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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經講義▪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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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有本有法二句:諸有者,五陰色心等,一切有相俗谛也,亦屬本有之法。唐譯言:諸有幻有法,其義更顯。下句釋義,因是法假、受假、名假,叁假合集而成,是謂假有,非實有也。若執實有,即名法執。

  “無無谛實無,寂滅第一空。

  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此結前二谛義。首句第一無字,無有相,則俗谛實無。第二無字,無無相,則真谛實無。真俗雙遣,而歸寂滅第一義空。

  諸法因緣有者:恐疑既是真俗雙遣,何以現見聖凡染淨諸法?故釋疑雲:諸法乃由因緣和合,虛幻而有故。

  有無義如是者:有義謂俗谛,無義謂真谛,欲知真俗二谛之義,如上偈所說者即是。此句總結也。

  “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見無二,二谛常不即。

  此下十二句,釋二谛不二之義。上半偈約情見,則有爲俗谛,無爲真谛,本來自二。譬若牛有二角,分明對立。

  照解見不二者:此半偈約解見,則真谛本空,俗谛亦空,畢竟不二。照,即般若智照現前。解,即解悟諸法清淨。依解而見,真俗原自不二,惟是第一義空。如牛二角,惟是一頭。既不見二谛之相,則離相寂滅,豈可言即耶?若有真俗二相,方可言即,如言照像即是我。今見無二,故曰二谛常不即。

  “解心見不二,求二不可得;

  非謂二谛一,非二何可得?

  解心者:解悟之心,故見真俗不二。第二句釋不二之義。因所見離相,而求二相不可得故。非謂二谛一二句,恐聞不二,而執是一。故複破雲:非謂二谛是一。非二何可得者,非二二字,即是一字,意謂本來對二,而說非二。二相既無,一何可得?正顯無二之義。

  “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

  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此結歎。于解悟心中無分別智見之,二谛本來無二,故曰常自一。然真俗二谛,條然不紊,不因解一,而遂壞真俗二相,故曰于谛常自二。後二句正結歎,果能通達二谛無二之旨,真入第一義谛矣。

  “世谛幻化起,譬如虛空華,

  如影叁手無,因緣故诳有。

  幻化見幻化,衆生名幻谛。

  幻師見幻法,谛實則皆無。

  此八句,就喻明義。世谛即俗谛,皆由幻化而起。非無似有,雖有實無,爲幻化。譬如空華有名無實。又如鏡中影子,叁手亦但有名,本無叁手可現。由因緣故,虛诳而有,本非實有。如因病眼之緣,诳有空華。因造作之緣,诳有叁手。唐譯爲幻有,文義更明。

  幻化見幻化者:以幻化衆生,見幻化諸法。能見所見,悉皆如幻,故衆生名爲幻谛。

  幻師見幻法者:諸佛菩薩,譬如幻師。諸法不實,名爲幻法。幻師所現幻法,余衆觀之,不了爲幻。幻師見之,乃知是幻。谛實則皆無者:俗谛之法,以實智照之,則皆無自相可得。

  “名爲諸佛觀,菩薩觀亦然。”

  此二句結勸屬人,謂能觀二谛不二,名爲觀智圓明,是諸佛觀。菩薩分證佛智,所觀亦然。引七佛偈竟。

  “大王!菩薩摩詞薩,于第一義中,常照二谛化衆生。

  前引證,此正釋所難,明二谛不二。文有叁段:初、舉果對因以明。二、五眼下,偏就果上以釋。叁、菩薩未成佛下,雙結因果以釋。今告大王,菩薩摩诃薩:舉實教菩薩而言。實教菩薩,方稱大菩薩,方見第一義。

  于第一義中,常照二谛,化衆生者:第一義,雙遮二邊,雙照二邊。此雲常照二谛,即約智悲並運,真俗雙照說。照俗谛,則終日運悲,廣度衆生;不同二乘,沈空滯寂。照真谛,則終日運智,無生可度;不同權教,著相修行。“金剛般若經”雲: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此即常照二谛,化衆生也。

  “佛及衆生,一而無二。何以故?以衆生空故,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故,得置衆生空。

  此明生佛不二,舉佛果以對衆生。若虛妄分別,則見有生佛之殊。達理之士,了知佛及衆生,本來寂滅,故雲一而無二。何以故,征釋之詞。先征雲:何故生佛無二?下釋明:以衆生空故,得置佛果菩提亦空。此以因例果,既無所化,安有能化。又以菩提空故,得置業報衆生亦空。此以果對因,既無能化,安有所化。生佛雖有二名,本來一體故也。又衆生空是人空,菩提空是法空。

  “以一切法空故,空空。何以故?般若無相,二谛虛空。般若空于無明。乃至薩婆若,無自相、無他相故。

  此明境智不二。以,因也。一切,包括義。不特俗谛空,即真谛亦空。因一切諸法空故,則能空之智亦空,故曰空空。佛爲衆生處處著有,故借空智以遺有。恐滯于空,故複以空治空,名曰空空。

  何以故下,征釋空空之義。征雲:何以並智亦空?釋雲:般若真空妙智,本來無相。真俗二谛,猶如虛空。畢竟清淨,離諸名相。

  

