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罪,脱获是利,多退初心,若遇恶缘,念念增益”。阎罗王众赞叹品又说:“然诸众生,脱获罪报,未久之间,又堕恶道”。复说:“自是阎浮众生,结恶习重,旋出旋入”。正因众生旋出恶道而又旋入恶道,所以劳苦了地藏菩萨,经过久远的劫数,专做救度这些众生的事业。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
以上是说的地狱苦,以下来显畜生的苦,亦即证明佛法说的轮回真实不虚,更示因果报应的丝毫不爽。所以这段文所说的畜生苦,同样是值得吾人警惕的。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这是说明因果报应的一个事实。在以前,我国北方的乡村,乡民常以驴子背负什物到市场去卖。驴子的行动如果稍为走得缓慢一点,主人就嫌其行走不够迅速,而以鞭子在后抽打,使其行动加速,有时将驴子鞭挞得出血。以因果律的观点说,被鞭挞的驴子,谁能知它不是赶驴主人过去生中的母亲?关于这,现在不妨说个事实:在我国南京金耕县,有个养驴的人家,主妇生下一个儿子,刚满三岁,母即去世。可是这个母亲,生平没有做过什么善事,所以死后就堕入畜道为驴,且即生到她原来的家中。经过十六年的时间,一日其子令驴负粮食返家,由于驴已衰老,行走极为缓慢,其子不大高兴,立刻予以鞭挞,直至皮破出血,驴望其子悲哭不已,可是其子不知驴就是他自己的母亲,并不因为驴的悲哭而稍加怜惜!但到这天晚上,驴以神魂托梦给她的儿子说:你不要这样狠心的打我,我就是你生身的母亲,因我过去偷你父亲四两银子,所以今生变驴而来还债。现在债已还清,我亦已经脱苦,今后再驾驴出,不要再痛切的鞭我,以减轻我的痛苦。儿子从这梦中惊醒,知道驴是亲生母亲,不特不再鞭挞,且亦不再使用,而予以抚养之。
“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这亦是说明因果报应的一个事实。豕就是猪,当养猪人,或屠宰人,牵著一只猪去就屠时,在你或以为不过是一只猪,杀了给人去食又有什么关系?殊不知就屠的这头猪,就是你过去生中的父亲亦说不定,怎么可以随便杀而食之?现在不妨亦说一个事实:经说:从前有一屠夫,买了一头肥硕大猪,当他想把所买的这头猪牵去宰杀时,说来真是奇怪,不但自己用力牵它不动,就是请了很多人去牵,亦同样的牵它不动。当大家正在无计可施时,文殊菩萨示现一个普通人来对屠夫说:你请这么多工人,花这么多工钱,牵不动一头猪,不如让我一人来替你牵。屠夫听了很欢喜,以为这个人一定是力大无比,岂料这人并不去牵它,只是轻轻呼唤它的名字,猪就欣然的移动它的身躯,随著文殊菩萨走去。这时,那个屠夫,却放下屠刀,泫然而泣,因他听文殊菩萨所唤的名字,不是别人,正是他已去世的父亲。这么说来,杀猪宰羊,怎可当作猪羊来看,而不想到是自己已故的父母?所以说:焉识乃翁之痛!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这同样说明世间一个事实。我国古代商朝末代帝纣王,因为残酷无道,所以人民都归向于修德行仁的西伯侯,亦即后来周朝的文王。文王是位了不起的贤能人物,老百姓很想推举他为天子。不幸这个消息传到纣王耳里,大为震怒,立刻将文王囚于□里。纣有臣告于王曰:文王是不是圣人,可以试验得知的,不必为这事担心。现请大王将其子杀了煮成肉食,送给文王去吃,如文王知道这是他儿子的肉,就可证明他是圣人,假定不知是自己儿子的肉,就不得称为圣人。纣王听了,觉得有理,就照著去办。于是杀文王之子伯邑考,做成羹汤送给文王去吃。文王不知,还以为真是一盘佳肴吃得津津有味。文王虽极贤能而得民心,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凡夫,不知所食的就是自己亲生儿子。纣王以他不知是自己的儿肉,证明不是一个圣人,就将他从□里释出。文王尚且这样,何况一般普通的人?是以前生父母,今生堕在畜生,世人当然多不认识,于是杀而食之,习以为常,所以说:“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听来能不毛骨悚然?又怎能不茹素奉斋?更怎可恣意杀生食肉?
