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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卷▪P2

  ..续本文上一页,对著前人,即已故之人,或怜其色声可爱,或恨其世寿早亡,不见其形,不闻其声,心中回忆,目中泪盈。如意根贪求财宝,即是法尘,心中发生爱涎,财宝欲至,而爱涎资身,故举体光润。如身根贪著行淫,即是触尘,男女二根,未经交遘,自然流液,则爱能生水之义,显然可证。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阿难!诸爱虽然六根各别,流结是同者:流是流通,口中水出,目中泪盈,男女二根,自然流液,此皆水之流通于外也。结是蕴结,举体光润,此则水之蕴结于内也。若流若结,总是润湿为性,故曰是同。因润湿,则不能上升;不升,势必从坠,此乃自然之理,故名内分。初内分属情故坠竟。

  癸二 外分属想故升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初标分外境,即是众生身分之外,胜妙境界。因诸渴仰,显外分心,不安本类,志求出离;以乍闻胜境,心生渴想仰慕。渴仰即想也,渴仰之极,发明种种清虚想念。想念积习而不休止,想极神飞,能生殊胜之气,脱离形累,必成超举之因。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盼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

  此举事验证,想必成飞而已。是故者:是能生胜气之故。下六念法门,依《指掌疏》释,心持禁戒,义该念戒、念施。以心持即念:念律仪戒,能净三业;念善法戒,能成胜因;念饶益戒,能利有情。律仪唯戒,余二皆兼于施故,举身轻清者:念前二戒,不以自修为累;念饶益戒,不以度生为扰故。心持咒印,即是念法;以咒为诸佛秘印,心持乎此,如佩诸佛秘印,纵遇魔外,无所畏惧,故曰;顾盼雄毅。心欲生天,即是念天;谓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也。梦想飞举者:超胜之气,形于梦寐故。心存佛国,即是念佛;如《十六观经》,观想念佛之类。圣境冥现者:或于禅观之中,或于梦寐之际,得见阿弥陀佛,金色之身,得历阿弥陀佛,宝严之土;但以人所不见,而己独见,故云冥现。事善知识,即是念僧。自轻身命者:如百城烟水,不辞疲劳,皆超胜之气耳。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阿难!诸想虽然有六念各别,轻举是同;如梦飞为举,余四皆轻。若轻若举,成以飞动为性,故曰是同。飞动则不至下沉,不沉势必超越,此乃自然之理,故名外分。初约积习分判情想竟。

  辛二 约临终别示升坠 分二 壬初 临终相现 二 升坠分量 今初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此示所感之果。意谓诸趣不同,不出情想二因,由内外情想轻重,故有升沉差别也。阿难!一切有情,正报世间,生来死去,相续不断,如旋火轮,未有休息。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一切众生,莫不贪生恶死。生则从其随顺习气,而造善恶等业;死则从其迁变流转,而受异类等身。故临命将终之时,六识皆已不行,而八识尚未离体,故未舍暖触。若八识离体,暖相自尽,寿命已终。今则将死未死,现阴欲谢,中阴未生;当此之时,正在畏死求生之际,谓以死为逆,而欲避之;以生为顺,而欲求之;则顺逆二习,交相并发。则一生所作,一切善恶之业,随其情想轻重,俱时感变而顿现焉。末二句,交光法师云:当在暖触之下为顺,恐是誊译之讹耳。

  《华严经》云:譬如有人,将欲命终,见随其业,所受报相。行恶业者,即现地狱、饿鬼、畜生,所有一切众苦境界。作善业者,即现诸天宫殿,天众彩女,种种衣服,具足庄严,悉皆妙好。身虽未死,而由业力,见如是事。故知地狱天堂,本无定处;身虽未死,唯心妄见。初临终相现竟。

