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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一

  雜阿含經卷第一    張西鎮居士白話譯解

   一、本經敘述一切五蘊現象,皆隨緣生滅,變化無常,宜做如是正觀,才能獲得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應當以正慧觀察物質現象,都是隨緣生滅,變化無常,能如此地去觀察,才是正確的觀察。對物質現象能作正確的觀察,就會對它産生厭離心;對它産生厭離心,那麼對它的喜愛貪欲便可消除淨盡;喜愛貪欲消除淨

  盡了,我說他的心已獲得了解脫。

   同樣地,要以正慧觀察我們的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是隨緣生滅,變化無常,這樣地觀察,才是正確的觀察。對此精神現象能作正確的觀察,就會對它産生厭離;對它産生厭離,那麼對它的喜愛貪欲便可消除淨盡;喜愛貪欲消除淨盡了,我說他的心已獲得了解脫。

   就像這樣,比丘啊!一個心靈已獲得解脫的人,若想自己作證,就能自己作證||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就像觀察五蘊是無常的經文一樣,這五蘊是苦、是空、非我等經文,也都是說要如此去作觀察。」

   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一經注釋:

   1﹑五陰:爲「五蘊」的舊譯,陰是障蔽的意思,能陰覆真如法性,起諸煩惱。蘊是積集的意思,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此五蘊中,色蘊屬于物質;受、想、行、識四蘊屬于精神,此五蘊乃是構成人身的五種要素。

   2﹑如是我聞:諸經經首均有此語,印度重視聞持,而以此語作爲信憑,這句話表示此經爲結集者親自聽聞。

   3﹑舍衛國:舍衛,地名,爲古印度憍薩羅國的都城,華譯爲好名聞,因其國中政教善良,風俗敦厚,且充滿許多有德有智的學者,嘉譽風聞全國,故名。這裏是以首都代國名。

   4 ﹑祇樹給孤獨園:爲佛陀道場之一。此園乃須達多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建成以供養佛陀者,其內之樹林則爲祇陀太子所布施,故合稱祇樹給孤獨園(須達多長者樂善好施,經常接濟貧困孤獨之人,故被稱爲給孤獨長者)。

   5﹑色無常:色,指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間的物質,可分爲五種: 一 、內色—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屬于內身,故名內色。 二 、外色—指色、聲、香、味、觸之五境,因屬于外境,故名外色。叁 、顯色—指我們常見的各種顔色,如青、赤、黃、白,黑等。四 、表色—指有情衆生色身的各種動作,如趨舍伸屈等種種表相。五 、形色—指物體的形狀,如長短方圓等等。色無常,意指一切物質現象皆隨緣生滅,變化無常。但就有情五蘊的身心來說,就是指這個色身而言。南傳佛教則將色法分成二十八種,見清靜道論第十四說蘊品。

   6﹑盡:消除淨盡。 

   7﹑受:即受蘊,人類的感官與外界接觸時所産生的感受。受有叁 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感受。南傳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受心所。

   8﹑想:即想蘊,想就是想象,于善惡憎愛等境界,取種種相,作種種想,包括思想、概念等心理現象。南傳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想心所。

   9﹑行:即行蘊,行就是行爲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動去造作種種的善惡業。南傳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五十行心所。

   10 ﹑識:即識蘊,識就是了別的意思,由心識去辨別所緣所對的境界。南傳佛教有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之說。

   11﹑心解脫:梵語citta-vimukti。謂由定力而于定障得解脫。與「慧解脫」相對。其原始本意,系指心由一切束縛中解放;解脫之當體即爲心,故稱心解脫;而以智慧解脫者,則稱慧解脫。但後世術語化,將無明之滅稱慧解脫,將渴愛之滅稱心解脫。更以心解脫連結于禅定,謂依定而解脫定障,與無貪相應者,稱爲心解脫。依慧而解脫煩惱障,與無癡相應者,稱爲慧解脫。此二者同時解脫者,則稱俱解脫。 

