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罪,脫獲是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閻羅王衆贊歎品又說:“然諸衆生,脫獲罪報,未久之間,又墮惡道”。複說:“自是閻浮衆生,結惡習重,旋出旋入”。正因衆生旋出惡道而又旋入惡道,所以勞苦了地藏菩薩,經過久遠的劫數,專做救度這些衆生的事業。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
以上是說的地獄苦,以下來顯畜生的苦,亦即證明佛法說的輪回真實不虛,更示因果報應的絲毫不爽。所以這段文所說的畜生苦,同樣是值得吾人警惕的。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這是說明因果報應的一個事實。在以前,我國北方的鄉村,鄉民常以驢子背負什物到市場去賣。驢子的行動如果稍爲走得緩慢一點,主人就嫌其行走不夠迅速,而以鞭子在後抽打,使其行動加速,有時將驢子鞭撻得出血。以因果律的觀點說,被鞭撻的驢子,誰能知它不是趕驢主人過去生中的母親?關于這,現在不妨說個事實:在我國南京金耕縣,有個養驢的人家,主婦生下一個兒子,剛滿叁歲,母即去世。可是這個母親,生平沒有做過什麼善事,所以死後就墮入畜道爲驢,且即生到她原來的家中。經過十六年的時間,一日其子令驢負糧食返家,由于驢已衰老,行走極爲緩慢,其子不大高興,立刻予以鞭撻,直至皮破出血,驢望其子悲哭不已,可是其子不知驢就是他自己的母親,並不因爲驢的悲哭而稍加憐惜!但到這天晚上,驢以神魂托夢給她的兒子說:你不要這樣狠心的打我,我就是你生身的母親,因我過去偷你父親四兩銀子,所以今生變驢而來還債。現在債已還清,我亦已經脫苦,今後再駕驢出,不要再痛切的鞭我,以減輕我的痛苦。兒子從這夢中驚醒,知道驢是親生母親,不特不再鞭撻,且亦不再使用,而予以撫養之。
“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這亦是說明因果報應的一個事實。豕就是豬,當養豬人,或屠宰人,牽著一只豬去就屠時,在你或以爲不過是一只豬,殺了給人去食又有什麼關系?殊不知就屠的這頭豬,就是你過去生中的父親亦說不定,怎麼可以隨便殺而食之?現在不妨亦說一個事實:經說:從前有一屠夫,買了一頭肥碩大豬,當他想把所買的這頭豬牽去宰殺時,說來真是奇怪,不但自己用力牽它不動,就是請了很多人去牽,亦同樣的牽它不動。當大家正在無計可施時,文殊菩薩示現一個普通人來對屠夫說:你請這麼多工人,花這麼多工錢,牽不動一頭豬,不如讓我一人來替你牽。屠夫聽了很歡喜,以爲這個人一定是力大無比,豈料這人並不去牽它,只是輕輕呼喚它的名字,豬就欣然的移動它的身軀,隨著文殊菩薩走去。這時,那個屠夫,卻放下屠刀,泫然而泣,因他聽文殊菩薩所喚的名字,不是別人,正是他已去世的父親。這麼說來,殺豬宰羊,怎可當作豬羊來看,而不想到是自己已故的父母?所以說:焉識乃翁之痛!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這同樣說明世間一個事實。我國古代商朝末代帝纣王,因爲殘酷無道,所以人民都歸向于修德行仁的西伯侯,亦即後來周朝的文王。文王是位了不起的賢能人物,老百姓很想推舉他爲天子。不幸這個消息傳到纣王耳裏,大爲震怒,立刻將文王囚于□裏。纣有臣告于王曰:文王是不是聖人,可以試驗得知的,不必爲這事擔心。現請大王將其子殺了煮成肉食,送給文王去吃,如文王知道這是他兒子的肉,就可證明他是聖人,假定不知是自己兒子的肉,就不得稱爲聖人。纣王聽了,覺得有理,就照著去辦。于是殺文王之子伯邑考,做成羹湯送給文王去吃。文王不知,還以爲真是一盤佳肴吃得津津有味。文王雖極賢能而得民心,但他畢竟還是一個凡夫,不知所食的就是自己親生兒子。纣王以他不知是自己的兒肉,證明不是一個聖人,就將他從□裏釋出。文王尚且這樣,何況一般普通的人?是以前生父母,今生墮在畜生,世人當然多不認識,于是殺而食之,習以爲常,所以說:“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聽來能不毛骨悚然?又怎能不茹素奉齋?更怎可恣意殺生食肉?
