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极成,窥基法师说,”能立共许,不须更成,可成所立。既非共许,应更须成,故非能立“。就是说,因、喻是证成宗的理由,立论者必须用双方均已认可的理由来证宗,才能使所立之宗得以成立,若证宗的理由双方还没有认可,就得先讨论这个理由的成立问题。
这是共比量,那么自比量和他比量呢?比如胜论师对小乘经部论师立,”我许虚空实有,自许德所依故,许如同异性。“宗中的前陈”虚空“,是胜论师自许而经部论师不许,所以,尽管后陈”实有“是双方共许的,但整个宗仍是为自比量;再比如,佛教徒对数论师立,”汝我无常,许谛摄故,如许大有等。“在这个式子中,宗前陈”我“,是佛教徒不许而数论师许的,这式子是用数论师认可的理由来证成”我无常“,与数论师所主张的”我常“相对立。
这自比量和他比量必须对不共许的概念或者判断加上简别词,以表示为自、为他,从而避免被误为共比量而出现过失。比如我前边儿举过的例子:净空法师的”佛教是教育“,本来是为自,因缺少简别词,就出现过失。
然而在实际运用时,就不会单单是为自、为他,常出现混合,比如文轨法师的《庄严疏》中就有这么个例子:内道对外道立"我非常住,以动作故,如灯焰”。这个式子的宗前陈“我”,佛教徒是不许的,因支的“(我有)动作”也是佛教徒不许的,所以它是为他,但是喻却是共。
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它们有什么用处呢?自比量是立正的,他比量是破邪的,而共比量则是既立正又破邪。我们来举一个自比量的例子吧。比如数论师立“我我是常”,这个宗的前一个“我”是数论派(师),后一个“我”是数论师所主张的“神我”。“我我是常”的前陈宗依“神我”,是立论者自己许而论对者不许的,既然论对者根本不"神我“,所以一定不会来立个反宗”(神)我无常“,论对者根本没有与立论者反个儿的宗,你立论者数论师立这个”我我是常“破什么呀?所以,立论者数论师所立的这个”我我是常“只是申述自己的宗、见解而已,这就是立而不破,既然是立,当然自认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说自比量的作用是立正。至于实际上是否真的正确,只有天知道。这就是说,自比量三支中,概念或者判断是依自的,既然论对者不许,就只能自立,起不到破他作用。
他比量呢,三支中是依他的,立论者自己既然不许,当然不能立正了。他比量只是破他,不能立正,这是很明显的。
共比量呢,比如说胜论师对声生论师立,”声无常,所作性故,如瓶“,这个式子就是既破声生论的”声常“,又立自己的”声无常“。
在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中,共比量破他的功能最强,他比量次之,自比量无此功能。而对于立正功能来说,共比量最强,自比量次之,他比量则无此功能。
在法称论师的《正理点滴论》中,对于为他比、为自比详细地解说,大家有能力的下去看看。
这《正理点滴论》的本子,现在不少。有俄国人徹尔巴斯基的英译本。本来这《正理点滴论》有梵文本的法上疏和藏文本的律天疏,徹尔巴斯基就把法称论师的原文和法上的疏全部译了。李润生先生于1970年以徹尔巴斯基的英文本为底本把《正理点滴论》的原文以及法上疏都译成了汉文。在1940年王森先生依据苏联《佛教文库》的梵文本译出了《正理滴论》,后来又经过整理,在1982年第1期的《世界宗教研究》上发表,1994年被收入刘培育先生所编的《因明学研究》中,现在的《大正藏补编》中也收了。杨化群先生有依藏文译成的《正理点滴论》汉文本,也是发表在1982年第1期的《世界宗教研究》上,1994年被收入刘培育先生所编的《因明学研究》中,《大正藏补编》中也收的有。剧宗林先生有依藏文翻译的本子,是附在他的《藏传佛教因明史略》后边儿,同时还有解说。韩镜清先生于1989年也依藏文本译成了《正理点滴论》汉文本,1990年又校订了一次,在1994年被收入刘培育先生所编的《因明学研究》一书中,现在中国佛教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出有一套佛学论著,中间有一本韩老的《慈氏学九种译著》,里边儿也收了《正理点滴论》,不过是韩老重新又修订了一下,现在网络上刊出的也是韩老修订过的本子。本子虽然不少,但各有妙处,最好比较着看。
说过了比量,咱们再把比量和前边儿说的能立,放在一起比较比较。因为说能立时,说到因三相,现在说比量,又说因三相。