  壬二 升坠分量 分三 癸初 升而不坠 二 不升不坠 三 坠而不升 今初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想,是澄心观想,非乱想也。此与卵生之想有异,彼约受生之时,妄染之想;此约在世之时,惯习胜妙之想。纯想胜妙境界,神游分外,故即便能飞,不致坠落,必生天上,卜居于天也。下纯情,惟局极重阿鼻;此纯想,乃统三界诸天;可见三界诸天,皆想心善业之所感也。设若纯想飞心中,平日或有兼修福慧者,如供佛为福业,闻法为慧业。及与净愿者:仍愿常随佛学,蒙佛授记,及与欲求往生,愿见于佛。凡寿命将终,神识昏暗,观见十方,犹如聚墨,杳杳冥冥,不知何往。今以纯想,及福慧力,与净愿力,自然心地开通,见十方佛,一切净土,如西方之弥陀乐邦,东方之药师琉璃等;十方俱现,胜劣攸分,故得随愿往生。可见此等,亦属纯想,但兼福慧,以及愿力,所以超胜诸天耳。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次正论杂想。情少想多者:谓胜想不纯,少杂微情,虽能轻举,而非远到,以其竖不越于四天,横不出乎轮围故耳。即为飞仙下,应分四类,此应是九想一情,如后文飞行仙类。大力鬼王:此应是八想二情,如岳神之类。飞行夜叉:此应是七想三情,如鬼帅之类。地行罗刹:此应是六想四情,如山野鬼神之类。然鬼神一道,有善有恶。恶者,专于为祸,正属鬼类;善者,兼能为福,旁通仙趣,大力鬼神等,约兼能为福者言之;皆能飞腾,游于四天,其所去来,俱无阻碍也。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其中者:即上四类之中,若能发善愿,及存善心,愿护持我佛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如戒坛中,护戒善神之类;或护神咒,随持咒者:如本经中,百灵护咒之类;或护禅定,及修禅之者,保绥安也法忍,如禅堂中,护静善神之类;参禅遇魔,则所得法,不能忍可,今则保而安之。是等则亲住如来法座之下。此明带邪情,而有善愿者。故八部之众,皆以鬼神身,而得亲近于佛,蒙佛授记者也。初升而不坠竟。

  癸二 不升不坠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此五情五想正相平等。不飞不坠者:由有五情,不能飞升,故上不及天仙鬼神;由有五想,不至沉坠,故下不在地狱三途。参合两楹,故得生人世之间。 想明斯聪,情幽斯钝者:谓于总报,由具五想,想体明达,所以有聪利;如觉观知识,推度事理,胜彼下趣也。由具五情,情体幽闭,所以有此暗钝;如不有神通,不能飞举,劣彼上趣也。二不升不坠竟。

  癸三 坠而不升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此坠畜生。情爱多,而胜想少者,是不均等。情多一分为六情,想少一分为四想,流入横生。然横生复有二类:若身之重者,则为毛群走兽,地行之类;若身之轻者,则为羽族,飞禽空行之类。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此为饿鬼。七情三想,则沉于水轮之下,生于火轮之际,受猛火之气分,结气成形。身为饿鬼常被焚烧者:因受气猛火之故。水能害己者:因见水变火之故,水反能加害于己也。此乃业力使然,随识迁变,如天人见水是玻璃;鱼龙见水是窟宅;人见水是水;饿鬼见水是火。由是无饮无食,经百千劫,常受饥虚之苦。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此为地狱。九情一想者:略轻取重,因重知轻故,文中少八情二想。想少于前,益不能飞,情多于前,愈沉于下。前在火际,今又透过火际,下洞火轮,以洞即透过义。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者:身即坠狱之身,入此风轮、火轮,二交过之地。此地有间无间,俱在其中,如八情二想,罪之轻者,生于有间;九情一想,罪之重者,生于无间;此二种地狱。然斯无间,但对在狱受苦言之,非对下之阿鼻地狱也。以既惟九情,罪恶未至极重;犹有一想,善根未至尽断故。

  纯情即沉入阿鼻地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纯情无想,唯坠不升,故临命终时,即沉入阿鼻地狱。梵语阿鼻,此云无间,与前有异,乃罪恶极重者,所坠之处也。依《成论》略明,五种无间:一、趣果无间,舍身即生彼故。二、受苦无间,中无乐故。三、经时无间,定一劫故。四、命无间,中无绝故。五、形无间,身形纵广八万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若沉心中者:即纯情心中,以及兼罪。或有毁谤大乘,如大慢婆罗门等;毁犯禁戒,如宝莲香等;诳妄说法,如善星比丘等。以至无实行,而虚贪信施之资财。无实德,而滥膺四众之恭敬,甚而五逆十重,无业不造,本狱不足以偿,故云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法华经》云:其人命终,入阿鼻地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狱;如是辗转,至无数劫。《地藏经》云:堕无间狱,求出无期,此界坏时,寄生他界,皆此义也。二约临终别示升坠竟。

  辛三 结有处以显别同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此结答前问。谓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今答云:一切众生,循其自己所造恶业,虽则自业所感,还自来受;犹儒书所云:天作业犹可违,自作业不可活也。而众所感,同分狱中,兼有本元,一定处所,此结答别业同报,不可谓于我无分。如地狱既尔,诸趣皆然。初略示情想为升坠根由竟。

  庚二 详示坠升有因果差别 分七 辛初 地狱趣至七修罗趣 辛初分四 壬初 蹑前标后 二 征释十因 三 征释六报 四 总示虚妄 今初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上科略示情想,为升坠根由,此科详示升坠,有因果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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