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品,我就不能用人顶骨作装饰品吗?人们都认为人顶骨是污秽的,把骷髅挂在脖子上作装饰品会令人感到恐怖的,你迦婆离外道的这个论式在逻辑上倒没什么过失,但违背人们的习俗,所以,这是世间相违,不行的。
密宗不是有人把高僧的眉心骨穿起来作佛珠么,他们说,只有高僧的眉心骨才有资格作佛珠,一般人还不够格呢?要作成一串眉心骨佛珠,是要好多高僧的眉心骨的,很不容易。这个算不算世间相违呢?不算,为什么?因为那是藏族的习俗,在人家藏族的习俗中,高僧的眉心骨是神圣的,有一串用高僧的眉心骨作的佛珠是很荣耀的,但在汉地就不要这样干,汉地没有这习俗,这么着就成了世间相违。
这两个例子其实都是说的非学世间。有人说,比如怀兔非月,按现在人的眼光看,当时的人们都说月亮里有个小兔子,但有人立“怀兔非月”,这实际上是很有眼光的,比当时的人们超前了很多,虽然说人们都认为月亮里有个小兔子,但人们都错了,怎么能说立怀兔非月的“智者”犯了过失呢?因明把这个立为过失说明了因明的局限性。我记得沈剑英先生就是这么个观点。这个我们要注意,不是的,其实这说明了因明家的高明之处。非学世间的人们,都是感情用事,不理智,对于这些人,有必要给讲道理吗?给他们讲道理那是吃力不讨好儿的事,简直是对牛弹琴,何必费那劲儿呢?《论语。泰伯第八》第九节是,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是说,只让他知道这么干,别告诉他为什么。当然,古文没有标点,会有各种断句法,导致不同的理解,这不管它。《道德经》也有类似的思想,现在人都说这是老子的愚民政策,我们也不管它。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给兵说理的秀才是笨蛋秀才。对于这些人,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别给他唱反调儿,捡他能接受的说,就可以度化他了,就是“不要给小根基的人说大法”。
以前也给说过一个笑话,甲与乙争吵,甲说七八五十五,乙说七八五十六,去找县长评理,县长把乙打了四十大板,“甲已经糊涂成那个样子了,你还与甲吵,我不打你打谁?”
那么,世间相违该怎么避免呢?世间相违是允许简别的,若有简别词,就不算过失了。咱说了好多次简别了吧,“简别”这个词到底什么意思?就是排除、限制,加上简别词,就是把你说的事儿限制在某一个范围内,把不是这个范围之内的东西排除出去,这样一来,当然就没有过失了。比如说怀兔非月的例子,假如说变成这样:
真故,月非怀兔
以有体故
如日星等
这样呢,就不算世间相违了。在《因明大疏》中关于加简别词就不成过失,是这么说的,“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若有简别,便无过失。若自比量,以许言简,显自许之无他随一等过。若他比量,汝执等言简,无违宗等失。若共比量等,以胜义言简,无违世间自教等失。随其所应,各有标简”。这就是把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各种情况,所应加的简别词给简单列了一下。在《因明大疏》中,对于这加简别词的运用,讲的十分详细,是用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作例子分析的。
问:法师,你说的“真故,月非怀兔”我还是不懂。
那这样好了。在科学体系中,月亮中是没有兔子的,这个没疑问吧?我们就这么说,“以科学的观点看,月亮中没有兔子”,或者说,“以科学的观点看,月非怀兔”。这个“以科学的观点”就是简别词,这样,他就把说的范围限制在科学体系之内,把神话传说排除在外了。
我们再举个例子,现在有人称那些大居士为和尚,比如台湾的萧平实,有人就称“上平下实和上”(《禅净圆融P133》),按和尚(上)的本义来说,和尚只是印度的俗语,幷不是对出家人的专用称呼,但语言是演化的,现在的和尚已经成了佛教出家人的专用语,这已经是佛教出家人的“专利”,成汉地的风俗习惯了,那么,“萧平实是和尚”就是标准的世间相违。再比如,刚才说的《道德经》,老子的原话是,“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其实,按《河上公老子道德经》,这不是愚民政策,愚是质朴、淳朴,这段话是说,不要让人们都成为狡诈之辈,要让老百姓保持质朴。但是现在人都说老子这段话是愚民政策,你说不是,与大众的习俗不合,就成了世间相违。还有,净空法师的“佛教是教育”,这说法就是标准的世间相违。本来,这些情况只要加上简别词就可以避免了,因为不通因明,就出了问题。注意:比如扶桑,现在人都说是日本国的别称,王元化有篇《扶桑考》,考出扶桑实际上幷不是日本国的别称,我们说扶桑是日本国的别称已经说了很久了,但这是我们错了。象王元化先生这样,这不能算世间相违,因为一般说世间相违是说的非学世间,王元化那是学者世间。这样也可以看出说“学者世间就是学习佛教的部分,非学世间就是佛教外的部分”是不大妥当的。所以,学者世间与非学世间的区别是——学者世间以理性为主,非学世间以感情用事为主。
有人曾经说,假如说把世间相违作为标准的话,因明还有无必要?因为因明毕竟是一门独特的成系统的学问,是要超越一般人的理念的。其实呢,世间相违的世间只能从立论者所在的世间和论对者所在的世间来说,立论者立宗,不可违背他所在的世间的习俗、公论而已,这样一来,世间相违与自教相违差不多了。既然世间有立论者的世间、论对者的世间,所以,世间的划分是因人而异的。
问:那么,自教相违和世间相违又有什么区别?
