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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七卷▪P2

  ..續本文上一頁!汝常二時,衆中持缽,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爲上味。

  此標舉舌味二處。而舌處寄遇字之中。常即尋常日用;二時乃早食、午食時也。酥、酪、醍醐,皆從乳生,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其間或遇此等之味,名爲上味。

  午二 詳以征起

  于意雲何?此味爲複生于空中?生于舌中?爲生食中?

  午叁 分文難破 分叁 未初 破從舌生 二 破從味生 叁 破從空生 今初

  阿難!若複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

  此先破味從舌生。若複此味,生汝阿難之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亦祗能生出一味,譬如果樹,一樹祗能生一味之果。其舌爾時遇酥,已成酥味,或更遇黑石蜜時,自應不推變,不移易,不至再生甜味。《善見律》雲:黑石蜜,即甘蔗糖。色黑、質堅、味甜,故名黑石蜜。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雲何多味,一舌之知?

  此分兩途難破。舌以知味爲義,承上雲若不變遷移易,只知一味,則不名一舌能知衆味,即失知味之義矣。倘若推變移易,一口祗有一舌,舌非有多體,雲何衆多之味,祗有一舌能知,如世間一樹,能生多味之果,安有是理耶?

  未二 破從味生

  若生于食,食非有識,雲何知味?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于汝,名味之知?

  此破味從食生。常情妄計,味生于食,故爲此破。若言味生于食品,食品非有分別之識,乃屬無知之物,若不假舌根,雲何能知味耶?縱使能知,又屬食品自知其味,何幹汝舌之事,而名汝舌嘗味之知也!如他人之食,豈可名汝舌嘗味之知乎?

  未叁 破從空生

  若生于空,汝啖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堿味,既堿汝舌,亦堿汝面?則此界人,同于海魚!既常受堿,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堿,必無所知,雲何名味?

  此破味從空生。因前從舌從食,皆已被破,勢必轉計從空而生。故此並破雲:若言味生于虛空,則空必具味,故今啖虛空,當作何等之味?必其虛空下,按定一味;若空作堿味,虛性周遍,汝全身在虛空之中,既能堿汝舌,亦必堿汝面,及汝全身,則此世界人類,都在堿味之中,同于海魚一樣。既常受堿,無時不在堿中,自然了不知淡。而堿、淡二味,相待以顯,既常受堿味,曾不識知何者爲淡,則應亦不覺所處是堿,以無待故無辨也。如是則必一無所知,雲何又以酥、酪、醍醐,名爲上味耶?叁分文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味塵無有生處之故。此亦二法從要破中,獨約塵破。塵既叵得,根豈能有?因此當知,味塵、舌根,與舌根嘗性,能嘗所嘗,俱無定在處所。即能嘗之根,與所嘗之味亦無自體可得。推究其性不變,本非因緣,其用隨緣,亦非自然,乃如來藏,妙真如性。四舌味二處竟。

  巳五 身觸二處 分四 午初 標舉二處 二 約二觸破 叁 約一觸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

  此標舉身、觸二處。觸塵與諸塵不同,乃以有知之身,與無知之物,合則成觸。如衣服未穿身上,但屬色塵,待穿身上,覺知違順,方名爲觸。夏天穿棉衣則違,穿紗衣則順。觸即身分之覺也,具有能知之用者爲能觸,而無知覺者爲所觸,是根、塵、能、所合成。本科觸塵,又與諸觸不同,獨以一身明觸,頭手皆身根,無外觸塵,但假摩以成觸相,根塵互不可分,無定處所,以例諸觸,皆類此虛妄。此科乃二法從要破,獨約根破也。

  律中佛敕弟子,一日叁摩其頭,默誦偈曰:“守口攝意身莫犯,莫惱一切諸有情,無益之苦當遠離,如是行者得度世。”此中無益之苦,指外道所修苦行,非是真因。不得實果。佛弟子中,多有外道歸佛者,欲令舍邪從正,叁摩其頭,自覺落發出家,不忘爲僧也。佛以阿難遵依佛敕,每日行之,故舉爲問焉。

  午二 約二觸破

  于意雲何?此摩所知,誰爲能觸?能爲在手?爲複在頭?

  此雙征雲,在汝阿難之意雲何?此摩頭所生之知覺,手知所摩是頭,頭知是手來摩,二俱有知,頭手二邊,誰爲能觸者?誰爲所觸者?能觸爲在于手耶?爲在于頭耶?要阿難自審。觸之爲義,以有知者爲能觸,無知者爲所觸。能所相合,方成觸義。

  若在于手,頭則無知,雲何成觸?若在于頭,手則無用,雲何名觸?