现在再来说个真实故事:约在我国唐朝时代,有个在官场中很有名望的人,名字叫做韦庆植,生有一个貌美的女儿,大概由于过去的习性,经常欢喜偷窃父母的钱买东西吃,后来未到成长的年龄就不幸夭亡,堕入畜生道中为羊。某年冬天,韦庆植想宴请宾客,特嘱厨师在宴客日宰杀家里畜养的那头青毛羊以飨客。在宴客的前夕,青毛羊托梦给韦夫人说:我是父母死去的女儿所投生的羊,因为在生偷了父母的钱,现在特地来还债的,明天父亲请客要杀我待客,万请母亲救我一命,明天千万不要杀我,母亲是疼爱女儿的,想来会应我的请求。夫人醒后,于次日清晨,到羊群中去看,果然发现有一只羊,头及身毛的颜色,颇似女儿在生所穿的衣服及所佩戴的玉钗颜色,因此,就去嘱咐厨师切勿杀那只羊。当日,韦庆植公毕回家,发现厨师未宰杀羊,就去怒责厨师,并嘱速杀速烹。厨司以其为一家之主,当就遵命照办。厨师将羊牵出悬挂于钩上宰杀,正在这时,宾客相继到来,见到悬挂在钩上的,不是一只羊,而是年轻的一位小姐,并且相貌很像韦庆植的千金,于是,个个面面相觑,感到十分诧异。不久开席,仆人端上一盘鲜美可口的羊肉来,不论韦庆植怎样嚷著要大家吃,可是没有一个客人敢动筷子吃。韦庆植见到这情形,不知发生什么严重事,忙问客人为什么不吃?客人齐声答道:今天你请我们来吃羊肉,为什么不杀羊给我们吃,而杀一个女孩给我们吃?韦庆植听了,知道事非寻常,立刻奔去问他夫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夫人就将梦中所梦的情形详告。韦庆植知是杀了自己女儿,大受刺激,一恸而绝。由此可以推想,世间的人,食子不知,啖亲不识,真多得很。在这世间,我们敢说:除了少数本于佛陀所示而持素食主义的佛教徒,可知畜生道中的猪马牛羊,是我们过去生中的父母子女。其他的人,举世皆无所知,亦即本文说的凡类皆然,这是值得宣扬而提醒世人的。
【当年恩爱,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为母而今为妇;旧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
前说人畜之间的因果关系,此说人与人间的因果关系。“当年恩爱”的当年两字,在这儿是指过去生说,谓在过去生中,或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彼此之间搞得难解难分,可是到了今生,却成了一对冤家,即或仍然结为夫妇,亦是一对怨偶,轻则龃龉不休,重则对簿公庭,甚至弄到需要杀害对方的程度。或虽未再结为夫妻,而是有著深切关系,亦复不能互容,甚至相互仇视,这是世间所常见到的现象,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说“今作冤家”,试想这是怎么一个人间?
反过来说,过去生中,原是自己的一个大仇人,但到今生却成为自己的子女,所以说:“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所谓骨肉儿女,在佛法立场说,都是为债而来,或是来讨债的,或是来还债的,俗说:“讨债还债,无债不来”。常见世间一般愚痴的父母,对愈忤逆的子女,愈加是爱得入骨。不特在现社会中,可以明确的看到,即在历史的记录中,亦可找出许多这些例子。
还有,在“昔”过去曾“为”自己“母”亲的,等到改头换面再来做人时,“而今”反而成“为”自己的妻“妇”,你说这个变化多大?“旧”昔曾经做过自己的父亲或公“翁”的,“而”今重“新”来做人时,反而“作”了自己的丈夫”,如是彼此掉换,又是多么迅速?
所惜我们现在没有宿命通,如有宿命通而知道这些颠倒的事实,那你不论是个怎样的人,都会感到无限羞耻的,所以说:“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幸而我们现在没有天眼通,如有天眼通而亲见这些愚昧的事实,那你必然要为自己以及世人,觉得可笑亦复可怜,所以说:“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关于以上所说的事实,在有新头脑的人听来,不但不会相信,甚至认为怪诞;但在具有天眼宿命二通的人,看到以及知道,过去生中的这些事实,自然会深信不疑。我们现在生而为人,不知不见的事情多得很,但不能因为不知不见就不相信,特别是做个佛弟子,对于佛所开示的因果事实,务要认真的信受。现在说个故事于下:
过去有个富有人家,夫妇二人诞生一子,不久丈夫死去,儿子养到几岁,聪敏伶俐非常,做母亲的异常疼爱。可是过了没有好久,母亲又去世而转生到同一乡里,为一有钱人家的女儿,长大出嫁,刚好嫁给前生的儿子为妻。因前生疼爱儿子的亲情未断,所以转世就又成为恩爱夫妻。后来生了一子,爱如掌上之珠。一天杀鸡烹食,夫妇相互对酌,并取好肉□子,真可说是一个和乐家庭。
哪知夫妇正在吃得津津有味时,忽有一个僧人从外而来,直入他们的家里去,夫妇看到一个僧人走进,感到异常的惊奇,且从不认识这个僧人,于是不客气的斥责说:你们出家人为什么随便闯入人家?这么不守出家人的规矩,真是太过岂有此理?出家人亦不客气的回答说:你自己没有道理,还说我没有道理,真是奇怪!夫妇二人又说:你出家人无故闯入我家,自己不承认错误,反说我没有道理,那你讲的什么理,倒请你讲给我听听。
僧人这时指其丈夫说:你杀害你的父亲,奸淫你的母亲,还养一个冤家在家里,敢说你是有道理的吗?其夫听到出家人无故这样诬谤,不禁心中大怒,立即呼唤僮仆,欲打这个僧人。僧人看这情形,就又对其夫道:我不是随便乱说的,怎么可以要来打我?现我将实情告诉你:你所吃的鸡肉,是你前生父亲,你眼前的妻子,是你前生母亲,你所养的儿子,是你前世冤家,现在不论你怎样疼爱他,到他长大后必定会杀你的。
夫妇听到僧人这样说,当然不会马上信以为真。僧人进一步对他说:你如不信我所说的话,我可将天眼宿命二通借给你,让你自己亲去体验,假定不是事实,再来打我不迟。其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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