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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一▪P3

  ..續本文上一頁煩惱的系縛,永遠不住于顛倒之中,也能自己證悟獲得無上正等正覺。」

   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十叁經注釋:

  1、味:貪著而享樂,此作動詞用,亦名味著。 

  2、染:汙染、雜染。煩惱之異名,此作動詞用,染著之意。

  3、患:禍患之意。 

  4、出離:指從流轉中脫離而得自在。

  5、五受陰:即五取蘊,謂有漏之五蘊。取,即取著之意。部派佛教有部,統爲煩惱之異名;在唯識中,則爲貪愛的別名。取著于煩惱的事故,故名取。

  6、諸天:指叁界二十八天。叁界,指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有六天;色界四禅有十八天;無色界有四天,合計二十八天。此叁界都是凡夫生死往來的境界,所以佛教行者是以跳出叁界爲目的。

  7、魔:即魔羅,能害人性命,是障礙擾人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天主即是魔王。

  8、梵:即梵天,是色界之「初禅天」,此天無欲界淫欲,寂靜清淨,有梵衆、梵輔、大梵叁天。通常所說梵天是指大梵天王,名叫屍棄,深信正法,每逢有佛出世,必前來請轉*輪。

  9、沙門:華譯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諸煩惱的意思,爲出家修道者的通稱。

  10、婆羅門:即婆羅賀摩拿的簡稱,爲印度四姓之一,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淨行的種族,以四圍陀論爲經。

  11、結縛:「煩惱」別名,因煩惱能系縛吾人身心,使不得解脫,出離生死。

  12、顛倒:倒見事理的意思,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等是。 

  13、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佛智名,華譯爲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

  

   十四、本經敘說世尊告訴衆比丘,于五受陰之味、患、離應隨順覺,並以智慧如實見。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我以前愛樂物質現象,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物質現象的愛樂能夠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于物質現象的愛樂,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愛樂,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愛樂,能夠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于這些精神現象的愛樂,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

   衆比丘啊!我對于物質現象的禍患,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物質現象的禍患能夠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這物質現象的禍患,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禍患,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這些精神現象的禍患能夠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于這些精神現象的禍患,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

   衆比丘啊!我對于出離物質現象的束縛,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出離物質現象的束縛,能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于出離物質現象的束縛,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同樣地,對于出離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束縛,對它進行遍求,如果對于出離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束縛,能夠隨順覺悟的話,那麼對于出離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束縛,便能以智慧如實地洞見了。」(以下「諸比丘!我于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譯文請參考前經後半段。)  

  第十四經注釋:

  1于色味有求有行:味,貪著而享樂,亦名味著。求,求取。行,此指身、口、意的造作。佛光阿含藏注引巴利本作﹁對于色味進行遍求﹂。

   十五、本經敘說執取五蘊,隨順煩惱役使,即有束縛,不能獲得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有一個比丘來到佛陀這裏,稽首禮佛足後,退坐一邊,禀告佛陀說:「慈悲的世尊啊!今天您當爲我簡略地解說修持佛法的要義,我聽聞說法後,將獨自在一個僻靜的處所,精進修持而不懈怠。精進修持不懈怠後,將再作思惟:一個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須發,身穿法服,以俗家爲非究竟歸處,而出家學道,是爲了要修持完成無上的清淨梵行,在現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證: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那時,世尊告訴那位比丘說:「問得好啊!問得真好!比丘如此暢快地問說:『應當爲我簡略地解說修持佛法的要義,我聽聞說法後,將獨自在一個僻靜的處所,精進修持而不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你是如此的問說嗎?」

   比丘禀告佛陀說:「是的,世尊!」

   佛陀告訴比丘說:「仔細聽啊!仔細聽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解說。比丘啊!一個人如果一直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便會隨順著煩惱而死;如果隨順著煩惱而死的話,就是被愛取的煩惱所系縛了。比丘啊!一個人如果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就不會隨順著煩惱而死;不隨順著煩惱而死的話,那麼就能從自己所愛取的煩惱事物中獲得解脫了。」

