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
此标举舌味二处。而舌处寄遇字之中。常即寻常日用;二时乃早食、午食时也。酥、酪、醍醐,皆从乳生,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其间或遇此等之味,名为上味。
午二 详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三 未初 破从舌生 二 破从味生 三 破从空生 今初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
此先破味从舌生。若复此味,生汝阿难之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亦祗能生出一味,譬如果树,一树祗能生一味之果。其舌尔时遇酥,已成酥味,或更遇黑石蜜时,自应不推变,不移易,不至再生甜味。《善见律》云:黑石蜜,即甘蔗糖。色黑、质坚、味甜,故名黑石蜜。
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此分两途难破。舌以知味为义,承上云若不变迁移易,只知一味,则不名一舌能知众味,即失知味之义矣。倘若推变移易,一口祗有一舌,舌非有多体,云何众多之味,祗有一舌能知,如世间一树,能生多味之果,安有是理耶?
未二 破从味生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知味?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此破味从食生。常情妄计,味生于食,故为此破。若言味生于食品,食品非有分别之识,乃属无知之物,若不假舌根,云何能知味耶?纵使能知,又属食品自知其味,何干汝舌之事,而名汝舌尝味之知也!如他人之食,岂可名汝舌尝味之知乎?
未三 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碱味,既碱汝舌,亦碱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碱,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碱,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此破味从空生。因前从舌从食,皆已被破,势必转计从空而生。故此并破云:若言味生于虚空,则空必具味,故今啖虚空,当作何等之味?必其虚空下,按定一味;若空作碱味,虚性周遍,汝全身在虚空之中,既能碱汝舌,亦必碱汝面,及汝全身,则此世界人类,都在碱味之中,同于海鱼一样。既常受碱,无时不在碱中,自然了不知淡。而碱、淡二味,相待以显,既常受碱味,曾不识知何者为淡,则应亦不觉所处是碱,以无待故无辨也。如是则必一无所知,云何又以酥、酪、醍醐,名为上味耶?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味尘无有生处之故。此亦二法从要破中,独约尘破。尘既叵得,根岂能有?因此当知,味尘、舌根,与舌根尝性,能尝所尝,俱无定在处所。即能尝之根,与所尝之味亦无自体可得。推究其性不变,本非因缘,其用随缘,亦非自然,乃如来藏,妙真如性。四舌味二处竟。
巳五 身触二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约二触破 三 约一触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此标举身、触二处。触尘与诸尘不同,乃以有知之身,与无知之物,合则成触。如衣服未穿身上,但属色尘,待穿身上,觉知违顺,方名为触。夏天穿棉衣则违,穿纱衣则顺。触即身分之觉也,具有能知之用者为能触,而无知觉者为所触,是根、尘、能、所合成。本科触尘,又与诸触不同,独以一身明触,头手皆身根,无外触尘,但假摩以成触相,根尘互不可分,无定处所,以例诸触,皆类此虚妄。此科乃二法从要破,独约根破也。
律中佛敕弟子,一日三摩其头,默诵偈曰:“守口摄意身莫犯,莫恼一切诸有情,无益之苦当远离,如是行者得度世。”此中无益之苦,指外道所修苦行,非是真因。不得实果。佛弟子中,多有外道归佛者,欲令舍邪从正,三摩其头,自觉落发出家,不忘为僧也。佛以阿难遵依佛敕,每日行之,故举为问焉。
午二 约二触破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此双征云,在汝阿难之意云何?此摩头所生之知觉,手知所摩是头,头知是手来摩,二俱有知,头手二边,谁为能触者?谁为所触者?能触为在于手耶?为在于头耶?要阿难自审。触之为义,以有知者为能触,无知者为所触。能所相合,方成触义。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若言能触在于手,而手是有知,头则应属无知。现今头亦有知,头手皆为能知,无有所知,云何可以成触?以触必有知无知,能所相合之故。若言能触在于头,而头是有知,手则应无知触之用?现今手亦有知,头手二俱有知,云何得名为触耶?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一身一知,世间共许,若谓头之与手,各有一知,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午三 约一触破
