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對著前人,即已故之人,或憐其色聲可愛,或恨其世壽早亡,不見其形,不聞其聲,心中回憶,目中淚盈。如意根貪求財寶,即是法塵,心中發生愛涎,財寶欲至,而愛涎資身,故舉體光潤。如身根貪著行淫,即是觸塵,男女二根,未經交遘,自然流液,則愛能生水之義,顯然可證。
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阿難!諸愛雖然六根各別,流結是同者:流是流通,口中水出,目中淚盈,男女二根,自然流液,此皆水之流通于外也。結是蘊結,舉體光潤,此則水之蘊結于內也。若流若結,總是潤濕爲性,故曰是同。因潤濕,則不能上升;不升,勢必從墜,此乃自然之理,故名內分。初內分屬情故墜竟。
癸二 外分屬想故升
阿難!外分即是衆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
初標分外境,即是衆生身分之外,勝妙境界。因諸渴仰,顯外分心,不安本類,志求出離;以乍聞勝境,心生渴想仰慕。渴仰即想也,渴仰之極,發明種種清虛想念。想念積習而不休止,想極神飛,能生殊勝之氣,脫離形累,必成超舉之因。
是故衆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咒印,顧盼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此舉事驗證,想必成飛而已。是故者:是能生勝氣之故。下六念法門,依《指掌疏》釋,心持禁戒,義該念戒、念施。以心持即念:念律儀戒,能淨叁業;念善法戒,能成勝因;念饒益戒,能利有情。律儀唯戒,余二皆兼于施故,舉身輕清者:念前二戒,不以自修爲累;念饒益戒,不以度生爲擾故。心持咒印,即是念法;以咒爲諸佛秘印,心持乎此,如佩諸佛秘印,縱遇魔外,無所畏懼,故曰;顧盼雄毅。心欲生天,即是念天;謂厭下苦粗障,欣上淨妙離也。夢想飛舉者:超勝之氣,形于夢寐故。心存佛國,即是念佛;如《十六觀經》,觀想念佛之類。聖境冥現者:或于禅觀之中,或于夢寐之際,得見阿彌陀佛,金色之身,得曆阿彌陀佛,寶嚴之土;但以人所不見,而己獨見,故雲冥現。事善知識,即是念僧。自輕身命者:如百城煙水,不辭疲勞,皆超勝之氣耳。
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阿難!諸想雖然有六念各別,輕舉是同;如夢飛爲舉,余四皆輕。若輕若舉,成以飛動爲性,故曰是同。飛動則不至下沈,不沈勢必超越,此乃自然之理,故名外分。初約積習分判情想竟。
辛二 約臨終別示升墜 分二 壬初 臨終相現 二 升墜分量 今初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舍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此示所感之果。意謂諸趣不同,不出情想二因,由內外情想輕重,故有升沈差別也。阿難!一切有情,正報世間,生來死去,相續不斷,如旋火輪,未有休息。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者:一切衆生,莫不貪生惡死。生則從其隨順習氣,而造善惡等業;死則從其遷變流轉,而受異類等身。故臨命將終之時,六識皆已不行,而八識尚未離體,故未舍暖觸。若八識離體,暖相自盡,壽命已終。今則將死未死,現陰欲謝,中陰未生;當此之時,正在畏死求生之際,謂以死爲逆,而欲避之;以生爲順,而欲求之;則順逆二習,交相並發。則一生所作,一切善惡之業,隨其情想輕重,俱時感變而頓現焉。末二句,交光法師雲:當在暖觸之下爲順,恐是謄譯之訛耳。
《華嚴經》雲:譬如有人,將欲命終,見隨其業,所受報相。行惡業者,即現地獄、餓鬼、畜生,所有一切衆苦境界。作善業者,即現諸天宮殿,天衆彩女,種種衣服,具足莊嚴,悉皆妙好。身雖未死,而由業力,見如是事。故知地獄天堂,本無定處;身雖未死,唯心妄見。初臨終相現竟。
壬二 升墜分量 分叁 癸初 升而不墜 二 不升不墜 叁 墜而不升 今初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想,是澄心觀想,非亂想也。此與卵生之想有異,彼約受生之時,妄染之想;此約在世之時,慣習勝妙之想。純想勝妙境界,神遊分外,故即便能飛,不致墜落,必生天上,蔔居于天也。下純情,惟局極重阿鼻;此純想,乃統叁界諸天;可見叁界諸天,皆想心善業之所感也。設若純想飛心中,平日或有兼修福慧者,如供佛爲福業,聞法爲慧業。及與淨願者:仍願常隨佛學,蒙佛授記,及與欲求往生,願見于佛。凡壽命將終,神識昏暗,觀見十方,猶如聚墨,杳杳冥冥,不知何往。今以純想,及福慧力,與淨願力,自然心地開通,見十方佛,一切淨土,如西方之彌陀樂邦,東方之藥師琉璃等;十方俱現,勝劣攸分,故得隨願往生。可見此等,亦屬純想,但兼福慧,以及願力,所以超勝諸天耳。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爲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刹,遊于四天,所去無礙。
