都從那裏獲得妥當的證明?有慧者說,現前一切的現象都可做證明。前說的同類因果,是基于自己性格,闡明自己創造自己的意義。要依現前國法說:善即賞,惡即罰,即是最明顯的事實。善惡分明,無诤論的余地。因果爲自然的法則,是附有不可思議力。佛陀的慧觀,洞澈有情前因後果的真相,說明人類社會前途的苦樂。不是系于神明賞罰而取決于有情的自己,粉碎人類超越的倚賴感,揭示人類光明的前途,所以佛法以有情爲本,即在此。
《大師的叮咛,佛陀的教誨--寫在「雜阿含經」白話譯解之前》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