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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护国经讲义▪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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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有本有法二句:诸有者,五阴色心等,一切有相俗谛也,亦属本有之法。唐译言:诸有幻有法,其义更显。下句释义,因是法假、受假、名假,三假合集而成,是谓假有,非实有也。若执实有,即名法执。

  “无无谛实无,寂灭第一空。

  诸法因缘有,有无义如是。

  此结前二谛义。首句第一无字,无有相,则俗谛实无。第二无字,无无相,则真谛实无。真俗双遣,而归寂灭第一义空。

  诸法因缘有者:恐疑既是真俗双遣,何以现见圣凡染净诸法?故释疑云:诸法乃由因缘和合,虚幻而有故。

  有无义如是者:有义谓俗谛,无义谓真谛,欲知真俗二谛之义,如上偈所说者即是。此句总结也。

  “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见无二,二谛常不即。

  此下十二句,释二谛不二之义。上半偈约情见,则有为俗谛,无为真谛,本来自二。譬若牛有二角,分明对立。

  照解见不二者:此半偈约解见,则真谛本空,俗谛亦空,毕竟不二。照,即般若智照现前。解,即解悟诸法清净。依解而见,真俗原自不二,惟是第一义空。如牛二角,惟是一头。既不见二谛之相,则离相寂灭,岂可言即耶?若有真俗二相,方可言即,如言照像即是我。今见无二,故曰二谛常不即。

  “解心见不二,求二不可得;

  非谓二谛一,非二何可得?

  解心者:解悟之心,故见真俗不二。第二句释不二之义。因所见离相,而求二相不可得故。非谓二谛一二句,恐闻不二,而执是一。故复破云:非谓二谛是一。非二何可得者,非二二字,即是一字,意谓本来对二,而说非二。二相既无,一何可得?正显无二之义。

  “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

  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

  此结叹。于解悟心中无分别智见之,二谛本来无二,故曰常自一。然真俗二谛,条然不紊,不因解一,而遂坏真俗二相,故曰于谛常自二。后二句正结叹,果能通达二谛无二之旨,真入第一义谛矣。

  “世谛幻化起,譬如虚空华,

  如影三手无,因缘故诳有。

  幻化见幻化,众生名幻谛。

  幻师见幻法,谛实则皆无。

  此八句,就喻明义。世谛即俗谛,皆由幻化而起。非无似有,虽有实无,为幻化。譬如空华有名无实。又如镜中影子,三手亦但有名,本无三手可现。由因缘故,虚诳而有,本非实有。如因病眼之缘,诳有空华。因造作之缘,诳有三手。唐译为幻有,文义更明。

  幻化见幻化者:以幻化众生,见幻化诸法。能见所见,悉皆如幻,故众生名为幻谛。

  幻师见幻法者:诸佛菩萨,譬如幻师。诸法不实,名为幻法。幻师所现幻法,余众观之,不了为幻。幻师见之,乃知是幻。谛实则皆无者:俗谛之法,以实智照之,则皆无自相可得。

  “名为诸佛观,菩萨观亦然。”

  此二句结劝属人,谓能观二谛不二,名为观智圆明,是诸佛观。菩萨分证佛智,所观亦然。引七佛偈竟。

  “大王!菩萨摩词萨,于第一义中,常照二谛化众生。

  前引证,此正释所难,明二谛不二。文有三段:初、举果对因以明。二、五眼下,偏就果上以释。三、菩萨未成佛下,双结因果以释。今告大王,菩萨摩诃萨:举实教菩萨而言。实教菩萨,方称大菩萨,方见第一义。

  于第一义中,常照二谛,化众生者:第一义,双遮二边,双照二边。此云常照二谛,即约智悲并运,真俗双照说。照俗谛,则终日运悲,广度众生;不同二乘,沉空滞寂。照真谛,则终日运智,无生可度;不同权教,著相修行。“金刚般若经”云: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此即常照二谛,化众生也。

  “佛及众生,一而无二。何以故?以众生空故,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故,得置众生空。

  此明生佛不二,举佛果以对众生。若虚妄分别,则见有生佛之殊。达理之士,了知佛及众生,本来寂灭,故云一而无二。何以故,征释之词。先征云:何故生佛无二?下释明:以众生空故,得置佛果菩提亦空。此以因例果,既无所化,安有能化。又以菩提空故,得置业报众生亦空。此以果对因,既无能化,安有所化。生佛虽有二名,本来一体故也。又众生空是人空,菩提空是法空。

  “以一切法空故,空空。何以故?般若无相,二谛虚空。般若空于无明。乃至萨婆若,无自相、无他相故。

  此明境智不二。以,因也。一切,包括义。不特俗谛空,即真谛亦空。因一切诸法空故,则能空之智亦空,故曰空空。佛为众生处处著有,故借空智以遗有。恐滞于空,故复以空治空,名曰空空。

  何以故下,征释空空之义。征云:何以并智亦空?释云:般若真空妙智,本来无相。真俗二谛,犹如虚空。毕竟清净,离诸名相。

  