   11﹑已盡:即煩惱業縛已盡,可證阿羅漢果。從過去的煩惱、生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成爲真正自在的人。

   12﹑梵行已立:梵行,即清淨的行爲。此句言脫離愛欲而過著清淨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進而沒有邪行。 

   13﹑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義務職所。

   14 ﹑不受後有:後有,有二 義:一 、未來的果報。二 、後世的心身。不受後有,即現在已得解脫,將來再不受束縛,不再于生死輪回中流轉,不墮「死界」得到「正生」,故此身在生死界中爲最後身(最後一次身體)。 

   15﹑苦:乃觀五蘊是苦的。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蘊熾盛等諸苦。 

   16﹑空:五蘊隨緣生滅,變化無常,究竟而無實體,故叫空,也是假和不實的意思。

   17﹑非我:梵語意譯,指世界上一切事務皆無獨立實在的自體。因五蘊無常,故苦,由此而知無一常住、唯一、自在、主宰、獨存、實在之我,故雲非我。五蘊非我之經文可參閱,漢譯南傳相應部第叁冊蘊相應之第十四經「無我」。

   二、本經敘說應正確的去思惟觀察五蘊的無常、苦、空、非我,才可獲得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對于物質現象應當去作正確的思惟,觀察這物質現象的無常,能夠如實地了知。爲何要這樣呢?比丘啊!因爲對于物質現象能作正確的思惟,觀察這物質現象無常,能夠如實地了知的話,那麼對于物質現象的欲望貪求就能斷除;欲望貪求斷除了,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解脫。

   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應當去作正確的思惟,觀察心識等這些精神現象,皆是隨緣生滅,變化無常,能夠如實的了知。爲何要這樣呢?因爲對于心識等精神現象能作正確的思惟,觀察這些精神現象,皆是隨緣生滅,變化無常,那麼就能斷除對于這些精神現象的貪欲;貪欲斷除了,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解脫。

   就像這樣,一個心已獲得解脫的人,如果想要自己作證,就能自己作證||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受生死輪回了。就像正確的去思惟色、受、想、行、識五蘊是隨緣生滅,變化無常的經文一樣,這五蘊是痛苦、是空、非我等經文,也都是說要如此的去思惟。」

   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後,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 經注釋:

   1、正思惟:對佛教教義的正確思惟,爲「八正道」之一。

   2、觀識無常如實知:識,原指心識,謂應觀察心識無常,能夠如實了知。但從前後經意,亦可知于受、想、行叁蘊,亦應觀其無常如實知。

   叁、本經敘說對五蘊無常不能明白了知,則會造成痛苦;若能明白了知,就能自在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對于物質現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將它斷棄,不能遠離對它的貪欲,那麼就不能斷除(由物質無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將它斷棄,不能遠離對它的貪欲,那麼就不能斷除(由精神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

   衆比丘!對于物質現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將它斷棄,遠離對它的貪欲,那麼就能斷除(由物質無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將它斷棄,遠離對它的貪欲,那麼就能斷除(由精神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了。」

   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四、本經敘說昧于五蘊,則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若能明白五蘊,則能獲得自在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對于物質現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將它斷棄,不能遠離對它的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對它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將它斷棄,不能遠離對它的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比丘啊!對于物質現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將它斷棄,遠離對它的貪欲,那麼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衆比丘啊!對物質現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遠離對它的貪欲,心靈獲得自在解脫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將它斷棄,遠離對它的貪欲,心靈獲得自在解脫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五、本經敘說對五蘊愛喜、無知、就會産生痛苦,不能獲得自在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愛好喜歡物質現象,就是愛好喜歡這(物質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愛好喜歡(物質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那麼就無法從這個痛苦中解脫出來,對它不明白,不能遠離對它的貪欲。同樣地,愛好喜歡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就是喜歡(由這些精神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愛好喜歡(這些精神現象無常所造成的)痛苦,那麼就無法從這個痛苦中解脫出來。

   衆比丘!不愛好喜歡物質現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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