次正論雜想。情少想多者:謂勝想不純,少雜微情,雖能輕舉,而非遠到,以其豎不越于四天,橫不出乎輪圍故耳。即爲飛仙下,應分四類,此應是九想一情,如後文飛行仙類。大力鬼王:此應是八想二情,如嶽神之類。飛行夜叉:此應是七想叁情,如鬼帥之類。地行羅刹:此應是六想四情,如山野鬼神之類。然鬼神一道,有善有惡。惡者,專于爲禍,正屬鬼類;善者,兼能爲福,旁通仙趣,大力鬼神等,約兼能爲福者言之;皆能飛騰,遊于四天,其所去來,俱無阻礙也。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咒,隨持咒者,或護禅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其中者:即上四類之中,若能發善願,及存善心,願護持我佛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如戒壇中,護戒善神之類;或護神咒,隨持咒者:如本經中,百靈護咒之類;或護禅定,及修禅之者,保綏安也法忍,如禅堂中,護靜善神之類;參禅遇魔,則所得法,不能忍可,今則保而安之。是等則親住如來法座之下。此明帶邪情,而有善願者。故八部之衆,皆以鬼神身,而得親近于佛,蒙佛授記者也。初升而不墜竟。
癸二 不升不墜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于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此五情五想正相平等。不飛不墜者:由有五情,不能飛升,故上不及天仙鬼神;由有五想,不至沈墜,故下不在地獄叁途。參合兩楹,故得生人世之間。 想明斯聰,情幽斯鈍者:謂于總報,由具五想,想體明達,所以有聰利;如覺觀知識,推度事理,勝彼下趣也。由具五情,情體幽閉,所以有此暗鈍;如不有神通,不能飛舉,劣彼上趣也。二不升不墜竟。
癸叁 墜而不升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爲毛群,輕爲羽族。
此墜畜生。情愛多,而勝想少者,是不均等。情多一分爲六情,想少一分爲四想,流入橫生。然橫生複有二類:若身之重者,則爲毛群走獸,地行之類;若身之輕者,則爲羽族,飛禽空行之類。
七情叁想,沈下水輪,生于火際,受氣猛火,身爲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此爲餓鬼。七情叁想,則沈于水輪之下,生于火輪之際,受猛火之氣分,結氣成形。身爲餓鬼常被焚燒者:因受氣猛火之故。水能害己者:因見水變火之故,水反能加害于己也。此乃業力使然,隨識遷變,如天人見水是玻璃;魚龍見水是窟宅;人見水是水;餓鬼見水是火。由是無飲無食,經百千劫,常受饑虛之苦。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此爲地獄。九情一想者:略輕取重,因重知輕故,文中少八情二想。想少于前,益不能飛,情多于前,愈沈于下。前在火際,今又透過火際,下洞火輪,以洞即透過義。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者:身即墜獄之身,入此風輪、火輪,二交過之地。此地有間無間,俱在其中,如八情二想,罪之輕者,生于有間;九情一想,罪之重者,生于無間;此二種地獄。然斯無間,但對在獄受苦言之,非對下之阿鼻地獄也。以既惟九情,罪惡未至極重;猶有一想,善根未至盡斷故。
純情即沈入阿鼻地獄。若沈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诳妄說法,虛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純情無想,唯墜不升,故臨命終時,即沈入阿鼻地獄。梵語阿鼻,此雲無間,與前有異,乃罪惡極重者,所墜之處也。依《成論》略明,五種無間:一、趣果無間,舍身即生彼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叁、經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無絕故。五、形無間,身形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滿故。 若沈心中者:即純情心中,以及兼罪。或有毀謗大乘,如大慢婆羅門等;毀犯禁戒,如寶蓮香等;诳妄說法,如善星比丘等。以至無實行,而虛貪信施之資財。無實德,而濫膺四衆之恭敬,甚而五逆十重,無業不造,本獄不足以償,故雲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法華經》雲:其人命終,入阿鼻地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獄;如是輾轉,至無數劫。《地藏經》雲:墮無間獄,求出無期,此界壞時,寄生他界,皆此義也。二約臨終別示升墜竟。
辛叁 結有處以顯別同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衆同分中,兼有元地。
此結答前問。謂此諸地獄,爲有定處,爲複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今答雲:一切衆生,循其自己所造惡業,雖則自業所感,還自來受;猶儒書所雲:天作業猶可違,自作業不可活也。而衆所感,同分獄中,兼有本元,一定處所,此結答別業同報,不可謂于我無分。如地獄既爾,諸趣皆然。初略示情想爲升墜根由竟。
庚二 詳示墜升有因果差別 分七 辛初 地獄趣至七修羅趣 辛初分四 壬初 蹑前標後 二 征釋十因 叁 征釋六報 四 總示虛妄 今初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衆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上科略示情想,爲升墜根由,此科詳示升墜,有因果差別…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二十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