  般若空于無明下,以智惑對顯無相之旨。般若是能空之智,無明是所空之惑。以般若智,空無明惑,從因至果,乃至薩婆若海;所修離相,無有般若自相,及與無明他相也。

  

  “五眼成就時,見無所見。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

  

  此明能所不二,偏就佛眼以辯。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五眼通收十界。人與修羅畜獄四趣惟具肉眼。天仙鬼神,有業報五通,則具前二。羅漢辟支少後二。菩薩具前四。惟佛五眼全具。五眼成就時,即佛道圓滿時。

  

  五眼頌雲: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惟觀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圓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

  

  見無所見者:上見是無見之真見,以真見故無所見。若有所見,則能所俱妄,如病眼見空中華。真見如清淨眼,觀澄明空,惟一澄空,迥無所有。

  

  又言見者隨俗谛故,如“法華經”雲:佛眼見六道衆生。無所見者稱真理故,如“大品”雲:五眼不見衆生。此經顯二谛圓融,隨俗則無見而見,即是上一見字;稱真則見無所見,即是下叁字。

  

  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者:行與不行,悉皆不著故。“大智度論”雲:行亦不受者,治其有見。不行亦不受者,除其無見。說無爲有治,非謂有此無。說有以除無,非謂有此有。談無未曾無,說有未曾有。對治因緣,故有此說。欲使兩見之徒,俱得正觀。夷有無,均生滅,亡道俗,泯二際,故雲行不行,皆不受也。非行非不行,亦不受者:非行,即離相無修;非不行,即隨相有修;二非皆不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者:即亦行亦不行,非行非不行,亦皆不受。一切二字,包括聖凡、依正、染淨,一概皆不著也。依“大智度論”,即是不受,亦不受也。

  

  “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爲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爲菩提。何以故?于第一義而不二故。諸佛如來,乃至一法如故。”

  

  此結因果不二。菩薩未成佛時,即因地爲衆生時,迷而不覺,轉菩提爲煩惱,譬如結水成冰。菩薩成佛時,即果地成正覺時,覺則不迷,轉煩惱爲菩提,譬如溶冰爲水。冰水雖有二名,冰水本來一體。因心不離果覺,果覺不外因心。只在迷覺之分,因果何嘗有二。

  

  何以故,征釋因果何以不二?釋雲:于第一義而不二故。于者在也,在第一義谛體中,煩惱菩提本無所有。迷覺生滅,悉是假名,惟是一真實相,故雲不二。

  

  諸佛如來,乃至一切法如故者:諸佛並該有情正報。一切法,包括無情依報。意謂:非但生佛迷覺一如;即一切諸法,無不皆如。正辯二谛不二竟。

  

  白佛言:“雲何十方諸如來,一切菩薩,不離文字,而行諸法相?”

  

  此辯明說法不二。匿王因聞上說:一切法皆空皆如,故興辯難。既是諸法皆空,文字亦空,雲何諸佛菩薩,又說法度生,不離文字,而說十二部諸法之名相耶?

  

  “大王!*輪者:法本如,重誦如;受記如,不誦偈如,無問而自說如,戒經如,譬喻如,法界如,本事如,方廣如,未曾有如,論議如;是名味句音聲果;文字記句一切如。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此答文字般若,不離實相。十二部經如,即二谛教如。*輪者:如來教法,取喻如輪。向以輪取運載之功,此以輪表圓融之義。如來所說之法,真俗無礙,二谛圓融故。法本如下:列舉十二部,一一皆如。法本:即長行之文,能诠教法之與理法,故曰法本。如者:文字性空,不離文字,而得解脫。重誦如者:以偈重誦長行之義,收縮簡略也。受記如者:記□當來成佛劫國莊嚴等事。不誦偈如者:不誦長行之文,孤起而說故。無問而自說如者:觀察機緣既熟,不待請問而說故。戒經如者:即因緣經,以因事製戒故。譬喻如者:以喻說法,藉事顯理故。法界如者:即本事部,以說十八界事故。本生如者:以說本生事迹故。方廣如者:以說法空方廣理故。未曾有如者:以說法時,放光現瑞,得未曾有故。論議如者:以問答發揮,辯明理趣故。

  

  是名味句音聲果者:是十二部名言章句義味,是音聲之果;依音聲,而成名句文叁身。味即文句中義味,句字應在味字上。文字記句一切如者:以所有文字,當體性空,即俗即真,不離實相。

  

  若取文字者:即執著文字,不了性空,被文字所障,而不行空也。如來所說十二部經,不離文字,不即文字。“金剛般若”雲: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亦此義也。

  

  “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一切衆生性根本智母,即爲薩婆若體。

  

  佛呼大王而告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上一如字,十二部經如。下一如字,文字記句,一切皆如。文字能诠顯理性,文字即般若。依文字般若,修觀照般若,照實相般若。般若能生十方諸佛,而爲諸佛智母,諸佛無不從般若智母生。智即般若,母有能生義。“金剛般若經”雲: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其義一也。

  

  一切衆生性根本智母,即爲薩婆若體者:一切衆生性,指本具佛性,此性即是實相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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