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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集》讲记 第十七集

  

安乐集讲记

  

第十七集

  

录音记录:慧炬

  

我们继续依着道绰禅师的《安乐集》进行学习。昨天我们进行到“破异见邪执”。

  

第二、明破异见邪执者,就中有其九番:

  

  

第一破妄计大乘无相者:

  

问曰:或有人言,大乘无相,勿念彼此;若愿生净土,便是取相,转增漏缚,何用求之?

  答曰:如此计者,将谓不然。何者?一切诸佛说法,要具二缘:一依法性实理,二须顺其二谛。彼计大乘无念,但依法性。然谤无缘求,即是不顺二谛。如此见者,堕灭空所收。是故《无上依经》(卷上意)云「佛告阿难,一切众生若起我见如须弥山,我所不惧。何以故?此人虽未即得出离,常不坏因果,不失果报故。若起空见如芥子,我即不许。何以故?此见者破丧因果,多堕恶道;未来生处,必背我化。」今劝行者,理虽无生,然二谛道理,非无缘求,一切得往生也。是故《维摩经》(卷中意)云:「虽观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诸群生。」又彼《经》(卷中)云:「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是其真证也。

  

  

第一、破妄计大乘无相,异见偏执。

  

在这里设了一个问。

  

问曰:或有人言,大乘无相,勿念彼此;若愿生净土,便是取相,转增漏缚,何用求之?

  

道绰禅师帮助我们设置了这么一个问题,看我们有没有这样的问题;或者过去曾有过,不太清晰;或者别人有这样的疑问,我们来解答,但是不太清晰;那么通过道绰禅师的疏通,我们能条理地解答出来,或者说去除我们对于无相的疑惑、净土法门取相的疑惑。

  

答曰:如此计者,将谓不然。何者?一切诸佛说法,要具二缘:一依法性实理,二须顺其二谛。彼计大乘无念,但依法性。

  

昨天我们把“但依法性”的理念做了一个提示,希望我们能有一个感知。

  

然谤无缘求,即是不顺二谛。如此见者,堕灭空所收。

  

法不孤起,任何法亦复如是。在弥陀的教言中,毕竟的回施是无修修的心智,所谓的“法性实理”,令众生得毕竟安乐,无疑无虑。但以法的缘起问题来说,必有所谓的始觉之时,缘法之时。若不如是,无有得用。若是“谤无缘求”,设立无缘求之说则令众生堕入灭空之类的心智,使有情无法可依,无以随顺法益得以安乐住。

  

是故《无上依经》云「佛告阿难,一切众生若起我见如须弥山,我所不惧。何以故?

  

一个是众生本分心智故,再一个是业缘的延续故。

  

此人虽未即得出离,常不坏因果,不失果报故。

  

佛不惧众生之我见。

  

下面的这段文字在佛教中是经常引用的。

  

若起空见如芥子,我即不许。何以故?此见者破丧因果,多堕恶道;未来生处,必背我化。

  

这段文字是对断灭邪见的一种直接的授记性的说法。所谓的授记就是直接把它的结果如实地给我们揭示出来,令所缘的有所见闻、有所择法。

  

于取相中,佛不惧;于断灭中,佛所不许。

  

净土一法取相亦得往生,若无相无住,上品上生。那么在这个差别中,取相者,凡夫取相亦成佛道,这在其它教言中是不许这样的设立。这段文字来证实断灭邪见与执着于因果这两种差异。执着于因果,尚有因果可以遵循;执着于断灭,则堕入所谓的顽空,“必背我化”。

  

今劝行者,理虽无生,然二谛道理,非无缘求,一切得往生也。

  

“二谛道理”,真谛俗谛的道理。在道绰禅师整个《安乐集》中,提示的就是“位赅上下,凡圣通往”的真实的弥陀功德。由弥陀不可思议的愿力,“一切得往生也”。

  

是故《维摩经》云:「虽观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诸群生。」

  

这是一切诸佛菩萨于如幻因缘中所建立幻化国土,以令众生得真实安乐。所有的幻化,因为众生无有断灭故,一切世间无有顽空故,所以以延续相中安立众生,令众生得毕竟安乐,乃至趣向究竟菩提。

