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是比量相违,至于放在这儿,理由与前边儿现量相违的俱不违一分现一样。
还是,在比量相违过失中,只有全分相违中的违自比非他、违共比和一分相违中的违自一分比非他、俱违一分比是真正的比量相违过失。
注意,这个比量相违,商羯罗主菩萨所举的例子,就是这个“瓶等是常”,这个“等”字,是玄奘法师翻译的,吕澄先生说,其实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幷没有这个“等”字,而且这个“等”字,也确实太宽泛了,若“等”是盆盆罐罐、桌椅凳子的话,确实是比量相违,但假如说“等”是指虚空的话,那么根本就不犯比量相违的过失。所以李润生先生干脆给举成“瓶、盆是常”。
自教相违者,如胜论师立声为常。
这是宗过的第三种。自教就是立论者自己所崇奉的教义,或者说是自己的思想理念,自己的一贯主张。“教”,不但是宗教教义,任何的哲学流派、学说体系等都包括。自教相违就是立论者立了一个宗,可所立的这个宗与立论者自己所崇奉的教义、思想体系是矛盾的。能立本来是为开启论对者、中间人的正智的,现在你立论者自己学说体系内部就不能一致,怎么能开启论对者、中间人的正智呢?关于这个自教相违,商羯罗主菩萨举例说,胜论师如果立“声是常”,就是犯了自教相违的过失。因为在胜论师的思想体系中,声是无常的,你现在立声是常宗,就违背了自己的学说。
下边儿咱们还按窥基法师的《因明大疏》的说法,把自教相违也分作两种情况来说。
1、全分相违。分四类。
a。违自教非他。立论者所立的宗,违背了立论者自己的教义、学说、思想体系。窥基法师举的例子就是《因明入正理论》的原文,胜论师立的“声是常”。
b。违他教非自。立论者所立的宗,违背了论对者所崇奉的教义,而不违背立论者自己所崇奉的教义。《大疏》中的例子是,佛教徒对声论师立“声是无常”,这例子很好懂,不用解释。
c。违共教。立论者所立的宗,不但违背了论对者所崇奉的教义,而且也违背了立论者自己所崇奉的教义。窥基法师举的例子是,胜论师对佛教徒立这么个宗,“声是常”因为胜论师和佛教徒都认为声是无常的。
d。俱不违。还是,这一个实际上不是自教相违。
2、一分相违。还是分四类。
a。违自一分教非他。立论者所立的宗,违背了立论者自己的一部分教义。窥基法师在《因明大疏》中举的例子是,化地部对萨婆多部立了一个宗,“三世非有”。化地部和萨婆多部都是小乘部派之一,化地部本来主张过去世和未来世没有,但现在世是有的,现在化地部立了个“三世非有”,就是违背了自宗的一部分教义。
b。违他一分教非自。立论者立了一个宗,这个宗违背了论对者的一部分教义,但不违背自己。《因明大疏》中举例说,化地部对大乘师立了这么一个宗,“九无为皆有实体”。九无为就是化地部的九个无为法,分别是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虚空无为、不动无为、善法真如无为、不善法真如无为、无记法真如无为、道支真如无为、缘起真如无为。在大乘看来,这种无为法的分法就不合适,百法中分了六个无为法,除了真如,其它的都无实体,这就是违他一分教非自。
c。违共一分教。立论者所立的宗,不但违背了论对者所崇奉的教义的一部分,而且也违背了立论者自己所崇奉的教义的一部分。《因明大疏》中举例子说,经部对一切有部立了这么一个宗,“色处色皆非实有”,其实经部与一切有部都主张只有极微是实有的,而极微所组成的粗色不是实在的。这就是违共一分教。
d。俱不违一分教。还是前边儿的,这个其实根本不是自教相违。
在这自教相违过失中,只有全分相违中的违自教非他、违共教和一分相违中的违自一分教非他、违共一分教是过失,其它的不是。
关于这个自教相违,现在有人说这是因明的糟粕,他们的理由是,佛教的因明把自宗教义当作最高准则,老子天下第一,这样就划定了立论者立宗所能到达的范围,会束缚住因明的发展。不过我认为,这些人是忘记了因明的本来面目、因明背后的宗教悲情,都说因明是佛教的,那么佛教是一种宗教,宗教就有宗教的特点,宗教谁不是天下第一,几千年来,有多少学说派别,为什么都流传不久就到故纸堆中睡觉去了,就因为它们缺乏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释迦牟尼刚生下来,还是个婴儿,就指天指地,“天上天下唯我为尊”。这是宗教的特点!自教相违其实只是要求你理论体系上不准有矛盾而已,幷不是让立论者以论证自宗的教义为满足,宗教悲情决定了你不能得少为足,所以,自教相违只会促进你的理论思惟更加严密、更加系统,这是给因明指出了一条前进的路,陈那论师就是按着这个方向、路子,在世亲菩萨的基础上前进了一步,法称论师还是按照这个方向,又在陈那论师的基础上更进了一层。
宋立道先生也说了几个理由来驳斥自教相违束缚因明的观点:首先,自教相违是所有参与论辩的人都应该遵守的,在论辩过程中,曲解自宗学说、破坏理论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是谁都不允许的。