自教相违是从立论者所禀受的教理上说的,说立论者所立的宗不能违背自己所禀受的教理,而世间相违是从立论者所处的世间来说的,说立论者所立的宗不能违背自己所处的世间。
前边儿说的是非学世间,那么学者世间呢?窥基法师在《因明大疏》中分了两种情况。
1、全分相违。
a。违自世间非他。
b。违他世间非自。
c。违共世间。
d。俱不违。
2、一分相违。
a。违自一分世间非他。
b。违他一分世间非自。
c。违共一分世间。
d。俱不违一分世间。
关于学者世间,《因明大疏》中只说了,也有全分一分四句,没有举例子,我们也不举了。那么,关于这些情况,究竟哪一些才是过失呢?《大疏》中说,这与自教相违中的情况是一样的。沈剑英先生说,其实,《大疏》中对于学者世间的过细划分完全是多余的。他说,世间相违不管是违于非学世间还是学者世间,只能是全分俱违。在学者世间,若是违自,就是自教相违,若是违他,这符合违他顺自的立宗原则,不是过失,就只剩下违共了,在《庄严疏》中说,“若立义违共”,“唯此是违世间过摄”。
《大疏》中说,只要是违学者世间,一定违自教,违共肯定违自,这是不须多说的,至于非学世间,就不存在自教相违的问题。下边儿是自语相违。
自语相违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自语,就是立论者用来立宗的言语,自语相违就是说话颠三倒四、前后矛盾。论题与陈述相矛盾。我们就拿商羯罗主菩萨举的例子来说吧。商羯罗主菩萨的例子是,“我母是石女”。《因明大疏》中说,“石女正翻应为虚女,今顺古译存石女名”。就是说,按照梵本,石女本应翻为虚女,但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叫做石女,所以,就译为了石女,石女有时候写作实女。什么叫虚女呢?虚就是虚假,虚女就是假女人。石女是医学名词,就是先天性阴道口闭琐,这是生理缺陷,有这种病的女人就不会生孩子,当然,这只是一般的,实际上,这种病有的通过手术治疗是可以治好的,但不是所有的石女都能治好。这里说的石女就是不能生孩子。这个“我母是石女”就是标准的自语相违。大家想,若你妈妈是石女,不会生孩子,你从哪儿来?石头缝儿中蹦出来的吗?你是孙悟空啊!既然是妈妈,那就一定会生孩子,若没有孩子,那她永远做不成妈妈,当她生下孩子的时候,她才能成为妈妈。在“我母是石女”这句话中,宗前陈“我母”就包含有生儿育女的意思,这就与宗后陈“石女”——不能生孩子,完全矛盾了。在《大疏》中间说,这叫“有法与法,不相依顺”,自己的话就出现矛盾,怎么能够开启论对者及中间人的正智呢?所以说自语相违是一种过失。
插话:现在收养孩子的人不是很多吗?
咱现在说的是常规。
在《门论》中,陈那论师举了一个例子,“一切言皆是妄”,就是说所有说出来的话,都是错误的。这一个是我们常说的话,尤其是禅宗,实际上是犯自语相违过失的,不过呢,可能大家是自己犯了这过失自己还不知道而已,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你不知道就说你这不是过失,就象你不懂法而犯了法也照样要判你的罪一样。
既然说“一切言皆是妄”,那么你这句话呢?也包含在“一切言”之中呀~~它是真的、对的,还是妄的、错的?假如说你这句话本身是对的,那么就是说你的“一切言皆是妄”错了,因为你的“一切言”包括不了你的“一切言皆是妄”这句话;假如说你的这句话本身是错的,那么就是说你的“一切言皆是妄”是对的。出现了矛盾!
这时,对方赶紧作了个补救,“除我这句话外,一切言皆是妄”,那么我要问,你的“除我这句话外,一切言皆是妄”这句话呢?这个又成了例外,再推、再推、再推,一直推下去,会有无数个例外,既然出现无数个例外,那么,例外也不成为例外了。中间矛盾是大大的。
关于《门论》中的这句“一切言皆是妄”,神泰法师在《门论述记》中有详细的分析,有兴趣的话,你们看一看原文会好些儿。如果看《门论述记》觉得话有些儿扭的话,就看看亚里士多德的也行,推论方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
自语相违与自教相违实际上差不多,幷无实质差别。与自宗学说、自己所崇奉的思想体系相矛盾的,叫自教相违,与自己的思想体系、自宗教义无关的一般叙述中出现相矛盾的地方,这叫自语相违。
自语相违在《因明大疏》中给作了全分、一分的划分,但分过之后,窥基法师却说,“此依违教方有诸句”,“义准应悉”。这个请大家注意。下边儿咱们说说窥基法师的划分。窥基法师只举了全分相违的例子,没举一分相违,说一分相违给自教相违的一分相违完全一样,让去看前边儿。
a。违自语非他。如,四大无实,这是顺世外道立的,既然是四大,四大就是地、水、火、风,有四大就不能说无实,说无实就不能有四大,前后矛盾。
b。违他语非自。如,彼我非受者,这是佛教徒对数论师立的。数论师是当时的六师外道之一,他们的主要思想是二十五谛。二十五谛中间有个“我”,神我,就是精神本体。数论师既然说“我”,那么我就是“受”者,现在说“非受”,那么一定不是你数论师的“我”。二十五谛是,自性受神我的作用而生大,由大生我慢,有我慢生五唯、五知根、五作业根、心根、五大,五唯包括色、声、香、味、触,五知根包括眼、耳、鼻、舌、身,五作业根包括口、手、足、大便处、小便处,五大包括地、水、火、风、空。
c。俱违。如,一切言皆是妄。
d。俱不违。
一分相违窥基法师不举,我们也就不说了。
已经累了,就休息,下一次再说四不成。
《因明讲记之七》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