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还魂,奏闻其事,奉敕遣使,往濠州查看,果有此六十二字,遂命增入。秦译本无,今据魏译本增补。(一)审示竟。
(二)直显,分二
1、呈悟蒙证 2、正显本体
1、呈悟蒙证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此断第十九种,无法如何修证疑。上云无有定法,名为菩提;实无有法,而得菩提,恐疑既无有一法可得,岂佛果亦是无得耶?故须菩提白言世尊,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观此“耶”字,虽似有疑,却是呈悟。故佛言如是如是。以空生既悟般若本体,无得之旨,故重言如是以证之。1、呈悟蒙证竟。
2、正显本体,分二
(1)自性平等 (2)诸相平等
(1)自性平等,分四
A、亲证无法 B、直示平等 C、转释平等 D、引事显胜
A、亲证无法
“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佛以自证菩提,以显般若无得之旨,故呼当机之名,而告之曰:我于无上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无上正等正觉。“少法”者,对多法言,但非无有三明六通,五眼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诸法可得。乃至少法亦无所得,若有少法可得,是名法缚,则是妄未尽,而理未圆,不名无上菩提。
问:如来因中劝修万行,果上而成万德,名得菩提,何谓无有少法可得?答:楞严经中云:譬如演若达多,晨朝以镜照面,爱镜中头,眉目可见,嗔责己头,不见面目,怖头已失,无状狂走。忽然狂歇,头非外得。喻众生无上菩提,迷时本无失,悟时亦无得。佛证菩提,亦复如是,安有少法可得。
坛经云:妙性本空,无有一法可得。既无一法可得,宁有菩提可证耶?我佛无得无证,无名可名,是以强名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A、亲证无得竟。
B、直示平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法”,即是众生真性,般若实相本体是也。此体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楞严云:众生本元真如,与诸如来,成佛真体,无二无别。故曰平等。
凡夫不见真性,妄识分别,自生高下;谓迷时为凡则下,悟后成圣则高。不知此性能为迷悟所依,不为迷悟所变,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本无高下。
黄檗禅师云:若观佛作清净光明解脱之相,观众生作垢浊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历恒河沙劫,终不能得阿耨菩提。又云: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我彼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云: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亲疏,自他分别遣,高下执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
心印疏云:平等二字,乃诸佛出世本怀,亦此经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而乞,此明如来行平等之事也。至于次第乞已,还至本处,收衣钵,洗足而坐,此显如来证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问答发挥,皆如来说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无法,辗转推详,皆显此平等之体也,自此之后,虽有多文,无非显此平等之义也。即当机前来,涕泪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复呈,菩提无得,正悟入此平等之体也。故知“是法平等”一句,乃如来画龙点睛,只要诸人向破壁飞腾而去耳。读是经者,亦不可不著眼也。B、直示平等竟。
C、转释平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转释,既然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何以现见生佛判然?凡夫未离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觉;二乘不修善法,偏于真谛,不得正等;菩萨真俗等观,修证未满,不得无上。果能离我人等四相,则异凡夫之不觉,名为正觉;能修一切善法,则异二乘之偏枯,名为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圆满,则异菩萨之有上,名为无上。故曰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显正明以彰菩萨真俗平等修因证果之相。
以无我等四相,即上文应无所住,不住于相故。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以无我等,而修善法,正终日无住,终日生心;虽修善法,能离四相,正终日生心,终日无住。真俗圆融,空有无碍,平等平等,故即得无上菩提。
“须菩提”下,恐著善法之见,故曰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以离相之修,修即无修,但为断妄复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C、转释平等竟。
D、引事显胜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断二十种,所说无记非因疑。上言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恐疑须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说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属无记法,岂得为菩提因耶?当知偈虽文字无记法,而能诠具观照般若,离相无住之用;诠显实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故持说福德,超胜宝施。是以举大千界中七宝,聚如须弥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当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宝施福德比较,宝施百分,不及持说一分,即便百千万亿分,乃至种种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
问:经功何以如是超胜?答:佛所说法,皆从佛心无漏善性中流出,离言说相,故持说能为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离相可证菩提,即文字无记性,离相亦得证菩提,岂宝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诸相平等,分五
A、约生佛以显平等 B、离空有以显平等 C、无去来以显平等 D、非一多以显平等 E、即诸见以显平等
A、约生佛以显平等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断二十一种,平等云何度生疑。上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云何如来却度众生?为断此疑,故诫须菩提曰:汝勿谓如来有作是念,我当度众生此诫其不可作是说也,“莫作是念”句,并诫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释云: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以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个个具有如来智慧德相。如来虽说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风不凉,人人自凉。亦不住相,不见有能度之我,及所度众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谓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此乃反释。以佛与众生,原是一体,绝无能所,若见众生为所度,如来为能度,则能所炽然,即同凡夫见解,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不空矣,岂得称为如来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来说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无我,何以如来又说,我为法王,于法自在,岂不是我耶?盖如来说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体性空寂,无我而我,我而无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义,以为如来,亦同凡夫之有我。
“须菩提”下三句,恐人一闻如来说我,不同凡夫,又认佛与凡夫有隔。故并举凡夫而扫之。“凡夫者”三字,是举;如来说“即非凡夫”,是扫。随举随扫,令泯圣凡之见,不容分别,则圣凡平等矣。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说,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迹,谓如来本来无我,但凡夫执之为我,故说无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无我,不但无我,且无凡夫,何处更有众生可度?至此发明实无众生灭度者,详尽无余矣。A、约生佛以显平等竟。
B、离空有以显平等,分三
(A)离有见 (B)离空见 (C)较福胜
(A)离有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此断二十二种,以相比知真佛疑。上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平等一如之义。后又云:不可以色身诸相见如来,恐人执前疑后,执后疑前,故复问须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前依正离相科中,已问斯义,而前云见如来不,此云观如来不;见之与观,不无少异;见属现量,观属比量。法身如来,不但离于声色,亦且远于知见,将何从而观之!须菩提大权示现,为不达法身离相之众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并非须菩提前后自语相违。前既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此乃云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实为众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得观如来者,则世间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岂不即是如来耶?意谓法身离相,未可以著相而见。前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若不离相,安见法身?
转轮圣王,即金轮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银铜铁四种轮王。金轮王王四大部洲,银轮王王三洲除北洲,铜轮王王东南二洲,铁轮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轮王所以称圣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诸国,无敢违命。设有违者,圣王乘轮宝先往,不待干戈,自然宾服。
此王具足七宝:一金轮宝,名胜自在。王若出世,海水减浅,海边现出轮王道路,王乘此宝,一日可以游行四天下。又有云:此宝乘之,可以游行虚空,以今飞机,可以证知实有其事。二白象宝,其力勇健,善能作战,古来多用象兵。三马宝,名勇疾风,所往诸处,其行如风。四神珠宝,即如意宝,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宝。五主藏臣宝,名大财,随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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