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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七卷▪P3

  ..續本文上一頁者,屬識之界限,叁六十八,各有界限故。又界者因義,因即是依,以根、塵、識,互相依也。又界者種族義,以根、塵、識叁,各有種子族類故。 十八界,佛爲心、色二迷俱重者說,心色俱開:色法開爲六塵、五根;心法開爲意根、及六識,合成十八。此中破意,乃叁法從要破、根、塵、識叁,識爲其要,故獨約識破。識界既破,則根、塵二界,自不成立,如叁間之屋,但拆去中間牆壁,左右二間之界,亦自不成矣!雖則獨約識破,實則根、塵兼破,但破其相妄,妄相既破,真性自顯,故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初總征竟。

  辰二 別釋 分六 巳初 眼色識界至六意法識界 巳初又分四 午初 標舉叁界 二 雙以征起 叁 分合難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爲緣,生于眼識。

  此佛就阿難,昔聞因緣權教,所明者爲問。眼根與色塵,根、塵相對,互相爲緣故;根爲增上緣,塵爲所緣緣,二緣相合,識生其中,故曰:“生于眼識”,而成叁界矣。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爲複因眼所生,以眼爲界?因色所生,以色爲界?

  根、塵、識叁,惟征于識,即叁法從要破也;識既被破,叁界自無。承上征雲:“此識爲複因眼根所生,即以眼爲識之界,名爲眼識界耶?爲複因色塵所生,即以色爲識之界,名爲色識界耶?”良以根、塵各有別名,皆隨自法爲名,而識則無之,若不系以根、塵,則無所分別。諸經多系屬于根,曰眼識、耳識等,今以權教,根、塵皆能生識,故雙約以征之。

  午叁 分合難破 分叁 未初 破因眼生 二 破因色生 叁 破和合生 今初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

  此破識單從眼生。若謂此識單因眼根生,即以眼爲界者,則不藉乎色、空。既無色空,無有可分別之塵,單根則不能生識;縱使有能生汝之識,若無色、空,汝識亦將何所施其用乎?識以了別塵、境爲用,無塵則不用識也。

  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此承上汝眼根之見,無形、無色,既無長、短、方、圓之形,又非有青、黃、赤、白之色,無所表示,汝根之相。前段無色、空則塵無,此段無表示則根無,則中間之識,從何處可以立其界限乎?

  未二 破因色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雲何識知,是虛空性?

  此破識單從色生。若謂此識,單因色塵生,即以色爲界者。至于見空無色之時,則色塵已滅,汝識應當隨色而滅,識滅則無所識知,雲何見空之時,又識知是虛空性耶?

  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此言色塵遷變之時,汝亦識其色相已經遷變,是汝識不隨色遷變矣?一存一亡,無有對待,則識界從何可以成立耶?此與上段文,有二意:上乃從變不識空,此乃不變不成界。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此段上二句,因聞識不從色變,應不成界,乃轉計識從色變。遂破雲:若識從色變,則色與識,二俱變滅,界相自然無矣。此從變不成界,乃對上不變不成界,成爲交互之文。

  下四句,因聞識從色變,應不識空,乃轉計識不從色變。亦破雲:若識不從色變,則識性恒常,雖然恒常不變,此識既因色塵所生,自屬無知,應當不能識知虛空所在!今能知空,足證識非從色生矣。此不變不識空,乃對上從變不識空,成爲交互文。此種經文,是爲交床(牒)法,兩頭俱到,文法極妙。

  未叁 破和合生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雲何成界?

  此以上單根獨塵,皆不能生識,轉計和合而生。遂破雲:若言兼眼根、色塵二種,共生汝識者,且問還是眼色相合而生耶?還是眼色相離而生耶?此二句,上合離兩字指眼色,下離合兩字指眼識。若謂眼色,合並而生,則汝識半從根生,半從塵生,中間必有離縫,以不是整個生成。如二物相合,合處有離縫也;若謂眼色,離開而生,則汝識半是有知,半是無知,有知者合于眼,無知者合于色,遂成兩合矣。 體性雜亂者:指識之體性。雜對合則中離說,半從根半從塵,和雜而生故曰雜;亂對離則兩合說,半合根半合塵,則成動亂故曰亂。既是雜亂,雲何能成識之中界乎?叁分合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眼色爲緣,生眼識界,叁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各生共生,俱不得成之故,應當了知。此知含二義:一者應當知妄,至叁處都無止,結相之妄;二者應當知真,後四句歸性之真。以上所言,眼、色二種爲緣,生于眼識者,現前推究,眼識既不從眼生,又不從色生,亦非雙兼眼色共生,則中間所生眼識,既不成界,內外眼色,何得爲緣?中界既無,內外叵得,故曰叁處都無。又叁處都無,處即界也,所謂眼色爲緣生識,今眼、色、識叁界,俱不可得;應知此是相宗權教,順世之談,都無實義。

  則眼與色,及色界叁:色界即色識界,系塵爲名;此眼、色、識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初眼色識界竟。

  巳二 耳聲識界 分四 午初 標舉叁界 二 雙以征起 叁 分合難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爲緣,生于耳識。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爲複因耳所生,以耳爲界?因聲所生,以聲爲界?