   比丘禀告佛陀說:「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訴比丘說:「你如何在我簡略地解說修持佛法的要義中,深廣地了解其中的義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說:「世尊啊!如果對物質現象隨順著煩惱的役使,那麼便會隨順著煩惱到死;隨順煩惱的役使,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就是被所愛取的煩惱所系縛了。同樣地,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果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便會隨順著煩惱到死;隨順著煩惱的役使,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就是被所愛取的煩惱所系縛了。

   世尊啊!如果對物質現象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便不會隨順著煩惱到死;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不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能從所愛取的煩惱中,獲得自在解脫了。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果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便不會隨順著煩惱到死;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不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能從所愛取的煩惱中,獲得自在解脫了。就是這樣,世尊啊!我在您簡略地說法中,深廣地了解它的義理。」

   佛陀告訴比丘說:「答得好啊!答得真妙!比丘你能在我簡略地說法中,深廣地了解它的義理。爲什麼呢?因爲對物質現象如果隨順著煩惱的役使,就會隨順著煩惱到死;如果隨順著煩惱的役使,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會被愛取的煩惱所束縛。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果隨順著煩惱的役使,就會隨順著煩惱到死;如果隨順著煩惱的役使,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會被愛取的煩惱所束縛了。

   比丘啊!如果對物質現象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就不會隨順著煩惱到死;如果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不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可解脫愛取的煩惱。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果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就不會隨順著煩惱到死;如果不隨順著煩惱的役使,不隨順著煩惱到死的話,那麼就可解脫愛取的煩惱了。」

   當時,那位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後,心中非常歡喜,向佛陀禮敬後離去,獨自處于僻靜的地方,專心精進地修習佛法,不放逸懈怠。專心精進的修習佛法,不放逸懈怠後,思慮著:一個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須發,身穿法服,以俗家爲非究竟歸處,而出家學道,……以至于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當時,那位比丘立即證成阿羅漢,心中獲得自在解脫。

  第十五經注釋:

  1、異比丘:南傳巴利本皆作「一比丘」。

  2、稽首佛足:于佛足前下頭至地頂禮,是一種很誠敬的禮敬方式。 

  3、卻住:即退處。

  4、不放逸:不敢放縱,即不怠惰之意。

  5、善男子:指信佛之在家男子。

  6、信家非家出家: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此處斷句爲「信家非家,出家(學道)。」信家,信施之家,即俗家。本句意 謂「以俗家爲非真正歸處的家,而出家學道。」佛光版「阿含藏」此處注釋引南傳巴利本作「已正信佛教,由俗家而現在出家處于非家。」別譯雜阿含經卷一第一經有出現如此類句作「深信家法會歸無常,出家學道。」佛光版引南傳「處于非家」,乃古印度習俗,老年之後,離家修道,四處遊行參學,乃至老死于外,故雲「處于非家」。在中國無此習俗,故「非家」也可作「不執著于家」來理解。

  7、現法作證:謂于現世今生中由自己的神通智慧作證。

  8、隨使使:第一個「使」爲名詞,是煩惱的異名,此指執取等煩惱。第二個「使」字爲動詞,作「役使」解,即役使身心之意。

  9、取:對所愛的境界,執取追求。

  10、世尊、善逝:二者皆是佛陀十號之一。佛陀爲世、出世間之最尊貴,故稱世尊。善逝,又譯「好去」,如實去彼岸,不再退沒生死中。

  11、羅漢:即阿羅漢。一、譯殺賊,殺煩惱賊之意;二、譯應供,當受人天供養之意;叁、譯不生,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報之意。爲小乘之最高果位。

   十六、本經敘說執取五蘊,隨順煩惱役使的話,則會增加輪回流轉的次數。內容文字大多同于前經,譯文從略。

  第十六經注釋:

  1所問如上:指該比丘所問和前經相同。以下諸經同。

  2差別者:指本經與前經不同之處。

  3則增諸數:數,指輪回流轉之次數。全句譯爲「就會增加輪回流轉的次數。」

   十七、本經敘說五蘊非我所有,宜速斷除,才能獲得安樂。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有一個比丘從座位起立,袒露著右肩,恭敬合掌禀告佛陀說:「慈悲的世尊啊!請爲我簡略地解說佛法的要義,我聽聞佛法後,將獨自在一個僻靜之處,專心思惟法義,不放逸怠惰。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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