  般若空于无明下,以智惑对显无相之旨。般若是能空之智,无明是所空之惑。以般若智,空无明惑,从因至果,乃至萨婆若海;所修离相,无有般若自相,及与无明他相也。

  

  “五眼成就时,见无所见。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

  

  此明能所不二,偏就佛眼以辩。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五眼通收十界。人与修罗畜狱四趣惟具肉眼。天仙鬼神,有业报五通,则具前二。罗汉辟支少后二。菩萨具前四。惟佛五眼全具。五眼成就时,即佛道圆满时。

  

  五眼颂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见无所见者:上见是无见之真见,以真见故无所见。若有所见,则能所俱妄,如病眼见空中华。真见如清净眼,观澄明空,惟一澄空,迥无所有。

  

  又言见者随俗谛故,如“法华经”云:佛眼见六道众生。无所见者称真理故,如“大品”云:五眼不见众生。此经显二谛圆融,随俗则无见而见,即是上一见字;称真则见无所见,即是下三字。

  

  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者:行与不行,悉皆不著故。“大智度论”云:行亦不受者,治其有见。不行亦不受者,除其无见。说无为有治,非谓有此无。说有以除无,非谓有此有。谈无未曾无,说有未曾有。对治因缘,故有此说。欲使两见之徒,俱得正观。夷有无,均生灭,亡道俗,泯二际,故云行不行,皆不受也。非行非不行,亦不受者:非行,即离相无修;非不行,即随相有修;二非皆不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者:即亦行亦不行,非行非不行,亦皆不受。一切二字,包括圣凡、依正、染净,一概皆不著也。依“大智度论”,即是不受,亦不受也。

  

  “菩萨未成佛时,以菩提为烦恼;菩萨成佛时,以烦恼为菩提。何以故?于第一义而不二故。诸佛如来,乃至一法如故。”

  

  此结因果不二。菩萨未成佛时,即因地为众生时,迷而不觉,转菩提为烦恼,譬如结水成冰。菩萨成佛时,即果地成正觉时,觉则不迷,转烦恼为菩提,譬如溶冰为水。冰水虽有二名,冰水本来一体。因心不离果觉,果觉不外因心。只在迷觉之分,因果何尝有二。

  

  何以故,征释因果何以不二?释云:于第一义而不二故。于者在也,在第一义谛体中,烦恼菩提本无所有。迷觉生灭,悉是假名,惟是一真实相,故云不二。

  

  诸佛如来,乃至一切法如故者:诸佛并该有情正报。一切法,包括无情依报。意谓:非但生佛迷觉一如;即一切诸法,无不皆如。正辩二谛不二竟。

  

  白佛言:“云何十方诸如来,一切菩萨,不离文字,而行诸法相?”

  

  此辩明说法不二。匿王因闻上说:一切法皆空皆如,故兴辩难。既是诸法皆空,文字亦空,云何诸佛菩萨,又说法度生,不离文字,而说十二部诸法之名相耶?

  

  “大王!*轮者:法本如,重诵如;受记如,不诵偈如,无问而自说如,戒经如,譬喻如,法界如,本事如,方广如,未曾有如,论议如;是名味句音声果;文字记句一切如。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此答文字般若,不离实相。十二部经如,即二谛教如。*轮者:如来教法,取喻如轮。向以轮取运载之功,此以轮表圆融之义。如来所说之法,真俗无碍,二谛圆融故。法本如下:列举十二部,一一皆如。法本:即长行之文,能诠教法之与理法,故曰法本。如者:文字性空,不离文字,而得解脱。重诵如者:以偈重诵长行之义,收缩简略也。受记如者:记□当来成佛劫国庄严等事。不诵偈如者:不诵长行之文,孤起而说故。无问而自说如者:观察机缘既熟,不待请问而说故。戒经如者:即因缘经,以因事制戒故。譬喻如者:以喻说法,藉事显理故。法界如者:即本事部,以说十八界事故。本生如者:以说本生事迹故。方广如者:以说法空方广理故。未曾有如者:以说法时,放光现瑞,得未曾有故。论议如者:以问答发挥,辩明理趣故。

  

  是名味句音声果者:是十二部名言章句义味,是音声之果;依音声,而成名句文三身。味即文句中义味,句字应在味字上。文字记句一切如者:以所有文字,当体性空,即俗即真,不离实相。

  

  若取文字者:即执著文字,不了性空,被文字所障,而不行空也。如来所说十二部经,不离文字,不即文字。“金刚般若”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亦此义也。

  

  “大王!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一切众生性根本智母,即为萨婆若体。

  

  佛呼大王而告之。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上一如字,十二部经如。下一如字,文字记句,一切皆如。文字能诠显理性,文字即般若。依文字般若,修观照般若,照实相般若。般若能生十方诸佛,而为诸佛智母,诸佛无不从般若智母生。智即般若,母有能生义。“金刚般若经”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其义一也。

  

  一切众生性根本智母,即为萨婆若体者:一切众生性,指本具佛性,此性即是实相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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