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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七卷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七卷

  圆瑛大师著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宏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卯三 会十二处即藏性 分二 辰初 总征 二 别破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总标十二处即藏性。处者方所也,定在也。以权教相宗说,根一定在内,尘一定在外,眼唯对色,耳唯对声等,内外各六处,故名十二处,亦名十二入;谓取境,则以根入尘,受境,则以尘入根,通为能入,亦通为所入,故名为入。六科中,前二眼、色、耳、声四处,约根尘互破,身、触二处,独约根破,余六处皆约尘破,循循善诱,巧为开发,一一显其相妄性真,全事即理也。 本科十二处,为如来对迷色重迷心轻者,开色合心:开一色法,为六尘、五根,合受、想、行、识四阴心法为一意根,故说十二处。根、尘互相依倚,下文云:根尘同源,缚脱无二,迷晦即无明,发明便解脱。今为融归藏性者,正欲今发明也。初总征竟。

  辰二 别破 分六 已初 眼色处至六意法处 巳初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双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且观此:祗陀树林,及诸泉池。

  此标举眼、色二处,观即眼处,余为尘处。

  午二 双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此约权宗,心、法相生为问。由法生故,种种心生;由心生故,种种法生。故征云:在汝之意以为如何?还是色尘生出眼见耶?还是眼根生出色相耶?双开两途为问,下乃分破。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二 未初 破眼见生色 二 破色生眼见 今初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此破眼生色相。故呼阿难,而告之曰:若复内之眼根,生出外之色相者,则眼具生色之性,设或见空之时,而非色相,是所生之色相既无,而能生之色性指眼见,应即销亡! 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者:销字即能生之见销亡,而所生之色亦无,色相既无,空相亦复叵得?故曰显发一切都无。

  色相既无,谁明显也空质者:言空、色相形而显,色相既无,空应不显矣。反言无色,将谁显空?此二句,即解释显发一切都无之义。 空亦如是者:例破眼生空相,空、色俱为眼根所对之境,故须例破云:若复眼根生空相者,见色非空之时,空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空相既无,谁明色质?为避文繁,故总例之曰:空亦如是。

  未二 破色生眼见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此破色生眼见。若复外之色尘,能生内之眼见者,观空之时,而非色相,是能生见之色尘已灭,而所生之见,即应销亡!然见既销亡,则一切都无;既无能见,则将谁来明是空是色,故曰:谁明空色?则见与色、空,一总都无矣。准上亦应有空亦如是句。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科结云:由是义故,应当起智观察,了知能见之眼根,与所见之色、空,俱无定在之处所。以眼不生色,则色无处所;色不生眼,则见无处所,此且明其无内、外二处耳。即色与见,二处虚妄者:即色尘与眼见,二处之体,亦属虚妄,以无体曰虚,伪现曰妄。前文云:“见与见缘,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者:亦如前文云: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非权乘所计之因缘性,及外道所计之自然性;以因缘、自然,俱为戏论矣。初眼色处竟。

  巳二 耳声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双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更听此,祗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

  此标举耳、声二处;听即耳,钟鼓为声。

  午二 双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闻非自然生,因声而闻;声非自然生,因闻有声。在汝之意,以为如何?为是声来耳边而闻耶?为是耳往声处而闻耶!边字即处也。声处下,应有为无来往一句,盖有来往,是凡小妄情,无来往是权宗所计。彼谓耳、声二处,离中知故,今了义之教,故并破之。分破中有若无来往句,此应是缺漏。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三 未初 声来耳边 二 耳往声处 三 无来无往 今初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祗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此约声来耳处破。以声一耳多,不能遍至。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来乞食城中,林中则无;法中声来阿难耳处,余众则无。故曰:“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下,反显一声众闻,同来食处,则计声来耳边者,妄也。