現在再來說個真實故事:約在我國唐朝時代,有個在官場中很有名望的人,名字叫做韋慶植,生有一個貌美的女兒,大概由于過去的習性,經常歡喜偷竊父母的錢買東西吃,後來未到成長的年齡就不幸夭亡,墮入畜生道中爲羊。某年冬天,韋慶植想宴請賓客,特囑廚師在宴客日宰殺家裏畜養的那頭青毛羊以飨客。在宴客的前夕,青毛羊托夢給韋夫人說:我是父母死去的女兒所投生的羊,因爲在生偷了父母的錢,現在特地來還債的,明天父親請客要殺我待客,萬請母親救我一命,明天千萬不要殺我,母親是疼愛女兒的,想來會應我的請求。夫人醒後,于次日清晨,到羊群中去看,果然發現有一只羊,頭及身毛的顔色,頗似女兒在生所穿的衣服及所佩戴的玉钗顔色,因此,就去囑咐廚師切勿殺那只羊。當日,韋慶植公畢回家,發現廚師未宰殺羊,就去怒責廚師,並囑速殺速烹。廚司以其爲一家之主,當就遵命照辦。廚師將羊牽出懸挂于鈎上宰殺,正在這時,賓客相繼到來,見到懸挂在鈎上的,不是一只羊,而是年輕的一位小姐,並且相貌很像韋慶植的千金,于是,個個面面相觑,感到十分詫異。不久開席,仆人端上一盤鮮美可口的羊肉來,不論韋慶植怎樣嚷著要大家吃,可是沒有一個客人敢動筷子吃。韋慶植見到這情形,不知發生什麼嚴重事,忙問客人爲什麼不吃?客人齊聲答道:今天你請我們來吃羊肉,爲什麼不殺羊給我們吃,而殺一個女孩給我們吃?韋慶植聽了,知道事非尋常,立刻奔去問他夫人,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夫人就將夢中所夢的情形詳告。韋慶植知是殺了自己女兒,大受刺激,一恸而絕。由此可以推想,世間的人,食子不知,啖親不識,真多得很。在這世間,我們敢說:除了少數本于佛陀所示而持素食主義的佛教徒,可知畜生道中的豬馬牛羊,是我們過去生中的父母子女。其他的人,舉世皆無所知,亦即本文說的凡類皆然,這是值得宣揚而提醒世人的。
【當年恩愛,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爲母而今爲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前說人畜之間的因果關系,此說人與人間的因果關系。“當年恩愛”的當年兩字,在這兒是指過去生說,謂在過去生中,或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彼此之間搞得難解難分,可是到了今生,卻成了一對冤家,即或仍然結爲夫婦,亦是一對怨偶,輕則龃龉不休,重則對簿公庭,甚至弄到需要殺害對方的程度。或雖未再結爲夫妻,而是有著深切關系,亦複不能互容,甚至相互仇視,這是世間所常見到的現象,亦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說“今作冤家”,試想這是怎麼一個人間?
反過來說,過去生中,原是自己的一個大仇人,但到今生卻成爲自己的子女,所以說:“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所謂骨肉兒女,在佛法立場說,都是爲債而來,或是來討債的,或是來還債的,俗說:“討債還債,無債不來”。常見世間一般愚癡的父母,對愈忤逆的子女,愈加是愛得入骨。不特在現社會中,可以明確的看到,即在曆史的記錄中,亦可找出許多這些例子。
還有,在“昔”過去曾“爲”自己“母”親的,等到改頭換面再來做人時,“而今”反而成“爲”自己的妻“婦”,你說這個變化多大?“舊”昔曾經做過自己的父親或公“翁”的,“而”今重“新”來做人時,反而“作”了自己的丈夫”,如是彼此掉換,又是多麼迅速?
所惜我們現在沒有宿命通,如有宿命通而知道這些顛倒的事實,那你不論是個怎樣的人,都會感到無限羞恥的,所以說:“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幸而我們現在沒有天眼通,如有天眼通而親見這些愚昧的事實,那你必然要爲自己以及世人,覺得可笑亦複可憐,所以說:“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關于以上所說的事實,在有新頭腦的人聽來,不但不會相信,甚至認爲怪誕;但在具有天眼宿命二通的人,看到以及知道,過去生中的這些事實,自然會深信不疑。我們現在生而爲人,不知不見的事情多得很,但不能因爲不知不見就不相信,特別是做個佛弟子,對于佛所開示的因果事實,務要認真的信受。現在說個故事于下:
過去有個富有人家,夫婦二人誕生一子,不久丈夫死去,兒子養到幾歲,聰敏伶俐非常,做母親的異常疼愛。可是過了沒有好久,母親又去世而轉生到同一鄉裏,爲一有錢人家的女兒,長大出嫁,剛好嫁給前生的兒子爲妻。因前生疼愛兒子的親情未斷,所以轉世就又成爲恩愛夫妻。後來生了一子,愛如掌上之珠。一天殺雞烹食,夫婦相互對酌,並取好肉□子,真可說是一個和樂家庭。
哪知夫婦正在吃得津津有味時,忽有一個僧人從外而來,直入他們的家裏去,夫婦看到一個僧人走進,感到異常的驚奇,且從不認識這個僧人,于是不客氣的斥責說:你們出家人爲什麼隨便闖入人家?這麼不守出家人的規矩,真是太過豈有此理?出家人亦不客氣的回答說:你自己沒有道理,還說我沒有道理,真是奇怪!夫婦二人又說:你出家人無故闖入我家,自己不承認錯誤,反說我沒有道理,那你講的什麼理,倒請你講給我聽聽。
僧人這時指其丈夫說:你殺害你的父親,奸淫你的母親,還養一個冤家在家裏,敢說你是有道理的嗎?其夫聽到出家人無故這樣誣謗,不禁心中大怒,立即呼喚僮仆,欲打這個僧人。僧人看這情形,就又對其夫道:我不是隨便亂說的,怎麼可以要來打我?現我將實情告訴你:你所吃的雞肉,是你前生父親,你眼前的妻子,是你前生母親,你所養的兒子,是你前世冤家,現在不論你怎樣疼愛他,到他長大後必定會殺你的。
夫婦聽到僧人這樣說,當然不會馬上信以爲真。僧人進一步對他說:你如不信我所說的話,我可將天眼宿命二通借給你,讓你自己親去體驗,假定不是事實,再來打我不遲。其夫接受…
《勸發菩提心文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