  若言能觸在于手,而手是有知,頭則應屬無知。現今頭亦有知,頭手皆爲能知,無有所知,雲何可以成觸?以觸必有知無知,能所相合之故。若言能觸在于頭,而頭是有知,手則應無知觸之用?現今手亦有知,頭手二俱有知,雲何得名爲觸耶?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一身一知,世間共許,若謂頭之與手,各有一知,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午叁 約一觸破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爲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此翻前兩觸,轉成一觸。若言頭與手一觸所生,即頭手共一知,則成一觸也。若然,則手與頭,當爲一體。若果一體者,無能所,絕對待,觸則無成。何以故?必有二體相合,方可成觸,如衣與身合,方成觸義。

  若二體者,觸誰爲在屬也?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此防轉計二體。文中在能在所,能所二字,莫作能觸所觸解,當作能摩、所摩,文義始暢。因上一體被破,防計二體乃破雲:若頭手二知,是爲二體者,此二皆屬有知,皆爲能觸,且道所觸之塵,又誰爲在?即又當誰屬耶?若在能摩之手,即非在所摩之頭;若在所摩之頭,即非在能摩之手,現今頭手二皆有知,二皆能觸,無有所觸之塵,乃诘之曰:“不應當虛空,與汝成所觸耶?”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約二觸,則一知、二知了不可定;約一觸,則一體、二體,無所適從之故,當知所覺之觸,與能覺之身,俱無真實處所;則身根與觸塵,亦無體相,悉皆虛妄名相而已。若求其本,乃非因緣、非自然,乃如來藏,妙真如性也。五身觸二處竟。

  巳六 意法二處 分四 午初 標舉二處 二 雙以征起 叁 就法辨妄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叁性,生成法則。

  此標舉意、法二處。意中乃意根之中,所緣下爲法塵。而法塵與前五塵不同,非有實性境,此唯意識之獨影境。何謂獨影境?由同時意識,與前五識同時而起,緣五塵性境,吸入意根之中,名爲五塵落卸影子,故爲獨影境。同時意識緣善境界,則意根中,有善性影子現起;緣惡境界,則意根中,有惡性影子現起;緣無記境界,則意根中,有無記性影子現起;無記境界,乃非善非惡之中庸境,于善惡二者,無可記別,故名無記性。此叁性,乃生成法塵之定則。又一解,此叁性,乃意根中,生成一定之法則,故名爲性。

  午二 雙以征起

  此法爲複即心所生?爲當離心,別有方所?

  此雙征法塵,爲複即汝意根之心所生乎?爲當離汝意根之心,而別有法塵之方向所在耶?

  午叁 就法辨妄 分二 未初 破即心所生 二 破離心別有 今初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雲何成處?

  若此法塵,即意根之心所生者,能生之心有知,所生之法,亦當有知,如有情生有情。法塵既是有知,則應非塵,亦非心所緣之境;是心所緣,方成法處,反難既非心之所緣,雲何可以成處也?

  未二 破離心別

  有若離于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爲知非知?

  此破離心,雙開知與非知兩途。若言法塵,是離意根之心,別有方向處所者,則法塵應有自性,試問法塵自性,爲是有知耶?爲非有知耶?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雲何汝心更二于汝?

  此先約有知破。若謂離心法塵,是有知者,則當名爲心,不應名塵。異汝非塵,同他心量者:異作離字解,謂此法塵,既然離汝意根之心,而又有知,自應非是塵,乃另是一心也,豈不同他人之心量乎?他人之心,方是離汝有知也。

  即汝即心,雲何汝心,更二于汝者:此叁句防謬辯。若必執言,離心有知之法塵,亦即是汝,即汝之心量,非他人心量者,既是汝心,應不離汝,雲何汝心,不與汝合而爲一,更爲二而離于汝耶?是則計法塵,離意根而有知者,謬矣!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于何在?

  此更約非知破。若謂此法塵,乃離意根之心,而非知者,前五塵離心非知,此法塵,既不是五塵,及虛空相,而征其定在何處也。離、合、冷、暖,乃屬觸塵。

  今于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色即五塵色法,空即由色所顯虛空,今在五塵虛空。都無可表顯指示,汝之法塵。終不應言,人世之間,更有一個空外之處,爲法塵所在,色容有外,空豈有外哉?

  心非所緣,處從誰立者:心指意根,所緣屬法塵。謂此法塵,離心非知,自不是能緣之心,又複離根而處空外,亦非所緣之境;則法塵非心、非境,處將從誰而立耶?叁就法辨妄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即心、離心,有知、非知皆謬之故,當知法塵、與意根之心,俱無一定處所。下二句,不特無處,亦複無體,則意根與法塵二處之體,亦但虛妄名相而已,如空中華,全無實體。推究無體之體,元是妙明真體,故曰: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乃如來藏,妙真如性。叁會十二處即藏性竟。

  卯四 會十八界即藏性 分二 辰初 總征 二 別釋 今初

  複次,阿難!雲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此總征十八界即藏性。梵語馱都,此雲界。界者界限,六根、六塵、六識,各有界限。以內之能緣者,屬根之界限;外之所緣者,屬塵之界限;中間能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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