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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障与忏悔

  业障与忏悔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身口意业

  业(Kamma)是指行为或造作。包括我们一切身口意的造作。在《增支部6.63经》中佛言:「比丘们啊!我说业就是“思”,“思已”,依身语意而造业。」思即是意业,思已是思之后发动的身口之业。行(Samkhara)本义是集造或集造者,义为众缘之和合。它本身就是业,它是十二缘起的第二支。众生生存的一切法都经过“行”,才成为缘生或有为法。众生的出现是行的作用,他们出现在世间之后所造的身语意业是“有”,这是缘起法的笫十支。它即是生存的意思。除了证果的佛陀与阿罗汉之外,所有的人都天天在造业。

  业力与轮回的关系是这样的,造业是因,轮回是果。报是指果报(异熟Vipaka)。业有如种子,报有如种子长大开花后所结之果。随彼业因,业报也有好坏之分。因果是自然的规则,不受任何力量控制,也无上帝或大梵天王的主使。

  在《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3.135经》中佛言:「比丘们啊!凡是在过去世之中,曾为应供及正等觉者的世尊(复数),都曾经是业论者、业果论者和精进论者。比丘们啊!摩伽利(Makkali)是个愚人,他说:“非业、非业果、非精进”而遮止这一切。」佛陀承认业,并认为我们受过去所造之业影晌。

  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里记载∶「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在《涅槃经》中佛言:「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无追悔。」

  业与轮回的关系也说明了在三界的存在中,没有造物主或上帝的操纵众生善恶的果报。在《相应部》12.18经里佛否决世人对业的四种极端看法:「苦乐非自作(宿命论,一种极端),也非他作(大自在天神所作,另一极端),更非自他作(自己宿世及大自在天神共作),亦非自非他无因作(无因而生)。」佛依中道而说法,以十二缘起来解释。它纯粹是我们各自所造的业,当缘的条件具足时,引来不同的受生环境,不同的色身,不同的命运、遭遇,不同的果报。所以当恶报现前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善报现前的时候,也不要过度欢喜。

  业的主人

  我们是业的主人,是自己业的继承人,由自己的业而生,是自己业的亲族,依自己的业的支撑而活,不论我们造何种业,善的或恶的,我们必将去承担,这是肯定的,我们应当天天如此地思维及反省。

  在《十善业道经》(《大正藏》卷十五)经里佛言:「世尊告龙王言:一切众生心想异故,造业亦异,由是故有诸趣轮转。..............作身语意诸不善业,是故随业各自受报。」

  佛陀比喻说:业是我们耕耘的土地,识是我们下的种子,贪欲是我们促使种子发芽的水份。因此我们要好好思惟一下贪欲的过患,以及省思是否应该谨慎造业呢?

  在《中阿含.思经》里佛道∶「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报,或后世报。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于中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意有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

  佛说业力是不会消失的,在六道和三界里都没有躲避业报的地方∶

  「恶业未成熟,恶人自庆幸,恶果成熟时,恶人方知苦」(《南传法句经新译》,119偈。)

  「非隐于虚空,海洋洞穴中,欲避恶果者,世间无避处」」(《南传法句经新译》,127偈。)

  有情众生的生死轮回是以三种方式来进行。首先是以无明、爱及取等烦恼为因(苦集) 而起烦恼轮转(Kilesavattam) ;其次是以行及业有为果的业轮转(Kammavattam) ;第三是以生有为果(苦)的识、名色、六处、触、受的果报轮转(Vipakavattam)。

  众生的轮回是一种相依相续的身心现象(或名色法) ,其根本原因是无明。由无明而起的行乃是因为贪爱,贪爱是思心所,由它引起其它一切的造作。众生受到过去业的牵引,因此又在新的生存地(三界六道)结生。这是过去因(行与业)连结到现在的果(胞胎的识),过去世的业成熟时(众缘俱足)而引生异熟(现在世)的果轮转。在生存地茁壮长成后,又受到自己无明的蒙蔽及渴爱的驱使而造作种种善与不善业,因此现在果(受)引生了现在因(爱)。现在世的果(身体与苦乐感受)又引生烦恼(即欲享受更多快乐和避免遇到痛苦)。因此现在因(业有与行)又会产生未来果(生)。这即是果轮转引生烦恼轮转引生业轮转。凡夫就这般把三轮如此转动着,直到其无明被圣道的戒定慧学根除,不再继续造业,业才得以灭尽,轮回才会停止。就像一个火堆,若没有再加入新的薪木,火就不再继续燃烧,火就会灭了。