能立是悟他,比量是自悟,这是最明显的。在陈那论师的《集量论》中说,能立可称为他比量,而比量的正名是为自比量。对于立论者来说,悟他式只管它是否合法(即合乎规则)就行了,而自悟式则必须兼含知识内容。
往下说《因明入正理论》论文。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这一句话,是说的量果。说,用能量去量所量,最后得到一个结果,就是量果。或者说,量果就是用能知心(量智)与所知境(自相、共相)相合时所成就的物事。好比用尺子去量布,尺子是能量,布是所量,记数之智就是量果。
说商羯罗主菩萨为什么在这儿要说量果呢?因为当时有很多派别都不同意陈那论师的说法,就问难道"你陈那立现、比二量,认为火、无常等是所量,现量智、比量智是能量,那么请问量果是什么?”萨婆多部说:“汝大乘中,即智为能量,复何为量果?”在萨婆多部看来,境是所量,根是能量,依根而起之心、心所是量果。还有人问难说:“(我们主张)境为所量,诸识为能量,神我为量果,可是你佛法中,既不立“我”,何为量果?”这是数论师说的,因为数论师主张是神我对所量产生了解,所以,得量果的是神我,比如说看见,就是神我看见。在数论师的理念中,境是所量,诸识是能量,神我是量果。这几种问难的共同点是:智只是能量,不是量果。这都是《因明大疏》中记载的。
因为外人有这样的问难,所以商羯罗主菩萨就说,“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这句话实际上是对前边儿问难的反驳,幷且在反驳中一幷阐述自己的观点。
“二量”,就是前边儿说的现量、比量。
“即”,就是在一起,不是有一个词叫若即若离吗?是一样的意思。
“即智名果”,就是说量智的活动就成就了量果,量果不离量智。或者说,量智就是量果,就是说,量果就是量智本身,量智里边儿包含有能量和量果。《因明大疏》里边儿说"即用此量智,还为能量果“,也就是说,量智一身兼二任。
”是证相故“,现量、比量都是”以证为相“。”以证为相“就是在心上呈现行相,也就是说,是相分在见分上的反映。比如说,智是能量,在丈量后必有结果,而智能了解此结果,了解此结果,就是在心上呈现行相。既然是在心上呈现行相,当然是量果。这儿还有一点,以现量智证相叫现观,以比量智证相是理观,叫应理。
这前边儿就是说,现量智以现观证知所缘的自相境为行相,这行相的结果还当下呈现于现量智的心识之上,所以,现量智还是现量果;比量智以推比证知所缘的共相境为行相,这行相的结果还当下呈现于比量智的心识上,所以,比量智还是比量果。这就是论文中说"即智名果,是证相故。”
“如有作用而显现”,这个“有作用”是能量,“而显现”是所量。按照大乘教理,诸法作用,不是真实的有,是相似有,所以说“如”,就是好象有作用而显现其相。在佛教中,万法是才生即灭的,生起的当下就灭,必须灭,不灭不行。而且境相呢,皆不离识,只是识所变起的影像,所以说是“显现”。
商羯罗主菩萨说,为什么说量智的活动就成就量果呢?有两个理由:一个是,量智能亲取境,这种亲取,对于现量来说,就是“证相”,对于比量而言,就是在说比量时说"观于义“,或是”证相“,或是”观于义“,都是当下所成就的。所以说此量智的活动就成就了量果。另一个原因是,量智所取之境,其实还是心、心所自身所显现,就作用来说,有见、相二分,或者干脆叫能、所二分,但就所依来说,仍须归于一心--自证分,于是,能、所与一心,三者不离,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能、所的作用,其实只是假立,所以说”如有作用“,意思就是说,能量、所量、量果不离于一心,这还是前边儿说的”即智名果“。
”亦名为量“,就是说,虽然只是好象有作用而显现,但毕竟还是可以叫做量的。或者说,量果也可以叫量,因为量果是由能知、所知所成就的物事--即知识。
再说一下。在现量的认识活动中,以能缘的现量无分别智为见分,以所缘的自相境为相分,见分了知相分,有了知的作用显现,此作用显现的结果由自证分得知,所以,同一心智中的自证分就是现量的量果。在比量的认识活动中,以能缘的比量有分别智为见分,以所缘共相境为相分,见分了知相分,有了知的作用显现,此作用显现的结果,也由自证分得知,所以同一心智中的自证分就是比量的量果。
佛教把正确的知识分作现量、比量两类,所以,每一个知识都有能量、所量两面,而知识呢,就是由能知能力作用于所知境所构成的东西,所以量果的意思其实很明显。再者,境不离识,能、所不离自证,所以,量,若总说的话,它就包括能量、所量、量果,三者都可以叫量,因为不离能量;若别说的话,则单指量果。
《因明讲记十五》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