  未二 耳往声处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祗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种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此约耳往声处破。以闻一声多,不能遍往。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来归住林中,城里则无;法中耳往击鼓之处,钟处则无。故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他种种音响,而岂得闻耶?今能闻众声,则计耳往声处者,亦妄也。

  未三 无来无往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此恐防转计。因来往被破,则计无来无往,情所必至,故为此破。如无来往,则根、尘两不相到,故曰:“亦复无闻”。今众声皆闻,则计无来往者,亦妄也。

  问:“此中耳、声二处,既非有来有往,亦非无来无往,毕竟如何成闻?”答:“按本经,大乘了义,根尘俱周法界,如七大文云:“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今以无线电可以证信,外国广播,按时收听,彼处一说,此处即闻,如同一室谈话,岂有来去之相?此即根性周遍,托缘便显,应知性本自遍,但托缘显,非藉缘生,尘性亦复如是。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有无来、往俱非之故,应当悟明,耳根之听,与音声之尘,俱无内外定在之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自体,亦不可得;说谁来往,及不来往,亦不过虚妄名相而已。其性本即如来藏性,非因缘、自然二种戏论矣!问:“无来无往,与根、尘俱遍法界同旨,离中知,即无来往,何亦被破?”答:“根、尘俱遍,实属一体,同一如来藏,安可言离?若有离,则成二矣!今唯一性,故须并破。”二耳声处竟。

  巳三 鼻香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详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此标举鼻香二处。鼻即鼻;旃檀、香也,义翻与药,嗅之可以除病,亦云“牛头旃檀”,出北俱卢洲,牛头山中。《法华经》云:“此香六铢,价值娑婆世界”是也。此乃异香,功用殊胜。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于一时,俱闻香气。《律历志》云:二十四铢为一两。每铢乃四分一厘,六毫六丝六忽。 《博物志》云:“汉武帝时,西国遣使,献异香四枚于朝,汉制香不满斤不得受。使乃将其香,取如大豆许,著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十里,经月乃歇,帝乃受之。后长安瘟疫流行,博士奏请,焚香一枚,四十里间,民疫皆愈。”此异香功用殊胜之明证也。

  午二 详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以上眼、色、耳、声四处,乃更互破。此科乃二法从要破,故但征香尘,了无生处,如两木相倚,推倒一边,则两木皆倒矣。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三 未初 破从鼻生 二 破从空生 三 破从香生 今初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若谓此香,生于汝鼻,既称此香,是鼻所生,应当香气从鼻而出,方合生义;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此约体用相违破。鼻是肉体,而非旃檀香体,异体不能发用,云何肉鼻之中,而有发生旃檀气之用?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者:此约名义不符破。闻字是名,以入为义,称汝闻香,应当于汝鼻入,现鼻中生出香气,名义不符,故难曰:“说闻非义”。则香不从鼻生也,明矣!

  未二 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若谓此香,不从肉鼻所生,乃生于鼻孔中之空者,鼻孔之空,与世界之空无二。空性常恒不变,所生之香,亦应常在,一切得皆有香气,又何藉炉中,爇此枯木,然后有香?未爇无香,足显不从空生也,明矣!

  未三 破从香生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热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香生于木,常情共计。故破云:若生于木,则此香之木质,因爇成烟,乃可通于鼻中。若鼻得闻,合当蒙受烟气!今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足征非生于木明矣,故以云何已闻反难焉。未三破香从木生。合上二科,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香尘无从来之故,应当悟知。香尘与鼻根,指浮、胜二根,及托根之嗅闻性,仍属根、尘二处,非有三法也。俱无处所者:外尘之处,既已叵得,内根之处,亦复不立,故曰:“俱无”。即嗅闻与香尘二处之体,亦属虚妄;无体曰虚,伪现曰妄,但有虚妄名相,若究其源,不从根生木生,则非因缘所生法;又不从空生,则非自然性,惟是如来藏,妙真如性也。三鼻、香二处竟。

  巳四 舌味二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虔 二 详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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