  

极乐世界是报身土——有始无终之土,无衰无变,建立常然,摄化十方,必成菩提。这个因缘与所谓的应化土有别。

  

又彼《经》云:「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

  

心智无作,以种种身六度万行,利益世间,是谓菩萨行。所以诸菩萨皆以种种方便入种种幻境中建立种种幻化因缘以饶益众生,而于种种幻境无染无著,是谓菩萨行。因为无作故,虽是无作,以种种现身;虽知诸佛国与众生本是空,常修净土利益世间。这是所谓真谛与俗谛的真实融通。

  

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

  

我们学《净心戒观法》,里面也提示了很多,这是道宣律师如实的教言。经的教言与祖师的教言是等无差别的,欲令众生于无染着处勤行菩萨道。

  

是其真证也

  

道绰禅师借助经典的文字不断的给我们提示,破除这种所谓往生取相的畏惧,也破除这种所谓无相断灭的邪见的疑惑。

  

问曰:今世间有人,行大乘无相,亦不存彼此,全不护戒相。是事云何?

  

答曰:如此计者,为害滋甚。何者?如《大方等经》(大方等多罗尼经卷四意)云:「佛为优婆塞制戒,不得至寡妇处女家、沽酒家、蓝染家、押油家、熟皮家,悉不得往来,阿难白佛言:『世尊为何等人制如斯戒?』佛告阿难:『行者有二种:一者在世人行,二者出世人行。出世人者,吾不制上事;在世人者,吾今制之。何以故?一切众生悉是吾子,佛是一切众生父母,遮制约勒,早出世间,得涅槃故。』」

  

问曰:今世间有人,行大乘无相,亦不存彼此,全不护戒相。是事云何?

  

又设置一个问。有人执着于大乘无相,或者说以大乘无相为方便,不顾戒律,乃至说以无相来破戒律的住世正因。我们都知道,佛不为圣者制戒,亦不为智者制戒,所有的戒律皆为初发心者守护清净法益所设立的无漏戒体,令众生通过戒而得见法性方便,所以戒是入道初行。“全不护戒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答曰:如此计者,为害滋甚。

  

这在我们中国现实现状中是极为普遍的。以无相作为自己犯诸过失、纵容自己业习的一个最好的借口。这个借口是危害很大的,“未入圣位,以凡滥圣”,必然受无尽的苦报,无力自拔,所以说“为害滋甚”。

  

何者?如《大方等经》云:「佛为优婆塞制戒,不得至寡妇处女家、沽酒家、蓝染家、押油家、熟皮家,悉不得往来,阿难白佛言:『世尊为何等人制如斯戒?』佛告阿难:『行者有二种:一者在世人行,二者出世人行。

  

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世间与出世间皆以戒法而安立,何以故?为诸法方便故,若不如是,则凡夫众生无所依从。

  

出世人者,吾不制上事;

  

已成就出世功德者,不需制戒,何以故?此人已远离对待心智,于无对待心智中建立种种方便,自他二利,无染无著的功德已经成就,所以不假以戒。但我们一定要知道,若是在凡位之有情以凡滥圣,这是很容易自欺、很危险的一个事情。要如实的自知,如实的行持。

  

在世人者,吾今制之。

  

这个戒,为优婆塞所制的戒是为世间人所制,非为出世者制。

  

何以故?一切众生悉是吾子,佛是一切众生父母,遮制约勒,早出世间,得涅槃故。

  

佛对一切众生视若一子、视若父母、视若自己,把最尊贵、稀有、难得的亲证的法益毫无保留的回施于众生。戒法亦复如是,念佛的行持亦复如是,只是表现有所差别。

  

“破妄计大乘无相”通过这两个方面让我们有一个审思:一个是依法性力,二是顺二谛——俗谛与真谛的说法,让我们有一个观察。

  

  

第二、会通菩萨爱见大悲者。

  

问曰:依大乘圣教,菩萨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大悲,即应舍离。今劝众生共生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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