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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说唯识二十颂 第五颂▪P2

  ..续本文上一页不能捞摸得住它。

  问:惯性能体会到,但地、水、火、风的性质体会不到的!

  比如你这个人,先说“地”──坚性,你没有说一下子灰飞烟灭,在一段时间内有一个相对的稳定性,这不是坚性吗?至于“水”──湿性,你是个鲜活的人,不是人干儿,这就是“水”的湿性显现。还有“火”──暖性,你身上有一定的温度,这就是“火”(暖)性。最后一个是“风”──动性,在一定的适度范围内,你有自由的,这乃是“风”(动)性。

  在《金刚经论》上,不过有人写作《金刚果论》,也有人写作《金刚心总持论》,上边说:皮肉筋骨属地大;津涎尿血属水大;暖气均融,温和一身名火大;动转施为,运用一身名风大。这是人身四大。但这部论是后人假托佛图澄大师译的,是伪论。

  你本来就生活在四大之中。

  萨婆多部这里说的异大种是指狱卒的,指狱卒的什么呢?指狱卒的形色特殊,这特殊是与罪人比较的。形色指的物什的长短方圆粗细等。

  狱卒与罪人比较还有特殊的显色。显色指的物什的青黄赤白等。

  狱卒与罪人比较起来,还有相差许多的形貌、力量等。

  萨婆多部说,由于业力所感,使得这些狱卒或斩、或咬罪人,还变成羝羊山,或铁刺林等来逼害罪人。

  什么叫羝羊呢?羝羊就是公羊,公羊爱斗架。羝羊山是什么东西呢?两座山象爱斗架的羊一样,老是一开一合地碰挤,罪人往中间走,两山一挤,罪人就被挤周年(河南方言,死)了。一下这山又离开了,拳头收回来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出去,山一离开,罪人就又活了,但只一下,这山又往一起碰挤。罪人万死万生。

  以上是萨婆多部的说法。在《二十论》中,世亲等萨婆多部说完之后,他说了──事非全无,然不应理。就是说,事情是有的,比如狱卒有与罪人相差很多的形色、显色、相貌、力量等,它们咬、砍、打罪人,还有羝羊山、铁刺林等,这些都是不错的,但你们的解释是不对的。注意:这就是佛教常说的“破见不破法”。比如缘起,佛教是破的我们对物什的错误理解,并不是破缘起法。

  说这么多,我也难受,地狱的情况呢,大家不见得都相信,不信的多,我们来模拟监狱。

  比如现在,因为有违法的人,所以国家才设置了监狱,也就是说,监狱是违法者的业力所感召的,若没有人犯罪,监狱也就没有设置的必要了。看监的现在叫什么?狱警?以前叫牢头。就相当于狱卒,没有人犯罪,无了犯人,狱卒是不是要失业?不会!为什么呢?比如现在,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任何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我记得看过一篇文章,说身份证上的照片为什么都是那么难看,再漂亮的姑娘单看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不中看;再潇洒的小伙子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是苦瓜。为什么呢?因为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的。作者建议身份证应由民政部门颁发。那么也就是说,那怕无人犯罪,公安机关也要假想出几个罪人,把任何人都看作潜在的犯罪分子,不然公安机关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它自己总不会去否定自己的。自我批评只是一个理想。就象世界上冷战结束以后,华约解散,北约没有了对手,本来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但他偏要假想出几个对手,给别的国家找麻烦。没有犯人了,监狱也还是要的,它是国家机器,没有人犯罪,公安机关国家也还是要设的。没有华约了,北约它还要想方设法找借口存在,而且还要东扩,把它的阵营更扩大。

  世亲说:你既然说狱卒是由于罪人的业力感召,而生起的这种种特别的大种,令罪人受苦,既然能业力感召而现,你为什么不承认狱卒是心识所现呢?

  这个颂语“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就先说到这儿,我感到述说的并不清楚,为什么呢?在世亲《二十论》以及窥基法师的《二十论述记》中讲的也不清楚,道理说得也不明显,不过《二十论述记》中有一个论式,假如有人对因明稍稍了解点儿,会帮助你理解这个颂语,大家先记下来。

  宗:此狱卒等物皆不离识等。

  因:许所知故。

  喻:如心、心所。

  关于这个颂语,各个解释都说的不清楚。比如演培法师说:唯识学者破斥道──你们说狱卒是由业力生,我不否认有这样的事实,你们不承认是心识变现,我不能不说你们仍是不合正理!设“若”你们共“许”地狱中的狱卒是“由”地狱罪人“业力”之所召感,所以“有”离心别有的“异大种”生起如是形态、高度、勇力等种种恶相“转变”起来,为什么不承认我们所说这些是由心识之所转变的?所以说“于识何不许”?