其次,任何理论体系都不固步自封,因明也不例外,但理论体系的突破总该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总该遵守体系的严整性、理论前后的一致性。
第三,因明坚持,可靠的知识来源只有现、比,自宗学说在当初创立时也是循着这两条路子来的,即使有些启示性的真理,也可以归入现量,对于后来的师承该宗学说的人,除非有亲证,否则不应随便违背师教。
好象还有,不过我记不准了,仓促间也没有找到宋立道的原书。
其实在因明中,还有一个通则,假如说你的宗与自宗本来的教义不是十分的吻合,你就加上简别语,比如说“从胜义立”,或者说加上“依真故立”,这就表示,按照胜义、按照真理,应当有别于旧说。只要有了胜义简,论对者就不能说你这是自教相违了,当然,虽然不是自教相违,但如果是有别的毛病,你的宗还是不能成立。胜义简只能堵住一个窟窿。
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
这是第四种过失吧?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对,是第四种过失。这第四种过失叫世间相违,这种过失佛教徒最容易犯。
世间相违是什么意思呢?吕澄先生是这么解释的,说立宗者立宗,你一定在某个国度、地区,所以,你所立的宗就不能与当地的风俗习惯相矛盾。我们不如说,世间相违就是违犯公众舆论,也就是说你立的这个宗违犯了社会上一般人所信奉的事理。再不然我们说世间相违就是与人们公认的道理相违背。这里不管人们公认的道理是否就是真理。
世间分为学者世间和非学世间。学者世间就是学术界,在学术界混的学者们,一般来说,都是很理智的,他们的思惟是系统的。非学世间则指世俗社会,就是一般人,这非学世间,不是理智的,是盲从、迷信的,凭感情用事。这里的世间相违,一般指非学世间。韩廷杰老师在讲说因明时,说学者世间指佛教各派,都是学习佛法的,而非学世间是指佛教之外的各种外道,他的这个说法不大看好。《因明入正理论》中给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怀兔非月,一个是人顶骨净,据说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中,都没有怀兔非月这个例子,我估计是不是玄奘法师的译本在流传过程中,变了样儿。在佛经当中有不少这样的事儿,法师在经文中作的注解,在后来的印本中被混淆成了经文。最明显的例子是《安般守意经》,现在的本子混合的古注,最少有陈慧的注、康僧会的注、道安的注等(请参看荷兰E。Zürcher——汉译作“许里和”——的名作“The Buddhist Conqest of China”——汉译作《佛教征服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版,海外中国研究丛书,李四龙、裴勇译),怀兔非月这个例子可能也是这样。假如说真的是这样的话,窥基法师的《因明大疏》也被后人给作了相应的修改。现在经常有这样的事儿,有些学者把汉译本与梵文本一对照,发现有些儿不同,就说是玄奘法师在翻译时,给作了修改,玄奘法师改人家原文干什么呢?玄奘法师对经论是无比的尊重,在翻译不完经论时,连自己的著作也不翻译,怎么能去改动原经论呢?我估计不可能的,可能就是后人在印经时把原文和注解给混在一起了。
怀兔非月这个例子,中间包含有一个故事。在《大唐西域记》第七卷中间记载说,古印度有个民间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林野,里边儿住着一只狐狸、一个猿猴和一只小兔儿,它们和睦相处。帝释天想考验考验它们,于是就化身为一个饥饿的老头儿,向它们讨吃的。狐狸给叼了一条鱼,猿猴给摘来了野果子,小兔子没找到食物,就自己跳到了火里,把自己给烧了,让老头儿吃自己的肉,帝释天感慨不已,伤叹良久,说,“吾感其心,不泯其迹,寄之月轮,传于后世。”帝释天就把小兔子的遗骨送到了月亮里,小兔子在月亮里复活了,于是,月亮里就有了一只小兔子。大家下去再查一下,我记不准了,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当时的人们都相信月亮里有只小兔子,现在你立了这么个宗,“怀兔非月”,就是说月亮怀里没有小兔子,这不行,这就是世间相违。
当时立的宗是,“怀兔非月,以有体故,如日星等”。
第二个例子是“人顶骨净”。说当时有一派外道,叫作迦婆离外道,译成汉语该叫作结鬘,这个外道有个习惯,他们把人的尸骷髅,穿起来结成项链,挂在脖子上,作为装饰品。《西游记》中的沙和尚不是把人骷髅挂在脖子上么?人们很不习惯,就说这迦婆离外道,讥讽迦婆离外道,迦婆离外道于是就立了这么一个论式,“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顶骨做装饰品怎么了,人顶骨是很洁净的东西呀,因为人顶骨是众生的一部分,就象螺贝一样,螺贝就是贝壳,你们能用螺贝作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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