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兩俱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勝論師說,“聲常;無質礙故;(異喻)諸無常者,見彼質礙,如業”。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勝論師都認爲“業”是無質礙的,都承認“業”是因法無質礙的同品。
b。隨一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佛教徒說,“聲常;無質礙故;(異喻)諸無常者,見彼質礙,如業”。
c。猶豫不遣。比如說,我還沒有確定下來遠處那究竟是煙還是霧,我就說,“遠處應有火,似有煙故,(異喻)如湖”。式子我倒是立了,可最後卻弄清楚了,遠處那根本不是煙而是霧,那我多煞忐氣。
俱不遣者,對彼有論,說“如虛空”,由彼虛空不遣常性、無質礙性,以說虛空是常性故、無質礙故。
這個俱不遣就是說,異喻既不能遠離宗又不能遠離因,大家看這個,你立論者立了一個式子,可是式子的異喻卻是既不能遠離宗又不能遠離因,那麼,你這異喻根本就不是異喻,而是同喻了,這樣一來,你這個式子就有兩個同喻卻沒有異喻,式子就不完整,不完整的式子就起不到作用。
異喻就是說喻依不能從宗同品中排除,也不能從因同品中排除,這其實就是說,這個異喻依實際上是同喻依。
咱們來看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說,聲論師對薩婆多部論師立,“聲常;無質礙故;(異喻)如空”。商羯羅主菩薩原論文中的“對彼有論”,這個“有論”就是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本來,論對者薩婆多部和立論者聲論師都認爲“虛空”是實有的、無質礙的,這樣呢,“虛空”既沒有從宗同品中排除出去,又沒有從因同品中排除出去,就既不是宗異品,又不是因異品,所以,“虛空”實際上是一個合格的同品而不是異品。
在同喻的俱不成處,說它分有體俱不成和無體俱不成,但在異喻這兒就不用分了,因爲異喻本來就應該無體,所以無體就是對的。
咱們再看看窺基法師給俱不遣作的分類。
a。兩俱。比如說,聲論師對薩婆多部論師立的“聲常,無質礙故,(異喻)如空”。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薩婆多部論師都承認虛空既是常的又是無質礙的。
b。隨一。
c。猶豫。
窺基法師沒有舉例子,說“如理思准”,就是說,你們想想,這個給前邊兒是差不多的,我就不說了。窺基法師不說,我們也不說了。
下一個就該不離了,看原文。
不離者,謂說如瓶,見無常性,有質礙性。
這個不離和下邊的倒離,不是喻依上的過失了,而是喻體上的毛病。因明的異喻體,其作用就是從反面來表示事物的因果關系。古因明是沒有這個的,古因明不是五支作法嗎?比如說: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
(異)喻:猶如空等,于空見是常住與非所作,
合:聲不如是,是所作性,
結:故聲無常。
這個式子就是沒有能夠概括出一個“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的普遍命題出來,在古因明當中,根本就沒有這個普遍命題,但是,在新因明師看來,沒有這個普遍命題就是失誤。陳那論師說,“(古因明)但顯宗、因異品同處有性,爲異法喻,非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能”。就是說,古因明師只憑甲事物既是宗異品又是因異品,就把它作了異喻,而不是要提供“宗無因不有”的普遍命題來作前提,所以甲事物作爲異喻就是不合格的。因爲異喻體就是要表示有宗異品處一定遮遣因同品,沒有這個是不行的。我們把這種情況就叫做“不離”,下個定義可以這麼說,所謂不離就是因法和宗後陳之間缺乏分離作法的說明。
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是:
宗:聲常
因:無質礙故
(異)喻:如瓶
這是很簡單的了,我們都知道,瓶是無常的,是宗異品,瓶又是有質礙的,是因異品。僅憑瓶是宗異品又是因異品,你就拿瓶來作異喻了?這根本就沒有顯示出與宗因遠離,沒有顯示出因法“無質礙”與宗後陳“常”之間的聯系,它不能顯示無宗之處、因定非有,當然也就不能顯示有無礙處定有其常,這就不能令“常”和“無礙”互相關聯,所以這個式子就是犯了不離的過失。惠莊法師說這是缺乏聯系詞語,異喻缺少分離作法。同喻的合作法是先合聲無質礙,只要聲“無質礙”,則一定“常”。異喻的離作法應該先離聲常,只要聲無常,則因法一定也不具備。這是規矩。
這個式子既然犯了不離的過失,那麼正確的異喻應該什麼樣子呢?它就應該顯示出因法與宗法之間的聯系,所以,這個式子正確的異喻應該是“若是無常,見彼質礙,如瓶”,這樣一來,異喻就顯示出了無常和有質礙的聯系,就從反面顯示出了因法“無質礙”和宗法“常”的聯系,它就是一個合格的異喻了。
注意,我說這個異喻是正確的,但實際上這個異喻本身是不正確的,它的喻體是“若是無常,見彼質礙”,但我們卻可以舉出雖然是無常的,可又是無質礙的事物,比如閃電就是。所以,我說“若是無常,見彼質礙,如瓶”是合格的異喻,也僅只是說這個異喻沒有犯“不離”的過失而已。
這個不離與前邊兒同法喻的無合差不多,都是沒有提出一個正確的普遍原則來作爲喻體,所以,雖然有喻依,而且喻依也符合宗異品和因異品的標准,但是不能表明凡宗無之處因亦非有,也就是止濫不徹底。
下邊是倒離。
倒離者,謂如說言,諸質礙者皆是無常。
這倒離也不難。異喻體的要求是“宗無因不有”,次序是不能亂的,“一失次第,即成魔業”,“無前無後,愚癡之人”,前邊兒說過的吧?這前後不單純是技術問題,而是個因果關系問題,所以千萬亂來不得。這個倒離其實就是說把宗因的次序搞亂了。本來是應該先離宗後離因,先說宗異品後說因異品,這倒離卻是先說了因異品後說宗異品。
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是:
宗:聲常
因:無質礙故
(異)喻:諸質礙者皆是無常,如瓶
這個式子倒是表示出了與宗法、因法都相離,但是把無常和質礙的關系給搞顛倒了,這一顛倒,哎,就出了問題:幷不是一切有質礙的東西都無常!比如說極微,極微就是有質礙的,但極微是常的,這可是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勝論師都承認的,都承認極微是有質礙的,是常的。異喻體本身有倒離的過失,當然不能從反面來論證無質礙和常之間的聯系。
正確的異喻應該是“諸無常者見彼質礙”,這樣才能顯示出宗無因定非有。
我們再舉個例子:
宗:我有死
因:是人故
(異)喻:不是人者皆無死,如土木瓦石
這個式子一看就知道是錯的,狗不是人,也照樣有死。如果我們把喻體改成“無死者都不是人”,就對了。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這是個結語,說正確的能立,必須宗因喻都不出錯,假如說宗因喻有一個過失,就是似能立了。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沒有用“非正能立”,用的幹脆就是“似能立”。今天就說到這兒吧。
《因明講記十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