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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P12

  ..续本文上一页则无佛法疑。上云发心无法,又说果记无法。恐疑云:若实无有法得菩提者,则无诸佛。是无法可得,无佛可成,一切皆无,岂不落空见耶?故征释如来之义,以断其疑。谓何以故,我说有法得菩提,则不与记;无法得菩提,乃与授记耶?释云:授记者,授以得成如来之记;如来者,即诸法如如不动之义。有法可得菩提,即不如如;无法可得,方合如义。

  “如”者不变义,“来”者随缘义。佛证实相般若,如如不变之体,而能随缘,示现去来之相,入世度生;虽现去来之相,其实来无所从,去无所至,此即法身如来,当知如本不来,来自如矣,所谓开池不造月,池成月自来。

  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梵语毗卢遮那,此译遍一切处,即所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随缘不变,一如之义,诸法是差别之相,如来是平等之性,平等之性,本不离差别之相,如金不离器,波不离水,若明此义,无法可得。

  若有人言,既无有法得菩提记,何以现见如来坐菩提树下,夜睹明星,得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须菩提下,如来称实而谈,乃称真如实理而谈,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若执实有法可得菩提,即是法执未亡,染污自性,故决定曰: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无得而得,曰得菩提。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上来转释无法,此则结归中道。“所得”二字,乃是忘情而证,迷时非失,悟时无得,无得而得,故曰所得。如演若达多,迷头狂走,纵未歇狂,头本不失,忽然狂歇,头非外得,如来所得菩提,乃得得于本得也。

  “于是中”,即于所得菩提中,“无实无虚”者,谓有无俱遣,正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无实者,方便示现,实无少法可得故;无虚者,随缘成益,不废一期修证故。又无实者,佛于然灯佛所,实无有法得菩提故;无虚者,佛今得成为佛,名释迦牟尼故。

  无实无虚,即真俗二谛,圆融无碍,不著法相,亦不著非法相。昔南岳怀让禅师,参嵩山,机缘不契。嵩山指见六祖。让到六祖会下。祖问:“从何处来?”让曰:“嵩山来。”祖问曰:“恁么物?恁么来?”让无以对。次日让复来呈话,祖不印可;连呈三次,皆不印可。于是让依座下,真参实究,“恁么物恁么来”,三年乃悟。一日祖上堂,让出席,请师问前话。祖曰:“恁么物?恁么来?”让曰:“唤作一物即不中。”此语恰是相应。祖恐落空见,复勘验云:“还有修证也无?”让曰:“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祖印可曰:“汝也如是,我也如是。”此是诸佛之本源,善自护持。如怀让禅师,可谓二谛圆融,契合中道。此无实,乃染污即不得,真谛也;无虚,乃修证即不无,俗谛也。

  “是故”下,重申前义,以是无实无虚之故,如来说一切法,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无实;妄体本真,法法无非佛法,故无虚。一切法,即十法界依正,染净,圣凡,因果诸法。观相元妄,生死涅槃,二者皆如空华;观性元真,会相归性,一一皆是佛法。

  法华经云:“治世语言,资生事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正是世谛语言皆合道,谁家弦管不传心。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是法者,佛法也;住法位者,住在诸法位中,即不离一切法也;世间相者,一切法相也;常住者,全相即性,一一无非不生不灭之佛法也。

  “须菩提”下,所言一切法者,不坏假名,俗谛也;即非一切法者,不著幻相,真谛也;是名一切法者,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中道第一义谛也。一切非一切,则无实;一切即一切,则无虚。(2)转释无法竟。

  (3)喻释无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喻明如来所得菩提,无非亲证本有法身之体。法身遍一切处,上言一切法,皆是佛法,可谓长大矣,故喻人身长大。须菩提因喻有悟:法身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别有身,故曰非大身;以法界为身,故名大身。

  偈曰:因无所得果亦然,无法可得得授记,诸法非法名佛法,大身非身名佛身。(3)喻释无法竟。

  (4)度生无法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此断第十四种,无因度生严土疑。上云实无有法发菩提心,恐疑既无法发心,则无菩萨,教谁度生?教谁严土?前疑无佛,此疑无菩萨。为遣此疑,故说此文。“亦如是”者,佛以前段自己,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为菩萨作则,故云菩萨亦如是,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若菩萨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是以菩萨自负,以度生自任,心中实有我为能度,生为所度,能所炽然,我执全在,即同凡夫心行,不名菩萨。