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此翻前两触,转成一触。若言头与手一触所生,即头手共一知,则成一触也。若然,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果一体者,无能所,绝对待,触则无成。何以故?必有二体相合,方可成触,如衣与身合,方成触义。
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属也?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此防转计二体。文中在能在所,能所二字,莫作能触所触解,当作能摩、所摩,文义始畅。因上一体被破,防计二体乃破云:若头手二知,是为二体者,此二皆属有知,皆为能触,且道所触之尘,又谁为在?即又当谁属耶?若在能摩之手,即非在所摩之头;若在所摩之头,即非在能摩之手,现今头手二皆有知,二皆能触,无有所触之尘,乃诘之曰:“不应当虚空,与汝成所触耶?”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约二触,则一知、二知了不可定;约一触,则一体、二体,无所适从之故,当知所觉之触,与能觉之身,俱无真实处所;则身根与触尘,亦无体相,悉皆虚妄名相而已。若求其本,乃非因缘、非自然,乃如来藏,妙真如性也。五身触二处竟。
巳六 意法二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双以征起 三 就法辨妄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此标举意、法二处。意中乃意根之中,所缘下为法尘。而法尘与前五尘不同,非有实性境,此唯意识之独影境。何谓独影境?由同时意识,与前五识同时而起,缘五尘性境,吸入意根之中,名为五尘落卸影子,故为独影境。同时意识缘善境界,则意根中,有善性影子现起;缘恶境界,则意根中,有恶性影子现起;缘无记境界,则意根中,有无记性影子现起;无记境界,乃非善非恶之中庸境,于善恶二者,无可记别,故名无记性。此三性,乃生成法尘之定则。又一解,此三性,乃意根中,生成一定之法则,故名为性。
午二 双以征起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此双征法尘,为复即汝意根之心所生乎?为当离汝意根之心,而别有法尘之方向所在耶?
午三 就法辨妄 分二 未初 破即心所生 二 破离心别有 今初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若此法尘,即意根之心所生者,能生之心有知,所生之法,亦当有知,如有情生有情。法尘既是有知,则应非尘,亦非心所缘之境;是心所缘,方成法处,反难既非心之所缘,云何可以成处也?
未二 破离心别
有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此破离心,双开知与非知两途。若言法尘,是离意根之心,别有方向处所者,则法尘应有自性,试问法尘自性,为是有知耶?为非有知耶?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此先约有知破。若谓离心法尘,是有知者,则当名为心,不应名尘。异汝非尘,同他心量者:异作离字解,谓此法尘,既然离汝意根之心,而又有知,自应非是尘,乃另是一心也,岂不同他人之心量乎?他人之心,方是离汝有知也。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者:此三句防谬辩。若必执言,离心有知之法尘,亦即是汝,即汝之心量,非他人心量者,既是汝心,应不离汝,云何汝心,不与汝合而为一,更为二而离于汝耶?是则计法尘,离意根而有知者,谬矣!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
此更约非知破。若谓此法尘,乃离意根之心,而非知者,前五尘离心非知,此法尘,既不是五尘,及虚空相,而征其定在何处也。离、合、冷、暖,乃属触尘。
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色即五尘色法,空即由色所显虚空,今在五尘虚空。都无可表显指示,汝之法尘。终不应言,人世之间,更有一个空外之处,为法尘所在,色容有外,空岂有外哉?
心非所缘,处从谁立者:心指意根,所缘属法尘。谓此法尘,离心非知,自不是能缘之心,又复离根而处空外,亦非所缘之境;则法尘非心、非境,处将从谁而立耶?三就法辨妄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即心、离心,有知、非知皆谬之故,当知法尘、与意根之心,俱无一定处所。下二句,不特无处,亦复无体,则意根与法尘二处之体,亦但虚妄名相而已,如空中华,全无实体。推究无体之体,元是妙明真体,故曰: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乃如来藏,妙真如性。三会十二处即藏性竟。
卯四 会十八界即藏性 分二 辰初 总征 二 别释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总征十八界即藏性。梵语驮都,此云界。界者界限,六根、六尘、六识,各有界限。以内之能缘者,属根之界限;外之所缘者,属尘之界限;中间能了别…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七卷》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