  业果的轻重

  在《中阿含.思经》里佛道:「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报,或后世报。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于中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意有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这是会招来不可爱(苦)异熟果的业。(异熟指因异于果而成熟。有变异而熟﹐异时而熟二义。)

  造同样的业的不同的人,未必会得到同样的果报。《盐喻经》(《增支部》3.99 Lonaphala Sutta)中指出业的果报是因人而异的。佛说作一件小恶业会导至该人入於地獄;但一个勤修戒定慧学的人,若作同一件小恶业,可能现时现地即受到小惩罰,而不必等到來世。这是因为前者没作修行,没有善业;而後者则勤修善业的关係。

  在《杂阿含1048经》里佛指出造恶业受报的差别:「若杀生,人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必得短寿。不与取,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钱财多难。邪淫,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为人所图。妄语,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多被讥论。两舌,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亲友乖离。恶口,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常闻丑声。绮语,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言无信用。贪欲,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增其贪欲。瞋恚,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增其瞋恚。邪见,多习多行,生地狱中。若生人中,增其愚痴。」

  业障

  业障有兩种∶外障与內障。外障指因过去世所造的不善业因所帶來的不善果,比如生在恶道,众人歧视,贫穷,生於边地,父母不养。內障指因过去世所造的不善业因所帶來的自身的不善果,比如口臭,身臭,短寿,疾病,五官不正,四肢残缺,男性化,女姓化,口吃,愚痴,白痴,常遭财物的损失,

  业障归纳有以下几点∶

  1.生在恶道。

  2.苦的果报。

  3.身体缺陷与病疼的苦。

  4.短命。

  5.财物损失。

  6.众人不敬。

  7.長久轮回。

  这些业障都会使我们身心受苦,在身受苦疼的时候,心也随着受苦。在《杂阿含470经》中佛言∶「愚痴无闻凡夫,身触受诸受,增诸苦痛,乃至夺命,愁忧称怨,啼哭号呼,心生狂乱,当于尔时,增长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譬如士夫身被双毒箭,极生苦痛。愚痴无闻凡夫亦复如是,增长二受,身受心受。极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痴无闻凡夫不了知故,于诸五欲,生乐受触,受五欲乐,受五欲乐故,为贪使所使。苦受触故,则生瞋恚,生恚瞋故,为恚使所使。于此二受,若集,若灭,若味,若患,若离,不如实知,不如实知故,生不苦不乐受,为痴使所使。为乐受所系终不离,苦受所系终不离,不苦不乐受所系终不离。云何系?谓为贪恚痴所系,为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所系。」

  佛在《杂阿含6经》中言∶「于色不知、不明、不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这障碍是对身外的诸色,执著於它们是常恆,是可享乐,是有我,是淨的缘故。

  減轻业障

  在《中阿含.盐喻经》中佛说重的恶业,能在忏悔修善后而改为轻受业,因此定业就成了不定业。「云何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谓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寿命甚短,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少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能令少水咸叵饮耶?答曰:如是,世尊!..............云何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之报?谓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寿命极长,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恒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能令恒水咸叵饮耶

  答曰:不也,世尊!」

  《盐喻经》指出业的果报是能被減轻的,佛陀以盐的比喻,告诉我们若以一块盐好比一个人的恶业,若他只有少量善业,就好比一杯水这么少,盐溶在水中将使水很咸,不能下咽。若一个人不再造恶业,而儘量多造善业,就好比把盐放入河水中,盐溶化在河水里,河水也不会咸。所以我们要多行善,以冲淡我们过去世所造的恶业,因此重报可能轻受。有智之人忏悔修善后,重业改为轻受业。故业是可以改变,定业可以改为不定业,重业可以改为轻业。

  业是可以转的,若断恶修善,就能消业障。在《南传法句经223偈》中佛说∶「以慈制忿怒,以仁制粗暴,以施制悭吝,以实制虚假。」同时我们可以了解的是,以智慧力,重业可以改为轻业,定业可以改为不定业。若多行善业,善业积多,善业就会先成熟,恶业就会被延迟成熟,恶缘减少,去恶道的机会就会减少,如此我们就有可能精进修习圣道,求取沙门果了。虽然我们无始以來所造的滔天的善恶之业都会成熟,可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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