  问:此段之文,与降心离相文意,有何差别?答:前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是以众生作同体想,发心度他,故云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亦对他言。此云我当灭度无量众生,是对自己作自负想,我能度他,故云即不名菩萨,亦对自说。

  “何以故”者,何故不名菩萨?“须菩提”下,正释云:实无有法,方名菩萨。以一切法,缘会而生;缘生之法,毕竟无性;了知无性之性,即是妙明真性,斯可为菩萨矣。

  “是故”者,以是有法不名菩萨,无法乃名菩萨之故。佛说一切法,本来无我,我相既无,诸相自泯,能度所度,俱不可得。(4)度生无法竟。

  (5)严土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言法性土,本无所严,既无所严,安有实法?故呼当机而告之曰:若菩萨作如是言:我当广修六度,庄严佛土,则是以功自居,我、法全在,是不名菩萨。

  文殊般若经云:为一切众生,发大庄严,而心不见庄严之相。菩萨如是,岂肯自言其功哉。若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四相未除,即凡夫之见,其谁名菩萨耶!

  “何以故”下,谓法性土既无可严,何以如来常说,菩萨应修万行,庄严佛土?乃释曰:如来说庄严佛土者,乃就佛事门中,不舍一法说,虽然庄严不著能所之相,果能不著,即真如界内,不染一尘也,故曰即非庄严。

  是名庄严者,以定慧宝,庄严自性佛土。非严而严,严而非严,心常清净,不著诸相。著则有染,即非庄严;不著,则自性清净庄严,是名庄严。(5)严土无法竟。

  (6)达我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前云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此则结归;有生可度,有土可严,皆不名菩萨。若菩萨能通达诸法性空,本来无我,亦复无法,我、法既无,并空亦遣,则三执全消,三德洞显,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文中无我、法者,即是无我相,无法相,加一无字,其理自明。真是二字,翻前即非,此乃佛语照应之妙。本科分示因果无法竟,合前大科。一、正明菩提无法竟。

  二、直显般若本体,分二

  (一)审示 (二)直显

  (一)审示,分三

  1、约知见圆明 2、约色相言说 3、约众生非生

  1、约知见圆明,分三

  (1)示佛见圆见 (2)示佛知圆知 (3)示实福非福

  (1)示佛见圆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断第十五种,诸佛不见诸法疑。上云:菩萨不见众生可度,不见佛土可严,恐疑如果如是,则成佛时,亦应不见一切法,则如来五眼,将何所用耶?为遣此疑,故一一举问须菩提,如来有五种眼不,以审当机见解如何,并非如来平日,不知自己,曾具几眼,还要向当机口角边,觅消息讨下落也。五眼通收十界,如来五眼圆具,菩萨惟具前四,二乘但具前三,天趣具二,鬼神有业报五通,亦得具二,其余四趣众生,只具肉眼,又则肉眼通十界,天眼通六界,慧眼通四界,法眼通二界,佛眼惟佛界。偈曰: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肉眼四大所成,胜义根清净四大所成,依肉而住,发为能见,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墙壁障碍之外,乃至隔纸则不能见,故曰碍非通。天眼能观障外之色,故曰通非碍,慧眼观空,如二乘,能观真谛我空之理,故曰了知空。法眼能观俗谛诸法,了知诸法之相,得法无碍辩,故曰惟观俗。佛眼犹如千日,照种种异法差别之相,一一同是平等般若实相,如依器见金,见众器差别之相,同是一金平等之相,故曰照异还同,圆明普照十方法界之内,无处而不含容。又佛所具前之四眼,名虽是同,其功用一一超胜,故皆名佛眼。

  此处如来历问五眼,良有深意,无非欲将平等实相般若本体,和盘托出。当机能具顶门只眼,澈底洞见,故一一答曰有。如来既有肉眼,则不异凡夫,凡夫亦有肉眼,何尝非佛,是明生佛平等。如来既有天眼,不异诸天,诸天亦有天眼,何尝非佛,是明佛天平等。如来既有慧眼,不异小乘,小乘亦具慧眼,与佛何殊,是名小大平等,佛为大圣故。如来既具法眼,不异菩萨,菩萨亦具法眼,与佛无异,是名因果平等。菩萨因人,如来果人故。如来既具佛眼,不异诸佛,诸佛亦具佛眼,与佛平等,是名佛佛道同。此中不惟佛与佛同,在凡同凡,在圣同圣,斯为直显般若本体,平等一如,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也。(1)示佛见圆见竟。

  (2)示佛知圆知

  “须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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