  午叁 分合難破 分叁 未初 破因耳生 二 破因聲生 叁 破和合生 今初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耳識本無生處可得,先破因耳生。呼阿難而告之曰:若謂耳識因耳根生者,動靜二種聲塵既不現前,耳根不成能知,必無所知之聲塵,能知之耳根,尚且不得成,所生耳識畢竟作何形貌?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雲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爲識界?則耳識界,複從誰立?

  此文防謬。因聞上段必無所知,知尚無成,乃謬辯雲:知屬意根,耳根惟取能聞。今取耳聞生識,乃破之曰:若取耳聞,能生識者,無有動、靜二種聲塵,則能聞之根,亦無所成,何能生識? 能聞又複被破, 轉計有形之肉耳, 爲能生識,若謂但取肉耳能生識者,肉耳屬身根之色相,身根所對惟觸塵,故破曰:雲何以肉耳,如新卷葉之形,雜于身根之色相,與身所對之觸塵,名爲能生耳識之界耶?則耳識界,既非聞根肉耳所生,複從誰而立界乎?

  未二 破因聲生

  若生于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

  此破耳識從聲生。若謂耳識生于聲塵者,是此識單從聲塵而有,則不關耳聞之事,須知聲必因聞而顯,設若無聞,則亦亡失聲相所在,聲尚不可得,雲何能生于識?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平聲聞識!

  此防轉救。恐聞若無有聞,聲亦不有,遂轉救雲:識固是從聲而生,卻許能生之聲,亦必因聞而有聲相,如是則聲中有識,聞聲之時,應當並並聞于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此下展轉顯謬:一、不聞非界謬:倘但聞聲,不複聞識,是則聲中無識,而聲則非生識之界矣。二、聞則同聲謬:倘若聞聲之時,亦聞于識,是識則同于聲,而被耳根所聞矣。叁、被聞無知謬:蓋識以了知爲用,而識已被耳根所聞,則無有識,又誰知聞聲,並聞于識耶?四、人同草木謬:若謂無有能知聞識者,則亦無有能知聞聲者,果都無所知,則人豈不終如草木之無情乎?

  未叁 破和合生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複從何成?

  此破根塵和合共生。不應說言:聲塵與聞根,和雜而成中界。雜則不分,無有中位,可以爲緣生識也。中間識界,既已不成,則內根外塵之界相,複從何而得成耶?叁分合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耳聲爲緣,生耳識界,叁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由是義故,自當了知,所謂耳根與聲塵兩者爲緣,而生耳識者,則內外中間叁處界限,覓之都無,但幻妄稱相而已。上結相妄,下顯性真,則此耳之與聲,及聲識界叁,本來非是因緣、自然,二種世間戲論名相,其性即是如來藏,妙真如性。二耳聲識界竟

  巳叁 鼻香識界 分四 午初 標舉叁界 二 雙以征起 叁 分合難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爲緣,生于鼻識。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爲複因鼻所生,以鼻爲界?因香所生,以香爲界?

  午叁 分合難破 分叁 未初 破因鼻生 二 破因香生 叁 破和合生 今初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爲鼻?爲取肉形雙爪之相?爲取嗅知動搖之性?

  首句按定,識因鼻生,下乃征定鼻根。則汝阿難心中,將以何者,爲汝之鼻根?爲是取臉上肉之形質,如雙垂爪之相爲鼻耶?爲是取能發嗅知,動搖之性爲鼻耶?此雙開二句,下則詳破。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雲何立界?

  若取臉上肉形,爲汝鼻者,須知肉之體質,乃屬身根,身之所知,即是觸塵,既名身根,即非鼻根;既名觸塵,即非香塵;鼻根之名,尚不可得,雲何可說,識因鼻生,依之而立界耶?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爲知?以肉爲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若取根中嗅知之性,爲汝鼻者,又汝阿難心中,將以何者爲能知,若以鼻頭之肉,爲能知者,鼻肉體質,乃屬身根。則肉之知,元是身根,知觸之用,非是鼻根,嗅知之性。末二句,同上身知即觸。

  以空爲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此以鼻肉爲知被破,轉計以空爲知。亦破雲:設若汝以鼻孔之空,爲能嗅知者,空本無知,縱許有知,則是空自有知,汝鼻頭之肉,應非覺矣?

  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者:如是乃指上叁句,鼻孔之空有知,若即是汝嗅知之性,以此類推,則一切虛空,皆應是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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