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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述略▪P6

  ..续本文上一页。成其所不欲成,不成其所欲成。倒合的错误不仅在词序上颠倒,也是一种因果关系的倒置。

     

  无合、倒合都是有关喻方面的过失。无合未能反映因同品与宗同品属着不离的关系,倒合则是以所立法证成能立法,犯了因果关系本未倒置的错误。以上介绍的是同喻的五种过失。下面介绍异喻的五种过失。

  

  二、异喻五过。小别为二:

     

  1异法喻依的过失。有三:

     

  (6)所立不遣:异法喻依必须是宗异品兼因异品,

  

  即必须既遣所立法又遣有立法。若不遣所立法,于异法喻依应备的条件未能全备,便犯“所立不遣。的过失。例立宗言“声是常”,因“无质碍故”,异法喻依“如极微”。异法喻依极微是有质碍的,与能立法远离;但极微又是常的,与所立法不离。按因明的规定:

  

  

  异喻必须首先远离宗法即与宗法不发生任何关系。如果异喻不能远离宗法,这个异喻本身就站不住脚,故有“所立不遣”之过。既然不能远离宗法,当然就不能从反面来制止因的滥用了。

     

  (7)能立不遣:异法喻依必须是宗异品兼因异品,

  

  今若不遣能立法则成了因同品,不是因异品。异法喻依只是宗异品——远离所立法,而不是因异品——未能远离能立法,只满足了异法喻依条件的一半故是过失。例立宗言“声常”,因“无质碍故”,异喻“如业”。异法喻依业具无常性与所立法远离;但业又是无质碍的与能立法不离,故犯有“能

  

  立不遣”的过失。 如果异喻只异于宗法而不异于因法,未能满足异法喻依所应具备的要求,这个异喻还是不能起到止滥的作用。

     

  (8)俱不遣:“俱”指所立与能立,“俱不遣”即是异喻不能远离所立、

  

  能立二法的过失。这就是说立者用作的异喻其实是同喻,因而不能遣除所立与能立。例立宗言“声是常”,因“无质碍故”,异喻“如虚空”。异法喻依虚空具常性,与所立法不离;异法喻依虚空又是无质碍的,与能立法不离。其所用以为异法喻依的,既不是宗异品,又不是因异品,与异法喻依所要求的全不符合,故犯“俱不遣”之过。此一过失与上二过一样起不到止滥的作用。

     

  上列三不遣都是有关异法喻依的过失。不遣谓未把同品遣去,即是不无同品或不非同品的意思。不无同品、不非同品意即异品遍无性未能完成,异品遍无性不能完成正因不能成立。正因不能成立宗也无以成立,过失遂生。

     

  (9)不离:异喻必须从反面将事物的因果关系表示出来,

  

  概括出结果消失其原因也必然消失的不离关系,揭示出“宗无因不有”的普遍命题。而犯有不离过的喻支,即是未能反映这种关系,例立宗言“声是常”,因“无质碍故”,异喻“见无常性有质碍性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如瓶”,未能把宗异品与因同品分离隔绝,从而显示有宗异品处一定没有因同品。异喻支中只举示某一具体事物,没有列出带有普遍性的命题,不能把离绝作用明白地显示出来,故犯“不离”之过。然而不离之过,亦是专就法式说的,实际上立量时亦尽可省略不语。

     

  (10)倒离:异喻用离作法即先宗异后因异,以宗异为正,因异为助。倒离则是与此相反,先因异后宗异,以因异为正,宗异为助。例立宗言“声是常”,因“无质碍故”,异喻“诸质碍者皆无常如瓶”。只有“诸无常者见彼质碍”才能显出“宗无因定非有”的规律(从而也可反证“有因宗必随逐”的规律)。但是现在既然把宗异因

  必异的关系倒过来,说成“诸有质碍者皆是无常”,这也就是以因异为正宗异为助,显然与因明规定不符故成过失。“诸无常者见彼质碍”的任务,在于返显同法喻之普遍命题,因此必须先宗异后因异,尔后始能返显先因同后宗同的(同法喻之)普遍原理。倒离返显所得,不是该比量(同法喻)的普遍法则,

  返显的作用亦将随以湮没了。倒离的过失不仅在词序上颠倒,而且还是因果关系的倒置。

  不离、倒离二过是有关异喻体的过失。不离未能把宗异品与因同品完全隔离开来,倒离则是本未倒置,颠倒了因果关系。异喻五过亦已讲完了。

  综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同喻必须用合作法,先合因后合宗,这样才能符合因明“说因宗所随”的规定;异喻用离作法,必须离于宗因二法,先离宗后离因。如此方能合于“宗无因不有”的因明规则;同时同异喻依共许极成则喻支为正,离此条件即为似喻。现把正喻条件、似喻种类列表如下:

   ┏━ 喻依共许极成

   ┃

   正喻条件 ━╋━ 同喻合于因宗二法

   ┃

      ┗━ 异喻离于宗因二法

   ┏━ 1能立法不成

           ┃   

        ┏━ 喻依过━╋━ 2所立法不成

        ┃       ┃   

      ┏━ 同喻过━┫ ┗━ 3俱不成

     ┃ ┃ ,

      ┃ ┃ ┏━ 4无合

     ┃   ┗━ 喻体过━┫

      ┃ ┗━ 5倒合

      ┃

     似喻种类━┫

      ┃ ┏━ 6所立法不遣

      ┃ ┃

      ┃ ┏━ 喻依过━╋━ 7能立法不遣

      ┃ ┃ ┃

     ┗━  异喻过━┫ ┗━ 8 俱不遣

      ┃

      ┃     ┏━ 9不离

      ┗━ 喻体过━┫

      ┗━ 10 倒离

  

  三、小结

  一言以蔽之,宗的正似依赖于因,因的正似看三相是否完成。三相完成与否 (准确地说因的后二相)在喻支中体现出来。所以一个命题的建立, 必须宗因喻三支俱正,才有成立的可能。因明讲的就是宗因喻如何为正、如何为似,正的条件、似的种类,既然正了用以悟他;倘若似了怎样纠正。

  

  

《因明述略》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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