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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讲记十四▪P2

  ..续本文上一页a。两俱不遣。比如说,声论师对胜论师说,“声常;无质碍故;(异喻)诸无常者,见彼质碍,如业”。立论者声论师和论对者胜论师都认为“业”是无质碍的,都承认“业”是因法无质碍的同品。

  b。随一不遣。比如说,声论师对佛教徒说,“声常;无质碍故;(异喻)诸无常者,见彼质碍,如业”。

  c。犹豫不遣。比如说,我还没有确定下来远处那究竟是烟还是雾,我就说,“远处应有火,似有烟故,(异喻)如湖”。式子我倒是立了,可最后却弄清楚了,远处那根本不是烟而是雾,那我多煞忐气。

  俱不遣者,对彼有论,说“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性,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这个俱不遣就是说,异喻既不能远离宗又不能远离因,大家看这个,你立论者立了一个式子,可是式子的异喻却是既不能远离宗又不能远离因,那么,你这异喻根本就不是异喻,而是同喻了,这样一来,你这个式子就有两个同喻却没有异喻,式子就不完整,不完整的式子就起不到作用。

  异喻就是说喻依不能从宗同品中排除,也不能从因同品中排除,这其实就是说,这个异喻依实际上是同喻依。

  咱们来看商羯罗主菩萨所举的例子。说,声论师对萨婆多部论师立,“声常;无质碍故;(异喻)如空”。商羯罗主菩萨原论文中的“对彼有论”,这个“有论”就是说一切有部、萨婆多部。本来,论对者萨婆多部和立论者声论师都认为“虚空”是实有的、无质碍的,这样呢,“虚空”既没有从宗同品中排除出去,又没有从因同品中排除出去,就既不是宗异品,又不是因异品,所以,“虚空”实际上是一个合格的同品而不是异品。

  在同喻的俱不成处,说它分有体俱不成和无体俱不成,但在异喻这儿就不用分了,因为异喻本来就应该无体,所以无体就是对的。

  咱们再看看窥基法师给俱不遣作的分类。

  a。两俱。比如说,声论师对萨婆多部论师立的“声常,无质碍故,(异喻)如空”。立论者声论师和论对者萨婆多部论师都承认虚空既是常的又是无质碍的。

  b。随一。

  c。犹豫。

  窥基法师没有举例子,说“如理思准”,就是说,你们想想,这个给前边儿是差不多的,我就不说了。窥基法师不说,我们也不说了。

  下一个就该不离了,看原文。

  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

  这个不离和下边的倒离,不是喻依上的过失了,而是喻体上的毛病。因明的异喻体,其作用就是从反面来表示事物的因果关系。古因明是没有这个的,古因明不是五支作法吗?比如说: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异)喻:犹如空等,于空见是常住与非所作,

  合:声不如是,是所作性,

  结:故声无常。

  这个式子就是没有能够概括出一个“若是其常,见非所作”的普遍命题出来,在古因明当中,根本就没有这个普遍命题,但是,在新因明师看来,没有这个普遍命题就是失误。陈那论师说,“(古因明)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非宗无处因不有性,故定无能”。就是说,古因明师只凭甲事物既是宗异品又是因异品,就把它作了异喻,而不是要提供“宗无因不有”的普遍命题来作前提,所以甲事物作为异喻就是不合格的。因为异喻体就是要表示有宗异品处一定遮遣因同品,没有这个是不行的。我们把这种情况就叫做“不离”,下个定义可以这么说,所谓不离就是因法和宗后陈之间缺乏分离作法的说明。

  商羯罗主菩萨所举的例子是:

  宗:声常

  因:无质碍故

  (异)喻:如瓶

  这是很简单的了,我们都知道,瓶是无常的,是宗异品,瓶又是有质碍的,是因异品。仅凭瓶是宗异品又是因异品,你就拿瓶来作异喻了?这根本就没有显示出与宗因远离,没有显示出因法“无质碍”与宗后陈“常”之间的联系,它不能显示无宗之处、因定非有,当然也就不能显示有无碍处定有其常,这就不能令“常”和“无碍”互相关联,所以这个式子就是犯了不离的过失。惠庄法师说这是缺乏联系词语,异喻缺少分离作法。同喻的合作法是先合声无质碍,只要声“无质碍”,则一定“常”。异喻的离作法应该先离声常,只要声无常,则因法一定也不具备。这是规矩。

  这个式子既然犯了不离的过失,那么正确的异喻应该什么样子呢?它就应该显示出因法与宗法之间的联系,所以,这个式子正确的异喻应该是“若是无常,见彼质碍,如瓶”,这样一来,异喻就显示出了无常和有质碍的联系,就从反面显示出了因法“无质碍”和宗法“常”的联系,它就是一个合格的异喻了。

  注意,我说这个异喻是正确的,但实际上这个异喻本身是不正确的,它的喻体是“若是无常,见彼质碍”,但我们却可以举出虽然是无常的,可又是无质碍的事物,比如闪电就是。所以,我说“若是无常,见彼质碍,如瓶”是合格的异喻,也仅只是说这个异喻没有犯“不离”的过失而已。

  这个不离与前边儿同法喻的无合差不多,都是没有提出一个正确的普遍原则来作为喻体,所以,虽然有喻依,而且喻依也符合宗异品和因异品的标准,但是不能表明凡宗无之处因亦非有,也就是止滥不彻底。

  下边是倒离。

  倒离者,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

  这倒离也不难。异喻体的要求是“宗无因不有”,次序是不能乱的,“一失次第,即成魔业”,“无前无后,愚痴之人”,前边儿说过的吧?这前后不单纯是技术问题,而是个因果关系问题,所以千万乱来不得。这个倒离其实就是说把宗因的次序搞乱了。本来是应该先离宗后离因,先说宗异品后说因异品,这倒离却是先说了因异品后说宗异品。

  商羯罗主菩萨所举的例子是:

  宗:声常

  因:无质碍故

  (异)喻:诸质碍者皆是无常,如瓶

  这个式子倒是表示出了与宗法、因法都相离,但是把无常和质碍的关系给搞颠倒了,这一颠倒,哎,就出了问题:幷不是一切有质碍的东西都无常!比如说极微,极微就是有质碍的,但极微是常的,这可是立论者声论师和论对者胜论师都承认的,都承认极微是有质碍的,是常的。异喻体本身有倒离的过失,当然不能从反面来论证无质碍和常之间的联系。

  正确的异喻应该是“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这样才能显示出宗无因定非有。

  我们再举个例子:

  宗:我有死

  因:是人故

  (异)喻:不是人者皆无死,如土木瓦石

  这个式子一看就知道是错的,狗不是人,也照样有死。如果我们把喻体改成“无死者都不是人”,就对了。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这是个结语,说正确的能立,必须宗因喻都不出错,假如说宗因喻有一个过失,就是似能立了。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没有用“非正能立”,用的干脆就是“似能立”。今天就说到这儿吧。

  

  

《因明讲记十四》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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