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還魂,奏聞其事,奉敕遣使,往濠州查看,果有此六十二字,遂命增入。秦譯本無,今據魏譯本增補。(一)審示竟。
(二)直顯,分二
1、呈悟蒙證 2、正顯本體
1、呈悟蒙證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此斷第十九種,無法如何修證疑。上雲無有定法,名爲菩提;實無有法,而得菩提,恐疑既無有一法可得,豈佛果亦是無得耶?故須菩提白言世尊,佛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觀此“耶”字,雖似有疑,卻是呈悟。故佛言如是如是。以空生既悟般若本體,無得之旨,故重言如是以證之。1、呈悟蒙證竟。
2、正顯本體,分二
(1)自性平等 (2)諸相平等
(1)自性平等,分四
A、親證無法 B、直示平等 C、轉釋平等 D、引事顯勝
A、親證無法
“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此佛以自證菩提,以顯般若無得之旨,故呼當機之名,而告之曰:我于無上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正等正覺。“少法”者,對多法言,但非無有叁明六通,五眼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諸法可得。乃至少法亦無所得,若有少法可得,是名法縛,則是妄未盡,而理未圓,不名無上菩提。
問:如來因中勸修萬行,果上而成萬德,名得菩提,何謂無有少法可得?答:楞嚴經中雲:譬如演若達多,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怖頭已失,無狀狂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喻衆生無上菩提,迷時本無失,悟時亦無得。佛證菩提,亦複如是,安有少法可得。
壇經雲:妙性本空,無有一法可得。既無一法可得,甯有菩提可證耶?我佛無得無證,無名可名,是以強名曰: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A、親證無得竟。
B、直示平等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是法”,即是衆生真性,般若實相本體是也。此體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楞嚴雲:衆生本元真如,與諸如來,成佛真體,無二無別。故曰平等。
凡夫不見真性,妄識分別,自生高下;謂迷時爲凡則下,悟後成聖則高。不知此性能爲迷悟所依,不爲迷悟所變,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本無高下。
黃檗禅師雲:若觀佛作清淨光明解脫之相,觀衆生作垢濁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曆恒河沙劫,終不能得阿耨菩提。又雲: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與衆生諸佛,世界山河,有相無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無我彼相,此本源清淨心,常自圓滿,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雲: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親疏,自他分別遣,高下執情除,了斯平等性,鹹共入無余。
心印疏雲:平等二字,乃諸佛出世本懷,亦此經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衣持缽,入舍衛城,次第而乞,此明如來行平等之事也。至于次第乞已,還至本處,收衣缽,洗足而坐,此顯如來證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問答發揮,皆如來說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無法,輾轉推詳,皆顯此平等之體也,自此之後,雖有多文,無非顯此平等之義也。即當機前來,涕淚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複呈,菩提無得,正悟入此平等之體也。故知“是法平等”一句,乃如來畫龍點睛,只要諸人向破壁飛騰而去耳。讀是經者,亦不可不著眼也。B、直示平等竟。
C、轉釋平等
“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轉釋,既然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何以現見生佛判然?凡夫未離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覺;二乘不修善法,偏于真谛,不得正等;菩薩真俗等觀,修證未滿,不得無上。果能離我人等四相,則異凡夫之不覺,名爲正覺;能修一切善法,則異二乘之偏枯,名爲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圓滿,則異菩薩之有上,名爲無上。故曰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顯正明以彰菩薩真俗平等修因證果之相。
以無我等四相,即上文應無所住,不住于相故。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以無我等,而修善法,正終日無住,終日生心;雖修善法,能離四相,正終日生心,終日無住。真俗圓融,空有無礙,平等平等,故即得無上菩提。
“須菩提”下,恐著善法之見,故曰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以離相之修,修即無修,但爲斷妄複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C、轉釋平等竟。
D、引事顯勝
“須菩提!若叁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爲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斷二十種,所說無記非因疑。上言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恐疑須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說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屬無記法,豈得爲菩提因耶?當知偈雖文字無記法,而能诠具觀照般若,離相無住之用;诠顯實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故持說福德,超勝寶施。是以舉大千界中七寶,聚如須彌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當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他人說,于前寶施福德比較,寶施百分,不及持說一分,即便百千萬億分,乃至種種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
問:經功何以如是超勝?答:佛所說法,皆從佛心無漏善性中流出,離言說相,故持說能爲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離相可證菩提,即文字無記性,離相亦得證菩提,豈寶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諸相平等,分五
A、約生佛以顯平等 B、離空有以顯平等 C、無去來以顯平等 D、非一多以顯平等 E、即諸見以顯平等
A、約生佛以顯平等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衆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二十一種,平等雲何度生疑。上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雲何如來卻度衆生?爲斷此疑,故誡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有作是念,我當度衆生此誡其不可作是說也,“莫作是念”句,並誡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釋雲: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以一切衆生,本來是佛,個個具有如來智慧德相。如來雖說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風不涼,人人自涼。亦不住相,不見有能度之我,及所度衆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衆生。
“若有衆生,如來度者”,此乃反釋。以佛與衆生,原是一體,絕無能所,若見衆生爲所度,如來爲能度,則能所熾然,即同凡夫見解,有我人衆生壽者,四相不空矣,豈得稱爲如來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無我,何以如來又說,我爲法王,于法自在,豈不是我耶?蓋如來說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體性空寂,無我而我,我而無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義,以爲如來,亦同凡夫之有我。
“須菩提”下叁句,恐人一聞如來說我,不同凡夫,又認佛與凡夫有隔。故並舉凡夫而掃之。“凡夫者”叁字,是舉;如來說“即非凡夫”,是掃。隨舉隨掃,令泯聖凡之見,不容分別,則聖凡平等矣。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說,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迹,謂如來本來無我,但凡夫執之爲我,故說無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無我,不但無我,且無凡夫,何處更有衆生可度?至此發明實無衆生滅度者,詳盡無余矣。A、約生佛以顯平等竟。
B、離空有以顯平等,分叁
(A)離有見 (B)離空見 (C)較福勝
(A)離有見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
此斷二十二種,以相比知真佛疑。上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謂法身如來,不離一切諸法,即諸法中平等一如之義。後又雲:不可以色身諸相見如來,恐人執前疑後,執後疑前,故複問須菩提,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前依正離相科中,已問斯義,而前雲見如來不,此雲觀如來不;見之與觀,不無少異;見屬現量,觀屬比量。法身如來,不但離于聲色,亦且遠于知見,將何從而觀之!須菩提大權示現,爲不達法身離相之衆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並非須菩提前後自語相違。前既雲不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此乃雲以叁十二相觀如來,實爲衆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叁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叁十二相觀如來。”
佛言:若以叁十二相得觀如來者,則世間轉輪聖王,亦有叁十二相,豈不即是如來耶?意謂法身離相,未可以著相而見。前雲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若不離相,安見法身?
轉輪聖王,即金輪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銀銅鐵四種輪王。金輪王王四大部洲,銀輪王王叁洲除北洲,銅輪王王東南二洲,鐵輪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輪王所以稱聖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諸國,無敢違命。設有違者,聖王乘輪寶先往,不待幹戈,自然賓服。
此王具足七寶:一金輪寶,名勝自在。王若出世,海水減淺,海邊現出輪王道路,王乘此寶,一日可以遊行四天下。又有雲:此寶乘之,可以遊行虛空,以今飛機,可以證知實有其事。二白象寶,其力勇健,善能作戰,古來多用象兵。叁馬寶,名勇疾風,所往諸處,其行如風。四神珠寶,即如意寶,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寶。五主藏臣寶,名大財,隨王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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