  难道说我萨婆多部承认狱卒是业力感召,就得承认它是心识所现吗?不见得!但演培法师并没有解释清楚。比如我承认“刚晓有手”,而你演培法师却说,你萨婆多部既然承认刚晓有手,为什么不承认刚晓有脚呢?这能说得通吗?不能的!虽然手与脚都是刚晓身上的一部分,但绝不能因为说了有手就推出刚晓有脚,这不合逻辑,这是非因计因。假如我刚晓截肢截掉了脚呢?就象测不准原理一样,只能说可能性有多大,而不能说绝对。虽然截肢了,但我还活着,有谁能说少了两只脚的刚晓不是刚晓呢?奴隶社会时,人若犯了罪,有一种刑罚就是砍脚。难道说砍脚后就不是这个人了~~你应该说清“业力感召”与“唯识所现”这二者的关系呀~~

  惠庄法师说:唯识家答言──若如汝说,狱卒等是由受苦有情的业力召感,以令罪人受苦,为何不许这些狱卒等,是由罪人的心识所变现呢?

  同样道理,允许刚晓有手,但就是非截去双脚不可,我刚晓也还照样要活。许有手不许有脚也是可以的。我萨婆多部许狱卒由业力感召,就是不许它唯识所现怎么了?打蛇打七寸,你打到尾巴梢上济什么事?这还不能令人满意。

  方伦先生说:唯识家造了这首偈子──这些狱卒等,若许是由罪人共业之力,生起离心别有的另外大种所转变,那么,这和识变,不是差不多吗?业变识变,有何不同?为什么只许说业变,不许说识变呢?

  手和脚虽都是身体的一部分,但手与脚毕竟不同呀,你怎么能说“手与脚不是差不多吗”呢?这成什么话?“差不多先生”是被贬的角色呀~~

  李润生先生说:有部,即萨婆多部,既许地狱中的狱卒、狗、鸟等,非实有情,唯是恶业所召的“异大种”,转变生起种种形色、显色、样貌、力量而已,如是何不进一步体认彼狱卒等唯识所变,而不是识外存在的客观事物呢~~这说法还可以。他这一“进一步”就与别人的不同了。确实是,有时候多一个字儿少一个字儿意义就不同,准确度就高。

  时三(僧愍)说:“若许由业力”故,便“有异大种”法“生起”,又在这种异大种法上生“起如是”的作为狱卒等活动的各种转变,那么“何”故“不许”“于”自己的业增上力故,直接地生起这样的转变呢?

  这种说法也还勉强可以。

  还有王恩洋在《二十唯识论疏》上的说法,济群法师在《法音》上也有一篇文章,多宝讲寺智敏法师讲的有录音带,但对于这首颂语都讲的不甚明了。

  我现在给大家加几句,但愿大家能明白,不过这也是我的一厢情愿,就象追星族一样,单相思罢了。只是但愿大家能明白。

  狱卒由罪人业力召感,召感与变现只是字面上有不同,内涵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一召感就够了,你萨婆多部非在中间加上一个“离心别有的异大种”干吗?这不是多此一举么~~我们知道泸定桥上那些铁索链,一环套一环,这已经构成很完美的索链了,你萨婆多部非在环环相扣的索链中间穿一条绳子,你干吗呀?这是不必要的,多余的,纯粹是画蛇添足么~~你萨婆多部在中间加“离心别有的异大种”就象在衣服的拉链中加了点儿杂线头儿什么一样,这样一来就坏事了。夫妻两个过日子很甜美多好了,中间若有个第三者来插足,不打个鸡飞狗跳才怪。

  我们通常在说业力时说召感,说心识时说变现,其实它们还是一回事儿。那么,“业力所感”与“唯识所现”这两个词是不是绝对相同呢?当然不,“唯识所现”这个词更准确更严谨一点儿。为什么相对来说更严谨一点儿的“唯识所现”用的却不如“业力感召”多呢?

  太严谨的东西别人发挥的余地就少,因为它太准确了,准确到一点儿也不可变更,稍稍变动就要出问题。人们对自己的信心都不是那么充足的,就害怕把握不住,所以宁可用不太准确的“业力召感”也不用“唯识所现”。这就是唯识宗不流行的原因。现在有人说“唯识”还不够严谨,应该是“唯了别识”,这样一来精确度更高。但喜欢的人不多。李海涛到九华山佛学院一讲,引起一片大哗。

  孔子是圣人,《论语》可以说是千古奇书、完书,在钮琇的《斛剩》续编卷三上还说它是第一等天书,习之成帝王;第二等天书成将相,是《阴符》、《鸿烈》(即《淮南子》);第三等天书是吐火吞刀、呼风唤雨的术数。这是猿仙传给徐纬真的天书。但是我们看《论语》,会发现它只是大原则,一点儿具体操作程序也没有。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天下第一废书,最无用的书。那里边说的,性情中人都懂,但是永远做不到,我们只能把那当做理想。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但作为孔子自己,他治的天下在哪里?《论语》既是奇书又是废书,最没用又最有用,无用方显出大用,大用在外表上看就是无用,最矛盾的在此才最统一。自古到今有多少人研究它,它养活了多少人?

  孔子的《论语》是大原则,是容许别人任意发挥的,自然人们研究的就多,它就可以养活很多的人。你看关于《论语》的集注、著述有多少?

  大原则性的东西为什么永远正确呢?其奥妙就在于不具备操作性,永远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可以有无限多的解释法儿。宗教也是这样的,比如佛教,佛教的经典在流传过程中,几千年不变一个字儿,当然,个别地方的传抄错误也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故意错。虽然几千年不变一个字儿,可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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